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文64 66頁1行 – 67頁8行
第二如何取心要之理分二:
一、於道總建立發決定解,二、正於彼道取心要之理。
初中分二:一、三士道中總攝一切至言之理,
二、顯示由三士門如次引導之因相。 今初
第二如何取心要之理分二:這是科判依己如何修心之次第分二之二,宗大師將為行者闡釋如何攝取心要之理,在這個科目之下又分成二部分。
一、於道總建立發決定解:丁一、於道總建立發決定解:
第一部分是對於建立成佛之道的總體內涵生起堅定的信解。
二、正於彼道取心要之理:丁二、正於彼道取心要之理:
第二部分是在成佛之道正確攝取心要的道理。
初中分二:針對道總建立發決定解這部分再細分為二部分。
一、三士道中總攝一切至言之理:戊一、三士道中總攝一切至言之理。第一部分闡釋三士道完整涵攝佛法的道理。
三士,關於三士之名,稍後本論有特別闡述。
二、顯示由三士門如次引導之因相:
戊二、顯示由三士門如次引導之因相:
第二部分明白開示依次以三士道引導凡夫成佛的原因。
今初:接下來闡釋三士道中總攝一切至言之理。
第一科、一切至言都歸納為,成辦二種利益的道理:
佛初發心、中集資糧、最後現證圓滿正覺,一切皆是為利有情, 故所說法一切亦唯為利有情。如是所成有情利義,略有二種,謂現前增上生及畢竟決定勝。
佛修行的過程分為三個步驟:從最初發心,中間累積資糧,到最後現證圓滿正覺果位,一切都是為了成辦有情的利益,所宣說的教法也是為了利益一切有情。成就有情利益大致可以分二:階段性的利益(現前增上生)及究竟的利益(終極的決定勝)。
第二科、下士成辦增上生的道理:
其中依於成辦現前增上生事,盡其所說,一切皆悉攝入下士,或共下士所有法類。殊勝下士者,是於現世不以為重,希求後世善趣圓滿,以集能往善趣因故。《道炬論》云,「若以諸方便,唯於生死樂,希求自利義,知彼為下士。」
其中凡是以成辦階段性的增上生為主題,所宣說的一切法,通通統攝在真正的下士或共下士道法類中;這又可分為普通下士和殊勝下士。普通下士追求的是現世安樂;殊勝下士,不只是追求現世利益為重,而是希求後世能得到增上生的圓滿。並且趣入於修集增上生的諸多因緣。《道炬論》中說:「若有士夫以種種的方便,只希求自身能獲得在人天自在輪迴中的利益與安樂,那就是下士。」
第三科、中士成辦決定勝的解脫的道理:
決定勝中,略有二種,謂證解脫僅出生死及一切種智位。其中若依諸聲聞乘及獨覺乘,盡其所說一切皆悉攝入中士,或共中士所有法類。
決定勝有兩種:一種是只求自己脫離輪迴的解脫,就像二乘;另一種是能成就一切遍智的佛果位。這兩類中,前者只求自利解脫,像以聲聞乘和獨覺乘為主題,所宣說的一切法,都統攝於中士或共中士道的法類中。
中士夫者,謂發厭患一切諸有,為求自利,欲得度出三有解脫,以趣解脫方便之道三種學故。《道炬論》云,「背棄諸有樂,遮惡業為性,若唯求自靜,說名中士夫。」
所謂中士夫,是對於三界ㄧ切諸有(欲有、色有、無色有),生起很強的厭離心,ㄧ心ㄧ意希求自己解脫。為求自利而想要脫離三有,於是找到了修習解脫的方便道,也就是戒定慧三學。
《道炬論》中說:「背棄三有輪迴的安樂(苦諦),以道諦遮除輪迴的因- -罪惡的業為本性(集諦),至心追求自己寂靜(解脫的滅諦),這樣的人名為中士。」
第四科、上士成辦一切遍智的道理:
如覺窩所造《攝行炬論》云,「尊長佛說依,密咒度彼岸,能辦菩提故,此當書彼義。」謂修種智方便有二,謂密咒大乘及波羅蜜多大乘。此二攝入上士法類。
如阿底峽尊者(「覺窩」是西藏人對阿底峽尊者的尊稱)
在他所造的《攝行炬論》中說:「佛陀說修習密乘和波羅密多乘,能夠成就菩提,所以在此將撰述其義涵。」成就一切種智,二種方便方法,一是修密咒大乘(密教),一是修波羅蜜多乘 (顯教),這兩乘的法義都屬於上士道的法類。
上士夫者,謂由大悲自在而轉,為盡有情一切苦故,希得成佛學習六度及二次第等故。
因為上士以大悲心做為主導,為了盡除一切有情的痛苦,以獲得佛果為目標,於是修習六度(波羅蜜多),以及密教(密續)之生起次第、圓滿次第等學處。
《道炬論》云,「由達自身苦,若欲正盡除,他一切苦者,是為勝士夫。」此士所修菩提方便,謂波羅蜜多及咒,下當廣說。
《道炬論》中說:「由於了知自身輪迴的苦而欲離苦,更以悲心也想去除其他一切眾生痛苦的人,稱為上士(上士也叫勝士夫)。」至於上士夫所修菩提道的方法和內容,即顯教大乘(波羅蜜多)和密咒大乘,兩者都在下文說明。
第五科、說明三士夫名稱的依據:
三士之名,《攝決擇》曰,「復有三士,謂有成就正受非律儀非非律儀所攝淨戒律儀。亦有成就正受聲聞相應淨戒律儀。亦有成就正受菩薩淨戒律儀。其中初者為下,第二為中,第三為勝。」與此義同,復說多種上中下士建立道理。
關於三士的名稱,在《瑜伽師地論.攝抉擇分》中說:「另有三種士夫的分類(依其所持守的戒律來做分類)。
第一種是受持在家戒的居士,他們主要修習斷除十惡業、行十善道,但缺乏出離心,此稱為下士;
第二種是受持聲聞戒的行者,他們以出離心所攝持的別解脫戒,修習自利解脫,此稱為中士;
第三種是正受大乘菩薩戒的行者,他們以菩提心所攝持的菩薩戒,來修習圓滿自他二利,此為上士。」
其中第一種是下士、第二種是中士、第三種是上士,此處所說的三士,跟前面《道炬論》說的內涵是一樣的。另外也宣說多種建立上中下三士的準則。
如《道炬》所說,世親阿闍黎於《俱舍釋》中,亦說三士之相。
如同《道炬論》世親菩薩在《俱舍論釋》裡說明三士的定義。
第六科解答疑難
下士夫中,雖有二類,謂樂現法及樂後世。此是第二,復須趣入增上生無謬方便。
下士又可分為二種,即所謂希求現世安樂與希求後世安樂二種。本論所說的共下士,是屬於後者,亦即希求後世增上的下士,專指能夠無錯謬的行持增上生方便道的人。
附錄
【非律儀非非律儀 】
福智 如行法師 講述
內道佛教徒的「律儀」要有出離心攝持,非律儀非非律儀並「不是(上述)這樣的律儀」。但是,非律儀非非律儀由於還有守護三門、不犯十惡,所以也並不是「根本不是律儀」的非律儀。
這是配合祖師的箋註,來解釋非律儀非非律儀,所以會用這樣的敘述來插入原文解釋。
所以,《廣論》這一段配合《四家合註》的解釋時,「非律儀非非律儀」所指的「律儀」,即是為出離心所攝持的內道佛教徒的戒。其所指的「非律儀(不律儀)」,即是誓受十惡業等的戒。而既未受律儀,又未受非律儀的有情,身心當中還可以有一種猛利承許要受持斷十不善的戒,它介於二者中間,於是名為「非律儀非非律儀」。
**詳見福智官網 法師問答專區
非律儀非非律儀 合註語譯
一般而言,要成就內道佛教徒的律儀,必須要有出離心的攝持,既有具足清淨受持「不是這樣的律儀」,但是由於尚有守護三門不犯十惡,所以也「並非根本不是律儀」這樣所攝的斷十不善的戒律儀者。
日常法師 廣論淺釋
關於三士的名稱,《瑜伽師地論.攝決擇分》有另外一種分類方法,就是把世尊所說的教法依照律儀的次第分成三種。
第一種是「成就正受非律儀非非律儀所攝淨戒律儀」,律儀就是戒。這個戒很有意思叫「非律儀非非律儀」,簡單地說就是在家戒。
佛制的戒不是徒具形式而已,佛法真正的中心是透過戒、定、慧三學的修持,淨除我們的煩惱。徹底拔除煩惱根本的是慧,慧需要定相應,定的前行必須要有戒。對境的時候,由於對佛法正確的了解,就可以觀察得到身心上起了煩惱,靠著戒的力量把它淨除。
所以戒真正的用意完全是為了斷除苦的根本--不善之業,而業是因煩惱而造的,所以淨化煩惱才是戒的真正中心。而在家居士的中心不在這裡,所以在家戒不能算是律儀,但又不能說它不是,因此就稱它為「非律儀非非律儀」。在家戒所含攝的淨戒律儀就相當於前面所說的下士部分,這是就下士所追求的內涵來講,為了要達到這個標準所應有的行持。
第二種是「成就正受聲聞相應淨戒律儀」,聲聞為了要跳脫生死輪迴,所行持的就是戒、定、慧當中的戒學,這是聲聞相應的戒。
從這個上面再提升的話,就是「成就正受菩薩律儀」,菩薩不僅要解決自己的問題,還要幫助一切人解決問題。
這裡所說的三士,跟前面《道炬論》說的內涵是一樣的。除了這個以外,還有其他不同的分類,但是內容大致都依照這個。像《俱舍論》是世親菩薩總攝小乘各派而作的,在小乘論典當中稱為「聰明論」,也同樣說到三士。這裡引用菩薩、祖師的多種論典,無非為說明一件事--世尊所講的一切教法,都可以總攝在三士道當中。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