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住自己(一):陳誠老師的心路歷程
寒門的卑微經歷,讓我更懂得珍惜。還記得上大學(1990年)之後,每年的寒暑假都會返鄉成為我父親、哥哥的小工,幫他們做泥水匠的工作,像是搬磚塊、攪拌水泥之類的事;有段時間,也曾經陪同父親、兄長在半夜裡,趁清晨的太陽沒每起床前,去割筍子並運送到竹山的市場叫賣給他人。那段苦日子的經驗,讓我看到父母親及哥哥的辛勞與奔波,也讓我回想起小時候還是以賣檳榔維生的全家人。
在我大學畢業的時候(1994年),因為家鄉的產業不振,而全台灣的景氣也開始轉壞,居住在雲林的父兄失業了。剛考上研究所的我,於是揹負起家庭經濟的重擔,因為弟、妹也還在唸書,更何況食指浩繁的全家人要靠什麼吃飯呢?於是,我厚著臉皮跑去補習班應徵教書,北中南的奔波、披星戴月與一條龍式的早中晚講課,可說是連續好幾年(嚴格地說,已經近十年了,也就是1994端午~2003年盛夏)的全年無休,每天接著每天的7-11(seven-eleven),正因為如此,我終於換來全家人的溫飽與安頓,也順利的成家立業、五子登科,儘管這一切是很辛苦的,但卻是值得的。
然而,這樣的半工半讀的生活,卻也不是所有的在校老師能夠對我諒解的。因為有些老師,也許是不食人間煙火的關係,也許是勤教嚴管的關係,總認為當學生的在補習班教書是一種賤賣知識的不當行為,也是對研究生本分的不夠敬業,更是學術研究上的污名行徑。正因為如此,我的課業、畢業問題,也曾不斷的困擾著我。還好,恩師林水波教授的體諒與不嫌棄,讓我可以僥倖渡過那曾不平靜的暗流與風暴,2002年秋冬之際,我終於畢業了,並且掉下感謝老天爺、感謝老師及父母的眼淚。
回想來起,在取得博士學位之前,我總共在台大待了四千多個日子,而這段時間的起居多半是在男四舍,讓我現在每每經過那裡時,總是有點難以割捨、無法忘卻的情感。那段日子裡,最讓自己感到驕傲的是,政治系畢業的我,也曾備取考上現在的台北大學法研所公法組,雖然沒去唸,因為當年度我同時也考上母校的政研所,考量經濟因素的關係(因為榜首有較多的獎助學金之故),加上剛剛所講的家鄉父老的經濟困頓,迫使我選擇繼續留在台大。
但由於也喜歡法律的關係(尤其是憲法與行政法),覺得放棄法研所不唸有點可惜,於是在大學畢業那年的暑假,我也同時參加自己學校的插大轉學考試,並成為夜間部法律系的插大榜首,並前去註冊。但由於當時候的學籍規則寫著,每一個學生不得在兩個以上的學校具備雙重學籍(還好,我是在同一個學校內具備雙重學籍),學校當然是勸我選擇一個來唸,避免製造彼此間的不必要困擾。所以,我的法律系學歷只有肄業而已。
不過,等到碩士班畢業後,我以同等學歷的方式再參加碩士後赴歐德國法學地方自治法學組的公費留學考試,很僥倖的是,幸運之神選擇站在我這邊,讓我擊敗了一百多位法研所畢業的研究生,取得那唯一的名額(1996年底考試,1997年春天放榜)。在1997年的春天於公費留學考試放榜後,教育部發現竟同時有三位設籍雲林縣林內鄉的莊稼子弟是一起上榜的(我是考上德國法學組,另一位鄉親是德國化工組,還有一位鄉親則是日本文學組),一時之間曾在地方被廣為佳話流傳。
本來我是準備在考上留學考試後負笈德國的,無奈的是,那時候老家的債務還未清償完畢的關係,又讓我選擇繼續攻讀國內的博士班,好在各地持續兼課,俾以改善家裡的經濟狀況。當然,在唸博士班的期間,我也跑去參加國家考試,拿下高考二級的民政狀元,轉至行政機關擔任國家文官從事地方制度法令的研析與解釋工作,這段歷練,讓我可以清楚看到學理與實務的鴻溝,尤其是在憲法、地方制度法及行政法這邊所顯示出來的落差。這個歷練,可以說是學以致用,也是用以致學最好的借鏡。
原本想繼續留在行政機關內發展看看,因為我知道我可以為國家做什麼,也還蠻喜歡公務員的生活形式。可是冤家路窄的宿命,讓我跑去考國家最高職等的文官考試(現在的高考一級,相當於以前的甲等特考)時,儘管筆試成績遙遙領先群雄,但因某種原因(或許是先前唸書半工半讀期間不諒解我苦衷的老師剛好成為該項考試的審查委員;或許是自己表現真的不令人滿意;或許是自己鋒頭太健),在「判斷餘地」的權威認定下,我成為最高分的落榜者!對這個案子,我既提起訴願,也向監察院依法陳訴,訴願的結果我是敗訴的,因為輸在那要命的判斷餘地,但監察院的調查報告部分,我終於贏回部分的正義,其指出雖然這是判斷餘地的問題,並不能變更落榜的事實,可是本案考選部的考試之舉行程序也有所違法、失職及不當之處。質言之,我雖輸掉了實體爭訟,但卻還贏得程序正義,即使「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Justice delayed, justice denied)!
上天也許對我特別好吧!雖然,祂幫我關起了一扇繼續留在公門的窗戶,卻也幫我規劃了重返學校的清幽小徑,離開廟堂公職的我,有機會成為專任的大學老師,而不必再受先前公職期間兼任教職時數的法令限制。不過,我也知道日後的挑戰更為險峻,我必須努力,也必須戰戰兢兢對待每一個學子,尤其是他(她)們背後的父母親、他(她)們背後的家庭期許。因為,他(她)們很有可能跟我一樣,也是來自基層的農工子弟;或許,他(她)們的現在,更像當年度的我,也有不願意講出來的經濟困頓與辛酸。謹藉本文寫下這段my history,並期勉自己能夠好好對待這群「人之子女」。
畢竟當老師的,不應只是肩負「傳道、授業、解惑」的基本職責而已,更要能夠秉持「人之子女,己之子女」的同理心,就像我的恩師林水波教授對我一樣。(備註:本篇因非屬法政專業文章,而係個人心路紀事,未經同意請勿轉載;本文只給到本站的有緣人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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