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大選的結果,說意外也不意外,反正,台灣人民作了選擇,這個結果大家都得接受。但是,經過這次激烈的大選,我們必須重新思考,到底台灣是否適合這樣的政治體制。
還記得當初在規劃總統選舉制度的時候,國民黨原先規劃的是類似美國「選舉人團」的「委任直選」制,也就是選民投票選舉政黨的選舉代表,而由於各政黨在選舉前便應該推舉產生政黨的總統候選人,選舉代表的選舉結果等於總統的選舉結果。這樣的選制設計後來在李登輝強力主導下,變成了「公民直選」,還記得當時在論辯兩種制度時,主張間接選舉的理由是採用直接民選的國家,經常因為大選導致動亂或政治不穩定,如南韓或菲律賓,即使是採用間接選舉的美國,由於有漫長的初選,再加上是總統制國家,美國總統大概是最常受到暴力威脅的國家領袖,也是遇刺機會最多的職業。
這次的大選發生了一件重大的事件,就是陳水扁遭到槍擊事件,由於發生時間過於巧合,過程過於奇怪,特勤中心的應變過於白痴,不只是泛藍陣營,很多人心中都存有疑問。我們暫時先不去作陰謀論的假設,也就是暫時先排除「預謀」的可能,但可以確定的是,綠營充分利用了這個槍擊事件的一切邊際效應,把一樁可能危及國家安全的治安事件,變成有利於綠營選舉的懸疑劇,而中選會沒有在第一時間先暫時停止選舉,讓藍營宣布暫停造勢活動時,綠營卻名正言順地為陳水扁「祈福」,選舉的結果高下立判,不必其他的「運作」都可以知道結果。
這個事件給了大家一個啟示:台灣終究只是新興民主國家,實施總統直接民選制度,遲早會發生這樣的問題,如今果然發生了。由於台灣內部各政黨的基本理念差距太大,過於徹底的政治動員會造成極為明顯的分裂,台灣不是美國,共和民主兩黨沒有基本路線的差異,沒有國家定位的差異,因此我們不能期待連戰或陳水扁能像二○○○年的高爾,瀟灑地發表放棄爭議的聲明。如果我們的政治系統可以為了解決眼前的爭議,製造許多「溯及本次大選」的法律,讓政治手段明目張膽地進入法制系統,我十分確定台灣離我們所期待的民主,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我們也應該深思,究竟台灣是否真的能承受項目過多、範圍過大的直接民權。
此時我倒是建議「大破才能大立」,在維持「中華民國」的前提下(這一點很重要,台灣是小國,現實的問題是不能不顧著點兒中國的反應,留住「中華民國」他們至少無話可說),以「修正案」或「增修條文」的方式凍結所有憲法條文,重新訂定三權分立憲法,實施單一選區兩票制國會、考試權歸屬行政權、監察權歸屬立法權的憲政體制,至於我們要實施內閣制還是總統制,基本上我個人比較傾向實施內閣制,也就是國家元首不直選,由國會選舉產生,作為象徵國家的虛位元首,由內閣總理掌理政務,原因很簡單,我不是認為台灣人可以發展出像英國或日本一樣的政治體制,而是因為內閣制有個很大的好處,那就是任何想掌握政治權力的人,都得經過選舉考驗,單一選區制會讓這個人不敢提極端主張。有人或許問這樣會不會讓立法權凌駕行政權?這個嘛,民主政治基本上是「平庸政治」,出發點是對人性的不信任,把政務交給一個總統和身邊的一小群幕僚,不如交給一大群國會議員,他們可能真的很不高明,但是一大群人要作壞事,難度肯定比一小撮人要高,所以國家大事應該壞不到哪裡去。君不見「一個」美國國會議員照樣狗屁倒灶,但是「一群」美國國會議員卻把尼克森彈劾下台了?
或許有人要說,東方人還是需要一個「強而有力」的領袖,還是希望能有一個「家父長」型的領導人,這我無話可說,畢竟在東方,目前只有日本發展出成功的內閣制,但日本還是有天皇這個帶有神道色彩的國家元首,如果老蔣和麥帥當年沒有堅持留下天皇,現在的日本會變成什麼樣子,我還真不敢講。馬哈迪和李光耀的例子都證明,東方人還是比較習慣「人治」,但問題是我們不能期待每個政治人物都是不世出的英才,因此我們更需要比較好的,可以避免萬一我們碰到個白爛政客時,還是可以確保大家不會跟著倒楣的政治制度。
六次修憲讓我們製造了一個進可決定鄉公所建設經費給誰,退可龜縮總統府成天吃水餃,保證誰也管不著的總統,麻煩的是不論我們爽或不爽他,我們頂多也只能拿行政院長當砲灰,台灣推動民主的過程,到底對全世界華人是模範還是笑話,就看大家怎麼決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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