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貼「台海戰爭失敗後會是什麼局面?」介紹了咱們的「民族英雄」林則徐,在鴉片戰爭時對英國的「英勇」事蹟。不過顯然引經據典過多,「反戰」效果不佳,憤者依舊憤,青者依舊青。
所以我決定痛改前非,這一貼反過來寫,介紹在鴉片爭時,台灣有一位替中國「打勝仗」的「民族英雄」,免得說我打擊軍心士氣,也順便介紹一下「台海戰爭勝利時又是個什麼場面」。
這位「民族英雄」,是桐城派名家,文筆比林則徐更佳;至於戰績,更是「打贏台海第一仗」兼「打贏台海第二仗」的「民族英雄」。
姚瑩(1785─1853),字石甫,一字明叔,號展和,晚號幸翁,安徽桐城人。嘉慶十三年(1808)中進士,授福建平和縣知縣,嘉慶二十四年(1819)任台灣知縣。道光元年(1821)署海防同知、噶瑪蘭通判。道光十八年(1838),調任台灣兵備道,加按察使銜。鴉片戰爭時,姚瑩任台灣道台。
這裡要先介紹一下清朝的官制,以及清朝對台灣特別的「一國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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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襲明制,將全國分作十八省,一或二省有總督,每省有巡撫、布政使、按察史各一員。台灣府在福建省轄下,為閩浙總督轄區。
總督是正二品官,遇戰率兵,側重治軍。巡撫是從二品官,督管糧餉,專理民政。
但督撫之間並無明顯界限;浙閩總督與福建巡撫同駐福州,上奏時聯銜、公文來往亦平行。布政使本也是正二品,入清後督撫被奪去大權,只負責財政。按察史本為正三品,也淪為掌刑名而已。
至於姚瑩所任的「道台」是個四品官,介於府省之間,輔佐布政按察兩司。駐守一地管錢糧叫「守道」,分巡一地掌刑名叫「巡道」;另外也有因事而設的,如鹽法道、河工道等。
台灣入清後設分巡台廈兵備道,是島上最高文官。不僅有五百名道標的武力,還加按察史銜;可以和總兵共審案件,流刑以上才轉福建按察史;權力可不同於一般的道台。
但康熙六十年朱一貴事變,台廈道梁文瑄棄職潛逃;以致台灣道台特有的兵備銜和道標這些武力特權被取消。
雍正五年,福建省又設興泉永道於廈門;台廈道轄區縮小成台灣道。
乾隆三十三年諭旨,與鎮總兵同城之道台皆加兵備銜,台灣道台因此又有了兵備銜,但卻少了按察史銜,須和總兵聯銜才能上奏,又沒有道標為武力。所以名義上雖是在台最高文官,實際權力卻有限,大部分的台灣道在台都稱病不視事。
反觀武職系統。台灣鎮總兵雖是水師銜,卻監管陸路軍務,地位重要;是皇上特旨揀選,與一般總兵論俸挨次輪調者不同。
另外台灣鎮總兵是掛印總兵,一般總兵只有五面王命旗牌,用以處決刑犯;掛印總兵卻和總督一樣有十面,不僅有權掌民刑事;封章主稿還不需督撫轉奏,可巡呈皇上。與文官的道不僅職責重疊,還淩駕其上。
因此,「打贏台海第一仗」兼「打贏台海第二仗」的「民族英雄」,究竟該給台灣道台姚瑩?還是台灣鎮總兵達洪阿?咱們還是偏心點,請漢人儒將姚瑩擔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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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二十一(1841)年八月十六日,鴉片戰爭期間,英國有艘貨船「納爾布達號」,載有二百四十七人,在雞籠外海因風浪而觸礁,多人溺斃。生還這進入台灣立刻被捕,台灣道台姚瑩向道光皇帝奏「捷報」:
「斬首白夷五人、紅夷五人、黑夷二十二人;生擒黑夷一百三十三人。」
這是中英開戰以來,清軍的第一次捷報。道光皇帝聞報大喜,姚瑩獲賞雲都尉世職,達洪阿獲賞騎都尉世職。另外下旨賞姚瑩、達洪阿頂戴花翎,從優儀敘,其他人員也各獲賞賜。
二十天後,又有艘英國商船「阿納號」,想要來接回「納爾布達號」生還人員,不料被漁民所欺,誤入土地公港擱淺。台灣道台姚瑩又向道光皇帝奏「捷報」:
「殺斃白夷一人、紅黑夷數十人;生擒白夷十八人、紅夷一人、黑夷三十人。」
這是中英開戰以來的又一次大捷,經上報後道光皇帝「嘉悅之至」,特旨再賞姚瑩二品頂戴,封達洪阿太子太保銜。
兩次「大捷」中俘獲的一百八十二名英國「俘虜」,經姚瑩審問取證後,奏請道光皇帝就地正法。道光皇帝允准「在台正法,以抒積忿而快人心」。
但當時閩浙總督怡良反對,擔心這種野蠻行徑會引起英軍報復,要求姚瑩將這些俘虜解往福州,準備釋放。姚瑩斷然拒絕說:
「夷性畏強欺弱,我擒其人,久而不殺,是明示之弱也。...兩軍對仗,勢必交鋒,非我殺賊,即賊殺我。乃先存畏彼報復之見,何以鼓勵士氣乎!」
結果,姚瑩除留下「夷目」九人,病死三十六人外,其餘一百三十七人全部「在台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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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清軍在鴉片戰爭戰敗後被迫求和,於1842年8月29日簽訂《南京條約》。根據條約關於俘虜的規定,英國船長聶夫被派來台灣索俘,當他知道大多數已被姚瑩殺了時,向姚瑩提出質問,姚瑩卻答復說:
「英國侵犯我國,雙方正在交兵,哪有不殺俘虜之理?......你們侵擾江浙沿岸,殺傷我官員,貽害我百姓,皇帝震怒,台灣軍民人人憤恨,五月才把俘虜正法,但仍留下頭目九人,已屬格外開恩。」
當時英國公使朴鼎查要求朝廷追究此事;道光皇帝特派軍機大臣穆彰阿調查,赫然後發現「謊報殺俘」,因而加以嚴譴。姚瑩、達洪阿兩人遭革職逮問,所有獎賞一律撤廢。
1843年4月23日,上諭將姚瑩、達洪阿二人革職下獄,派軍機大臣會同刑部審訊。但道光皇帝對於姚瑩「追念其在台有年,尚有微勞足錄」,所以「業已革職,著勿庸議」,免其治罪,貶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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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中國歷史書,至今仍因這次「台海大捷」,將姚瑩視為「民族英雄」。但事實很清楚:
(1)英軍會打台灣嗎?
英軍嫌廣州離北京太遠,佔領了對朝廷也沒威脅,所以放棄不攻。廣州尚且不打,會來打這孤島台灣嗎?
(2)為何兩次「台海大捷」,英軍都只派一艘船?
英軍真的要打台灣,何以一次只派一艘船呢?其實這兩艘都只是貨船,又因風浪擱淺。水手上岸往民家求食;因地方官給賞,百姓才將之解府辦理。
姚瑩和達洪阿將這群落難水手斬首,偽稱是戰勝生擒後正法,再以此冒功上奏。姚瑩因此獲賞加二品頂帶,達洪阿更獲賞加太子太保銜,和林則徐一樣成為戰爭中的英雄。
但朝中漢官恐怕皇上追究他們先主戰後失利的責任,故將二人捧為英雄。就像說林則徐在粵,英軍必不敢犯粵;不過是些自欺欺人,推諉卸責的話罷了。
姚瑩殺害手無寸鐵的水手,典型的盜世欺名之輩。濫殺無辜以冒功;縱為當時清議所容,又怎能經得起歷史的考驗呢?
從歷史來看,我很擔心台海一旦爆發戰爭,這一類的「台海大捷」,大概也會層出不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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