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個人都擁有追求幸福的權利。」
看完某篇陳腔濫調的散文之後,不知怎的,這句話就這樣黏上了我的眼帘,也整天在我耳窩裡反覆地迴蕩。
我很茫。
漸漸受不了嚴嚴一連數天不停叫嚷,吵得讓人徹底地煩躁,我偶爾會忍心把她關起來。而每一次,我把她關在籠子裡,嘈嘈也會跑過去嘗試弄開門鎖,拍打籠子,累了便躺在籠子旁邊,一臉無助,或是隔一會又再繼續嘗試。
貓咪也有感情,貓咪也會傷感。何況,我是一個活生生的,有情有感的一個人。
我以為,是我們以前相處的方式實在太過窒息,所以倘若我學會放開,找回自己,不再對你過份依賴,我們便會有新轉機。
可是,我等得夠久,機會也給得夠多了,你的忽冷忽熱已讓我清楚明白,我的傷痛再與你無關,我的幸福與你無關。甚至,你所謂的寂寞時候互相陪伴,其實也都是一種勉強。
我跟你不同,還願意這樣牽扯不清,不去在乎名份或這段關係的形式,是因為愛,是因為我還想要努力,而不是因為寂寞。
然而,我所有的力氣,到頭來依然是一場白費。
我已累極不想再繼續欺騙自己說,也許你跟我一樣,每一次回頭都是在猶豫重新開始的可能。實情,我的存在之於你,原來一直都不過是一位吃之無味,棄之可惜的舊人。
這,的確不是幸福,不是我想要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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