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改變了,媒體也變的競爭,不可能再出現從前黃俊雄布袋戲97﹪近乎神蹟的收視率。
歐美新聞人士從第一次世界大戰時就開始大力宣稱知的權利(The right to know),媒體自由增加了,但不曉得是否曾注意到媒體在台灣的變化,特別是新聞。
有線電視台無限的增加,新聞節目也跟著多了,但是真實世界值得播報的新聞就只有這些,所以能做的只有像播放舊電影在固定時間內一再重播,或是用人為方式增加新聞。
新聞很像是連續劇,所有新聞頻道常常是一連串的24小時追蹤報導,最後被另一齣連續劇接替,不過比較熱門的幾則偶而會有續集。
某些新聞事件是逆倫、弒親、吸毒、搶劫、偷盜,當嫌犯被捕時毫無悔意,還大聲宣稱他是對的,雖然嫌犯後來認錯,但是所造成不良示範的影響已經無法改變,但心智尚未成熟的青少年無法分辨,也無從去了解,更有甚者盲目模仿,製造另一個社會問題。
璩美鳳光碟事件是另一個類型的例子,光碟原本是一件偷拍的成人片,卻變成新聞事件,成為一再播放的新聞短片,雖然將性愛知識化,但本質仍是有尺度的。
大家似乎忘了,一再反覆在媒體公開播放的不只是新聞片段,而是一部活色生香的AV片。
這還不包括整個事件對社會風氣的不良影響。
還有看似正義化身的××追緝令以及類似同類型的節目,以討伐為名,實則藉由反覆撥出養眼火辣刺激的片段鏡頭,藉以提高收視。
不只是新聞性節目,所有節目皆然,充斥暴力、血腥、色情。
雖然我並不討厭吳宗憲,而且也質疑當初李艷秋挑釁性意味濃厚的宣言的目的,但不可否認她說的是對的。
公眾人物是應負起社會責任的,在閱聽大眾前他們的形象,以及散發出的訊息,都具有某種程度的影響力。
如果有一天我的小孩看到電視節目或是新聞,播放著猥褻不雅的文字或是影片,然後在大庭廣眾之下用著天真無邪的口吻問我,「爸爸,那是什麼意思?」,或是模仿電視中的人物對白,那我實在不該怎麼回答和應對,並不是不是每個父親和長輩都有政治人物的幽默和機智可以處理這些狀況。
然而媒體也有話要說了,因為觀眾愛看,因此能刺激感官的文字、影像、話題,自然成為收視率最高指導原則。
新聞應革新但是閱聽大眾的素質和水準也應提高。
改善的方法是有的,但是需要時間和心力。
這和許多現象一樣,非一時一日造成,也非一時一日能改善。
寫這一類文章到最後往往有一種無力感,感受到了一些,努力的很想說些什麼,然後說出來了,那接下來呢?孤臣無力回天之感慨!
除了大聲疾呼之外,只能獨善其身。
按下遙控打開電視,年輕貌美的新聞主播仍滔滔不絕的念著稿子,電視上也繼續播放著最熱門的AV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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