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侯你很愛一個人,熱烈的愛,嘩啦啦地奮不顧身。後來淡了、分手了,哼著輓歌的一刻大概還是說著「大家做回好朋友會輕鬆點啦~」之類打完場的對白。只是誰都知道,兌現這說話大概跟愛下去沒兩樣。難啊!從前每天抱著哄著親吻纏綿,以至朝夕相對心底話沒說足也到了九成的那個他一下子站到玻璃後。「金城武我愛你!」超遠的距離好不好?怪怪的,明明就這麼近;雖然要無奈地加一個「曾經」在前頭。
這些由間中聯絡到杳無音訊、酸溜溜到形同陌路的,其實都不會叫你恨。當然,完全不愛也不可能。我就始終不信愛過一個人到最後,你會對他絲毫沒有感覺。頂多是潛意識地遮掩起來吧,像大家分手後好不容易踫上時的靦腆。怎可能?那又更何況恨?真正愛過他,是恨不下來的。
然而因愛成恨也不是個新詞彙,那是為什麼呢?是否物極必反愛過了火就恨了?拜託,我從沒聽過正正會得負啊!《相愛很難》中有句詞云:「兩隻手拉得太緊,愛到過了界那對愛人,同時亦最易變成一對敵人……」這是最華麗又最直接的解釋。「愛過了界」,是因為「手拉得太緊」。
小時候你能為一粒糖一朵花而笑逐顏開;今天的你卻不什了了,甚至鄙而之視。別裝蒜,你和我還有很多很多人都已錯過了那個單純讓感覺支配的年紀。撇除對方樣子身材心地才華不說,你是否不會為他的財富成就地位而心動?我想有一半人都答不上來了,更遑論要計算前者。每個人心中都有個「理想對象」,偏偏「待情」愈久你愈發覺「理想」遙不可及。結果你有意無意地安慰著自己情途上的「缺憾美」,然後不斷地找些砌圖的碎片,試圖拼湊出自己心中那模糊又完美的映像。你一生中明戀暗戀過的人有多少是完全地愛上?又有多少只是痴戀他的一根指頭一隻眼?
物質橫流的年代,從報上從網上從閒話家常我們都能找到那些為人嗤之以鼻的「愛情」:為錢財而相愛分手,大打出手鬧上法庭什至互相仇殺悲劇收場;又或在色慾都市中,誰人一腳十幾船界女爭仔大肚棄嬰為情跳樓自殺。最後你恨那個人,恨得透骨,卻不是因「愛」,而只是「拉太緊的手」。你不明白何以他會變心,卻什麼都不留給你。你不甘心,所以你恨。你恨他傷你傷得深入皮肉;你恨你付出的一切換來的只是一束鬆了手的氫氣球;你恨你看見的只是一個誘惑一塊拼圖而不是一個完整的人。只是你不明白「愛」並不是這般萬能而無所不在。刺痛你的不是情感,而是你和他的身外物。
「刀」這個字不能殺人,只有一把真真實實的刀才可以。「愛他」從不會叫你「恨他」,然而身邊的一切卻會。名是名,實是實。在愛的末期上,「愛」,只會催向零而不會變負而成「恨」。單純卻可惜,因為這已是我們難以重回的過去式。「因相愛而結合,因了解而分開」,可恨麼?不,一點也不。只是人無法獨立於世,結果,「愛你」竟也能變成「恨你」。只因,價值的轉變。當然世事仍是有兩面,就如愛恨的雙生:或許你最後失去了那根指頭卻能在重遇時自然地笑起來,倘若重遇時你看見的不再是指頭而是完整的他;又或許你最後還是失去了愛再被包裹上厚厚的恨,那你也不必怪不必恨任何人。因為可恨的不是這根指頭這個人這個世界,而是你身體上的一部份。
據說,它的學名叫「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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