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問我自己,再次一一細數過往,我還會不會傷痛流淚?我的答案是「會!」,我痛哭流淚不是因為被人不公平對待的自憐,而是覺得自己真傻,被自我憎恨與自責的習性牽引著,而自陷愁城,白白痛苦了那麼多年!若再問我自己,刻畫所有曾經受傷心情的當下,我會不會憤恨先生與其他人?我感恩地回答:「不會!」,因為這些人都是我的逆緣菩薩,他們創造了最佳的因緣,幫助我抽絲剝繭自己的習性,以及釐清真正恐懼的初始,讓我在36歲面臨死亡的當口,開始願意去直視恐懼的本身,並以懺悔的姿態,積極尋求對治。若問我自己,再次回顧去那段看似屈辱的異鄉生活,會不會有種被歧視的卑微,我深深吸一口氣且自信地回答:「不會!」因為我已經在受苦事件中,尋找出意義,這也讓我以尊嚴地看待這段生命過往。
關於原諒,我不是要自己“寬容大度”地原諒“別人”曾犯下的錯誤。在這裡我所需要被原諒的「客體」,是我那無始以來的「受害者情結」,以及繼而用弱者的暴力,將對方推入「加害者」的道德困境裡!而原諒的「態度」,不是以指責,讓伴隨而來的罪惡感、內咎與羞愧,否認自我真實的本質,並產生強大的自我內在壓力,使身體能量緊繃與壓縮。相反的,原諒的「態度」是以無緣大慈、同體大悲的慈悲心,因為眾生無明,而就在無明之中,走過苦痛,並進而了解人間的煉獄,竟存在自己的心中!而心魔正是如此!我在懺悔之中,引動認識自我時如潮水溢滿般的感受,並大聲誠實地宣稱:「我就是曾經做過這些事的人!」,於是溫暖、開闊與無所藏匿,卻也讓自己更無所畏懼地直視自己的造作,以及向別人真誠無諱地坦露自己!於此,我願對過去自我折磨的行為,與入人於罪的行徑深深懺悔,並期盼眾生都能離苦得樂!
【「受害者情結」裡獻祭著無可回復的青春】
關於原諒,我是以虔誠懺悔祈求消解自己身為弱者所行使的暴力。弱者是有暴力的!這是自我無史以來的無明心性,與從母親身上學得這項「受害者情結」的弱者暴力。我的母親是長期家暴的受害者,她自父親身上得到近四十年的肉體與精神凌虐,為了生存焦慮的求取平衡,她在無意識之下,發展了一個更具殺傷力,僅屬於弱者與受害者的暴力,那就是「受害者情結」。母親從不願意面對受暴的事實,反而呆若木雞地被父親沒來由地毒打(詳見「承認施暴的事實」一文),因為她消極的不抵抗與不作為,就能將施暴的對方,推入一個「加害者」、「暴力犯」的道德困境裡,母親在受苦的自我淨化與犧牲過程裡,反差著父親的卑劣、殘暴的不道德行為,在她自己的心裡,自我設立了一個堅忍的牌坊,然而,供桌上獻祭的卻是她無可回復的人生,以及難得的人身,更犧牲了她無可逆的覺知本性!
弱者的暴力,隨時可以運用,並不侷限在受到暴力攻擊的極端時刻,當別人講一句傷害他母親的話時,她會幽幽地安慰自己:「我這輩子就是這樣被人欺負,只要你們高興就好了!」這時,所有人都成了加害她的罪犯,沒有申辯無須公審,她就以她欺負的柔弱形象,讓對方陷入不確定的自我最惡感裡;有時我們子女與他的意見相左時,她會裝出奄奄一息的模樣說:「沒關係!你們都在欺負我,我為你們犧牲這麼大,任你爸爸毒打侮辱,才繼續呆在這個家裡,結果你們也聯手來欺負我」看著一向被父親施暴的親愛母親,竟被自己快要氣死,我們只有陷入更深的自我憎恨裡!
而我,就從母親身上,學習到這一招弱者的暴力,繼續複製著母親的命運,同樣也在婚姻形式裡,不義地將對方推入「冷酷丈夫」的道德困境裡。即使在德國講求平等的社會氛圍裡,我依然是一再吞忍著先生不當的情緒反應,慣性地以傳統台灣婦女的卑微,與美其名的顧全大局,以空間交換時間,功利地算計不久的將來,先生能終於良心發現並懷著愧疚,懂得我默默犧牲的美德懿行,或者,等待有天我的忍耐極限一到,我就可以把所有婚姻失敗的責任推給另一方,自認無負於人地瀟灑離去。我在婚姻衝突的當下,選擇用粗糙的「受害者情結」,把所有的心神精力消耗在愚頑地認定對方的種種不是,再次強化自己的犧牲者形象,而不加以思索、質疑,並藉此規避當下所有該處理面對的責任與問題,以及自我生命的坑洞。
先生固然有自己的生命課題,需要自我探索與學習,但是婚姻是兩個人的事,但「受害者情結」卻是一種自我撇清,有如鴕鳥般地拒絕面對與回應。當先生被週遭朋友所私底下議論並不恥時,我何曾讓他有真正學習與成長的機會?當先生不當慣性的慢慢養成,我又何嘗不是他的發狂訓練師呢?但我以受害者姿態向友人幾句抱怨與訴苦,我又何嘗檢討過自己,在衝突的當下,自己是否適當地捍衛自己表達意見以及情緒的權益,甚至讓先生在其中了解何謂相互對待?以及夫妻互相尊重的實相?我其實是夫妻不當對待的共犯結構!
我的受害者心態,讓我持續蒐集黑色點券(black coupon)般,瘋狂地累積別人加諸在我身上的倒楣事,集五張黑色點券免費兌換「自怨自艾」酸檸檬一顆,十張兌換「同仇敵愾」出氣麵包一粒,二十張兌換「自我神聖化」的膨脹棉花糖一大球…
因為「受害者情結」,我在自我心像投射的哭喪模樣中,掩蓋逃避責任時怯懦、鄙夷的猥瑣姿態;也在別人一面倒的同情眼光裡,躲藏著我裝可憐的壞心機;並在自我犧牲與被迫害的假想中,神聖化自己的道德形象。這就是我用「受害者情結」,所換回一些華而不實的贈品,卻也消耗了自己的可貴夫妻因緣。
【「存在絕望」的責任轉嫁】
弱者的暴力,也常把存在的絕望:不知有自我、不願有自我與不能有自我,推卸責任地全部加諸在我們所設定的施暴者身上。
存在主義哲學家齊克果曾經這樣闡釋這三種存在的絕望:
一、不知道有自我而絕望:我們將自己隱身於最粗糙的社會道德裡,不假思索地將道德規範框架自己與他人的行為,我們只要求自己作一個被最大多數人所認同的「好人」,卻不知道作一個「真正的人」。因為無法認清自我存在的獨特性,而沉浮於世俗的芸芸眾生間,於此產生多一個我,或者少一個我,似乎沒有多大改變的生命虛無感,進而造成絕望的表現,以及我的快樂與否根本無關緊要,甚至產生低度需求的苟活姿態。
二、不願意有自我而絕望:知道也自我之後,卻不願意有自我,其關鍵在於自我不願意負責。缺乏寂然獨處的能力,所以不敢自我表態;沒有千夫所指亦往矣的勇氣,所以只有隨同流俗,以及不假思索地服膺最多數人擁立的社會道德!不願意有自我所帶來的絕望是,眼睜睜地讓粗糙的社會道德,戕害自己的存在獨特性與精神品質的豐富多樣,內在被自我真實聲音與世俗標準所拉扯撕裂著,卻不願意尋求對策!
三、不能夠有自我而絕望:知道並願意有自我,卻不能夠有自我,主要是因為堅持不下去,而產生不能夠有自我的絕望,無法堅持,是因為沒能持續傾聽內在的聲音,所以無法得到那份最堅實的能量支撐。
我的母親或許並未真正意識到自我存在的絕望,但她的確是不敢也不願承擔自己的生命重量的,她常常掛在嘴邊的都是:「我們要做好,才不會讓社會批評」、「人家都說我尚蓋有忍耐,才能維持這個家庭」…,她不斷地重複「人家說…」、「×××說…」,彷彿這才是她唯一存在的價值,而她也以此來約束我們,或者完成對我們的品格教育,於是,自很小開始,我就已經不再覺察我自己內在的真正感受,而是兩眼不斷向外掃射觀察,極力搜索別人眼中的我的自我身影,用如此間接、扭曲的方式去認識自己,我也學會如何察言觀色與迅速反應,才能夠討好別人的心意,我總是那個在人群中打圓場的小角色,就怕現場尷尬的氣氛成了自己最大的過錯!
在異國婚姻生活中,我依然故我地延用這樣像外觀看的視覺動線,完全不了解自我在婚姻中的真正價值,我把自己放在一個最廉價的傳統卑微、無聲的奈角色,正因這樣的角色是我所習慣,也不需花大腦思考與衝突的,於是,對於先生種種情緒化的反應,我都要求自己忍耐,並且企盼有天能被理解,而對於自己對婚姻生活的要求,或者自己真正的渴望,我也試圖去掩蓋與遮蔽,我不想,所以我就能逃過現實與想望的衝突,我不去釐清,也就能避免追求時所可能遇到的挫折。所以在婚姻生活中,我一切看似寬大為懷與忍耐的優容大度,不過只是自己逃避承擔自我的舉動,我根本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麼,更不知自己能追求什麼,我只是被動地讓一切發生,並將所有的不幸福感覺都歸咎在對方身上,我是如此無欲且低度需求苟活著,若有人在責難我的話,那簡直是沒了良心!我就是用這種推卸責任的方式,去掩蓋自己無法承擔生命重量的懦弱,我實在太習慣去符合最大多數人的期盼,於是,根本無法傾聽心中最深的渴求!
關於原諒的思考,我終於發現那個需要被原諒的受體,以及被原諒的方式與理由,而這正是我在婚姻中,反轉成為最大受益著的關鍵點。原來,婚姻的轉機並不在外在對境的改變,或者對方的行為修正與否,從發現自己的心裡坑洞開始,就已經可以豬羊變色了!於此,我是幸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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