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母親患了腎衰竭,行將就木。一生與已去世的丈夫在事業上努力奮鬥,大把家財卻生了一個不孝兒。兒子完全是吃喝玩樂的二世祖,開個店玩玩虧了本向母親要錢不果,口出惡言後憤然轉身離去。母親的私人男看護照顧她已有一段日子,把這一切都看在眼裡,設計殺了這個壞兒子。母親在傷心之際,竟獲得等了許久的腎臟捐贈,進了手術室……
警方偵查這宗案件,發現這位母親的血型十分罕見,被殺的兒子與她血型相同,又剛好是器官捐贈者,所以他一死,母親便獲救了。警方以此為線索,查到兒子的身份曾被盜用,自願捐贈器官不是他的意願。結果,原來殺他的男護士是其同母異父的哥哥,母親年輕時未婚生下了他,把他遺棄了。可他自己早年也因腎病在死亡邊緣受惠,身體內的是別人捐的腎,無法再捐給母親,才心生歹念,殺弟救母。
這個故事敎人唏噓,幸而只是加拿大的電視劇《疑犯動機》中的一個單元。假如是眞實的事件,那位母親即使重獲新生,也會生不如死。兒女多不孝,母親也不會受得了奪其命讓自己生存的。孝兒殺了不孝兒,終也成了不孝兒。
前陣子與一所學校的中學生分享了一些寫作和人生經驗,校方問我有沒有興趣遲些日子與家長分享親子閱讀心得。我笑說這方面確實沒有甚麼心得可言,老師退而求其次,讓我談一下如何敎育子女也行。而我心裡想,其實沒甚麼法門,養兒育女,愛,是唯一的竅門。但這個愛字該如何表達,也許正是為人父母拿揑不好的問題所在。
如上述的故事,那位母親對兒子從小溺愛,與丈夫打拼江山,富裕的生活滿足了兒子的物質需求,卻錯過了陪伴他的時機。以物質滿足為愛的表現,忽略了兒女需要的是父母在身邊。而另一個兒子,被遺棄了的男護士,也是因為沒有獲得過母親的愛,人格有了缺陷,渴望得到母愛,而冷血殺了弟弟。在他眼中,弟弟不配為母親所愛。
歸根結底,在兒女的成長過程中,他們雖有自己的主張,不欲受父母掣肘。然而“愛”在身邊——不強加干涉但陪伴在側,我想,便是上佳的親子方式了。
(原載澳門日報) 2014.5.17 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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