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的作者,非僅筆者(至於本篇筆者所撰部分內容係摘錄於目前研究團隊正在執行中的委託研究專案,其中筆者就是負責該「三都十五縣」的優劣機威分析),另係包括就讀於T大政研所的順博。蓋順博在2008/11/1於筆者教學部落格文章,即「地方制度法教室:三都十五縣的行動策略」(2008/10/16)該篇留下回應,具體指陳了三都十五縣的發展失衡問題……
三都十五縣的規劃也有直轄市、縣市自治能量之擴大差距的問題,也就是更加重視直轄市而過度輕視縣的問題。亦即,三都的人口總數、自治能量將與其他十五縣產生明顯的競爭差距,也就是說,新三都的台北市、台中市、高雄市都將各自發展為近七百萬、三百萬與三百萬的大城市,與其他縣市之差距將會再度擴大。
詳言之,三都十五縣的規劃結果將是「大都小縣」,有人口數近七百萬左右的台北都(北北基合併後),也有人口數僅一萬人左右的連江縣(馬祖縣),「大都小縣」的趨勢將更為明顯。影響所及,無論未來的統籌分配稅款與補助款如何重新規劃與設定,都更可能出現「大都小縣」的不均情勢,而導致「大都一等公民,小縣二流國民」的窘境。
這就是就讀於T大政研所的順博所指的重點之一,他認為三都成形後,資源勢必都集中在該區域,其他的縣必會因資源排擠效應而受到冷落;且直轄市公務員的官職等級又比縣來得高,將造成眾多公務員會想往北、中、南三都匯聚,人才不易留住,明顯的出現「M化」,如此更會讓城鄉差距拉大,區域發展反而鴻溝加劇,使得縣轄居民更有相對剝奪感。
不僅如此,三都十五縣的規劃結果也將是「葉爾欽效應」再現,例如三都與中央所轄的面積、人口數與業務將高度重疊,而產生新的「北都效應」、「中都效應」與「南都效應」,威力將不亞於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八年期間的「葉爾欽效應」、「首都效應」與「港都效應」。也就是說,新的「首都效應」(北都效應)也可能會成為未來再次精簡的新目標,因為「北都效應」、「中都效應」與「南都效應」一旦發生的話,中央勢必需要再就三都的人事、財政與權限通盤考量,屆時中央與地方之間的爭議反而是剪不斷、理還亂。
尤有甚者,三都十五縣的規劃結果也可能會產生台灣特有的「北都現象」(大台北市現象),也就是未來的總統當選人極可能皆由台北都的直轄市長轉任或卸任後轉任,主要的原因是,「北都」的七百萬人將是總統選戰的最大票倉,進而形成選上「北都」直轄市長就拿得下總統寶座,反之如無「北都」直轄市長之加持就無法成為總統的政治畸形現象。連帶的影響是,所謂的「大都小縣」將是二個層次的「大都小縣」現象,即第一個層次的「大都小縣」是「都大縣小」之都縣資源不均的問題,第二個層次的「大都小縣」則是「北大、中小、南小」的「一大兩小」都會資源分配可能也不均的問題,進而導致「北都決定論」的出現。因此,總的來說,三都十五縣的規劃固然較容易實現,但缺點則是各行政區域的地方自治團體之間實力將更為懸殊,且會遠比目前的現況更不均衡。
這就是就讀於T大政研所的順博所指的另個重點,蓋順博也認為馬總統策劃的「台北都」又包含了既有的「台北縣」、「台北市」、「基隆市」,看似可發展整個北台灣。但「台北都」的土地面積近兩千五百平方公里,人口數加總就有近七百萬,佔全國近三分之一人數,且有山有海,又擁有機場、港口、鐵路、公路等交通樞紐,更是金融與政經發展中心,未來不管何人當選該「台北都」的直轄市長,都勢必會是個強權霸侯(並成為當然總統候選人),在地方政治上會相當有份量,導致「葉爾欽效應」可能再現。
另就三都十五縣的優缺點之具體例證而言,假如以台中縣市合併為台中都的優缺點為例,亦可以做如下的鋪陳,例如:
優點部分,(一)有機會促進台灣南北區域之均衡發展,蓋台灣現在的都會區域發展係以台北市、高雄市兩大直轄市為主軸,如台中縣市合併形成便可成為平衡南北區域的大台中都會區,以減少城鄉之間的差距。亦即,既可以維持「南北雙峰」的既定事實,又可以創造「中部崛起」的契機。
優點部分,(二)是台中都的財源增加,有機會產生綜合效應。也就是說,台中縣市合併後,形成「台中都(即大台中市)」,復得依法改制為直轄市,如依現行財政收支劃分法與統籌分配款分配辦法之規定,台中都仍將有機會導致預算資源增加,遠比現行的台中市、台中縣各自財源獨立來得多。
優點部分,(三)是台中都符合大台中生活圈的設計理念。亦即,在台中縣市合併之前,台中縣的建設在相較之下就顯得有些不足,如合併後因財源與行政統合的自治量能之提昇,較有機會可以提升整體台中都(大台中市)的建設,進而符合「區域均衡發展」的生活圈目標。不僅如此,台中縣過去一直以勞力密集的產業為主,如在縣市合併後,也有助於產業轉型或升級(如中部科學園區的再精進),同時讓台中都的產業結構更為健全,而可以吸引更多的人才、技術與資金,使台中都的發展更具契機。
在此,仍單以台中縣市合併為台中都的缺點來說,其缺點至少有:(一)地方政治勢力面臨重組的排擠問題,蓋長久以來台中縣市的政治、經濟發展均受到地方大小派系或家族勢力甚或宗教團體勢力的影響,在縣市合併後,將因行政區域以及選區劃分的重新調整,使台中縣市原有政治生態,即地方派系、家族勢力與宗教團體影響力面臨重組的問題,但在重組過程中,基於既得利益的考量,地方派系、家族勢力與宗教團體影響力的彼此排擠問題在合併後的初期將會比現在來得嚴重。
缺點部分,(二)台中縣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將導致該地區土地炒作投機興盛,亦即台中縣市合併後,台中都(大台中市)的幅員將會擴大,甚至誘使房地產投機炒作,以致於房地產價格居高不下,甚至反出現公共工程土地爭徵收困難、產業外移等的外溢效果。不僅如此,未來台中縣市合併後,勢必對周圍之縣市與鄉鎮市產生很大的吸引力,促使大量的外來城鄉居民移入大台中市,勢必加重目前台中縣市的都市機能設施(如學校、公園、交通路網、休閒遊憩設施、垃圾場、公墓、社會福利等)之負擔,如行政能力無法配合同步提昇,易降低部份都市機能設施服務水準,並衍生其它外來人口增多所造成之社會問題。
當然,不可否認的是,任何行政區劃案的推動與否,本身都存有順博在前篇「地方制度法教室:三都十五縣的行動策略」(2008/10/16,請參照http://blog.sina.com.tw/macotochen/article.php?pbgid=423&entryid=603939)回應文章之所指的戈甸難結(Gordan Knot)之窘境。最後,本篇短文所思所言或許未臻成熟,僅屬野人獻曝之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