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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11 12:30:58| 人氣949| 回應5 | 上一篇 | 下一篇

【閃】! 一閃一閃亮晶晶之「閃光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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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發表前文「獨一無二的御守」,有網友留言說那是篇閃光文,看到那篇留言時讓我呆了一下。上了年紀後,對於網路上各種新興名詞漸漸無知的我,特別上網查了一下什麼是「閃光文」。簡單的說,閃光文意指在網路文章上炫耀自己會讓人羨慕的行為,由於太過炫耀,導致對這種行為不以為然的網友們感到刺眼,所以眼睛就被那炫耀的光芒給閃到啦!比如說,在網路上描述與男朋友多麼親密恩愛,此時形單影隻的人看到多少會羨慕或忌妒,那感覺就像是被光芒四射的陽光給刺傷雙眼一樣,於是這些人會稱這篇文章為閃光文。

其實我在「獨一無二的御守」一文中,只是提到為遠行的日傭做了一個御守,而這麼多年來,日傭都將這御守帶在身邊,因為這一個御守,日傭與我都感受到我們之間那份不必言喻的愛情。其實在文章中,我描述的只是日傭與我生活中的這個小插曲,竟沒想到網友會說那是篇閃光文啊!不知道是這網友最近失戀,或是單身太久,或是感情不順遂?還是我真的太炫耀感情上的甜蜜了?

對於網友被閃到我覺得很抱歉,如果是我太炫耀而引起網友反感,那純粹是我的無心之過。不過如果那篇文章是篇閃光文,就如我在留言中回應他的,這也是一個閃光部落格囉!?因為幾乎我寫出來的每一篇文章,都隱隱約約隱藏了日傭與我之間那份情感,我也三不五時會不禁意的讚美日傭的好,畢竟在本部落格中,開宗明義的就說過,我只是想紀錄與日傭之間美好的回憶囉。

記得以前,主人媽有曾委屈的說,他總是告訴朋友主人爸有多好,對於壞的一面,他總覺得家醜不可外揚,但日子一久,當兩人吵架時,朋友都不會認為主人爸有錯,因為在他們心中主人爸可是好爸爸、好丈夫的典範。因此主人媽感嘆的說,如果哪一天要離婚,他還不知如何跟朋友們交代呢,或許朋友還會認為是主人媽無情無義,或者誤以為是感情恩愛的兩個人隨便鬧鬧罷了。同樣的情形我很能夠了解。在部落格上,我通常只會描述與日傭之間的好感情,或日傭是多麼好的男人,在朋友面前我也同樣如此告知。但是,很多幸福故事的背後還是有很多辛酸的啊,只是我認為沒有必要向大家訴苦,所以大家看到的也都只有好的一面。還有就是,文章嘛,就是寫作文囉,用字遣詞總是會比較誇張與唯美。

日傭會來看我的部落格,雖然中文閱讀程度普通的他只能夠了解個一、二,但他總是興致高昂的閱讀,享受我描述的他好男人的景象。其實有一回吵架時,日傭曾經生氣的對我說,「為何你要在部落格上叫我日傭?我又不是你的傭人!」他吵著要我把日傭這名稱改掉,或者是不要再寫。聽了這一席話,我啞口無言。天知道啊!「日傭」、「外勞」這些名號都是他開始用來描述自己的啊。不過等他氣消後,他又快樂的閱讀我的部落格,享受我寫的一切。

上述這個小插曲,我並沒有分享過,因為那已經顯現日傭不理智的一面,而且也破壞了剛開始寫部落格是為了紀錄兩人甜蜜故事的初衷。之後有時我會開玩笑的詢問日傭,那我就改叫你『ご主人様』好嗎?他反而會不好意思的說,「不用啦,我是日傭,你才是主人啦!」(他說這話時絕對沒有諷刺的意味喔)啊,寫到這,會不會又被說是閃光文了呢?

我最後想說的是,如果被網友說我寫的是閃光文,我應該值得高興,因為這表示我有很多好事發生。雖然看到甜蜜快樂的文章可能會讓單身者感到孤單,但是總比看到悲慘的文章後一起顧影自憐好吧?我的部落格只是簡單的描述日傭與我之間的相處,全都是日常生活的小故事與感觸,因為我們都用心的去感受與經營這段感情,所以自然有很多好事可以分享。這個部落格,實在是無意要讓網友們覺得非得戴墨鏡才能來的啊!有閃光文可以寫,代表我是幸福的,所以我的閃光文還是會繼續寫下去囉。

在此建議覺得我的部落格太閃的網友們:

1.或許你單身太久了,請考慮參加我們的聯誼活動。
請見「搶著當紅娘 ~ Private Single Party」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nyjunko/3/1307586653/20080601121729/

2.來這之前,請先行戴上墨鏡囉!因為這邊幾乎一年四季都陽光普照,那陽光可是挺刺眼的喔!

3.建議我在文章前加註「閃」標誌,不過那我可能每一篇都要標了!還是我乾脆在部落格名稱上加註「閃」呢?


請見前文「獨一無二的御守」: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nyjunko/3/1307879674/20080609223553/

維基百科中關於「閃光文、閃光禪」的定義:
閃光彈一詞乃來自BBS和網路論壇衍生出的新名詞定義,也可簡稱作「閃光」。

在網友之間聊天交談時,若有人在文章中炫耀自己,例如在愛情上令人羨慕不已的行為時,或是情侶相互公開表示親暱言詞的互動時,其他單身或對此種行為不以為然的網友便以「閃光彈」一詞相回,以表示文章為「炫目至盲」之炫耀表現。或者說「哇!前方有情侶!好刺眼啊!」。閃光彈並不限於炫耀愛情,例如購買價值不菲的物品後放圖片於網路上炫耀,也會被視為放閃光彈。這種炫耀行為又稱「放閃」。

通常在「閃光彈」出現之同時亦同時出現或準備「墨鏡」與「可魯」(導盲犬的名字,來自一部電影《再見了,可魯》,港譯《導盲犬小Q》),以表示有預示文章內有炫耀性質,防止「炫耀文」令其他網友所產生的情緒不安與低落。因在網路文化盛行,故閃光彈、可魯一詞亦充斥在由此衍生的惡搞(KUSO)文化當中。

台長: nyjunko ~ 紐約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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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ma
還好 我覺得這樣的文章不閃啦
這是發自內心的感受!!
2008-06-11 22:42:48
版主回應
你是甜蜜的小女人啦!平常看你們的相處,也覺得閃得很呢!呵~
2008-06-12 22:37:37
equinox
苦主就是我......
是很羨慕啦
完全不忌妒
因為我打算抱獨身.....
2008-06-12 09:53:26
版主回應
是喔...? 不過獨身很好啦,雖然結婚沒什麼不好,但我都覺得如果可以再選一次,我還是比較喜歡獨身呢! 只是談戀愛好像還是不能少!
2008-06-12 22:36:09
堂本海獅
哈~
可能那位網友只是一時貪得意才用上閃光文這個用詞,
台長不用太在意~^^

而且妳跟日傭吵架的那段小插曲,
也不能完全說是壞事,
對我來說,
看著妳文字上的形容,
覺得嚷著要改暱稱的日傭還滿可愛,
那時的他應該滿孩子氣吧~(笑)

說一下我自己,
寫Blog對我來說是想將回憶記錄下來,
好的壞的我都會寫,
好的就留來日後回味當時的快樂感覺,
壞的就當是那時候心情不好的一種發洩...
而且有時候發生一些事情,
可能用說的不能跟當事人說明白,
就會用寫的,
希望當事人看到能夠明白我的想法...
2008-06-12 12:23:29
版主回應
我了解你說的囉,我也不是刻意不去寫壞的,只是我好像怎麼也寫不太出來呢! 呵...
2008-06-12 22:34:20
阿圖
不會啊!我認為很感人呢!!

一點都不閃啊!而且看到你用這種方式來介紹日本!很獨特阿!!!
2008-06-14 15:09:02
版主回應
謝謝你的鼓勵! 你的話讓我覺得很欣慰喔!
2008-06-15 09:20:13
于庭
哈哈哈~~~

您這位主人實在訴太認真啦!!!!

這訴你ㄟ部落格...妳ㄟ心情日記....

況且...我覺地一點都不閃ㄋ!!

雖然一開始我看到那個字眼...也是一頭霧水ㄋ..

我可是很享受到妳家逛逛ㄟ感覺呦!!^^
2008-06-16 11:04:14
版主回應
呵! 謝謝! 學到一個新詞語, 感覺不錯呢!
2008-06-17 17:24:03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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