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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06 11:43:00| 人氣26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三一九中彈紀實」:眉批疑問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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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總統呂秀蓮日前發表「三一九中彈紀實」,好事之徒看完全文後加上了眉批(如括弧裡的夾註),我因此絕對肯定:倘若槍擊案真的是精心設計的局(最好不是),則呂秀蓮肯定是局外人。

 三一九槍擊事件,迄今仍屬案情撲朔迷離,且被誣指為自導自演,做為第一槍挨子彈的人,自覺有必要將第一時間發生的經過向各界說清楚,講明白。
 話說大選投票前一天的三月十九日,陳總統與我的共同行程是車隊遊街高雄市、縣,而後台南市、縣。那天下午一點半我們在高雄縣與台南市交界的南定橋搭上台南市競選總部為我們準備的紅色吉普車,吉普車非常迷你,總統跟我上車之後根本沒有太多空間(問題是你為什麼一定要擠同一輛?),以致我們的座車隨扈只好一腳在車內,另腳在車外隨車扈從,而總統侍衛長就坐在吉普車右前座,總統的正前方,至於我的警衛隊伍則全被排在第13號車隊以後。
 那天我們的掃街車隊經過台南市灣裡區轉入金華路,沿途民眾熱情歡迎,鞭炮聲更不絕於耳,總統與我在吉普車上左顧右盼揮手答禮,既興奮又心懷感激。忽然間我聽到「碰!碰!」兩聲巨響(注意!副總統已經在煙硝炮屑中知道是兩槍),頓時煙硝與炮屑糢糊了我們的視線,我感覺到右膝蓋遭到強大震擊,奇重也奇痛無比。我脫口大叫:「好-痛-喔!」然後低頭下視,發現灰黑絲絨長褲破了一個洞,鮮血滲透褲管。上週腳傷未立即止血的教訓提醒我必需在第一時間DIY。我於是轉頭要隨扈盧孝民遞給我隨身攜帶的黑色手提包,一邊告訴他我受傷了,一邊掏衛生紙,低頭處理傷口。我捲起絲絨褲管一看,淡褐色的棉質護膝有一片血跡,再拉開護膝,只見右膝蓋骨外側一個大窟窿,我先用濕紙巾擦拭傷口四週再把整包衛生紙塞進護膝裡面止血。心裡怵然一驚,「難道我中彈了?」
 就在此時,我的手臂碰觸到站在我右邊的總統的夾克下擺,有點黏濕(要到夾克濕黏的程度,出血量應該超過500 cc,旁邊沒見到的是瞎子),我抬起頭:「總統,您也......?」,我不敢說中彈,因為我並不敢確定。他的臉上泛起苦笑,一隻手摀著下腹,另隻手仍在向沿途熱情的民眾揮舞。
 待我身子坐定,隨扈盧孝民手指向吉普車右前方的擋風玻璃,我看到一片輻射狀的裂痕,中央有一個明顯的破洞,果真是槍擊!
 我倒抽一口冷氣,腦子裡閃出美國總統甘迺迪在德州遇刺的那一幕,再偏頭看總統,他依然全神貫注於揮手拜票。我們都還活著!我心生感動,旋即又想,正副元首中彈可是未曾有過的大事(怎麼感覺你說這話好像很光榮?),這一定出於精心策劃的暗殺計劃,萬一狙擊手還在現場,萬一有一個暗殺集團?萬一是恐怖攻擊?萬一是......
 「離這裡最近的醫院在哪裡?」我俯身向前問司機。「成大醫院,還有奇美。」司機回應。
 「我們都受傷了,趕快離開現場!有一必有二。」我想到的是,狙擊手看到我們沒有倒下,可能連續開槍,或者暗殺集團可能在我們已曝光的掃街路線佈下連環狙擊計劃,所以必須立即離開現場。
 或許四週太吵,我的話沒人聽到,吉普車繼續跟在前導車之後沿街前行,兩旁民眾時多時少揮手相迎。
 「有一必有二!趕快離開現場,侍衛長!趕快連絡醫院。」我轉向侍衛長,他正在用手機講電話。車子繼續走,前後左右,沒有人發現出大事了,我想還是不要驚動地好,於是偏頭跟總統說:「這是重大政治事件,應該做政治處理。底下的選舉活動不必進行了,也不用再拜票,我們趕緊離開現場吧,有一必有二。」(這好像是總統對副總統說話的語氣吧?!)總統仍在揮手拜票,但我發現他的臉色有點發黑,而且略顯痛苦的表情。「還撐得住嗎?總統!」我問他,他微微點頭,一隻手仍忙著向兩旁民眾揮動。大概傷口太痛,他叫站在背後的隨扈張春波組長幫他用小護士抹肚皮(夾克都濕黏了,還能用小護士?用大醫生也不行吧?!)。張組長繞到侍衛長椅背彎下腰掀開總統的衣服,我瞄到總統下腹一長條綻裂開來的血紅傷口,心想用面速力達姆豈不更刺痛?於是大叫:「趕快連絡醫療小組!趕快開往附近醫院就診!我們中彈了!」
 我順手比著正前方擋風玻璃的彈孔,「原來是槍擊!」總統臉色大變(自己肚子上被打了一槍,還要「先知先覺」的副總統提醒才知道原來是槍擊?),「我一直以為只是被鞭炮打到。妳為什麼不早說?」他看了我一眼,我發現他臉色更黑,人也更虛弱了。心裡十分焦急,好在不多久,用摩托車載來的兩位醫療小組的醫師跳上吉普車,一前一後幫他照料。吉普車也在前導車引導下逐漸脫離掃街路線,幾分鐘之後終於停在奇美醫院門口。
 總統怎麼進去的,我看不見,因為他被一大群安全人員包圍住。我下車後因右腳舊創加新傷,無法走路,盧孝民立即躬身把我揹進醫院,然後把我放在輪動式病床上推進急診室。我舉起左手腕看錶,正好下午二點鐘,心裡暗忖從中彈到現在,約略十五分鐘吧,後來證實槍擊果真是在一點四十五、六分之間在金華路12-20號之間發生的。
 首先,有兩件不幸中的大幸必需敘述:
 由於三月十三日那天,我趕完馬祖、台中與台東的行程之後,又要趕到高雄六十萬人的超大型晚會發表重要演說,因此甫下車就飛奔舞台,一不留神右腳踢到大舞台斜坡的粗厚木板,只覺奇痛無比,卻無暇他顧,就上台講話。接著總統到場又拉著我的手在超巨型的凱旋門左、右、前方伸展台共約六○○公尺來回奔馳,接受民眾歡呼。當時其實已經流血不止,但我未敢吭聲,直到活動結束登上飛機脫下鞋子,這才赫然發現右腳趾頭及整個腳盤、腳踝早已瘀紫肥腫有如麵龜。下機後,我只作簡易療傷,第二天拄著柺杖就又東奔西跑拼選舉去了。接著選戰是越來越急,傷勢也是越積越重,因此最後掃街拜票時根本無法用腳站立,只好在吉普車上綁著一張高腳椅,人坐上去還得把腳墊高,以免加重傷處壓力。其實若非腳傷嚴重,那敢在陳總統站?拜票時我卻坐椅子?而若非我坐高椅,又墊高右腳,以致右膝蓋的高度正好擋住由擋風玻璃射進來的子彈,那天我早已一槍斃命,或至少肚破腸流!(你會不會想太多了?)
 其次,按陳總統在吉普車所站的位置,過去幾次他都沒有站靠馬路的右邊,出事那天,我坐的高腳椅,早先就綁好在左邊,因此陳總統站在右邊。如果照過去幾次那樣他站左邊,那第一顆威力較強的銅製子彈必定射中總統的胸腹部,後果更不堪設想。
 結語:
 本文是319槍擊事件發生兩週之後,本人腳傷漸癒,身體大致復原後親撰的回憶,追憶的內容只以槍擊發生到奇美就醫前十五分鐘的親身經歷為限。
本文至少證實以下諸事:
 第一、陳總統與我確實在三月十九日下午遭受槍擊,絕非虛構。
 第二、第一槍中彈的是我,最先發現擋風玻璃彈孔的是我的座車隨扈,因此最先認知槍擊事件的是我。(好個萬能的先知!)
 第三、案發時車隊綿延行駛,民眾夾道而立,鞭炮煙硝四起,我中彈後力持鎮定,只催促速離現場,並未大呼小叫,因此安全人員除吉普車隨行者外,根本不知已發生意外。我曾研判若大驚小怪,非但無濟於事,恐徒增慌亂,或更予歹徒再行狙殺之機。(沒人叫你大驚小怪,只要提醒加強戒備即可,否則才會讓歹徒有再行狙殺之機吧?!)
 第四、我因一週前腳傷而坐高椅,並用兩箱礦泉水紙箱墊高右腳,致右膝蓋正好擋住子彈而未傷及身體;又因當天穿上厚軟的絲絨長褲並套棉質護膝,因此穿透擋風玻璃射擊過來的銅質子彈沒有貫穿我的膝蓋骨頭,只銼傷二公分肌肉之後反彈掉落在紙箱縫隙間,堪稱一奇。(天佑吾后!)
 第五、擊中陳總統的鉛質土製子彈從他夾克的右前方穿透白襯衫和內衣,在下腹部刮破長十二公分,深二公分的傷口之後,再穿透內衣和白襯衫,停留在夾克左邊的襯底,而未穿出來打到我,也是不幸中的萬幸。(奇怪,你在幸災樂禍喔!)
以上追憶各個情節既真實也離奇,因為絕對真實,所以陳總統跟我非但未渲染傷勢,反而力持鎮靜,強忍痛楚,為的是要安定社會,告慰國人,以展現國家領導者的風範。設若一切自導自演,我們勢必裝腔作勢,誇大傷情以假亂真。
或許也因為槍擊之後一連串「不幸中的大幸」太過不可思議,以致產生一連串疑義,從而引爆朝野的互信危機,則是不幸中的大不幸,亟需國人以更大的誠意與耐心加以修補。

 贊曰:好個「替台灣人民擋子彈」!

台長: 喵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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