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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16 06:04:27| 人氣509| 回應1 | 上一篇 | 下一篇

作者專論:馬市長的特別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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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是筆者部落格有關憲法政治主題的政論,原定名為《政治評論:馬市長的「特別傷口」》,2006/11/15。今日,中國時報則將之修正為《馬市長的特別傷口》之標題,並載於中國時報A15版專論,2006/11/16.......又原著文字另經報社編輯重新修正如後:

2006.11.16  中國時報

馬市長的特別傷口

陳朝建(作者為銘傳大學公共事務學系助理教授)

向來被認定為清廉而不沾鍋的馬英九市長,近日在首長特別費的核銷程序上出現了「行政便宜」的瑕疵,不僅引起輿論震驚與關注,並且似也部分轉移原先陳水扁總統國務機要費的弊案焦點。暫時讓綠營獲得片刻喘息的機會,並在朝野政壇掀起了一場新風暴。

探究其實,無論馬市長在記者會上的回應夠不夠清楚,道歉是否真誠,首長特別費如何再度法制化,尤其是核銷程序的強化,正是當前面對的重要課題。亦即,單以本案來說,台北市政府馬團隊假發票的不實報銷,縱使其中並沒有任何中飽私囊的貪瀆事實,至少已是涉嫌偽造公文書的犯罪行為。儘管必須注意的是,其他行政首長(如民進黨四大天王或其他現任的百里侯)是否也曾有如此「糊塗帳」,也很值得檢調單位查個水落石出。

就在本案爆發之後,行政院長蘇貞昌迅即核定明年起各級首長特別費都要檢附單據始能核銷,即連國務機要費也不例外。此舉絕對是符合主流民意也是符合該等費用應該再度法制化的基本作為。也就是說,未來該等費用的會計憑證和報支程序,應該全面回歸會計法、審計法和支出憑證處理要點等相關法令規定辦理,這是釜底抽薪的解決方案。

然而,此次馬市長的「特別傷口」,卻恐怕不僅是制度設計的法律問題,而是朝野之間(甚至就是藍軍內部)的政治問題。

首先,就近期的北高市長選舉來說,特別費行政瑕疵弊案的殺傷力已適度抵銷陳水扁總統國務機要費弊案的衝擊,讓原先一路挨打的綠軍,終於有力搏首都或藉此固守港都的希望。蓋就中間選民或是搖擺選民而言,馬市長所率領的國民黨與現階段陳總統所代表的民進黨,似乎只不過是「龜笑鱉無尾」、「五十步笑百步」的些微差異而已,亦即中間選民或是搖擺選民將減少支持藍軍候選人的意願。

其次,就算國民黨在首長特別費的政治陰霾下還是輕取北高兩市市長寶座,但日後作為陽春黨主席的馬英九,少了行政資源的挹注,縱使仍能如其所願強攻代表泛藍軍挑戰二○○八的參賽權,屆時也將面臨首長特別費弊案的不斷質疑、舊案重炒,而未必能夠篤定拿下總統大位。尤其是,檢調單位如果也認定台北市政府馬團隊假發票的不實報銷,不僅是偽造公文書的犯罪行為,另有中飽私囊的貪瀆嫌疑,亦由檢察官加以起訴的話,那麼只要日後民進黨籍的總統參選人夠清廉,綠軍依然有機會可以在二○○八展現續航的實力。

不僅如此,如果檢察官起訴本案關係人的話,則馬主席參加二○○八決賽的正當性就會在泛藍軍內部備受質疑,甚至所謂「連宋配」的風雲再起,或是「連王配」的掌聲響起,都可能會逐漸凌駕於「馬X配」之上。換句話說,此次馬市長的「特別傷口」並非僅是單純的「外傷」(只是引起綠軍的見縫插針、見獵心喜)而是嚴重的「內傷」(足以引發藍軍的內鬥)。

相反的,再回到綠軍民進黨的立場來說,就在檢調單位也同時查辦其四大天王的首長特別費之際,只要他們有人可以通過檢調單位的無情考驗,而沒有特別費的行政瑕疵,或是也沒有其他弊案纏身的話,就有機會代表綠軍穩住二○○八。也就是說,馬市長的「特別傷口」不僅讓綠軍在北高兩市市長的低迷選情中出現起死回生的可能性,還等於間接替綠軍篩選未來的真命天子,即經過此次特別費的全面查辦,藍營的最可敬對手似乎正由檢調單位確認之中。然而如果四大天王也都未能通過考驗,那麼屆時台灣政局是怎樣的局面,就很難預料了。

就眼前來看,馬市長雖已為首長特別費的程序瑕疵公開道歉,但宣示其不會為本案辭去台北市長職務,這等於又是間接幫了陳水扁總統的一個大忙。因為馬不必也不會下台的道歉之舉,已經足以證成陳總統日前宣示「一審判決有罪,才會下台」的正當性,畢竟他也曾不斷宣稱國務機要費並沒有流入他的口袋,僅是核銷程序的「行政便宜」問題。

備註:本篇學者專論係與中國時報社論呼應之專文。
---------以下則為當天的中國時報社論----------
2006.11.16  中國時報
馬英九當以陳水扁為鑑
中時社論

陳水扁總統身陷國務機要費案不可自拔之際,台北市長馬英九的首長特別費案,也進入偵查程序,儘管很大部分人認為,馬英九的報銷瑕疵,遠不及國務機要費案中,從無中生有的秘密外交到第一家庭的鑽錶等等諸多疑雲,但就法談法,絕對不能小看首長特別費可能引發的政治風暴。

根據查黑中心比對至少三千張發票單據的初步事證,馬英九的首長特別費報銷至少有二個問題。第一,為了圖方便,承辦人員確實用了大發票換小發票,做為一次統報的依據。北市府或馬英九可以說,這些發票報銷的金額,一五一十全用在公務,並無落入私人口袋,麻煩的是,這就叫做以他人發票報市長特別費的帳。

北市府可以說明,這些發票並非市長或其家人刻意蒐集而來,相反的,只是承辦人員方便之舉,更沒有用到來路不明的發票,連買受人都不知自己的發票進了總統府。質疑者還是可以懷疑,這些統報的發票小則數千,多則二、三萬,小小的公務員每個月要找到二至三萬、自己花的發票,這位公務員的開銷未免過分驚人。而所有報銷有疑義的發票,是否都出自此位祕書名下?或者找朋友發票代報銷?換發票有沒有圖利落入私人口袋的情節?或許是查黑中心釐清爭議必須要交代的事項。

第二,外界曾經質疑馬英九首長特別費中,犒賞員工比例偏高,經查確實也不低,好在馬英九辦事一板一眼,說法是市府留有犒賞員工的清單,逐一比對,至少可以確認犒賞員工的費用,都到了員工而非市長的口袋。尷尬的是,面對外界質疑,北市府自己坦承,在八十九到九十一年間,馬英九競選市長連任,當時確有同仁以「工作獎金」之名,按月申領五萬元支付雜支項目,九十二年度會計單位明確指正不妥當而又改以累積小發票換大發票方式核銷。

檢調初步的說法,這五萬工作獎金的報銷「無涉不法」,但是,會計單位明確指陳不能用這種方式報銷,這表示至少在那二年間,北市府的市長特別費報銷是有問題,這個問題到底是出在市長室還是承辦人員?是不能以「工作獎金」之名報銷?還是不能找個人頭請領工作獎金?檢方或北市府並無交代。別忘了,國務機要費案中,最要命的就是出現個頂帳的「甲君」,若馬英九的特別費也出現「甲君」,這笑話就鬧大了。

馬英九一生自許清廉守法,國人絕大多數也不相信這樣一個蛋頭政治人物可能涉及貪瀆,但事態就是發生了,換發票還是出現在北市府,人頭報帳到底多嚴重?情節尚不明朗,北市府祕書長李述德在檢調約詢馬英九之後悲憤地說,「難道制度要陷人於不義?」很抱歉,制度的設計本來就是要防弊,如果位階高到如直轄市祕書長都會發出此言,那表示中華民國文官訓練出了大問題。

不要忘記,公務員涓滴所得都是來自於民,不要說薪資所得,即使首長特別費,都是人民的納稅錢,一份報紙、一個便當,無不出自納稅人。簡單講,為什麼講公務員是公僕,就是因為公務員所做所為都是拿人民的錢,為人民辦事,不只是為首長辦事,遑論辦事還考慮自己報帳的方便。

從總統府的國務機要費到馬英九的首長特別費,不論是出於故意、出於首長的授意、或者承辦科員自己的方便,都疏忽做為公職人員,不論是事務官或政務官,乃至特任官,都是為人民辦事,自己的方便永遠要擺在最後面,圖自己報帳的方便,絕對不可以是便宜行事的藉口。

身負民眾期待,準備攀頂二○○八的馬英九可能非常挫折,非常懊惱,怎麼會在市長卸任前夕,發生這樣的事。但是,事態確已發生,無從追悔,碰到就是碰到了,不論是他督導不嚴,或者疏忽細節,這都是他無從迴避的問題,即使法律追究不上身,政治指責都難以逃避。

事已至此,以陳水扁為鑑,對馬英九而言,最好的危機處理就是正面對待,不要躲避,不要想任何謊言掩飾自己的疏忽,更不要思考二○○八的利弊得失,此時此刻,罪與罰,法律上要看檢調司法的偵辦,政治上要看民意的風向,馬英九唯一的抉擇,就是任何說法和做法,都要對得起自己的良心。而這一點,正是當今台灣政壇最欠缺的。

台長: Macoto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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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不打自招
馬英九不打自招.貪污罪早就成立.
把17萬中飽私囊.還當財產申報.
7年以上徒刑.跑不掉了啦.
除非侯寬仁瘋了.或沒膽辦長官.
否則馬英九準備吃免費餐了啦.
屆時.真正最省了啦.
一年可以多存個100萬.哈!
2006-11-16 23:41:44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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