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倪敏然自殺身亡,台灣的媒體扮演了好長一段時間自以為在主持正義的「食人魚」,想盡辦法挖掘各種跟倪敏然和夏禕有關的新聞,忙著惋惜倪敏然,忙著指責夏禕,和2003年瘋狂炒作「非常光碟」一樣,把一樁原本是悲劇的新聞,變成了一齣望之令人反胃的肥皂劇。雖然各電視新聞頻道現在都開闢了「新聞檢驗室」時段,但是死性不改,看到感興趣的新聞還是「按倒就上」,當起製作兼編劇,這就是南迴鐵路「鐵路怪客」案,以及知本車站票務員李雙全自殺案。
在過去一年裡,不明的「鐵路怪客」持續在南迴鐵路屏東段出沒,以對鐵路工程的熟悉下手破壞鐵路,造成多次火車出軌事件,這次還造成死亡,不料死亡的陳氏紅琛夫婿李雙全是台鐵員工,夫婦倆曾經搭乘至少兩次至多三次出事列車,李雙全還替陳氏紅琛買了兩千萬元的意外險,李雙全的前一任越南籍太太也是因為意外事件身亡,也領取了保險金。由於一連串的「巧合」,檢方把李雙全列為被調查對象,在陳氏紅琛遺體被火化前臨時喊停下令解剖。更讓人意外地是李雙全在檢方剖驗陳氏紅琛遺體前,在台東住家附近上吊自殺身亡。
由於本案是檢警和媒體高度關切的案件,自然報導很多,李雙全選擇自殺,和之前「捷運舌吻」案與「師生戀」案被告身分曝光後,當事人也選擇自殺一樣,造成社會震撼。本案和前兩案比較,「媒體辦案」乃至於「媒體殺人」的成分其實比較低,但是在李雙全自殺後,電視媒體的報導還是把本案變成了肥皂劇,各種猜測言詞充斥在所有的新聞時段與頻道裡,勢必造成當事人沉重的心理壓力,如今鬧出人命,媒體一方面透過「新聞檢驗室」批評,一方面又加派記者和SNG進駐台東,獵取李家的一動一靜,再次展現台灣媒體的偽善風格,媒體能說他們的密集報導,和李雙全的死沒有關係嗎?
在本案發生後,台灣媒體又展現了和過去追逐其他社會新聞一樣的醜態,電視台派SNG車到台東守在李家門口,派SNG到地檢署守候,甚至派出一組記者坐火車來回台東和高雄,或是在鐵路沿線再次搞「重建現場」的把戲(有如當年T台某大牌金姓社會記者,在農安街上背著大型垃圾袋,再演一次「腳尾飯」事件),拿著大扳手作勢要拆下鐵軌上的螺絲帽。現在是因為李雙全自殺身亡,暫時把這些食人魚給嚇到了,所以稍作收斂,不然這齣肥皂劇還有得演咧!
然而,至少在本案裡,媒體未必是促成李雙全死亡的直接原因,屏東檢方辦案手法的粗糙,恐怕才是真正的原因。「鐵路怪客」出沒,檢警束手無策,辦案壓力之大可想而知,自然必須了解各種不尋常的訊息,倘若李雙全夫婦真的搭過三次出事的列車,則確實有進一步了解的需要,但是「合理懷疑」是一回事,「研判」是一回事,能不能「證明」是一回事,該不該把這樣的研判透露給媒體,又是另一回事。檢警可以「合理懷疑」李雙全,但是把「懷疑」透露給媒體,結果就是讓懷疑變成社會認定,而非法律認定的「事實」,更過分的是在李雙全死後,檢方還在對外放話,強調李雙全因為操作股票,損失三千多萬,言下之意是李雙全看似深情其實缺錢,所以有「謀財害命」的動機,檢方後來雖然發現計算錯誤,趕忙出面道歉,但是這個訊息經過媒體一整天的發酵,傷害早已造成,又豈是一句道歉可以彌補的?
本案和319槍擊案其實有頗多相似之處,當時檢警專案小組也承擔了沉重的壓力,由於警方以彈追槍,查獲唐守義槍械集團,找到了唐守義-黃維藩-陳義雄的連結關係,加上有人發現「應該是」陳義雄的「黃衣禿頭男」出現在槍擊案現場熱區,導致所有研判和對證據的詮釋,都以「陳義雄在現場」為前提,這些情況證據固然讓陳義雄可能有嫌疑,但是沒有一項證物能百分之百地認定陳義雄確實開了那一槍。同樣地,李雙全兩任太太都死於意外,他們可能搭了三次發生意外的列車,他替太太保了高額意外險,這些「巧合」都可以用來讓檢警懷疑李雙全,但是也可以合情合理地作為李雙全和本案無關的解釋(我既然在車上,哪能精確地控制哪幾節車廂出軌,就算要謀財害命,也沒必要讓自己這麼冒險)。所以檢警的問題不是對李雙全發動偵查,而是在偵查還沒有結果前,就把偵查方向透露給媒體,讓媒體的各種猜測一發不可收拾(因為台灣媒體最愛聽三分說十分),終至引發可能讓當事人無法承受,決定以死明志的巨大壓力。
屏東地檢署為何這麼急躁地對李雙全發動偵查,並且放話給媒體?說穿了還是政治害的。行政院長蘇貞昌日前發下重誓,強調如果半年內沒有讓民眾感覺治安改善,他就辭職下臺,並且退出政壇,話已經說了,當然得設法達成目標。這個目標說來抽象(因為並不是用「犯罪率降低」或「見警率提高」之類的統計數字來評斷),其實也很具體:只要警方能偵破幾件指標性的重大案件,民眾對治安的「感覺」就會不一樣。「鐵路怪客」熟悉鐵道工程,對南迴鐵路的班車時刻,以及沿線的地理環境都很了解,幾次「出擊」神出鬼沒,總能造成巨大的損傷和恐慌,如果能夠有所突破,至少偵辦出足以交代的成果,大家對整體治安的觀感自然不同。正因為有這樣的壓力,檢方辦起案來,才會如此沒有章法,雖說「偵查不公開」,但適度地透露一些訊息給媒體,是常用的偵辦手段(最起碼也能滿足媒體需求),這次其實也是如法泡製,只可惜求功心切,手法粗糙,訊息錯誤,造成了無法挽回的悲劇。
台灣現在治安不好,大家都有共識,但是要改善治安,偵破重大案件或降低刑案發生率都只是治標的辦法(因為胡亂偵辦就能「破案」,吃案就能降低刑案發生率),其實大環境搞好了,自然可以減少很多臨時起意,「飢寒起盜心」的犯罪。同樣地,最近衛生署長侯勝茂建議在木炭包裝上加註「珍惜生命,不要『炭』息」的警語,希望能降低自殺率,也是「治標不治本」,只知道「處理」眼前問題,卻不知道這些問題該從根本解決(香菸盒上不都印的有警語?菸有因此少賣幾包嗎?)。
由於屏東地檢署犯下一連串錯誤,本案現在已經由屏東地檢署移轉高雄地檢署偵辦,但是因為屏檢犯的錯誤,雄檢偵辦起來難度只會更高。倘若經過偵辦,李雙全真的和本案有關,屏檢之前的偵辦手法,以及李雙全自殺身亡,會讓本案變成另一個319,檢警再怎麼強調偵辦過程的嚴謹可靠,大家也不會相信;如果最後發現李雙全和本案完全無關(因為從高雄坐自強號經南迴鐵路到台東就那麼幾班車,碰上意外的機會自然很高,無關「巧合」),屏檢的偵辦等於間接害死了李雙全,則檢方必須負起沉重的道德責任,一樣會傷害檢警的信用。
不論他是否涉案,李雙全選擇自殺明志,其實是最不聰明的辦法,因為人死了就無法爲為自己做任何辯護,也就無從「明志」,實在很替他可惜。但是從本案我們也可以發現,平民百姓在面對國家機器的時候,力量和地位有多麼卑微,手中唯一的武器,居然是自己的生命。如果掌握國家機器的人,還在用毫無章法,捨本逐末的方式「處理」,而非「解決」當前的問題,類似的情況還會持續發生,想自殺明志的,恐怕就不只李雙全一個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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