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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05 00:00:00| 人氣32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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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文學獎徵件

一、活動宗旨:推動文學創作風氣,獎掖優秀文學人才,培育文學閱讀與擴展寫作人口。

二、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

三、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四、徵件資格:凡以中文創作者,並依年齡分為黃金組(西元1959630日以前出生滿55歲者)、成人組(年滿18歲以上、未滿55歲者)及青春組(西元1996630日以後出生未滿18歲者)。

五、徵選主題:除【黃金組】以長青樂活、老人共餐、初老心境等為主外,其餘創作主題不拘。

六、類別與作品字數:

 【黃金組】
  類別、文體、字數不拘,每人可同時參加不同文類,但同一文類以1篇為限。

 【成人組】
  ()散文:2千字~4千字。
  ()新詩:30行以內。
  ()短篇小說:5千~1萬字。
  ()小品文:1200字以內。
  (備註:每人可同時參加不同文類,但同一文類以1篇為限)

 【青春組】
  ()短詩:1020行。
  ()小品文:6001000字。
  (備註:每人可同時參加不同文類,但同一文類以1篇為限)

 【舞臺劇本組】
  未曾公演(校園除外)之劇本,演出長度至少60分鐘以上。

六、評選方式:
 ()資格審查:由承辦單位審定。
 ()作品審查: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初、複審(決審),若評審認為作品未達水準,得決議獎項從缺或酌減錄取名額。

七、獎勵辦法:
 各類錄取名額與獎勵如下(獎金支付時,須依稅法相關規定代扣所得稅):

 【黃金組】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4萬元,獎座1座。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3萬元,獎座1座。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獎座1座。
 佳作3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獎座1座。

 【成人組】

 散文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8萬元,獎座1座。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4萬元,獎座1座。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獎座1座。
 佳作3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獎座1座。

 新詩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6萬元,獎座1座。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4萬元,獎座1座。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獎座1座。
 佳作3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獎座1座。

 短篇小說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12萬元,獎座1座。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8萬元,獎座1座。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6萬元,獎座1座。
 佳作4名:獎金新臺幣3萬元,獎座1座。

 小品文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3萬元,獎座1座。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獎座1座。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16千元,獎座1座。
 佳作4名:每名獎金新臺幣6千元,獎座1座。

 【青春組】

 短詩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12千元,獎座1座。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獎座1座。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8千元,獎座1座。
 佳作5名:每名獎金新臺幣5千元,獎座1座。

 小品文
 第一名:獎金新臺幣12千元,獎座1座。
 第二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獎座1座。
 第三名:獎金新臺幣8千元,獎座1座。
 佳作5名:每名獎金新臺幣5千元,獎座1座。

 【舞臺劇本組】
 首獎一名:獎金新臺幣15萬元,獎座1座。
 入選3名:獎金新臺幣5萬元,獎座1座。

八、報名方式:
 ()請填寫下列報名表,或請向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地址: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16128樓)索取簡章及報名表或逕至文化局網站(http://www.culture.ntpc.gov.tw/)「活動及公告」、「新北市文學獎」主題網站(http://literature.culture.ntpc.gov.tw/)「文學獎簡章」下載報名表。
 ()參選稿件上請勿書寫作者姓名,亦不得加註任何記號。
 ()請詳細填寫報名表1份,連同作品17份,掛號郵寄或親送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藝文推廣科陳文芬小姐收,務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新北市文學獎」及徵選「類別」。活動洽詢電話:(02)2960-3456 4640

九、收件截止日期:
 即日起至103年 73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十、注意事項:
 ()參選作品須以中文撰寫,且為未經發表之作品。請採A4紙張,直式橫書電腦繕打、word 12號細明體,左邊裝訂送件;如採稿紙書寫者,請謄錄清楚(字體工整)。
 ()參選作品及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所有得獎者務請於公布名單並接獲通知後,一週內提供作品電子檔及個人照片,以利後續出版事宜。
 ()參選作品經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辦單位即取消其參選及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座,並保有法律追訴權。
  1.抄襲、翻譯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參加者。
  2.作品曾於平面媒體及網路公開發表者。
  3.作品曾參賽並獲獎、或作品正在參加其他文學獎、或即將刊登者。
 ()作品出版
著作權歸屬作者,承辦單位則擁有得獎作品之出版權利,且不另支稿酬,出版後致贈每位得獎者10冊。承辦單位並保有以任何形式推廣(如數位化、公布上網、有聲出版、書報雜誌等形式)、保存及轉載授權之權利,得獎者不得異議。
 ()凡送件參選者視為認同本徵選簡章,對評審會之決議不得有異議。

十一、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後另行公布。

台長: 閱寫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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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分類: 圖文創作(詩詞、散文、小說、懷舊、插畫) | 個人分類: 徵文訊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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