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載澳門日報
水月
一向不主張一邊兒走路一邊兒聽歌,覺得在交通繁忙的地方,那是很危險的行為。但最近買了一部MP4,竟開始享受這種意境,嘗到了前所未有的滋味。
把耳機掛上,聽着自己選擇的樂章,原來可以使你不受周圍環境的影響。即便身在鬧市,或最嘈雜的茶餐廳,也可以悠然自得。感覺隨着樂曲載浮載沉,乍喜乍悲,別有一番意境,有一種置身度外的滋味。
那天我聽着張信哲重唱的《最愛是誰》,想起往事,想起自己,也想到曾經愛過的人。在思緖如風如雨的時候,我對“最愛是誰”有了新的答案。
我突然想到,其實這世上沒有誰會最愛誰,有的,只是最“用力”去愛的人。如果你曾經義無反顧地去愛一個人,愛得很深,愛得沒了自己,愛得連給自己一刻喘息的機會也沒有,那個人就是你今生的“最愛”。然而,所謂“最愛”,是因為你付出太多,付出了你今生能愛一個人的最大能量。而這最大的能量,一生只能用一次。從此,你無法再給你所愛的人最大能量的愛,讓你誤以為今生最愛的就是從前那個人。可有一天你也許會發現,最愛的原來不是他,而是現在和你相守的人。
敎人失笑的是,留在你心中最刻骨銘心的那段愛情,不是最愛你的人編寫的,而是由一個你用了最大的力量去愛,卻忍心捨你而去的人成就的。
抒情的歌最容易令人掉進回憶的思緖中。一首未必是最佳,卻寫到你心坎裡的歌詞,哪時候聽,哪時候就能讓你心情跌宕。這一生,我不是很會愛,而且有時候愛得很失敗。我得承認自己曾經是個反叛的人,尤其在愛情的面前。人的個性會否影響遭遇,我想,是會的。我愛過的人,和愛過我的人,想必會感受到我這種叛逆的性情,如何影響着我的愛。愛可以很熾熱,也可以很淡然。這就是愛情中的我。
熱情也好,淡漠也罷,逝去的愛,只宜在回憶裡追尋。伴你聽一首歌,喝一杯咖啡,然後,一切又回復平靜。
“誰人是你心中的最愛,答案可是絕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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