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是大儒,是思想家,是哲學家,用現在的網絡流行語來演繹,他便是大V中的大V。
從通訊落後的二千多年前,到今天秒速上載的年代,孔子的粉絲團依然眾多。他老人家在天上烹茶消暑,斜躺在白雲上的時候,可能也會忍不住點個讚。
孔子之所以受愛戴,其中一點也許是因為對人性的了解無從置喙。比方說:“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就說得很準。君不見今時今日,人皆如此。但求果腹也好,追求美食也罷,飲飲食食是日常。要是他知道現在流行把飲食、旅行的經驗分享,今天推介這個,明天品評那個這樣的生活,不知會不會站出來開講,勸勸“愚子們”別太貪吃貪玩,忘了學習向上,追求更高層次的思想修為。
說到底,喜歡美食不是一件難為情的事。儘管有人為了環保堅持素食,亦有人無肉不歡,但兩者都同樣欣賞烹調得宜,色香味俱存的菜式。絕對沒有人認為素食毋需多加心思烹煮,也不會有人只要是肉,便能像樊噲在鴻門宴上生吞而後快。不過在興高采烈想去大快朵頤的時候,最煞風景的是餐廳規定的衣履準則。一般人去吃館子時對穿着不講究,尤其是當今風尚着重舒適,而不是遵循《周禮》的等級。時興便服有許多種類,有一個名堂叫做“薯麥休閒”(Smart Casual),正經來說便是體面的休閒服。而Smart這個詞,廣東話可譯作“醒目”,而醒目是形容閣下的頭腦還是衣履,就悉隨尊便了。
穿戴得體固然是美觀的追求,可是美與不美,體面不體面,在今日的衣着打扮中,沒有一言堂的標準。因而“薯麥休閒”就給了客人很大空間的選擇,餐廳得不到想要的“體面”,於是又畫龍點睛地標註:男士不能穿無袖T恤和露趾涼鞋。弄得夏日炎炎,涼鞋男為之氣結。女士低胸露背穿涼鞋美觀,男士則不雅,這個邏輯肯定站不住腳。在愛自由、論平等的今天,這種規定可視為歧視。
我支持男士女士都可露趾通行無阻,不知愛穿木屐的孔子以為然否。
(原載澳門日報) 2017.8.5 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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