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日圖片,作者阿正)
過年種種
太 皮
如果說,還有甚麼可以勾起我對過年的期待,也許就是那難得連放三天的假期了。天可憐見,今年假期更是連上周末兩天,令到假期一共五日,雖然依舊會稍縱即逝,但倒可以讓自己睡一兩天懶覺。年齡漸大,自己感到的年味也是越來越失色了,一旦接受這個事實也就等於接受成長,但卻又不得不接受,只是孩提時春節的快樂記憶,總是像煙花一樣無時無刻不在腦際裡綻放,面對當下乏善可陳的春節氣氛,總是有點心不甘情不願。
就算懸紅一百萬元,現在是無論如何都找尋不到小時候那種窩心的年味。當時住在馬場木屋區,由孩子們放寒假算起一直到假期結束的十幾天,就好比點燃了一枚爆竹,正月頭三天是高潮所在,爆竹炸開了,於是整個馬場木屋區由暗啞的棕色和寒風中的綠色,一下子佈滿了暖烘烘的紅色紙屑,揮春、利市和新衣,到處可見。連池塘的食蚊魚好像也換了金裝,在浮萍底下閃閃發光。
新年之前,士多例必開始售賣爆竹和煙花,將原本死板的門面打造得花枝招展,貨品種類繁多,令人目不暇給。那黃色一盒盒可以一排燃放、又可以拆開單個點燃的小鞭炮,那握在手上不斷吐出火球的龍吐珠,那些會鑽上天空的飛天老鼠,逗得小孩子們眉花眼笑,只是貧窮的孩子多,不是個個玩得起,誰人拿起一根幾十發的龍吐珠,他就做了一刻的王,直至最後一粒火藥球有氣沒力地彈出來為止,他都是所有人的焦點所在。有時,孩子們手指夾着香枝,跑到空地上,將爆竹掩埋在泥土下,一點燃,啪的一聲,泥土四飛,女孩或咿呀鬼叫,或四散奔逃,男孩則捧腹大笑,笑兮兮地再點燃另一個。
其實那些煙花啊,幾十年如一日,連包裝也幾乎沒改變過,現在澳門新年期間在指定地點放煙花,還可以買到那些舊式樣的東西,但當你握着龍吐珠的時候,心情已經完全不一樣了,不是怕別人弄傷自己,就是怕自己射中別人,更怕射散美好的童年回憶。當年指定的燃放爆竹地點在銅馬廣場,在那裡玩一回,是可以向馬場小孩炫耀的一件風光事兒,我家三兄妹在海堤上拍下了一張照片,那眞是孩童時絕無僅有的威風史。
對我來說,如今過年還是比較犯愁的,這個“愁”主要是來自於那個又名“紅包”或“壓歲錢”的利市,無論名稱如何,其外貌和精神內核都是一樣的:紅色的紙封,裹着讓人喜聞樂見的紙幣。
到這一刻還是未婚的我,利市總在春節期間扮演着一個令我尷尬難堪的狠角色,這傢伙看似和諧溫馨,卻也惡形惡相,逼視着你雙眼,質問你:“你甚麼時候才派利市給人?”遇到朋友,與其讓那些善良的傢伙糾結於派不派利市給我的矛盾中,我倒不如先下手為強,厚顏無恥地討走利市,把尷尬留給自己;可是,年復一年地討着親人利市總不是辦法,最可怕的是我的弟妹已經結婚了,他們已開始派利市給我了,第一年我還可以面不改容地收下,到了第二年、第三年,也就有點擔憂了:萬一年輕我十歲的表弟妹也結婚並給我利市,我該用一個怎樣的態度去接受啊?大齡男靑年的徬徨心理,也許只有大齡女靑年才會明白。中國人口那麼多,一定與萬惡的派利市文化有關!剛好聽新聞說,現在內地作興攀比派利市的金額,今年你給我孩子三百元吧,明年我給夠你孩子六百,眞是聽得人心驚膽戰,如此幾何級的加碼,眞是沒完沒了!難怪有避年之說,年本來要開開心心地過,卻有一些人要在年關前灰頭土腦地臨陣脫逃。
記起小時候,木屋區有一戶鄰居,每年春節期間總要舉家前往桂林旅遊,那時我就很嚮往那個叫桂林的地方了,可以吸引這家子人一年又一年地前往。我央求母親,也帶我們去吧,她總是一臉怒容:哪有那麼多錢?我唯有掛着那時還未流行的“囧”字臉,羡慕地看着那家人開開心心地離家。後來,我想,八十年代初由澳門往廣西的交通還不暢達,去趟廣州還得坐船,去“山水甲天下”的桂林更是不容易了,每年都去,對住在木屋區的窮人來說談何容易?終於頓悟那也許只是避年的遁詞。
這麼有壓力的事情不要再說,說個有點爛的笑話給大家聽吧!朋友都知道我名字中有個“年”字,也知道我體形龐大,話說有一年,我還在做日報記者,不知說了甚麼話得罪一位同事,那同事懷恨在心,隱而不發,過了幾天,覷準時機,在我身旁滑過,洋洋得意地道:“大家看我,我在‘過肥年’啊!”哈哈,好笑不?在此,祝大家闔家平安,家肥屋潤,年年都過肥年!
原載2012.1.25澳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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