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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9 19:03:56| 人氣1,22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移盟新聞稿:捍衛新移民工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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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衛新移民工作權

馬英九政見落空  新移民工作破洞

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 20110520 記者會

 

2011520日,是馬英九總統就職三週年,馬總統於競選時宣示的「陽光女人兩性共治」政見卻一再落空。其中針對從東南亞與大陸婚嫁來台的新移民,馬總統的競選政見主張:「放寬外籍與大陸配偶工作資格,嚴禁歧視待遇」。三年後的今天,在馬總統競選政見的「加持」底下,新移民的工作權益保障如同一把「破傘」金玉其外、敗絮其內,僅有政策宣示、卻無政治實踐。

 

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簡稱「移盟」)將於勞委會前廣場召開記者會,要求馬政府落實「放寬外籍與大陸配偶工作資格,嚴禁歧視待遇」的競選政見。婚姻移民來台之後取得合法居留權即可工作,但是外籍配偶如果因家暴而離婚或是不幸喪偶,雖然可以繼續居留,但卻需要申請工作許可才能合法工作,而沒有子女者,甚至無法申請工作許可。移盟團體將在記者會上提出案例說明「只給居留權、不給工作權」的政策,簡直是要把這些已經遭逢不幸的外籍配偶逼到絕境。移盟團體也將於記者會上說明新移民求職、就業時經常遇到的歧視狀況,並以行動劇諷刺馬英九「放寬工作資格,嚴禁歧視對待」的競選政見,宛如一把破傘,虛有其表,根本無法給新移民實質保障!

 

移盟團體要求馬政府兌現競選政見:放寬工作資格,嚴禁歧視對待。讓因家暴離婚或是喪偶的新移民得以合法居留在台灣的同時,也能自力更生、合法在台工作;同時,加強取締針對新移民求職、就業歧視對待,政府並應以身作則,消除自職業訓練到就業媒合對新移民的歧視作為。並要求勞委會:1. 正確解釋《就業服務法》第48條,讓因家暴離婚或是喪偶的新移民能合法工作!2. 嚴禁求職、就業、與政府就業輔導等歧視對待,給新移民好工作!

 

 

記者會時間:2011520日(星期五)上午1000

記者會地點: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主持人:

王娟萍/台灣新移民勞動權益促進會 理事長

發言代表:

曾昭媛/婦女新知基金會資深研究員

蔡季勳/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

林詩涵/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文化推廣組組長

吳佳臻/南洋台灣姊妹會北部辦公室主任

李麗華/台灣新移民勞動權益促進會秘書長

 

 

新聞聯絡人:南洋台灣姊妹會北部辦公室主任 吳佳臻 0916-969-020 jiazhen25@gmail.com

 


台長: 布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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