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於熱情,是對是錯?
早年的記憶,有一個相識不久的人很貼心,總是在小處替人着想,好像在她眼中,大家的需要是她的日常任務。不知不覺中教人心生好感,然後信任。謊言經不起拷問、假意瞞不過真心。某天發現,情誼懷有目的,關心附加利用。當一切“美好”露出水面,如浮萍漂泊、靠攏,赤祼祼的使人幡然醒悟。那一刻的降臨,猶如一個突如其來的噴嚏、一個激靈,稍縱即逝。人,沒甚麼改變,只是在腦海中剔除一個自以為是朋友的人,在記憶中把她發配到“一位舊相識”營地裡,如此而已。
只是,讓人疏於防範的是,似浮萍輕漂而過的經歷,會在內心輸入密碼,此後遇到熱情的人,都會自然而然地保持距離。好比電腦安裝了防毒軟件,突然發出“可疑”或“惡意”程式的警告,提示選擇把它處理掉,或是隔離。
同時,人的內心也作出了設定,不可太熱情,切記,不可。彷彿熱情是挺值得懷疑的行為,久而久之,習慣了,變成性格的一個特殊程式。是好是壞,難以參透。
總覺得,在一定的距離內關心別人,是最佳的辦法。熱情有時會惹人厭,輕則讓人心煩,重則教人躲避。不止一次親睹病人不願被探訪,由衷說出請不必告訴認識的人,哪怕是深交,是親戚這種情況。害怕接受熱情的慰問;不想讓人看到脆弱的一面;在生死之間絕望地想要摒棄人世間的所有牽掛;很想一個人待着甚麼都不顧。抗拒關心的理由,可以有千百個,尤以重病的人為甚。
雖不能真正體會到他們的感受,和那拒人於千里之外的複雜心情,但尊重這個選擇。不會因為“沒被告知”而覺得感情變味了。一個人在最無助的時候選擇甚麼,必然是最讓他感到釋然的。如此,對如何關心別人每有思量,過於熱情不可,冷漠不可。怎樣才做到適可而止,是一對一的考慮,人不同、個案不同、方式不同。
過於熱情是對是錯,在於因何熱情,在於真心還是假意。而我總是,保持距離,若即若離。
(原載澳門日報) 2016.8.27 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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