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墾丁曬太陽,好像是昨天的事,但其實已經過了一個月。可是呢,我的手仍在脫皮,所以感覺像昨天。朋友說是免費換膚,也對,但要多久才能換回朋友所說的嬰兒般的嬌嫩皮膚,恐怕得一個世紀以上,讓我輪迴後再出生。光靠墾丁的太陽,絕對是辦不到的。
從墾丁大街到鵝鑾鼻,說遠不遠,說近也不近,自行車程來回四小時,這是慢板自駕遊的速度。八個人之中,只有兩個騎電動車,其餘五個用腳踏,最小的不用騎,坐後座。途中停下看風景,在便利店歇一歇,就花了不少時間。大家平日在澳門又不是以自行車代步,也沒有練車,可想而知是一伙“烏合之衆”,隊形散亂,速度不一,四小時嘛,算快的了。
說來我是騎電動車的一員,應該可以避開太陽,高速騎到樹蔭下,才瀟灑等一會遲來的他們。然而,我的心放不下,馬路上危機四伏,除了呼嘯而去的小型汽車,還有大型旅遊車馳騁其中,那兩個小的經驗淺,容易出意外。為了“護駕”,我以比自行車還要慢的速度,跟在小的旁邊,橫在機動車和他們之間,唯恐有所閃失。
(原載澳門日報) 水月 2011.9.24
看過鵝鑾鼻燈塔回到飯店,鏡中的我已成焦炭,脫掉太陽鏡也像戴了太陽鏡,那個我很有點台灣充滿陽光氣色的原住民的氣質。女兒和妹妹膚色本來就白,不容易曬黑,可惜都穿了短褲去踏車,大腿被太陽瘋狂吻過後,留下了紅褐色的吻痕。穿長袖衣褲的我,也敵不過墾丁的太陽,被他強吻了手背,眞的焦了。那個脫皮才叫嚇人。
墾丁大街上有很多民宿,雖然看起來房間不會很寬敞,但都裝潢得不錯,有點小資情調。我們一家沒有住民宿,訂了度假式飯店,有泳池、水上樂園、機動遊戲、保齡球、桌球等等設施,我看這飯店應該在八十年代風光過,曾經是潮人的“酺點”,但現在顯得有點過時,卻也不失為一個懷舊的好地方。
說起懷舊,這趟旅程,姐夫和姐姐倆才是來懷舊的一對,自行車旅程也是姐夫建議的。我們取笑他倆要重踏當年在成功大學讀書放假去拍拖的足印,哪知他們異口同聲答道:“當年我不是跟他/她一塊兒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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