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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22 16:57:30| 人氣34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贏了選舉,卻輸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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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國家的可貴在於制度的建立與遵守,有了制度,人民才能『措其手足』;有了制度,才能減少不必要的紛爭。憲法的制訂,是在為國家制定制度;法律的規定,是在為人民規定範疇;黨綱的建立,是在為政黨建立依歸。司馬光在其巨著《資治通鑑》中,開宗明義就點出了『天子之職莫大於禮,禮莫大於分,分莫大於名。何謂禮?紀綱是也』。司馬光筆下的『禮』,以今天的眼光來看,無非就是『制度』。

選舉是民主國家重要的制度之一,政治人物透過選舉,施展自己的政治抱負;政黨透過選舉,執行政黨的政見。眾者皆論,『選舉的目的就是要贏』,因為只有贏得選舉,政黨的政見才得以實行;因為只有贏得選舉,才能執行自己的認為『利國利民』的偉大報復。

北高兩市選舉可說是僅次於總統大選外最重要的選舉了,因此除了民進黨與國民黨外,其餘政黨可說僅能扮演配角或是攪局的身分。正因為如此,民進黨與國民黨所推出的候選人,幾乎可以決定北高市長的結果,所以兩黨對於推出人選無不謹慎再三,為的就是能在選舉中擊敗對手,獲得選舉的勝利。

先談民進黨的市長初選。

由於民進黨在本次台北市市長候選人中沒有辦理初選,因此可以說幾乎要採用徵召的方式,提出屬於民進黨的市長參選人。可是有趣的是,民進黨中對台北市市長選舉積極準備,甚至有意角逐的人選並非沒有。無論是一直以來都對台北市市長大位積極準備的沈富雄,或者是在初選報名期間申請報名的尤清,無一不是可推出的人選,為什麼到最後卻變成要以徵召方式提出人選呢。

這種現象在高雄市也同樣發生。陳菊與管碧玲已經正式報名參加初選,然而卻為了『勝選』,卻傳出要將葉菊蘭列入名單,與陳管兩人共同以『民調方式』進行評比。民進黨在北高市長初選做出這樣的決定,完全將民進黨長期以來所引以為傲的『制度』破壞殆盡。為求勝選,黨中央可以不擇手段的破壞制度,候選人就可以不擇手段的進行各種黑函、耳語攻擊。民進黨這樣的作法,分明是作法自斃。

再談國民黨的市長初選。

國民黨在高雄的市長初選,幾乎被『揭弊』二字所掩蓋,直到邱毅宣佈推出後,這才有了比較像樣的初選模式,然而國民黨在台北市市長的初選卻是非常不像樣。從一開始的五人參選,搞到後來變成只剩下兩人參選。一連串的宣布退選,完全說明了國民黨初選制度的不合理。

郝龍斌無非是檯面上最有實力的臺北市市長參選人。正因為如此,國民黨在台北市市長的初選中,對於郝龍斌的禮遇可說是無微不至。首先,一個退黨黨員可以在繳了幾百元黨費後就能參加初選,這完全是一種極度不合理的現象。民進黨至少要求一年以上,而國民黨卻僅僅要求四個月,擺明就是招降納叛,就是挖人牆腳。再者,候選人對候選人的過往經歷進行檢驗,卻屢屢被冠以『人身攻擊』而遭到告誡。以此種種,無非是因為郝龍斌有機會獲得市長選舉的勝利,因此對郝龍斌諸多禮遇。

記得2000年總統大選前,民進黨枉顧卸下公職一年內不得參選的規定,讓陳水扁破格參加黨內初選,使得許信良憤而退出總統初選,為的不就是因為陳水扁比許信良更具有勝選的機會嗎。然而民進黨為了一時的選舉,不但自毀制度,也讓民進黨走向密室政治的回頭路。前車可鑒,民進黨不但未能習得教訓,就連國民黨也為了獲得勝選,不惜行招降納叛之事。

讓你們贏了選舉又如何?我們已經先輸了制度。

台長: 風塵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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