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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西彭措堪布開示
亥二、顯示理應悲愍分二:
① 依《菩薩地》別說 16 ② 依本論合說
16 此科判是本講記所擬。
第二,理應悲愍者。
“理”是道理,即眾生都是親人而且都是剎那壞滅、三苦隨逐的本性。由於這些道理,菩薩本應悲憫眾生,怎麼能對眾生起瞋心呢?
金一、依《菩薩地》別說分三:
① 宿生親善想 ② 無常想 ③ 苦想
木一、宿生親善想分二: ① 修宿生親善想 ② 依想堪忍
“宿生親善想”,即一切有情過去生都是自己親愛之人的觀想。
水一、修宿生親善想
云何菩薩於有怨害諸有情所,修習宿生親善之想?
菩薩對怨害有情如何修習宿生親善想呢?
謂諸菩薩應如是學。
諸菩薩應當這樣學修。
所謂修大乘,就是學做菩薩、學修菩薩行,對凡夫而言,這必然會有從不懂到懂、從不會到會的過程,如果學好了,自己的心態、行為就會完全轉變。修學的方法就是如理觀察思惟。修行人的成長須從如理思惟開始,首先生起由思惟所成的智慧,然後依正法調整自心,如此就能成就品德。所以,首先是培養智慧,其次是造就德行。
以下教導我們,如何通過觀察來轉變觀念。
非易可得少分有情,經歷長世昔餘生中,未曾為我若父若母、兄弟姊妹、親教軌範、尊似尊17等。
應當思惟:在茫茫人海中,不容易找到少數幾個人,在往昔漫長的輪回轉世中,不曾作過我的父母或者兄弟姐妹、親教師、軌範師、尊長、似尊(功德如上師的尊長)等等。
因此,我們所遇到的有情,幾乎都是前世的親人或師長。思惟此理之後,須明白:一切怨敵無不是親人(原先認為是怨敵的,其實無不是自己的親人)。這是認識上的重大轉變,內心若能肯定、深信這一點,以下的安忍就會生起。
17 似尊:類似於尊長的人,雖然不是你直接的上師,但與上師的功德相仿、相似者。
水二、依想堪忍
如是如理正思惟故,於有怨害諸有情所,捨怨憎想,住親善想。
“如理思惟”:“如”是符合,符合道理的思惟就是如理思惟。這是道次第修法的關鍵。本論從最初講到現在,都是依循如理思惟之路教導學人一層一層地轉念,對此務必要有所領會。
像這樣合乎道理地思惟,不知不覺就會轉變觀念,即對怨敵捨棄怨恨的想法,安住在他是很親愛、很和善的觀想中。
有了這一層基礎,安忍就能水到渠成地生起。所以,並不是要你強忍硬忍,這其中有許多善巧方法,若能按照方法訓練純熟,安忍也不難做到。這就像射箭一樣,通過反復練習之後,就很容易射中目標。
依親善想,於諸怨害悉能堪忍。
親善想串習堅固之後,內心就能安住親善想中,這時心很柔軟,要殘忍也殘忍不起來。這樣,當怨敵傷害自己時,依靠親善想,自然就能安忍了。
木二、無常想分二: ① 修無常想 ② 依想堪忍
水一、修無常想
云何菩薩於有怨害諸有情所修無常想?
菩薩對於怨害他的諸有情如何修習無常想呢?
謂諸菩薩應如是學。
菩薩應按這樣修學(思惟觀察)安忍。
此處修法的基礎是細緻的無常觀。我們常說前前是後後的基礎,人天乘和聲緣乘除了發心微小不可取之外,都是趣入大乘的共道基礎。比如:業果、無常、苦、人無我等基礎奠定好了再來修學安忍,確實是水到渠成;相反,前面的基礎若不穩固,就不易進入大乘的修法,無法深入體會。(為了引導初學者奠定趣入上上道的基礎,全知麥彭仁波切撰寫了《淨心法要》,內容就是修習不淨、無常、苦和無我。有此定解後,再加上菩提心和空性見,就可以真正趣入大乘了。)
諸有有情若生若長,一切無常皆是死法。
三界有情不論是生是長,他的眼耳鼻舌身意、色受想行識等一切法,都是剎那生滅、都是死法。
此處的“死”,應理解為剎那滅,所以是非“死”不可。三界的有漏法都是如此無可奈何,怎不讓人悲傷?
極報怨者,謂斷彼命。是諸有情,命念念斷,智者何緣復欲更斷。
以牙還牙,叫報怨。報怨的極至,就是斷絕對方的命根,所以說“極報怨者,謂斷彼命”。
既然有情的生命如油燈般剎那即滅,智者有何理由還要斷絕他的命根?
如是生死性無常法諸有情上,其有智者尚不應起有染濁心,況當以手塊杖加害,何況一切永斷其命。
“生死性無常法”:有情的生命從體性上來說,都是生死性、不常住的法。
對於像這樣生生死死、體性不常住的有情,有智慧的人尚且不應生起損害的汙濁的心,何況用手、石塊或棍棒加害他,更何況做出斷絕有情生命的事。
見到有情剎那剎那地死亡,怎麼忍心在這樣的死法上再添一刀呢?比如,見到生命垂危的人,你忍心再用刀去砍他嗎?能起“我要讓他痛苦”的念頭嗎?有智慧的人誰會起這樣的惡念呢?
水二、依想堪忍
如是如理正思惟故,捨常堅想,安住無常不堅固想。依無常想,於諸怨害悉能堪忍。
按這樣合理地思惟,就能捨棄眾生是常住、堅固的想法,安住在--眾生都像燈焰、泡沫般無常、不堅固的想法中。依靠無常想,菩薩無論遭受任何傷害,都能堪忍不起瞋心。
善於修法的人就像是捉蛇的好手,能善巧調伏自心煩惱。以上是依無常想調伏自己的怨害想。
木三、苦想分二: ① 修習苦想 ② 依想堪忍
水一、修習苦想
云何菩薩於有怨害諸有情所修習苦想?
菩薩對怨害有情如何修習苦想呢?
謂諸菩薩應如是觀:若諸有情大興盛者,尚為三苦常所隨逐,所謂行苦、壞苦、苦苦,況諸有情住衰損者。
菩薩應這樣觀察:有情當中那些事事如意圓滿之人,尚且時時為苦苦、壞苦、行苦隨逐,不能解脫三苦,何況處於衰損中的有情。
如何理解“行苦”呢?即眾生全無自在,一切都是隨業力支配。比如:蛇到了冬天就要冬眠,一睡便是幾個月,這是無可奈何、無法抗拒的。無色界天也是如此,雖然在定中無苦無樂(無苦苦也無壞苦),但終究無法擺脫行苦,而且,又將由行苦回到苦苦、壞苦。
所以,生死之中即便是最興盛的人——梵天、帝釋天,也是被業惑所困,毫無自由,就這樣以業力在生死海中一波又一波地漂泊。眾生都是這樣困於行苦之中的可憐憫者。
如是觀已,應如是學:我今於此苦常隨逐諸有情所,應勤方便令離眾苦,不應於彼重加其苦。
如此修好苦觀之後,便應如是思惟:我現在對於這三苦常常隨逐的可憐眾生,應當努力施設種種方便,讓他遠離眾苦,不應在他已有的痛苦之上,再給他增加痛苦。
《菩薩地》說:“又自他身所有諸行,一切皆用性苦為體,彼無知故,於我身中性苦體上更增其苦,我既有知,何宜於彼性苦體上重加其苦。”
我自己生命體的所有諸行,他人生命體的所有諸行,也就是自己和他人的色受想行識,這一切都是以苦為它的體性。怨敵愚癡無知,才會在我這樣以苦為體性的生命體上,再給我增加痛苦(我本來已夠苦了,他還要給我添加痛苦,這是他的無知),我現在既然學了佛法,知道一切有漏法都是苦的,怎麼能在他苦性的生命體上,再給他添加一層痛苦呢?
《大智度論》中也講到,菩薩修悲時要觀察:“一切眾生常有眾苦。處胎迫隘,受諸苦痛;生時迫迮,骨肉如破;冷風觸身,甚於劍戟。是故佛言一切苦中,生苦最重。如是老病死苦種種困厄,云何行人復加其苦?是為瘡中復加刀破。”(一切眾生時時苦惱:住胎時,在備受逼迫的狹窄環境裏,受盡了苦痛;出胎時,從母親狹窄的產道中擠壓出來,骨肉像被割破一樣;出胎後,冷風觸身之苦尤勝利劍割身。就像生苦這般,還須一一領受老、病、死苦等。眾生既已如此痛苦,為何還要給他們增添苦痛呢?這就像在傷口上再割一刀。誓願救度眾生的菩薩,能這般對待眾生嗎?)
水二、依想堪忍
如是如理正思惟故,斷滅樂想,生起苦想。依此苦想,於諸怨害悉能堪忍。
按這樣合理地思惟,就能消除樂想,生起苦想。以苦想為基礎,對於種種怨害便都有能力安忍了。
金二、依本論合說
謂當至心作是思惟:一切有情無始生死,無未為我作父母等親屬友善,又是無常命速分離,常為三苦之所苦惱,為煩惱魔之所狂魅,滅壞自己現後利義,我當哀湣,何可瞋恚及報怨害?
理應悲憫眾生,即應至心思惟:一切有情從無始生死以來,沒有不曾作過自己父母親屬友人的,一切有情又是無常、生命迅速分離的體性,時時被三苦逼惱、被煩惱魔迷惑狂亂,毀壞自己今生和後世的義利。因此,我應當哀憫他們,怎麼可以瞋恚、報復呢?
《大智度論》說:“諸佛菩薩以大悲為本,從悲而出。瞋為滅悲之毒,特不相宜。若壞悲本,何名菩薩?菩薩從何而出?以是之故,應修忍辱。”(諸佛菩薩以大悲為根本,從大悲出生。瞋是滅壞大悲的劇毒,菩薩瞋恨可憐的眾生,尤其不適宜。如果毀壞了大悲的根本,怎麼能稱為菩薩呢?菩薩又能從何出生呢?因此,大乘人應當修習忍辱。)
破除不忍障利等三、作毀等三分二:
① 破除不忍障譽等三; ② 破除不忍作毀等三。
初中分三:
① 思惟譽等無功德之理② 思惟有過失之理 ③ 故於破此應當歡喜。
“譽等三”,即譽、稱、利敬。得到背後的表揚、稱讚,是“譽”。得到當面的讚歎,是“稱”。利養與恭敬,是利敬。
此處所要消除的,是當別人障礙自己獲得譽、稱、利敬時,那種無法忍受的心態。能破除不忍障譽等的方法,即是如理思惟,具體是按以下三步修習。
這三步以前兩步為因,第三步是果,即:思惟讚譽等不但毫無功德,還有許多過失,如同毒藥;如此思惟的結果將會轉變觀念,覺得別人破壞自己的譽、稱、利敬,實際是值得歡喜的事。
總的須按正確的道理思惟,以轉變自己固有的思想,即:將原先的有利益想(指對讚譽等的看法)轉成無利益想,將原先的有過失想(指認為失去讚譽是一種損失的想法)轉成有利益想,觀念一旦轉變,安忍自然就會生起。
此處,若能觀察到讚譽等對自己毫無利益,而且接受讚譽等會有很多壞處,又見到別人障礙自己得到名聞利養實際對自己有大益,那麼就能對他人障礙自己獲得讚譽等生起歡喜心。原先自己難以忍受而大發瞋心的事,通過如理觀察之後,就變成了唯一讓自己歡喜的事,因此很容易就能安忍。
金一、思惟譽等無功德之理
今初。若他贊我稱我稱譽,全無現法延壽無病等,及無後世獲福德等二種利益。故彼失壞若不喜者,則無屋用沙屋傾塌,愚童涕哭,與我今者等無有異,應自呵責而不貪著。
若他讚我稱我稱譽:如果他人讚歎和稱揚我的聲譽。
全無現法延壽無病等:對於我的今生既不能延長壽命,又不可能免於病苦。
及無後世獲福德等二種利益:以及對於我的來世也不能獲得福德等(現法後世)兩種利益。
故彼失壞若不喜者則無屋用,沙屋傾塌愚童涕哭:所以,如果當這兩種利益受到損壞而不歡喜的話,就好像當沒有房屋功用的沙屋傾塌的時候,愚昧無知的兒童號啕大哭。
與我今者等無有異:(愚童涕哭沙屋傾塌的相狀)與我現在的情形毫無差別。
應自呵責而不貪著:因此,應當呵責自己,而不去貪著這些利益。
如云:“贊稱及承事,非福非長壽,非力非無病,非令身安樂,我若識自利,彼利自者何?”
背後受到讚歎,是“贊”。讚譽:從讚歎者的角度用“贊”,作動詞解釋;從被贊者得到讚譽的角度用“譽”,作名詞解釋。當面表揚自己,是“稱”。他人給予我恭敬、利養等,是“承事”。
受入讚美和稱譽所引生的榮耀感,既不能轉變成福德和長壽,也不能改換成力量或使我免除疾疫,更不能使我的身體健康平安。如果我是個明辨利害得失的人,那麼名譽和讚美有什麼利益可圖呢?
又云:“若沙屋傾塌,兒童極痛哭,如是失讚譽,我心如愚童。”
《入行論》又說:就像沙屋倒塌了,兒童傷心地哭泣,同樣,失去讚譽時,我內心很不歡喜,這就和愚童一樣幼稚。
此處的“愚”,是指內心貪執沒有任何正面作用的法。因為有貪執,所以失去時就會感到悲傷。這都是癡人莫名其妙的情緒。
同樣,由名言文句所組成的虛假讚美語言,其自性本是無利無害,不該用心攀緣、執著它。然而,愚人最喜歡別人稱讚他,因此失去讚譽時,內心便會感到痛苦。
金二、思惟有過失之理
第二,讚譽等者於諸非義令心散亂,壞滅厭離,令嫉有德,退失善事,如是思已,則於彼等令心厭離。
第二,從過失方面思惟:受到稱讚、獲得名聞利養等能令我們的心思在許多無義之事中散亂,能毀壞對世間的厭離心(享用名聞利養,會讓心更加貪著世間,不願出離),又因貪著讚譽,喜歡攀比,而讓人嫉妒具有功德者,因此退失善法。這樣思惟之後,讓心厭離讚譽等。
如云:“贊等令我散,彼壞厭離心,嫉姤諸有德,破壞圓滿事。”
如《入行論》說:受到稱讚、獲得名聞利養等,會讓我緣善法時心思散亂,而且會毀壞我想脫離輪回的厭離心,讓我嫉妒具有功德的人,由此破壞自己的善根與別人的圓滿盛事。因此,讚譽等是引生眾多過失的源泉。
利養猶如利劍,能毀滅修行人的慧命,從根斬斷解脫道;利養猶如劇毒,誰貪食就會毀壞出離心和自相續;利養又似陷阱,令人深陷欲樂之中無法自拔,最後墮入惡趣。
金三、故於破此應當歡喜
“故”是承接前兩科判所得出的結論。“破此”即破壞譽、稱、利敬。“應當歡喜”即顯示原先無法容忍的心態是錯誤的反應,正確的反應應是歡喜。
第三,如是令我退失譽稱及利敬者,是於惡趣救護於我,斬除貪縛,遮趣苦門,如佛加被。如是思已,應由至心滅瞋生喜。
第三,思惟失去名譽等的利益。
本來貪著名利恭敬必將墮入惡趣,在這關鍵時刻,他讓我失去了名利恭敬,這是從惡趣中救護我,斬斷束縛我的貪欲,阻止我進入痛苦的惡趣之門,如同佛陀親自加被我一樣。這樣思惟之後,應當至心滅除瞋恨,生起歡喜。
如云:“故若有現前,壞我譽等者,彼豈非於我,救護墮惡趣?”
如《入行論》說:基於上述原因,如果有人當面破壞我的名譽等,這豈不是在我即將墮入惡趣之時救護我嗎?事實就是如此。因此,對於救護我的恩人生瞋毫無道理。這是從作用上觀察。
“我為求解脫,無須利敬縛。”
我希求的是解脫輪回,所以不需要這些如繩索般能將我繫縛於輪回中的利養恭敬。
這是從目的上觀察。我們的目的是解脫生死,而貪著利養恭敬則會將自己束縛於生死之中;而且,貪著得越多越牢,束縛也越多越牢。願意將自己系縛於生死之中受苦,豈不是太愚癡?所以,他人奪去自己的利敬,其實是在為自己解縛,應該心生歡喜才是。
“若有解我縛,我何反瞋彼?”
如果有人障礙我獲得名聞利養,從而為我解開名利之繩的束縛,我為何反而因此瞋恨他呢?應當歡喜才是。
“我欲趣眾苦,如佛所加被,閉門而不放,我何反瞋彼?”
我正耽著名聞利養,逐步走向惡趣眾苦的深淵時,他奪走了這些只會為我帶來痛苦的名聞利養,如同佛陀親自加持我一樣,為我關閉通向眾苦深淵的大門,不放我進去,我為何反而瞋恨他呢?這是上師前來救護我,理應歡喜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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