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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17 10:42:31| 人氣97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情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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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網路)

Dear 女孩:

這是我第一次寫信給妳。
妳不知道我的名字。
很公平,因為我也不知道妳的名字。
但,我們已經認識很久很久了……

妳總是一個人。
一個總是穿著印有「披頭四」人像T恤,和膝蓋有破洞牛仔褲的女孩。

蒼白的小臉,有著一雙又黑又深邃的眼睛,小小挺直的鼻樑上,架著一支玳瑁框眼鏡,薄薄的嘴唇,毫無血色,那頭黑色的長髮,靜靜的躺在一條髮束裡頭。

只是一個很普通的女孩。那是我對妳的第一個印象。

遇見妳,是在冬天。
每到黃昏,妳總是一個人抱著球,到公園的球場上打球。
而我,也總是在這個時間,「拖」著我家那條該減肥的寶貝狗──傻妞,在公園裡散步遛達。

我喜歡坐在球場邊的台階上,看著就在不遠處的妳,數著妳投進了幾顆球。
而球場上傳來單調的聲音,常常使我有股衝動想加入妳。
但,我不要破壞這寧靜的氛圍。
那是妳我在不知不覺中建立的一種微妙關係,勾勒出一個古怪的畫面──
獨自打球的女孩,發怔的少年,以及一條依偎在冬陽餘暉下的狗。

就這樣,我們走過了冬天,又迎來了春天。

請原諒我的直言不諱,妳的球技真不是普通的糟。
但,令我感動的,是妳眼中的認真。

永遠記得那一次。
妳專注的眼神,凝注前方的籃框,然後,妳決定性的躍起──
那一瞬間,風靜止了,時間似乎也停止了。
我屏息的等待,妳眼不眨地注視著。
停滯的空白中,是那球滑下籃框的聲音,打破了這符咒。
妳歡呼地整個人跳了起來,像個邀賞的小孩轉身望向唯一的觀眾──我。
看著妳臉上喜形於色的神情,我微笑地對妳豎起大拇指,心中為妳喝采:
妳真了不起!

我從來沒有想過要認識妳。
妳似乎也沒有。
這是一種很奇異的感覺。
我們都知道對方的存在,卻從來沒有交談過。
維繫在我們之間的,是一種沒有約定的默契。
妳我之間,語言是多餘的。
往往交換一個眼神,或是一個會心一笑,無形中,就已經傳遞了彼此的情緒與感覺。
這是旁人無法明白、無法解讀的。
那是屬於我們之間獨有的溝通方式。
妳和我的。獨一無二的。

「陌生」,不過是個歷史名詞。

妳還記得嗎?那一次,我在公園入口遇見妳。
妳仍然是一身「披頭四」T恤、破牛仔褲的打扮,只不過將長衫換成短袖。
夏天已經過了一半了,妳白淨淨的臉蛋,沒有受到一點驕陽的毒手,蒼白得嚇人。
下午四、五點的陽光仍然炙熱,妳卻一滴汗也沒有,神情還有幾分憔悴。
妳裸露出來的手臂,細瘦得我用一隻手掌握緊仍有空隙。
我不由皺了皺眉頭。
妳似乎感受到我的擔憂,妳微微笑,神情有幾分振作,似乎叫我別擔心。

妳低頭看著我手裡繩下急欲掙脫的傻妞。
我垂眼望著妳手上的籃球。
然後,我們同時抬起眼──

來遛狗呀。妳說。
打球嗎?我說。

我們同時震懾於倆人眼神的對白。
然後,同聲笑了出來。
笑聲這麼說著:天哪,我們真的很有默契,是不?

但,我們還是沒有交談,沒有進一步的接觸。
誰也不想去破壞這種奇妙而和諧的關係。

我以為我們會這麼一直走下去的,直到我們變成老公公、老太婆。
當我們七老八老時,我依舊會帶傻妞的後代出來遛達,只是不知道是我遛狗,還是狗遛我。
而妳依舊穿著「披頭四」T恤和破牛仔褲來打球。
也許妳會覺得我很傻氣。但,真的,我是如此深信不移的。

那是一個飄著細雨的初秋。
記不得是與妳共度的第幾個黃昏時刻。
我在涼亭裡躲雨,眼神卻望向空盪盪的球場。

沒來。
球場上不見妳熟悉的身影。

雨中,霧濛濛的球場少上了妳的身影,添了幾分寂寥。
感覺,好寂寞……
我有著些許的失望,以及暗暗的不安。
連一向活蹦亂跳的傻妞,似乎也感染到我的心情,異常溫馴的蹲在腳邊。

也許……也許是今天下雨吧。
我替妳找了個「缺席」的藉口,滿心的期待隔天能再見到妳閒靜的臉龐。

翌日,天氣恢復晴朗,籠罩在夕陽餘暉下的球場,顯得好美好美。
只是……
球場上仍不見妳的身影。

失望。是我所有的感覺。

或許是病了吧。
這個換季的時節,很容易讓人感冒的。
明天,明天一定會看到妳抱著球,笑咪咪的出現在球場上的。

仍舊為妳找個理由。

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
妳始終沒再出現。

每天,每天,在公園裡,小徑,在球場,我眼光不停的尋找妳。
而妳,就像故事裏的人魚公主,變成了泡沫消失在空氣中。

在持續了三個星期的守候,我終於放棄了等待,跌坐在常常觀看妳打球的台階上,洩氣的將頭埋在手裏。

我終於接受妳不再來的事實。

一團毛刺刺的物體輕碰我的腿。
抬起眼,是傻妞。
只見傻妞肥胖的身軀偎近我,牠伸出舌頭舔了一下我的臉,似乎想安慰我。

「噯,你也曉得她不會再來了吧。」我苦笑。
「嗚……
而傻妞只是用牠似懂人的黑眼睛,望著牠悲傷的主人。

幾片落葉輕飄飄地落了下來,轉眼季節又換上新衣,已經是涼意濃濃的深秋了。
我依舊維持每天黃昏到公園的習慣。

自從妳不來打球後,球場並沒有寂寞太久,又換上了一批男孩。
他們總是大聲的吆喝,笑聲不絕於耳。

這日,在我常呆坐發獃的台階上,坐著一對中年夫婦。
那位先生手裡抱著一顆籃球,低聲的撫慰身旁的太太。
而那位太太,眼底有著掩不住的悲傷。

我被他們身上那股濃濃的悲傷牽引,不由自主地走到他們面前。
那位先生只看了我一眼,便將手上的球交給我。

「謝謝你陪我女兒走過這段日子。」他說。

「她要我將這顆球交給你,要你知道,她和你一樣珍惜那段無聲的日子,儘管癌細胞,無情的一步步的啃蝕她年輕的生命。在她短暫的十九歲生命裡,你的陪伴,是她對抗病魔的最大支持,也是她最快樂的時候。」

旁邊的太太已經啜泣起來。
那位先生攬了攬他悲傷的妻子,眼裏也有著濕潤。

「她很勇敢,她走的時候是微笑的。」

說完,那位先生溫柔的扶著仍在哭泣的妻子,轉身離去。

我望著他們越走越遠的身影,眼前漸漸模糊了起來。
不知何時,淚水已經佔據了我的雙眼。

晚風吹來。
球場上的喧囂遠去,我似乎聽見了我們曾經有過的對話:

來遛狗呀。妳說。
打球嗎?我說。

淚眼中,我彷彿看見了妳向我走來。
妳還是一身「披頭四」T恤和破牛仔褲。
妳的眼睛好黑好深邃,妳的臉色不再蒼白,妳的唇是紅紅的,妳的長髮又黑又亮。
妳停在我一臂之遠,微微歪著頭看我,神情有著俏皮,有著可愛。
妳在微笑,那笑容,好美,好美……
妳沒有說話,但妳的眼神告訴我,妳很好。
然後,我也微笑了……


親愛的女孩,這是我寫給妳的第一封信,也是最後一封信。
妳不知道我的名字。
很公平,因為我也不知道妳的名字。
但,我們已經認識很久很久了……

我想告訴妳,妳不孤獨,因為妳永遠活在我心底。
還有,我喜歡妳。

我很好。
在天堂的妳,一定也要好好的。



                                                                                                     
J 寫於1992年的冬天

台長: Ama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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