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本週刊」爆料指出,中信鯨隊洋將羅薩與本土投手蘇立偉涉及簽賭及打放水球,其中還有員警涉入,中信鯨立即決議開除蘇立偉,警政署長張四良也下令刑事警察局偵六隊成立專案小組,對簽賭案進行調查,這個消息也為進行中的職棒總冠軍賽蒙上了一層陰影。
看到這個消息,很多朋友都會想起七年前,當職棒正熱當紅的時候,爆發的時報鷹隊球員簽賭放水案。巧得很,當時是在職棒七年的時候發生的(八十五年八月,因為五名兄弟象隊球員遭挾持恐嚇,簽賭案才爆發出來),這次簽賭案和上次相隔也是七年,真有些不可思議。
七年前簽賭案爆發時,我白天跑簽賭新聞,晚上還要轉播球賽,那心情著實複雜,尤其是第二批時報鷹隊球員(包括陳慶國、曾貴章等人)被檢調單位移送地檢署時,我看到李瑞麟教練一個人孤零零地坐在地檢署,等著他的子弟兵交保,李教練看起來突然蒼老許多,之後李教練鼻咽癌復發,從此再也沒有進過球場。「二代鷹」雖然在職棒八年總冠軍賽先搶下兩勝,但臨時急就章的組合終究無力回天,時報鷹從此走入歷史。
有比賽就有賭博,賭大賭小而已,這不可能完全禁絕,有人認為為何不引進國外的運動彩券,索性讓賭博檯面化,但是從公益彩券開辦的經驗可以得知,地上化並不能禁絕地下化,就像樂透彩發行並沒有讓「六合彩」消失一樣,既然地下化無法消失,就一定會有黑道或不肖員警介入,或軟或硬地要求球員打放水球。
球員為何會打放水球?這是有原因的,雖然這種行為完全不能原諒。
運動員的職業生命通常非常短暫,即便是「妖怪」級的球員如李居明或前德州游騎兵投手Nolan Ryan,二十到二十五年已經是極限了,可是,當這些球員的「職業生命」告終的時候,他們的「生理生命」可能還有三十年甚至更久,他們要怎麼過剩下的日子?
球員們都是從小就開始打球的,他們一心一意打球,成天打球,結果是只會打球。球員們雖然都有高中或大學學歷,但可能連英文字母有幾個都不知道,他們如果離開球場,連起碼的謀生能力都沒有。從台灣大聯盟風光退休的羅世幸,到台北市政府工務局當雇員;因簽賭案離開球場的球員,也有不少作同樣的事,有的甚至在開卡車載漁貨。在這樣的狀況下,設法累積一些老本,是球員必然的選擇,意志不堅定的球員,很可能便會以參與簽賭,甚至放水的方式賺錢。
「放水」確實是累積資本最快也最有效的方法,因為要「郭源治」級的投手,才有五十萬的月薪,但如果碰上一場組頭們認為是關鍵比賽的球賽,參與放水的先發投手一場就可以拿到五十萬元的「賞金」,這些球員們大致上是這樣進行的:組頭們都有特殊管道,可以聯繫球隊裡的「白手套」,這些白手套通常是球隊中的板凳球員,很多朋友認為,蘇立偉只是個投球局數還不到十局的板凳投手,何德何能操控球賽,蘇立偉自己當然無法在球賽中放水,但如果他的角色不只是簽賭而已,他很有可能就是白手套,不過這還要警方調查後才能確定是否真的如此。
如果組頭決定在某場比賽中大幹一票,則「白手套」便要負責打點好所有先發球員,賞金自然是先發投手最高,其他球員則依照防守位置的不同,領取不同賞金,不必先發的球員也可以拿,連板凳球員都有「封口費」可拿。這一切都打點好之後,先發投手開始「手痛」,或是盡投些超甜的紅中,中繼投手提著油桶上場,內野出現「不規則彈跳」,外野的風則突然變大了,因為失誤或體能狀況很難判斷是真的還是演的,因此球員放水始終不可能找到證據。八十五年八月發生兄弟象球員遭挾持事件,據傳是因為南部某個具有大家族背景的大盤組頭,因為部分球員不願配合演出,讓組頭賠了兩億元之多,才導致持槍挾持事件。
本土球員這方面的問題並沒有根本解決,但是狀況比以前好一些,倒是洋將一直是職棒的大問題,而且容我坦率地說,這問題始終沒有解決。台灣職棒的洋將大致可以分為三類,第一類是曾經風光過,如今瀕臨退休年紀,靠著豐富經驗來台灣再打上個兩三年,多少賺點退休金的資深日本球員,如橫田久則或郭源治;第二類是還在青壯年的巔峰狀態,但是因為競爭激烈無法獲選,因此先到海外打幾年,全力打出好成績,設法重回母國的日本球員,如中入伸;第三類則是一心想打進美國大聯盟,但是始終只能在2A或3A上下浮沉,或是只能在母國打小規模職棒的拉丁美洲籍球員,講難聽一點,他們來台灣充其量只是「走江湖」的球員,球技不能說不好,只是有點像是tweener(半調子),來台灣一來是希望多賺點錢,二來則希望藉此能打進日本職棒,至於大聯盟,還是繼續當成夢想吧。
因為這些球員大多是抱著來台灣「撈一票」的心理打球,拉丁美洲籍的洋將,一直是球團管理的最大問題。某位職棒元年加入,游走兩大聯盟,以「俠」為名的內野手,除了曾經涉入差點鬧出人命的桃色糾紛,搞到元配夫人跑來台灣「督軍」外,他在球場上的「美技式失誤」也一直給人想像空間,他在轉進台灣大聯盟後不久便被解約,據傳可能就和操守有關;更可惡的是這些不肖球員吃乾抹淨離開台灣後,還會「吃好倒相報」,幫有意來台灣打球的同胞「拉皮條」,甚至自己直接當起經紀人或球探,將這樣的放水文化「傳承」下去。
組頭怎麼和洋將聯繫?通常在球場或球隊宿舍附近的夜店。在台北市立棒球場還在運作的時候,組頭通常在中泰賓館的Kiss夜總會和洋將接觸,這些洋將心知肚明組頭要他們幹嘛,大多數人投其所好,甚至順勢提出許多要求,他們不一定要錢,因為要錢就要有帳戶,有帳戶就有可能在萬一東窗事發時被查出來,所以這些行為不檢的洋將喜歡收黃金,特別是那些又粗又大的金項鍊。此外,洋將們也要「人」,所以組頭還得準備辣妹供洋將挑選(有時為了確保排入先發投手的洋將能「盡忠職守」,還會派出辣妹讓洋將爽到腿軟,球自然投不好),洋將「人財兩得」以後,該配合的就會配合。
有沒有潔身自好的洋將?當然有!搞怪的洋將絕對是少數,但是出現這種讓比賽蒙羞的行為,只要有一個就已經太多了,而且背後有黑道壓力,循規蹈矩的洋將其實很難做人。還記得多年前在宿舍離奇墜樓身亡的洋將艾勃嗎?雖然沒有證據可以證明艾勃的死和簽賭有關,但是如果被證明有關,老實說我也不意外,畢竟一場比賽可能牽涉近十億元的賭金,為了確保賺錢,當然可以連人命都不要。
職棒七年爆發簽賭案後,職棒的票房一落千丈,每場比賽都是球員加記者加工作人員比觀眾多,苦撐四年之後,台灣棒球因為二○○一年世界盃棒球賽起死回生,但在相隔七年之後,竟然又傳出球員涉嫌簽賭放水的疑案,這是台灣職棒的「七年之癢」魔咒嗎?希望不是,我們已經有了「阿扁看球主場必敗」魔咒,實在不需要再出現其他的詛咒。要破除簽賭放水的問題,我認為關鍵在球員,只要球員做好生涯規劃,就不怕受到誘惑,只要時時記得球迷投射在球員身上的信賴(想想富邦金控招待所案發生後,「馬迷」們如何失望),相信絕大多數的球員還是自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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