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 密絲飄
夜半的MTV台經常撥映些舊MV,夜半有時無聊,也 就轉轉看看,有時聽見什麼以前很喜歡卻久未聽到的歌,挺有多賺到一次的開心。
然後,我聽見了這一首。
這是她的第二張專輯,而且我買 了,就因為在電台聽過一次這首歌的副歌。歌當然是好聽的,可是那句「又不是非要你的愛」對當年的我實在太具吸引力了,那時,我和人生第一 個男友在交往。
因為是第一次戀愛,幾乎無時不刻的,我都在接受「我的戀 愛和小說上的戀愛不一樣」的震撼教育。戀愛這回事是這樣的,在沒談過戀愛之前,妳覺得自己都懂談過 之後,妳卻越來越迷惘、發現自己什麼都不懂,就像在看地圖,A路左轉B路前行五百公尺後再右 轉C路就會到達終點,恁地精準明確,等到真正站在路口,卻總是 走來走去卻越繞越遠,永遠到不了目的地。
在沒有任何戀愛經驗之前,我是非常自以為成熟的,事實 上,在同學們都捧著言情小說或少女漫畫、說出「將來我的男友一定要跪下來我才願意嫁」的少女時期,膽敢說出「我覺得世上沒有羅密歐或茱麗 葉這種傻瓜」如我,確實也顯得特別成熟的樣子。
可是等到真正戀愛才知道,這種紙上談兵的成熟,壓根完全 派不上用場,我們也不過就是兩個死高中生,每天最大的事情,不過就是上學遲到被罰站,我們的人生,沒有莎翁那種大格局,我們的戀愛,也沒 有轟轟烈烈的條件,每天我遇到的,都是以前想也沒想過的事情——
他如果愛我,為什麼放學寧願跟朋友去撞球間吐兩杆?
他如果不愛我,為什麼天還沒亮就在我家門口等我?
他如果愛我,為什麼把我們的情書拿給他同學看?
他如果不愛我,又為什麼寫了五百遍的對不起給我?
他上次把情書折成心型,這次卻只是對折,他是不是膩了?
他上次用作業本撕下的紙寫信給我,這次卻是專程買的香水 信紙,他是不是更愛我了?
諸如此類,很愚蠢,的確是,可是你想想,二除以二等於一 這樣天經地義簡單到掉渣的除法,小學時你得做幾百道算式題,才能真正學會並靈活應用?當時太單純,感情只有愛和不愛的黑白兩面,於是每天 我都在尋找對方愛和不愛的證據,大爭執小爭執、大吵架小吵架、斗大的眼淚、嗚咽的啜泣。
非常累。累到每天睜開眼睛,都後悔談了這段戀愛,可是已 經談了,又能怎麼辦?洗頭洗一半,也只能繼續洗到完為止。
可是即使如此,也不是沒有快樂的時候。
我和絕大部分的舊時男伴都還有連絡,但,這個初戀情人, 絕絕對對是最心無芥蒂的一個,不是他真的特別好、或我真的特別愛他,而是當初一切都太幼稚,現在看來,以前那些爭執吵鬧,都像是孩子搶玩 具,當時的撕心裂肺確然是真的,但你現在若在路上遇見小時後為了搶盪鞦韆將你推倒在地的幼稚園同學,任憑你的心眼再小,你大概也很難去記 恨,因為那個引爆爭執的「事件」對現在的你而言簡直無聊透頂。我們偶爾連絡,他最愛提以前我有多「盧」有多「歡」,說真的,我也佩服他那 時無與倫比的忍耐力——我總想到我的「初戀」對我而言有多麼幻滅,可是公平點,男人對愛情也會有奢望有 期待,對我而言是幻滅,對他而言,又何嘗不是?
那時候,幾乎天天發生的爭吵,大概不出兩種下場。第一, 是他當天心情好、狀態好,又騙又哄逗得我破涕為笑,結束;第二,是他當天情緒不好,懶得理我,由得我哭由得我鬧,最後我累了,他隨便敷衍 一句「好啦好啦對不起啦」我也就只好自己順著台階滾下來,一路摔得鼻青臉腫。
唯一一次例外,是因為這首歌。
Shino第一張專輯是很紅的,那首《煩》簡直是所 有學生的內心最佳寫照,我們總是動不動就「煩阿煩阿我煩阿」的唱,假裝是在唱歌,其實是在做叛逆的抗議。我對他說我買了新的第二張專輯, 他問我好聽嗎,我說好聽,「尤其是第三首」。
「第三首是哪一首?」他問。
「就『又不是非要你的愛』阿。」我說。「歌名就是我對你 的感覺。」
他「喔」了一聲,沒再說話,不像平常小鬥嘴時,會發出 「ㄘㄟˊ」或說「最好是」來反駁我。那是放學的路上,我們一樣在公車上笑笑鬧鬧,一樣在 麥當勞點了薯條跟飲料,一切如常,直到要分開前,他突然說:「妳為什麼老要講這種話,我聽了很不舒服。」
這次,「喔」了一聲講不出話來的,是我。
其實,類似的話我講過不下數百 遍,真正生氣爭吵的時候,更過分更傷人的話,也不是沒有,可是,他向來的反應,不是說盡好話哄我、就是「妳很煩」、「妳鬧夠了沒有」敷衍 打發,好像我說什麼他全然不痛不癢。
戀愛談到恨不得對方萬箭穿心才覺得爽,簡直是莫名奇妙的 一件事,可是當時我想不到那麼深,更何況,其實也不是真心希望對方受傷,只是用盡全力揮出一拳後, 對方卻表現的像在給他抓癢,說不憤怒絕對是騙人的。這一回我撲了老半天 的梗,終於在意外之中擊中他,心裡的得意,真的不是一點點而已。
可是,在得意之前,我其實是驚嚇的。
雖然當時我並不明白那是為什麼,直到很久很久之後,我才 釐清那種矛盾的心情,我害怕他當真。我不希望他認為我非要他不可,那會讓他太得意太張狂了,可是,我又害怕他認為我沒有他也無所謂,那 樣,他就可以順理成章的放棄我。
戀愛,最珍貴也最獨特之處,不就是因為那個「非誰不可」 的獨特性嗎?可是,我們總是脫口而出這樣的話:「你有什麼了不起」、「離開你我也可以過得很好」,或者「我不是非要你不可」。
的確,世界上是沒有誰非要誰不可,可是,在我們說出這樣 的話的當下,心裡真正的渴望,不都是希望得到對方嗎?就算沒有「非要」,但,卻非常「想要」阿!
為什麼,我們那麼害怕讓對方知道自己的在乎?
我相信,每段戀愛的最初,我們都是希望成功的,所謂成 功,就是我愛你、你也愛我,兩個人互相為對方付出。可是,愛情總會悄悄變質,成功的定義,從「互相深愛」變成「被愛」,因為愛得多的人比 較辛苦,所以,我們努力讓自己愛得少、努力讓自己「沒有對方也可以」。如果不成功,當然掙扎當然痛苦,如果成功,卻也並不快樂,既然「沒 有也無所謂」,那麼「有」的時候,又有什麼快樂可言?
很多人都認為談戀愛「認真的人就輸了」,我覺得這簡直是 莫名奇妙的一件事。難道花時間去談一段不認真的戀愛,才是贏家嗎?如果戀愛大部分的時間,都不是在 「努力愛對方」而是「努力不愛對方」,那麼,又何必花大把戀愛,可是可 是可是可是,即使如此明白這一點,在面對認真不一定有回報的風險時,忍不住的,我還是經常卻步。
後來,尤其最近這幾年,我極力避免再說出這樣的話,最大 的原因,是這樣的話讓我覺得自己很蠢,像在有試吃的超市會遇到的那種歐巴桑,一邊說「這也沒什麼」 一邊卻拼命將試吃的食物往嘴裡塞,信誓旦旦說著一個瞎子都看的分明的謊 言卻自以為天衣無縫的嘴臉,沒有比這更丟人的洋相。
可是,這樣終究是不夠的。
不在受傷時說出「又不是非要你不可」這樣的謊話,只是最 基本、最基本的要求,真正要學會的,是在不確定時,仍然有說出「我就是非要你不可」這句實話的勇氣。
很困難很困難,但還需要學習。
畢竟,總要先學會不逞強,才能真正開始變堅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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