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與好友分享這篇文章

向總統報告,是「無故」嗎?

向總統報告,是「無故」嗎? 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以「洩密」與「無故洩漏」監聽資料為由,起訴檢察總長黃世銘,引起偌大爭議。但奇怪的是,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27條處罰的是「『無故』洩漏或交付」監聽所得資訊。而檢察總長於監聽過程發現有妨礙司法公正的關說事實,向總統報告,明明有理由,為何被...

收件者E-mail:

請以分號區隔每個E-mail
例如:john@pchome.com.tw;mary@pchome.com.tw
信件標題:
與你分享這篇文章
訊息內容:
很精采的好文章!
如果你也喜歡,請轉寄給好友幫忙增加人氣吧!
您的名字:
布魯斯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