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時代莽撞衝動不能理解「人心隔肚皮」真正意涵。偶爾耍嘴皮子,裝叛逆時候,會膽大地問大人:「心怎會是在肚皮裡呢?不是在胸腔裡……」下場當然不會太好。沒有被追著敲頭算是大人今天心情好;不然被大人用手指掐住轉捏一圈,不痛得哇哇叫,也要留下紫黑一塊好幾天不褪去。
別人的心,果真放在肚皮裡面」的真理,是在許多年,許多經歷以後,才真正的體驗到。難以承受地,「認識」人心隔肚皮的過程,代價真的太大、真的太痛了。
他是我認識超過十年的廠商,如果硬要套用現在的流行語,或許絕對堪稱「台客」第一。身材微壯,有中年啤酒肚模樣,很愛說「普通話」卻滿口台灣腔;皮膚黝黑卻有一口不甚搭配的白牙;沒有抽菸的手卻寫不出一個字;我下訂單給他提醒注意事項時候,從沒見過他用筆記下任何一個字,好在十年裡面總也有驚無險把貨一批批交完。家裡老婆看來務實,沒見過面卻已耳熟能詳的兩個兒子,因為閒聊當中說起自家兒子,那般得意模樣,教人相信「壞竹嘛也出好筍」的箇中奧妙。將當我掏心交肺地下單將近五十張,交付大額訂金不到兩個月之際,他就從中國的廠裡,丟下百名員工與滿房要出給我的貨,捲款攜同我從來不知道的「二奶」家族逃了,裡面竟然還有已經二、三歲的兒子。如今說來,彷彿事不關己一派輕鬆娓娓道來,任誰也難想像30個月前我是如何的錯愕、混亂與傷痛。然而這一切最徹底瓦解我這驕傲心靈的俗人,反倒是認清「原來自以為聰明的我,其實是最笨的;原來被嫌棄土氣、俗不可耐的人,其實才是最聰明。」的事實。人與人之間,如果爾虞我詐,或許各自鬥智難分軒輊,交戰糾葛你來我往也要鬥上好一陣;可是如果一方是誠心誠意全然相信對方,而對方卻是一心一意矇騙,那真的難以察覺分辨。因為,人心隔肚皮,真的看不見。
以前的人,訂單是用粉筆寫在黑板上,不會有人去塗抹,更不可能有人賴賬,只簡單「口說」就有憑,銀貨兩訖,開心愉快;演變至今,合約書還要蓋上大小章,銀貨不再能兩訖,而是月結六十天或更久,沒有附上回郵信封,只能攜帶印章在指定的日期幾點幾分排隊領款。隆重簽訂合約,雙方蓋上大小章,依約如期把貨交完,安心等收款日期到來,絕對是天經地義亙古不變的交易原則。無奈,當年霉運當頭一波接一波,有筆交易,好不容易等到合約上的收款日期前往,不僅枯坐一上午,買主最後竟然耍賴揚言「自身損失更嚴重」,原來上述的那位仁兄,逃跑之前還跟他借貸大筆金額,如今買主宣稱必須從給我的貨款扣除。可是可是,「老闆,不對呀,那要隔壁的歐吉桑、歐巴桑跟你借錢都不還,也算在我頭上?……」「可是我的損失,誰負責…不然,你去告呀…」。好,算你狠。轉身坐上計程車時候,我是直接前往律師事務所,一狀告上法庭一審再訴,二十八個月後,終於判定,反覆端詳著寄來『全贏,被告不得上訴等字樣』的那張狀子,字字淚痕,斑斑血跡。法院只是通知您「贏了」,決不會幫你把錢要回來順便寄還你喔。可惡的被告,天天開心,早已把公司名下所有全數脫產,另起爐灶照常營業,生意還挺興隆。只因為法律規定了。兩照公司訴訟,只能針對「公司行號」執行,至於該公司的「負責人」本身與該公司是沒有關係的。您不知道吧?我也不知道,害得我至今分文未取。人的心,真的看不見哪。
幾位姐妹淘平時各自忙碌,往往僅能利用午餐時間侃侃而談,其中一位分享自身故事一則。有感而發書寫成文,沒有撰改「占為己有」,自以為體貼的還替其變性從女生變成男生。不料文章一上,對方勃然大怒,連連傳送電子郵件辱罵不停休,任憑我再三當面致歉、禮物卡片恭敬奉上都無法平息其怒火,就在她來函羞辱「你是順手牽羊的賊」時,我決定此人永不回應。還自以為已經風平浪靜之時,完全超乎我的思考範圍之外,她竟然找人告狀去 ─ 這樣多的朋友當中,她「下手」是與我同棟大樓上班的我的繼女。顯然她著著實實地「轉述」所有我以往講過的話,當然也使得「聽者」不知是無法分辨、或是不願分辨下,受到嚴重傷害。自然地她也毫不留情地,偷偷告知「你爸爸的錢,早晚被她敗光…」,輕而易舉順利地毀滅我這樣多年來的努力經營。單單一篇不到一千五百字的文章,當真重創她的心,力道足以激發另外一顆「狠毒蛇蠍」的心?人的心,真的看不見。
那天中午有十幾年交誼的女友,無意之間透露上述的這位友人也前去找她,雖然談的內容不是我的事。可是,毫無防備情況下有如猛然被尖刀刺中,在開始陣痛的同時我的臉也一定扭曲變形,因為真的好痛;就在她回問「有這樣嚴重嗎?」的同時心也應聲破碎,十多年的情感,抵不過為我仗義執言一句?十多年的歲月,換不回一聲安慰道歉?
細思量後,可憐如她,豈能再怪罪?因為,我淌血流淚的心,別人又豈能看的見?
記於 中國義烏 2007/06/15 生日前夕送給自己,勉勵自己的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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