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寫作是一種很實用的興趣。
外國的古代人總是說,成功的文學的基礎是情感和思想,還要有真正的生活經驗來支撐作品,一件偉大作品的背後有著比作品更為偉大的作者。
因此能寫作這件事,一直讓我覺得與別人有稍稍的不同。
但是我常擔心寫出日後讓自己臉紅難為情的文章。
榮格形容自己年輕時的文章,是他年輕時的罪孽。
因為年輕時的想法雖然看起來充滿熱情,又浪漫,不過常常是不成熟的,弔詭的是,這個時期的作品偏偏又容易造成強烈的迴響,當為文者發現錯誤想挽回時卻以無可奈何。
年少時期是最有創造力、生命力、感受最強的時候。
可是一但等到有些年紀成熟的時候,失去動力熱情,寫出來的東西雖然四平八穩合乎格律,具有大家風範,卻好像少了一點什麼。
後學以為,最好的做法是將浪漫視為一種能量,以理性為節流閥,這樣的作品才堪稱上品、神品。
寫作也很害怕出現一種情形,就是被誤以為是抄襲。
當閱讀越多時有一種情況出現了,常常覺得沾沾自喜的詞句、思想,自認為即將在人類史上留下一筆,卻在文章定稿之後,在某位自己欣賞的前輩或大師的文章一角,發現熟悉的句子。
有些是讀過成為自己的東西,有些是別人不經意的一句話,會對自己造成很深遠的影響,而自己卻不知不覺。
叔本華曾用安慰的語氣說,不管是否和別人重複,只要是自己沉思與勉力所得的成果就已經十分可貴了。
卡夫卡更說,其實所有的寫作也都只是剪刀漿糊的工作,因為人類的歷史如此的漫長,有哪些想法、語法、修辭、結構、技巧是真正沒有人使用過的,寫作難免重複和抄襲,我們只是將它們做不同的排列組合。
所以張大春說,第二流的小說家是抄襲,一流的小說家是偷。
既然無可避免的會重複,那就要偷的巧、偷的妙,不著痕跡的偷,巧妙地吸納前人的精髓,使其成為自己的血肉,注入自己的作品之中,正是一流與二流小說家最大的不同。
有人打趣的說,使用古人的名言佳句和思想的好處,除了已經被驗證過,更重要的是萬一不性使用失當,他們不會從墳堆裡爬起來跟你反駁,所以要多閱讀古人的思想著作。
還有一種有趣的狀況是這樣子,不小心引用卻不自知,但偷的不是別人的,而是自己的,自己曾說過寫過,卻忘記了。
尼采說永劫回歸,生命一再重演悲劇,每個世代重演重演自己和別人的故事,
永劫回歸之海包圍著所有的生命個體,永遠流轉易形,永不終止的迴流。
其實仔細思索,我們所寫所想的也只是一再重複而已,不管所重複的文字是自己的或是別人的。
縱使我清楚的知道這些東西雜揉上自己原有的人格和意識,成為每個時期不同的想法,無形中引導著自己的決定和命運。
但是有時寫著寫著,還是會不小心懷疑自己正在做的事,強迫性自我重複的想著,到底有什麼意義,自己不是已經建立一個完整的思想體系嗎?
像我這樣的人,以為和別人有所不同,懂了些什麼,頓悟了什麼,卻免不了在電腦前發呆嘆息,這算什麼,是哪們子的人生啊!
唉!說穿了,還不就只是與其他人一樣,反覆無力的在這永劫回歸之海載浮載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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