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看了這篇的朋友們,
不論你是否認同,
都希望你在未來不論是任何需要做"選擇"的事情,
甚至是各項生活中的大小事,都能深思熟慮,
也不要忘記遵守身為人所應該有的道德與理性。
最近到處都可以聽得到「切割」這兩個字,
原因無他,
就是和那前第一家庭有關:
「扁切割珍」、「昔日戰友(民進黨),切割扁」、
「葉盛茂切割老長官」、「扁迷切割,扁人氣急速下滑」......等等
由這「切割」看來,
不由得讓我想起一句名言:「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標準。」
怎麼說呢?
所謂「切割」,即是代表著責任的撇清、界限的劃分,
期使自己能顯現出與他人相異之處,或是將自身認為"不好的""有爭議的"通通倒掉,
只要你能「說清楚,講明白」,如果能提出實證那更好。
因此,現在不管是誰(死忠派除外),
每個都和扁「切割」,劃清界限,
每個昔日挺扁把扁當神來拜的,
現在都噤若寒蟬,不然就是大罵扁的不是,
更有甚者,邊切割邊發表非常可笑的言論,
如閃靈樂團的主唱,在其部落格上寫了一篇文章:
原文摘錄部份,「阿扁有錯,民主沒錯」如下:
「民主,不是替政治人物的道德操守背書。
陳水扁贏得選舉,不代表獲得人民的背書而成為聖人,
他還是人,他,仍然需要嚴格的監督。
當初投給陳水扁的選民,
是站在台灣主體、民主深化、捍衛人權、社會公義、環境保護、清廉政治等
上位理想所作的決定,
而不是要幫陳水扁的人格背書。
陳水扁的人格如何,與選民無關,只要陳水扁相對於當時其他候選人更符合
上位理念,投給他就沒錯。
至於他如果闖紅燈、超速、逃稅、貪污還是殺人放火,把他抓起來面對法律
制裁就對了。
人民因為理念與台灣認同投給陳水扁,這沒有錯,民主沒有錯,
人民的錯是沒有嚴格監督陳水扁。」
恕我礙難同意這篇文章,
(我肯定閃靈的成就,他們所支持的某些理念沒有錯,
但今天單就陳水扁陷入洗錢疑雲這件事而言,
我必須強烈的指責閃靈主唱的想法是不對的,是影響國家社會的,
這樣的想法不能,也不該是一個支持臺灣民主運動的人所應該有的!!!!
ps.如果你是該樂團的fans,只好請你包涵),
從這篇文章同樣地也反映出那些執行「切割」的人的心態:
沒有也不願承認自己錯誤的道德勇氣,
(一個月了,我幾乎沒有聽到有誰承認錯誤道歉了,好像只有吳念真)
更缺乏和社會國家道歉的責任心。
(更甚者,甚至認為自己這樣的"聲明"就是支持「民主」、為了「民主」。)
沒錯,「民主,不是替政治人物的道德操守背書。
陳水扁贏得選舉,不代表獲得人民的背書而成為聖人。」
這段話我認同,
沒有錯,民主選舉本來就不是要選聖人出來,
但是,不代表你就不需要對你所支持的對象做道德上的審視和評估,
更不代表你可以這樣不負責任,更不代表這能成為眾人切割的藉口。
何謂「陳水扁的人格如何,與選民無關,只要陳水扁相對於當時其他候選人更符合上位理念,投給他就沒錯。」???
說這種話真的是十分可笑而且厚顏無恥的,
你投他只是認為「他可以達成你的希望與理念」而不考慮他的人格是否適任,
那和男朋友劈腿被抓到回過頭來說「我只是要她的身體,不代表我喜歡她」有什麼兩樣?
那和黑心商人賣黑心商品,說「我只要賣這個商品能賺錢就沒錯了,管它什麼品質?」又有何不同?
套用這樣的邏輯,
那是不是企業高層外聘CEO來整頓公司,結果爆出官商勾結醜聞,
結果昔日的主事者卻說「我只是認為他可以整頓公司,不代表我認為他的人格適任CEO」?「只要他可以整頓公司就好了,誰叫他要去勾結官府」然後就可以名正言順地痛罵那個A錢的CEO?
套用這樣的邏輯,
那是不是老公老婆離婚,
都可以說「我只是認為他/她會給我美滿的生活,不代表我對他/她有愛情的存在」?
然後就可以理直氣壯地痛述對方的不是??
這樣的邏輯和風氣一旦蔓延開來,對社會是多大的影響啊!!!
屆時不但價值觀崩毀,而且文化道德退至黑暗時代!!!!
今天你選擇你未來的另一半時,
你會不經過仔細考量,認定他/她的確是能與你/妳走完人生的伴侶嗎?
會不考慮對方的外在與內在各方面的條件就結婚了嗎??
應該不會吧?
今天你在選擇公司CEO的人選時,
你會不注意他的過去經歷?任職哪些公司?績效如何?風評如何?就直接用他?
應該不會吧?
既然如此,
國家選舉更非兒戲,被選舉人乃未來之國家元首,
你怎麼能說「我投票給他只要他能完成理想不代表我認同他的人格?」
好,也許他真的可以實現你所謂的「上位理想」好了,
那你的意思是指「只要能達成理想,就算是強盜犯或殺人犯來領導也沒有關係」嗎?
還是你可以選一個前科累累、犯案無數的陳水扁來當你的總統?
還是你願意投票給傷風敗俗、妨害教化的陳水扁?
或是他當上總統之後恣意妄為,殺人放火之後,再用所謂的「法律的制裁」抓他?
你願意服從他領導,願意讓一個大壞蛋來領導你?就因為他「符合」並可能可以達成你的理想?
不要再自欺欺人了!!!
沒有識人之明,沒有知人之智,當初就不該做那樣的選擇!!
你們現在最該做的是為自己的錯誤對社會人民做最直接的道歉,而不是無止盡的切割,
更不是找些可笑的理由來掩飾自己的無能!!!
認為我說得偏激?
其實這樣的選人識人就在我們身邊啊,
最簡單的例子:從小一定有父母師長諄諄告誡,
千萬不能做壞事,一旦有了前科,以後就很難找工作了。
是啊,連找工作主管都會去查你有沒有前科了,
都會去確認你這個人的過去"人格"上是否有汙點了,
難道你天真的認為老闆會和你說:「去那邊幫我賺點錢就好了,其他的你要再偷搶拐騙都沒關係?」然後就錄用你了嗎??
如果不是這樣,那能請你告訴我,閃靈與那些在切割的人到底在說些什麼可笑的話??
你們這班人要再用什麼樣的理由來和社會大眾說都是阿扁的錯?
說穿了,你們這班人,
無論是民進黨也好,昔日扁迷也好,昔日扁家官員也好,或是扁家,通通不值得同情。
(如果可以通通下地獄的話,閻羅王請,不用客氣!!!)
你們缺乏道德勇氣,又不願意面對現實,
你們寧願讓國家越來越亂,也不願意面對良知,
你們不知道何謂民主,卻又自以為臺灣最民主,
「阿扁做再爛嘛是咱的兒子!!」
「肚子扁扁,嘛要選阿扁!!」
「民進黨雖然執政卡差一點,但是咱臺灣人就要支持臺灣人的政黨!!」
這讓我想起今年總統大選年,
有些一向支持民進黨的朋友,對我說:
「民進黨做那麼爛,不想投了啦!」
「我不會去投的,民進黨再執政只是多痛苦的。」
結果,選舉那天他們還是通通投民進黨,沒一個跑掉,
原因:「當然是謝長廷,我不可能投馬英九。臺灣人畢竟還是得投臺灣人。」
「我看來看去,最後還是覺得民進黨好。」
這就是這班人典型的無知心態:「只要"對了"(符合所謂「上位理想」),再爛也要投,不管任何理由。」
哈,你們真的了解「民主選舉」嗎?
民主選舉的精神在於「選賢與能」,選不出賢明的能人,那民主捧得再高都是沒有用的!!!
做不好,就要換人做,讓更有賢能的人出來帶領大家,(雖然我並不認為馬英九有多賢明,所以2008大選我投廢票)
看看你們的心態,你們真的做到「民主」了嗎?
到底是人民自己做主,還是變成被政黨、意識形態所操弄的玩偶??
你們這樣子,真的有做到了所謂「台灣主體、民主深化」嗎??
回歸正題,
如果我們總是以「法律」為標準而認定一切,
那麼這個世界不需要禮義廉恥等道德面的觀念與規範,
如果你凡事都是要"凹到"法律把你這個人好好地看你一番的話。
(同時,也不要認為「依法行政」是多麼的值得稱讚,
因為對於國家人民的事,不應該以最低的道德標準與責任來承擔的。)
對,到現在爆發了一個月,陳水扁是沒有被定罪,
(在這邊必須要說媒體實在是沒有必要一直大肆渲染)
也許到最後陳水扁沒事,完完全全的都是吳淑珍的錯,
那也不能代表阿扁就是清白的,阿珍就是黑的,
結縭了三十年的夫妻,
阿珍在幹嘛阿扁會完全不知道?
如果都是阿珍的錯,那又回到了前述的選人識人的問題,
代表阿扁這個人,娶了一個(.....奇怪的?)老婆來妨礙自己的政治生涯。
結論:
這個社會也許不公平,道德也許有瑕疵,法律未必有效,民主可能不是民主,
但是,對於身為人該有的道德素養與操守,卻不應該就這樣被抹滅。
不是一遇到了政治,就可以把黑的說成白的,就可以自欺欺人了,
那些切割的人,你們欠社會的是一個真正的道歉,
而不是痛罵陳水扁、和陳水扁撇清關係就沒事了,
更不是包著民主、包著愛臺灣的外衣,說些根本不是理由的理由來搪塞。
身為人所擁有的道德勇氣,明辨是非善惡,
那才是真正的善的價值,而不是偽善。
也許你們會說自己不會後悔投給他,
不會後悔過去的種種行徑。
但是說穿了,你們只是不敢面對自己而已。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