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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16 00:00:00| 人氣40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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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詩大家寫」新詩創作獎

一、活動宗旨:為鼓勵全民寫詩,塑造詩意生活態度,並藉以激發詩興創
意,提昇國民創作風氣,特舉辦「好詩大家寫」網路徵選活動。

二、主辦單位:國立臺灣文學館(以下簡稱:文學館)
承辦單位:采威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三、收件及截稿日期:即日起至103 07 10 日(五)23 5959秒截止

四、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與線上投稿方式,恕不接受郵寄報名與投
稿。請上「2014愛詩網」活動專屬網站

 http://ipoem.nmtl.gov.tw/

五、徵選主題:「戰爭與災異」。

說明:請以「戰爭與災異」為主題自訂題目,參賽者們藉由讀詩感受
戰時的動亂、災害的恐慌與戰後的希冀,以現代詩的寫作方式寫下你
對戰爭與災異的觀察及想法。

六、徵選類別:現代詩創作。

七、參賽資格:

(
) 為本網站會員且具中華民國國籍 (得獎時需出示證件)

(
) 非國立臺灣文學館人員。

八、競賽方式:

(
) 以中文寫作,30 行為限,不限字數(不包含空白行、註解等內
容)

(
) 每人限投稿一篇作品,作品一旦送出不接受任何形式修改。

九、 組別:不分組

十、 獎勵方式:

(
) 新詩創作奬(專家評選):


(
) 網路人氣奬(網路票選):


十一、得獎公布日期:暫訂10月中旬。實際配合評審作業時程,另行於網站公告。

十二、評審作業:

評審方式將分為資格審、複審及決審三階段,每一階段將進行公開、公平、公正之評審。

(
) 資格審:將由承辦單位依作品規格、參賽者資格等資料進行審查,審查通過之作品將進入複審作業,並公布於網站供網友進行票選。

(
) 複審:將邀請作家、學者等專家進行評選,複審結果將進入決審入圍作品。

(
) 決審:將邀請資深作家及教授學者等進行評選。

十三、評審辨法:

(
) 評分方法以「主題」、「結構」、「修辭」與「意境」四方面的指標作為評審依據。
(1)
「主題」占50%,評選指標包含:文章與本屆主題的呼應程度。
(2)
「結構」占20%,評選指標包含:作品於體例上的合乎程度,整體是否嚴謹關聯。
(3)
「修辭」占20%,評選指標包含:作品內容所採用之詞語與其表達效果。
(4)
「意境」占10%,評選指標包含:作品所表達出來的情調與境界。

(
) 作品如未達水準,決審評審委員可決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
) 承辦單位得依實際收件情形,調整評審作業方式。

十四、網路票選:

(
)日期:103 07 28 日至 103 09 28 (將配合實際評審作業時程,另行於網站公告。)

(
)網路票選內容: 獲得初審評選資格作品。

(
)票選方式:參加票選之網友需先加入本網站會員,並針對符合資格作品進行投票,每人每日限投三票(單一作品一日僅限投一票)

(
)徵獎辨法:獲得最高票數的作品作者。

十五、活動注意事項:

(
)參賽作品將以報名編號(系統自動產生)顯示。

(
)參賽者若住在國外,需自行負擔獎金及贈品寄送費用。若逾
領獎期限未提供相關費用支付(公告得獎名單後一個月內),視
同放棄得獎權益。

(
)活動期間為維護比賽公平性,禁止網友發表不當內容、從事
任何非法程式、假藉不實身份參與本活動,等其他任何影響
活動公平性或破壞本活動進行之行為,一旦查證或告發,將
取消其參與資格,並追究法律責任。

(
)得獎者若未依規定詳實填寫個人資料,或因資料錯誤無法聯
絡者,視同放棄得獎權益。得獎者所提供之證明文件若有不
全或有誤、造假,或未在承辦單位指定時間內提出相關證明
文件,該得獎者應負相關法律責任,承辦單位除撤銷其得獎
資格外並可追回已頒授之獎金、獎狀及獎品。

(
)參賽作品不得重複投稿其他文學獎及發表於任何報章雜誌、
出版品(含校內刊物)、網路(含個人部落格)等媒體刊物,且不
得有抄襲情事,否則將取消參賽資格;若因作品抄襲而致主
辦單位名譽受損時,承辦單位得以追償其法律責任。

(
)為擴大得獎作品之成效,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應無償授權
文學館為不限地域、時間、次數、媒體之任何非營利之利用
;得獎作品之著作人應承諾對文學館及其授權之人不行使著
作人格權,並安排於文學館所屬刊物、網站、光碟或其他媒
體等發表,不另計酬。

(
)參賽及得獎作品如有著作權糾紛涉訟者,承辦單位得取消其
參賽及得獎資格,其損害第三人權利者,由作者自行負責。

(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活動相關
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
、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活動相關單位不負任何法
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
)活動結束後,本活動小組將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得獎者。
請得獎者於收到通知後,依通知說明完成領獎相關手續,逾
期視為放棄得獎資格。若因地址遷移或不全而導致獎品退回
、冒領、遺失者,恕不另行補發。

(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若所得獎項超過新台幣20,000 元者,
得獎人須負擔10%稅金,請得獎者配合繳交身分證影印本作為
申報依據,並由承辨廠商開立各類所得稅扣繳憑單給予得獎
人。如果得獎者不願意給付得獎獎金之稅額,則視為得獎者
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
十一)依照二代健保規定,得獎獎金價值超過5,000 元(含)以上,
需將得獎獎金計收2%作為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
十二)承辦單位保留活動辦法、獎項、評審作業與評審辨法等修改
權利,修改後得不另行通知。

(
十三)參加本活動者,視為同意本活動之相關規定。

(
十四)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

(
十五)「愛詩網詩文徵選活動工作小組」
活動信箱:ipoem.lovepoem@gmail.com
活動洽詢專線:0981-204850 

服務時間:週一~週五09:00~17:00

(
十六)活動網址:「愛詩網」http://ipoem.nmtl.gov.tw/

(
十七)參賽者若於本網站通過會員註冊、上傳詩文作品視同同意上
述各項規範,不得議異。

台長: 閱寫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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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分類: 圖文創作(詩詞、散文、小說、懷舊、插畫) | 個人分類: 徵文訊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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