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心我的朋友都問:不用上班的日子幾點起床?然後都不約而同地對我的答案很“不滿意”。
七點半後八點前,就是我的答案。
大家不滿意我起得太早,不符合“閒人”日程。閒人應該睡得晩,起得晩。我說睡七個小時就會自然醒來了,沒轍。於是朋友建議我要晩點睡,但是,睏了就要睡,幹嘛要強迫自己與睡魔對抗,撑到深更夜半才肯“就範”呢?
不少人能睡到日上三竿,可我,不行。
不用上班,沒鬧鐘鈴聲打擾,但作息時間不變,不會讓我覺得不夠閒,不夠優哉遊哉。谷雨曾在一篇文章中寫下老公對她說的體己話。老公心疼她總是睡眠不足,讓她不如辭掉工作,睡到自然醒,才算幸福。若她老公知道有人睡到自然醒的時間也跟上班沒兩樣,不知會不會收回這個“幸福勸諭”,讓谷雨繼續被上班這頭惡魔喊醒她?
在晩點起床才不辜負不用上班的美好時光這個問題上,我有我的理解。一般來說,人們都刻意在休息的日子睡得晩,起得晩。一方面是因為休假的前一天晩上有消遣,或特意把睡眠時間推遲,覺得這是明天不用上班的特權。而另一方面,人們多半會等親密伙伴一起吃早餐,要是自己起得早,孩子、伴侶,或情人還在呼嚕熟睡,豈不要無聊呆等?因而,把作息時間調節一下,才符合“閒情”。
換了我,就不大一樣。晩飯可以等,午飯可以等,可早餐不可以。要是睡醒了不能適時喝一杯茶餐廳的香濃奶茶,會成天頭腦發昏的。此其一。其二,喝罷奶茶,我的腦筋便舒暢了,腦筋靈活了,就可以隨意把時光消磨。或寫寫稿,或上上網,還可以去買菜,跟也不用上班的家庭煮婦一起買魚肉、挑水果。這樣早晨的時光都滿足了,還有餘暇跟才剛起床的朋友喝喝咖啡,聊聊天。還剩大半天時間的話,懶也行,勤也行。可以做妥幾件事,或沒做過一件事,我的美好時光就這樣樂得隨心、清靜。
只是朋友瞎擔心,覺得我無事可做時間挺難過。其實不。欣欣給我捎來“慢生活”的理念,其眞義是“讓自己的生活張弛有度”。嗯,正合我意!
(原載澳門日報) 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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