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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01 00:00:00| 人氣23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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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屆「吳三連獎」徵選作品說明

一、本屆贈獎獎項及名額為:文學獎兩名、藝術獎兩名,每名獎金新台幣八十萬元,徵選作品不分獎類皆可送審:
(一) 文學獎:小說、散文、新詩、報導文學、戲劇劇本等類;
(二) 藝術獎:西畫、水墨畫、書法、攝影、雕塑、音樂、舞蹈等類。
二、按本獎設置辦法規定:
1.
本獎以各獎領域內有傑出成就、有繼續創造潛力,且認同台灣之人士或團體為贈獎對象。2.本獎同一獎項之致贈,得獎人或團體以一次為限。3.若評選結果不足額或未達評審標準時則從缺。

三、應徵者送審作品,請照下列規定:
(一) 文學獎部份:原作送審,一式兩份
1.
小說、散文、新詩、報導文學及戲劇劇本類等類作品《已出版》五冊,並自行指定其中一冊為代表作。


2. 其中戲劇劇本類包含舞台劇劇本及傳統戲曲劇本,但不包含相聲劇本、電視劇、電影腳本、廣播劇等。不限長劇或短劇,已演出者附上演出證明。

(二)藝術獎部份:一律以數位作品檔案送審(不收原作),一式兩份
1.
西畫、水墨畫、書法、攝影、雕塑、音樂、舞蹈等類作品十件,並自行指定其中二件為代表作。

 

2. 其中音樂類包含作曲及演奏(唱),需附樂譜或CD等;舞蹈類包含編舞、表演,需附舞譜、演出證明等。


3. 數位檔案(PSDTIFFJPG等皆可,圖檔需解析度300dpi以上)請儲存於光碟(CDDVD)寄至本會。如評審上有需要,本會有權審視原作,並將另行通知應徵者。


四、凡應徵各類獎項,除送交規定作品外,一律需附上申請表兩份(請依表格說明詳實填寫,勾選何者為代表作,並浮貼兩吋彩色半身照片;可向本會索取或上本會網站下載表格),若有其他參考附件(不含送審作品),亦請提供一式兩份。送審資料請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交本會均可。

 

五、本獎由提名委員會提名後之提名名單、自行申請或由相關院校、藝文界人士或團體、學術機構及政府相關部門推薦代為申請,均得為本獎之候選人,本會備有推薦表,歡迎上網下載或逕向本會索取。推薦時亦請附上被推薦者相關作品。


六、收件日期:201451日起至630日截止收件,週一至週五上午10時至下午4時收件,週六、日不收件,逾期不收(以郵戳為憑)。


七、退件日期:未得獎作品俟1114日贈獎典禮當天正式對外公佈得獎名單後,至12月底統一辦理退件,經告知遲未取件,則視同放棄,由本會全權處理。


八、有關本獎徵件活動請參見「吳三連獎設置辦法」,詳情請上本會網站:http://www.wusanlien.org.tw查詢。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吳三連獎基金會秘書處 敬啟
本會地址:104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21511
電話:(022514-06402712-2836

傳真:(022717-4593
活動連絡人:陳義霖 E-mailaward@mail.twcenter.org.tw
本會網址:http://www.wusanlien.org.tw

 

 

台長: 閱寫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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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站分類: 圖文創作(詩詞、散文、小說、懷舊、插畫) | 個人分類: 徵文訊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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