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想想,有些”價值”其實似乎沒那麼有道理
何謂”上天有好生之德?”
想要殺死一個人,你可以用刀砍他,
用火燒他,拿王水潑他.......等千百種方法;
要殺死一個人是如此的容易,
但要救活一個人卻很難;
你可以把活人弄死,卻不能把死人弄活
那是誰說”上天有好生之德”的??
大家看到一個人頭 (例如頭被剁下來)
會嚇得亂七八糟;
但是,
每個人都有人頭,只是動與不動而已
並沒有甚麼好特別驚駭的啊
從小到現在,
聽聞了不少人類吃人肉的事例,
每每總是被新聞媒體或衛道人士大加躂伐,
痛斥其殘忍、獸性;
而一般民眾也覺得那是嘔心、低級的事
(看過龍門客棧嗎??吃到人肉包的每個都想吐...)
問這些人為什麼這麼覺得??
他們會說”人類是萬物之靈呀,怎麼可以這樣....”
但是,
人類真的就比較”高級”嗎??
我們自詡為萬物之靈,
還不是仗著自己的智慧去吃食其他的生物??
人類一樣是動物,人肉一樣是肉
又有何不能吃呢??又何來噁心之說呢??
以前有個問題是這麼問的:
如果只要犧牲幾個人就可以免除全世界的饑荒,那你會怎麼做??
基本上,問每個人,
大家會說”犧牲小我,完成大我”
所以每個人都會說:”當然要犧牲那幾個人呀!!”
但是,
這卻是一種不尊重少數的表現
說難聽點,這是人性的自私。
大家可能會說:”沒辦法呀””我想救別人呀””我上有八十老母,下有子女無數....”
但請問:那些要被犧牲的人,就沒有親人?就沒有朋友?
就沒有他們重視的東西??
大家有的,他們也都有,為什麼就可以不必尊重他們的需要呢??
這對他們來說,是十分不公平的。
再者,大家被問到這問題,每個人也都會冠冕堂皇的希望別人去死(叫別人犧牲)
等真的發生在自己身上了,
就哭的死去活來,潑皮耍賴,大呼他人之不是
這樣,還談甚麼”犧牲小我,完成大我”??
這些亙古以來即被認為的”價值””原則”,
其實都是值得商榷的
很多的”天經地義”其實只是一種腐化;
身為人,不需要自抬身價;
但必須多為他人設想
少了憐憫和諒解,多了自私和利益
那你說人類有多高等??我無法相信
至於你問我既然我這麼說,那我吃不吃人肉??
哈哈哈哈,這是個好問題
反正,當你看到別人正狼吞虎嚥
吃著手中那塊來路不明的肉時...
我會拉著你的手,盡快遠離這個吃人不吐骨頭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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