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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03 01:00:26| 人氣7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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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遷之「喜」

從來沒有一天像今天,讓我如此的渴望自己擁有一台可以代步的車子。

九月廿九日,陰雨綿綿。

即使上星期五已經把大部分的東西搬走,今天的我居然可以把六十公升的大背包打滿,好家在沒有打到延伸,不然真的太丟臉了。真不知道是自己打包的技術不佳還是東西真的還是那麼多?

或許終點離起點不大遠的這個事實,讓我為了省錢,什麼都往裡面塞,沒有吃完的麵,蒜頭,湯包...對了,因為確信新城市沒有亞洲超市,一早我還特別冒著綿綿細雨跑到廿分鐘腳程之遠的商店買了兩包一公斤的日本米。若不是真的太重,我看我應該連果醬都會背過來!德國日常用品的高昂,實在令人不敢領教。

小琪和Bomen看到我那據我估計有廿五公斤的背包,全傻眼了。不只他們,我把背包打好以後,我也傻了。無奈的搖著頭,明天才離開的Bomen好心的要陪我走到搭車處,他直問我:「妳確定妳自己一個人,行嗎?」。

告別依依不捨的小琪,抱著我直喊「心肝寶貝」的Plungemeier太太,還有兩個酷酷不理人只顧著吃飯的替代役帥哥,我「拎」著背包,Bomen摟著手提電腦和生水過濾器,上路。雨,持續下著,好像跟我道再見似的。

有些時候,還真的會悶著頭問自己:幹麻自己找罪受?來到這裡,漂泊不定,搬家搬家再搬家,我的人生好像都浪費在搬家上面了?昨天和Adrian道別時,我們兩個都有相同的感受,才剛熟悉的環境和人物,就這樣,又要再次道別離,再次習慣新的城市,新的人,新的生活方式...我們同樣有著期待和害怕,緊張和擔心。

搭上地鐵,看著Bomen依然笑容滿面的臉龐,我想,我會想念他的,廿七年來我從未碰過一個像他一樣的人(往後若有機會,再做人物介紹吧!有些人真的挺值得一提的)。

到「家」後,終於能卸下著重達廿五公斤的背包。介紹一下吧!

「她」就在學校的「後面」,走路大約「兩分鐘」吧!
這棟房子隸屬於研究院,只有在研究院工作的人可以住進來,一但解約就必須在最短的時間內搬離。房租,很貴,每個月要繳兩百四十歐元,換句話說,接近一萬塊台幣,這還不打緊,我還必須和其他人分享「她」,也就是說她是兩人公寓。不過,年底之前我尚能享受「獨身」生活。對了,電費,自付。(圈圈叉叉)

她,在二樓。開門進來,右手邊是一間「大」廚房,裡面應有盡有:鍋碗瓢盆。往前走就進入客廳,喔,廚房的旁邊是一間有浴池的浴室喔!客廳裡擺著四張看起來就很舒服的沙發和一盞挺別緻的立燈,左手邊則是有點古色古香的桌子和兩張同款式的靠背倚。正前方就是兩間房間囉!右手邊的較大,搭配著法式雙人床,哈!就是我今晚睡覺之處。另一間房則暫時還空著,家具,或許這星期會進來吧!

我很滿意,真的,即使她沒有書桌和電視。這些年來,沒有住過這麼好的房子,暈黃柔軟的燈光是我一直想擁有的。死白的日光燈讓人感覺像辦公室,鵝黃色的燈則很溫柔,很暖和,有家的味道。只是我不知道,我會在這個「家」住多久?

這一區,屬於這城市的高級住宅區。其實在德國,只要離市區越遠的房子房價越高,因為在這些地方,環境好,氣氛佳,綠地,寧靜都有。所以住在這些區域的人家都有一個共通點:他們都擁有車子。

談到這裡,大家應該可以理解這篇文章開頭的那句話了吧?!今天,和秘書談完正事以後我便進城買生活必需品,結果,光走路就需要超過半小時的時間,別忘了,我的腳程還算是快的呢!回程,該罵的,該詛咒的,該...我全做了。不過,無事於補,我還是得走半小時。真希望有一台車。

居家環境,很棒;離學校,很近。
但是,相較之下,我得要付出相當大的代價。入秋了,德國秋天的溫度是台灣的冬天,我不知道,如果冬天真的到來之後,我該怎樣買生活必需品了?老天爺呀!上帝呀!祢會再派一個天使給我嗎?

台長: 汪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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