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大陸政策有關政治方面,從蔣經國總統時代「不妥協、不接觸、不談判」的「三不政策」,到李登輝時代的「國家統一綱領」與「特殊國與國關係」,乃至於陳水扁時代的「四不一沒有」與「一邊一國」,其主體意識乃日趨強化,與中共方面的政治交集亦漸行漸遠。
申言之,「國家統一綱領」乃將兩岸政治關係定位為「大陸與台灣均是中國的領土,促成國家的統一,應是中國人共同的責任」,而在達成國家統一的三個階段中,均以兩岸組成溝通協商機制為必要:近程階段應建立兩岸交流秩序,制訂交流規範,設立中介機構﹔中程階段兩岸應建立對等的官方溝通管道,兩岸應協力互助,參加國際組織與活動,推動兩岸高層人士互訪,以創造協商統一的有利條件﹔遠程階段應成立兩岸統一協商機構,依據兩岸人民意願,秉持政治民主、經濟自由、社會公平及軍隊國家化的原則,共商統一大業,研訂憲政體制,以建立民主、自由、均富的中國。
一九九二年國統會通過「關於一個中國」的涵意說明,亦即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但雙方所賦予之涵義有所不同(即「一中各表」)。中共當局認為「一個中國」即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將來統一以後,臺灣將成為其轄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我方則認為「一個中國」應指一九一二年成立迄今之中華民國,其主權及於整個中國,但目前之治權,則僅及於臺澎金馬。臺灣固為中國之一部分,但大陸亦為中國之一部分。一九四九年起,中國處於暫時分裂之狀態,由兩個政治實體,分治海峽兩岸,乃為客觀之事實,任何謀求統一之主張,不能忽視此一事實之存在。故期許兩岸均能以務實的態度捐棄成見,共同合作,為建立自由民主均富的一個中國而貢獻智慧與力量。此即所謂的「九二共識」,惟雖謂「共識」,實則並「無」形成任何共識,仍屬各自表述的歧異狀態,頂多只能謂之形成「同意歧異」(agree to disagree)的共識。
隨著主體意識的日益趨強,我國立場乃定調為中華民國在臺、澎、金、馬實屬既存事實,我們應擁有主權國家權利,國際應正視我主權國家地位,我們堅持依據「國家統一綱領」原則與步驟,最後統一在民主、自由、均富制度下,而不是「一國兩制」之下,故反對以香港模式解決中國統一的問題。兩岸統一必須有四個前提:第一,中共應尊重中華民國存在的事實;第二,著重臺灣安全;第三,兩岸共同參與國際組織;第四,中共放棄武力犯臺。中共應務實面對兩岸現狀,若大陸方面考慮以「臺灣加上大陸等於中國」的文字表述「一個中國」原則,而非「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臺灣是中國的一個省,解決臺灣是中國內政」,我方願意接受。
李登輝於一九九九年提出「特殊的國與國關係」,以對抗中共的「一國兩制」。其認為中華民國自一九九一年修憲以來,已將兩岸關係定位在「國家與國家,至少是特殊的國與國關係」,而非一合法政府、一叛亂團體,或一中央政府、一地方政府的「一個中國」內部關係,並希冀透過WTO的規範,將兩岸關係融入全球秩序中予以規範。雖然「現階段為特殊國與國關係」,但仍不否認「一個中國是未來的、民主的中國」。故嚴格說起來,李登輝的「特殊的國與國關係」並無取代或牴觸「國家統一綱領」的問題。
陳水扁在二OOO年五月二十日就職時,乃揭示「四不一沒有」的主張,即「不宣布台獨、不更改國號、兩國論不入憲、不推動統獨公投,以及沒有廢除國統綱領與國統會問題」。惟其乃更進一步的提出「一邊一國」的主張,亦即臺灣不是別人的一部分,不是別人的地方政府,也不是人家的一省,不可成為第二個香港或澳門,由於臺灣是主權獨立,故臺灣和對岸的中國是「一邊一國」。陸委會方面則對此作出四點補充:第一,政府大陸政策的主軸並沒有改變;第二,兩岸經貿政策的進程將會持續推展;第三,有建設性的兩岸互動關係未變;第四,我方不希望中共一再藉由採取破壞兩岸關係的作為,測試我方的政策底線。
換言之,由於中華民國自一九一二年創建至今,國祚從未間斷;且中華人民共和國自一九四九年成立以來,其治權未曾及於台灣,台海兩岸由兩個政治實體分治,乃不爭之事實,台灣絕非中華人民共和國之一部分。因此,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不是人家的一部分、人家的地方行省,更不是人家的特別行政區。對於台灣的前途,只有台灣兩千三百萬人民有權作選擇及決定。台灣絕不會變成「第二個香港」或「中華聯邦」。並呼籲對岸要打開「合作之門」,就應該放下所謂「一個中國」、「一國兩制」的政治框架,放棄對台灣人民的武力威脅和國際打壓。故嚴格說起來,陳水扁「一邊一國」的論述在不違反「四不一沒有」的前提下,並無取代或牴觸「國家統一綱領」的問題。
前述政治立場亦主導著我國的外交政策,亦即我方採行「一個中國、兩個實體、階段性平等」理念,並積極尋求我在國際的生存空間,並以重返聯合國為長遠目標,中國統一為最終目標。此外,並期盼美國在兩岸之間能扮演穩定者、平衡者與勸促者的角色,為兩岸搭起和平接觸與對話的平台。
有關經濟方面,從兩蔣時代的完全不接觸,到李登輝時代的「戒急用忍」政策,乃至於陳水扁時代「積極開放、有效管理」的策略調整,與中共方面的經濟交流可謂日益密切。兩岸三通必須在台灣不被地方化、邊緣化、矮化等三原則下進行,可以考慮委任授權民間談判,政府可以主導、參與、介入,但不必一定站在第一線。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絕不可能為了達到直航的目的,而接受中共所謂「一個中國」的原則。因此,臺灣既然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且絕大多數的臺灣民眾是拒絕「一國兩制」的,並希望兩岸間保持現狀,故祇要兩岸能摒除政治因素,專注於經濟利益,三通的問題馬上就可以解決。
基此,兩岸關係乃呈現「經濟熱而政治冷」的局面,惟在兩岸主政者政治凌駕經濟的思維運作下,兩岸經濟更進一步的發展策略往往成為政治策略的籌碼與工具性手段,此等對峙關係如果處理不當,將使我國經濟在全球競爭中邊緣化,影響所及,將使台灣政治地位更居劣勢。
陳怡如 撰/ 中國文化大學中山學術研究所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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