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時會聽到朋友喃喃說懷疑自己得了憂鬱症,睡不著,胃口也不好。其實,憂鬱、沮喪的情緒,我們每個人多少都會有,只是程度有別而已。那麼,我們怎麼知道自己是否到了該去求診的程度,還是有些現象其實還在「正常」的範圍內,而不必太過自己嚇自己。以下這篇研究報導,頗值得我們作為參考:
正常人的「不正常」現象
有一位心理學家從大量的青年人中挑選出一批日常觀察「最正常」的人,這些人接受過良好的教育,品行端正,事業有成,家庭幸福。通過心理測驗卻發現半數以上的人具有不同程度的焦慮、抑鬱症狀,有些還比較嚴重,因此精神 正常並不意味著沒有一點問題。正常人也可能出現短暫的精神病理現象,只是時間短、程度輕,尚不能貼上精神障礙的標簽。
1、類神經症表現
(1)疲勞感:感到疲憊不堪,但持續時間相對較短,不伴有明顯的睡眠和情緒改變。經過良好的休息和適當的娛樂即可消除和減輕。
(2)焦慮反應:焦慮反應是人們對環境中的一些特定情況進行適應的反應方式,正常的焦慮反應通常有其現實原因,也不至於反復出現。如面臨高考,有些學生坐立不安,甚至達到非常嚴重的程度。高考過後,一切煙消雲散,屬正常情緒反應。
(3)類似歇斯底里現象:多見于婦女和兒童。有些女性和丈夫吵架時,盡情發泄,大喊大叫,撕衣毀物,甚至威脅要自殺。另外兒童可有白日夢和幻想性謊言,把自己幻想的內容當成現實,並繪聲繪色地描述,這是由於中樞管理機制不充分、不成熟所致。
(4)強迫現象:有些腦力勞動者特別是辦事認真的人晚上難以入睡,反復思考今天作了什麼事或明天計劃做什麼,這種思考自己意識到沒有必要,但還是反復地想而通宵不眠。
(5)恐怖和對立:我們站在很高但很安全的地方時仍會出現恐怖感,有時也想到會不會向下跳,甚至於想到跳下去是什麼情景。這種想法很快得到糾正,不再繼續思考,就屬正常範圍。
(6)疑病現象:很多人都將輕微的不適現象看成嚴重的疾病,特別是在親友、鄰居因某病死亡之後容易出現。經檢查如排除相關疾病後能接受醫生的勸告,屬正常現象。
(7)失眠:正常人有時會通宵不眠,但有現實的原因,如一個人失戀了、考了零分。但持續一周以上的失眠,應找心理醫生就診。
2、類似重精神病現象
(1)抑鬱:正常人在日常生活中都會有心境的波動。災禍突然降臨會使人處於急性悲傷之中,通常持續30~60天,有的達到重症懮鬱程度,但一般不超過6個月,否則應視為病態。
(2)易激惹性:正常人有時會暴怒、衝動、毀物,但通常有促發事件而且能較快地恢復平靜,事後常感後悔並能理智地向他人道歉。
(3)偏執和自我牽連現象:任何人都有自我牽連傾向,即假設外界事物對自己影射著某種意義,特別是對自己有不利影響。有些偏執現象眾所周知。如自己走進 辦公室時,人們停止了談話,這時往往會懷疑他們在議論自己;領導不點名批評某種不良現象,首先想到領導在批評自己。這種現像是一過性的,而且經過片刻的疑 慮之後就會省悟過來。這種現象持續存在,影響其生活、工作時才屬病態。
(4)錯覺:正常人在光線暗淡、恐懼緊張及期待等心理狀態下可出現錯覺,但經重複驗證後可迅速糾正,成語「草木皆兵」、「杯弓蛇影」等均是典型的例子。反復或持續出現錯覺要考慮腦器質性精神病。
(5)幻覺:正常人在期待的情況下,如等候朋友和等待約會,心情非常迫切的情況下,可聽到叩門聲、呼喚聲。經過確認後,自己能意識到是幻覺現象,醫學上稱之為心因性幻覺。
3、正常性格變異
人的性格不可能都是一樣的,有些人的個性沒有達到病態人格的程度,但為人處事或在某些方面又和很多人不一樣,屬于正常性格變異。性格變異是普遍存在的, 不能輕易地給予病態人格的診斷。我們常說的「二百五」、「十三點」、「糊塗蟲」等除智力低下和人格障礙外,大部分屬於腦功能協調欠佳。醫學上難以概括,仍 屬正常範圍。
(1)自笑、自言自語、自戀:有些人在獨處時自言自語,甚至於邊說邊笑,但有客觀原因,能選擇場合,能自我控制,不影響工作,屬正常範圍。
有些人有明顯的自戀傾向,自我欣賞,每天反復多次照鏡子,甚至於請親友欣賞自己的容貌、服飾等,但能自我控制,屬正常範圍。
(2)「怪異」行為:有些女孩子剃光頭,男孩子紮辮子,有意穿破衣服,行為明顯脫離社會常規,但結合所處的生活圈子來看又可以理解,屬正常範圍。
「正常」與「異常」是一個相對的概念。正常人可以有某些「異常」行為,精神病人可以保留部分「正常」功能。我們要培養自己適應社會的能力,提高心理健康水準,但不可追求「完美」和「絕對」的心理健康,因為這種狀態不可能存在。
(出自2003, 6, 29大紀元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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