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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5-01 22:14:38| 人氣2,44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助紂為虐,還是濟弱扶傾?—批判媒體對移民移工的歧視論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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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權教育網站這一期以「新聞自由與第四權」向我邀稿。
我寫了一篇「助紂為虐,還是濟弱扶傾?—批判媒體對移民移工
的歧視論述」如下,請指教

http://www.hre.edu.tw/report/epaper/no17/topic3_1.htm

(雖然不算是學術論文,不過還是有些註釋。
但限於篇幅,註釋部分在此省略,有興趣的朋友請上網直接查詢。)

*********************************************************

助紂為虐,還是濟弱扶傾?—批判媒體對移民移工的歧視論述

廖元豪

一、從媒體歧視女性移民與移工的報導談起

讓我們先看看以下新聞媒體,怎樣報導或描述有關女性婚姻移民
(所謂「外籍配偶」)與女性移工 (所謂「外傭」)的事件:

例一:時報週刊在1410期刊出「菲傭仙人跳,專挑名人下手」
之標題,並報導菲傭常以性侵控訴為手段詐財。

這報導無視於外籍家庭監護工受性侵危險的嚴重,卻顛倒黑白地
指摘人家是詐財仙人跳,完全是不假思索的刻板印象歧視反應!在台
灣國際勞工協會等團體抗議後,副總編輯羊曉東同意在四月四日出刊
的時報週刊公開道歉。然而,在1415期的時報週刊僅以5平方公分
不到的小格、米粒不到的小字,在目錄頁寫著:「本刊1410期根據
台北市議會民政委員會專案報告所製作專題,造成在台菲籍外傭困
擾,特此表示遺憾。」(1415期時報週刊第8頁)。毫無道歉誠意!

例二:在陸委會副主委邱太三的離職記者會上,有記者為了要「為
大陸配偶請命」而問道:「何時開放大陸配偶從事八大行業」,「台
灣男人也喜歡這種口味」。

這種擺明把婚姻移民當娼妓看待的用語,在歐美會被當仇恨言論
來懲處;我們的大記者居然公開說出,各媒體照載,而且從邱副主委
以下沒有人做任何糾正或譴責!這位記者敢不敢把「大陸配偶」換成
「原住民族」試試看?根本就是欺負中國女性移民敢怒不敢言嘛!

例三:中時晚報在四月一日也登出一篇由該報記者所寫的評論文
章「新移民天堂」。內容指出:大陸與外籍新移民,已經快要「淹沒」
台灣了。而且大陸配偶不知照顧兒女,責任都丟到老榮民與政府身
上。我們一直給移民與新台灣之子各種優惠與福利,納稅人都是「替
別人養小孩」云云。

它無視新移民女性承擔絕大部分家務工作、填補社會安全網漏洞
的貢獻;又把「新台灣之子」入學的基本權利說成「優惠」;更將一
切對新移民的最起碼人道待遇都當成是「我們」的「施恩」。這樣的
論述,既不符事實,也極不公允。但是卻在大報的評論(注意,不是
外人的「投書」)刊出。實在讓人心寒!

除此之外,我們也可以看到,每當有所謂「越傭凌虐雇主」或「外
籍勞工涉嫌犯罪」的事件,各電子媒體就傾向於以誇張的方式大幅報
導。它們鮮少(如果有的話)追問:這些案子是零星、偶發個案,還
是普遍現象?「外勞」的犯罪率真的高於「正港台灣人」嗎? 藍佩嘉
教授就一針見血地指出:「當外勞的犯罪個案在媒體曝光時,嗜血的
報導風格經常把部分與整體混為一談,把個別外勞的犯罪,延伸為該
國外勞或是全體外勞的道德缺陷」。 而對於新移民女性,媒體強調「假
結婚真賣淫」等偏見刻板印象的興趣,遠高於關懷她們在台灣所受的
歧視與不利處境!更遑論深入探究「為什麼『我們』需要『她們』?」
或「我們怎樣珍惜『她們』?」

二、媚俗歧視的媒體報導如何侵害人權

前述的幾篇報導與評論,顯示了當前新聞媒體對於新移民處境的
的歧視態度。而這樣的態度,也恰恰反映了當前台灣當前的本土種族
氣氛。

台灣雖然在歷史上是個移民國家,但在法制與政治文化上,始終
沒有正面承認這樣的認知。對於多族群和而不同,相互尊重彼此差異
的多元文化主義(multiculturalism)更是陌生。因此許多本土台灣人—
其實除了原住民族外,都是老移民,或是第二代第三代移民—對近年
來數量愈發增加的婚姻新移民感到不習慣或不安。各項法律對於外籍
人士與移民嚴苛之至,直將他們當病毒看待。

日常生活、媒體,乃至學術論述中的稱呼、語言,以及其他貶抑,
都會反映這種歧視文化。配合我們一向對膚色、性別與語言的階層排
序概念,來自東南亞地區的外籍人士,也就成為歧視的對象了。即便
是高階政府官員,也往往會(自覺或不自覺地)冒出一些非常不妥,
沒有人權考慮的用語。

此外,全球化與台灣主體意識的緊張關係,也往往使新移民更加
不利。在我們建構台灣國族意識的當下,卻發現「國家主權」根本不
是想像中「至高無上」的力量。美日等國的政治力量、跨國公司掌控
著的全球流動資本,乃至國內大資本家,都可以輕易地對「台灣國家
主權」說不!法律上獨立自主的台灣,事實上卻總是委屈不已。此時,
「自投羅網」來到台灣的東南亞與中國大陸移民、移工,就容易成為
代罪羔羊—因為「我們」只欺負得起「妳們」!

這與媒體有什麼關係呢?要知道,「歧視」與「反歧視」,本就
是無止盡的「文化戰爭」(war of cultures)。社會中的主流群體,傾
向於將「非我族類」當作是低劣的異類。同時藉由這種壓迫或貶抑,
建構自己的團結感與優越感。台灣人以往欠缺這種用來建構優越感的
對象,如今卻正好拿這批來自「印象中的低等國度」的移民移工當靶
子。這種歧視不一定展現在個別、赤裸裸的私刑虐待,但卻透過文化
符號,傳布瀰漫在社會的每一個角落,結構性地影響每一個人的心靈
與觀感。

媒體或許只是媚俗地「反映」這樣的歧視文化。然而無論是平面
或電子媒體,在大眾文化上的影響力都遠遠超過普通人。甚至可說,
在大眾媒體的時代,媒體所展現的「虛擬真實」有時可能比「現實」
還有影響力!因此,媒體的歧視,不僅是單純的「反映」歧視,它更
有「強化」歧視的效果!例如,一個原本對婚姻移民並無惡感的人,
可能因為媒體三天兩頭(選擇性地)播放或評論「外籍新娘」或「大
陸新娘」假結婚真賣淫,或是拋夫棄子的新聞事件,而對新移民女性
產生偏見。也許某個人原本對外勞心存感謝,認為他們辛苦地擔任了
許多台灣人不願意廉價從事的工作,但卻因為「外勞逃跑」、「槍擊
要犯使用外勞卡」之類的報導,排拒感油然而生。使得原本不利移民
與移工的台灣(經濟、政治、文化等方面)環境,更加敵視與惡劣。

從人權的角度來說,媒體的偏見報導助長了歧視的文化,鞏固了
排外歪風,而使得移民與移工在台灣遭受到本土主義型的種族歧視,
侵犯了移民與移工的平等權、人格權,同時也對他們的工作權產生不
利影響!這是亟需檢討反省的現象。

(待續)

台長: 布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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