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副刊有篇文章【恩怨】,勾起記憶中一些過去的往事。
文章裡有一段寫著:「儒家的以直報怨太落伍,江湖的一笑泯恩仇太矯情,而漢摩拉比法典眥睚必報那一套,好像也不易履踐。」我深感心有戚戚焉。
因為往事裡那些塵煙,儘管我們可以忘記、可以寬宥、可以反向思考,從中汲取生命的養份,如佛家所謂的「逆增上緣」,然而曾經的打擊、殘忍、惡意,冷酷和無情所給的疼痛,始終不曾消失,人如何能藉著恨、憤怒、痛苦與忍耐作為信仰,而將屈辱,昇華為記憶中的美感,而心懷感激。
一位友人的妹妹,直到自己的親生母親重病在床,心中都無法釋懷,對於母親過去加諸於她的虐待行徑;一位童年時被老師冤枉打耳光的女子,回想起當年被欺負的情景,事隔五十年多年,仍然對老師懷著恨意,她們難道沒有破繭而出,化做一隻美麗的蝴蝶嗎?可是疼痛始終不曾消失....。
藉由他人加諸的苦難,讓自己變得更強。不應該是人性中的必然承受和壓力,作者祁立峰說得好:我們不能期待每個在劇痛蠶繭裡掙扎的人,都能感謝那些傷害過自己的「恩人」們。受盡屈辱後,還要違背自己,表現得多麼感謝寬宏大量,多堅強多勇敢……,致使人格的壓抑和矯情。
畢竟疼痛不曾消失。
相對的,那加害於人的人,不該流於「這沒什麼不對」的自以為是,而那麼理直氣壯的期望受害者的知「恩」圖報,人際間的恩怨,固然不必冤冤相報,但是也要摸一下自己的良心,如果易地而處,你能撇開恩怨,立地成佛嗎?人家的傷口還在疼痛瘀青,甚至失去了生機,該如何還給對方一個公理?
2011/1/30 映彤札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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