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攝人像,分有兩種態度:一種是表現被攝者的本人,另一種是表現拍友本身的意圖。
◆我們要把被攝者的臉孔拍得像他本人之外,還要把他的性格、他的精神狀態拍攝得像他本人
。(外表到內心)
◆戶外人像和室內人像主要是光源性質的不同,其次則是由於拍攝環境的不同。
◆戶外人像可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客觀地表現被攝者-主要是運用鏡頭的特點,把人物的五官輪
廓的美點快現出來。一類則是表現拍友心目中的想像-主要是把被攝者當做為一件"活道具",
儘量運用畫意的手法,使照片的畫面顯得悅目而優美。
◆人造反光板或閃光燈作補光的目的,是將臉孔部的全部陰位加以同等程度的減弱,不要形成礙
眼的白位,使照片有不自然的感覺。
◆測光的最可靠方法是將測光錶移近主要的部位來測度,測度之後再退回原位拍攝。
◆戶外光線在任何情形下都可以拍攝出好照片,問題只是採用光線的手法是不是得當。所謂光角
度,包括太陽位置,被攝者位置及相機位置。
◆太陽位置在時鐘面五字至七字處都屬於前光。在三字四字或八字九字處都屬於側光。由十字至
二字則屬於背光了。前光和側光之間的就是前側光。在側光和背光之間的就是背側光。
◆日出之後和日落之前的兩小時以內的陽光,都屬於低光位置。上午八時至十時,又下午三時至
五時的太陽位置,相當於中光的高度。上午十時至十一時,和下午兩時和三時,則相當於高光
的位置其餘由十一時至下午兩時都屬於頂光範圍了。戶外人像當然以中光和高光的位置拍出來
的效果最理想。
◆戶外的背景和光源都不能加以更動的情況之下,只有移動被攝者和照相機來獲得最好的效果。
◆拍攝戶外人像,首先要注意背景,初學者拍照時只顧看人,全部精神都放在人物的身上,對於
背景往往不加注意,事前既不加選擇,拍時也不予留心。
◆背景初步選好人物站過去,還要再來一次背景的鑑定。我們要看背景的趣味和人物是否配合,
背景的色調和背景的線條等跟人物有沒有衝撞。
◆到郊外拍攝人像,對於背景的處理原則「不利用就消除它」。
◆凡在照片裡出現的景物,都要和主體有關連,不是襯托他的姿態,就是加強他的情趣,不是增
加他的美感,就是使他更突出。
◆凡是戶外人像的背景,拍得清楚也好、拍得模糊也好,總以簡潔為宜。最忌是黑黑白白、花花
綠綠,那就不論大光圈或小光圈都一無是處了。
◆大光圈只可以使背景的線條模糊,但卻不能使反差減輕的。
◆背景的所謂亂,是指景物的線條太多,和形相不一致,使人的視線不住地左看右看,因而分散
了主體的吸引力。
◆背景上的線條或形相,如果是統一的、一致的,都是使照片產生美感的輔助力量。這是不可不
知的。
◆凡是橫過照片的直線,不要把它放在正當中,也不要在人物頭頂至腰部之間橫過。
◆背景跟人物不配合,給人的印象是背景歸背景,人物歸人物,兩者不能結合成完整的有機體,
那自然不能成為一張具有美感的照片。
◆戶外人像要求的只是假自然的姿勢,即經過擺佈技巧處理之後,令人覺得自然而且有美感的姿
勢。
◆採用鏡頭角度,必須要有目的,有作用,千萬不要為角度而角度,為新奇而角度。
◆在戶外,如果想人物不皺眉,最好是不讓光直接照射到眼睛,如採取斜光、側光或背光的光線
等。
◆如果要在陽光之下拍照,可教被拍照的人保持著擺佈好的姿勢,閉起眼睛來,等到按快門時才
教她張開。
◆如果手或腳被景物或身體隔斷,在照片上只看見手臂,或者只看見手掌,那時候就會有被切斷
,或者無主孤手的感覺。
◆人物的手,在照片上,要就全部看得見,否則全部隱藏起來。最好將手佈置在臉孔和胸肩的附
近。
◆身體太側的話,最好是只要一隻手,如果兩隻手都要的話,身體的姿勢就不要太側。
◆在戶外人像照片中,一定要讓手有些工作,有些任務,在照片裡有些作用。
◆在拍攝之前,拍友和被攝者能夠進行交談,,對於拍攝表情自然的人像是有幫助的。
◆臨場經驗是十分重要的,我們只有多實習,多檢查,從錯誤中吸收經驗。實習,是訓練自已的手;檢查,則是知道自已的錯誤。檢查後再實習,則是提高自已的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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