一個人的環島:每個人都在找一條,只有自己懂得的路
(摘要)
女兒,我想告訴妳,不管妳最終做了什麼選擇,不論世俗眼光是否贊同,我想掌握自己的人生,便是之於妳最好的意義。總之妳是誰,要比妳做什麼來得更重要。
環島,這是我的夢想,即便有再多的人能夠陪我一起走,但也只有我自己能夠走完屬於我自己的這條路。不去也沒關係,但去了,於寫墓誌銘時,會少一條憾事。
(內文)
2/9~2/10
換新單位 覺得沒有那麼受重用了 反而覺得被邊緣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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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1 17:03 老二忽然來信,以下一字不改 加以登載
媽媽不喜歡現在的麗寶社區4樓,已執行4~5週的找租屋的行動!
找到便宜又可能適合的_媽媽明確拒絕。
林口A7的公宅戶,4大建商都終止和政府的合約,要回屋子趕走住戶,建商自己要開始賣。
造成租屋價格飆升(注意目前麗寶4樓租屋費+管理清潔+停車費=每人出9千元)
再拖下去每人將會支出更多!!!
改一下方向
每人先拿出錢來買林口A7~A8(我才能就近看顧!!!) 新成屋2房低總價(要車位)
說明
大家拿出的錢,是可以拿回去。
打算賣掉五樓,當五樓賣掉後,各位拿出的錢就可以收回!!!
餘款再清一點房貸。
五樓沒有辦法馬上賣。
跟政府有簽約!漏水問題(目前有請數家防漏廠商,評估需要10~15萬)另外還有,前排水~屋頂銹~鐵窗~
房貸
三個人分攤(就是當作繳房租)
請回應
1.同意or不同意
2.同意的話!請明確寫上願意拿出來錢的數字。。。
3.若是"另外有意見",請開一個新的MAIL發出,主旨:"另外有意見與更好的建議"
4.若是"不同意"就當作沒有看見這封信。。。
我下週一才會再開電腦看各位的回應!!!
媽媽死後!兄弟有人願意收下房子就賣給他,或是,屋子賣掉後除以3,分錢後各奔東西。。。
我 立即回覆 如下
我可以拿錢出來買房子給媽住
當初老三要搬到台南, 我就主張 由我拿錢出來買下老三的房子 以便安置老媽,這過程 老三可以作證,但老媽不匯錢給我……
五樓的修繕 我也可以拿錢出來,修好之後 要賣就賣,只是賣出去之後 我要把媽跟爸向我借的錢 收回
媽跟爸向我借多少,我最近會再跟媽媽算 然後再向大家宣布
我只能說 媽若當初聽我的 不會有今日這些問題!
媽 先前有跟我說 她要去賣五樓來還我錢,我說 五樓是你的 你要賣就賣,不要說是因要還我錢才去賣,我只是在你賣掉五樓之後 取回你當初的借款
2/14 17:07 老二寄出一封信 ,以下一字不改 加以登載
各位!有收到老三LINE的回應 老大沒有意見(沒有收到老大回應)
所以沒有辦法執行(修五樓/賣五樓/買新屋)的選項!!!
只能繼續執行找房租屋(媽媽增加新條件:神位牌位要搬過來)
A7區域已經很難找到適合的房子了!(不然就是各位要再加幾千!)
為了我方便,我也放棄北大。(距離遠,晚上會接到媽媽說:睡不安穩/被戲弄)
目前會開始找銘傳/龜山老街附近
注意:上次找房搬家的成本大都是我自己吸收(不是我有錢,是我懶的算)
為了我自己的生活,這次都要包給仲介處理(含搬家)!!!
(這次若有找到適合的房子,我會請假~先陪同媽媽過去確認)
各位有看到租屋的訊息也可以LINE給我,MAIL給我。
(用MAIL時~主旨:要改一下。。。主旨:最好直點破題)
我 立即回覆 如下
再寄一次
我可以拿錢出來買房子給媽住
當初老三要搬到台南, 我就主張 由我拿錢出來買下老三的房子 以便安置老媽,這過程 老三可以作證,但老媽不匯錢給我……
五樓的修繕 我也可以拿錢出來,修好之後 要賣就賣,只是賣出去之後 我要把媽跟爸向我借的錢 收回,媽跟爸向我借多少,我最近會再跟媽媽算 然後再向大家宣布
我只能說 媽若當初聽我的 不會有今日這些問題!
2/21 11:18 老二寄出一封信 ,以下一字不改 加以登載
決議五樓現在沒有要賣!但因為與政府簽約
現在有大面積漏水問題(合約上有說明要符合居住的環境)
防水工程初步估價為16萬!各位先準備好錢!
會先與政府單位瞭解一下可以補助多少錢?
告知各位~不需回應!!!
這封信 我就沒回了,但我很奇怪 老二為何一個人可以做出不賣五樓的決議?
2/22 14:20 老二寄出一封信 ,以下一字不改 加以登載
我是老二
我提出一個假設性建議 大家可以聽一下
我放棄五樓的權利,你們賣你們分,不需要透過我~~~我也不想知道!!!
但 不要緊張,媽媽要新租房,我還是會積極處理!!!
等五樓賣了!!錢你們分剩下的~我們再來談要買什麼樣的房子給媽媽住。。。
這個建議!!!兩位覺得如何???
2/22 15:58 老三回覆老二的建議,以下一字不改 加以登載
5樓我想就是賣掉 錢拿去幫媽買房當頭期款(2房含車位)
剩下的貸款就3人分攤
等媽去找爸後 就賣掉
現在要考慮的是5樓賣掉的錢
1.先全部拿去當頭期款,等之後賣房子的錢再把老大借媽的錢先還掉,剩下每人30%.主要照顧者多10%
2.先把老大借媽的錢先還掉,剩下的再當頭期款買房,等之後賣房子的錢每人30%.主要照顧者多10%
這是我目前的想法
話說媽有要賣房子嗎? 還是今天賣 明天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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