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應過的事情等於沒有。
每當以為自己已經學精明,新戀情總輕而易舉的讓自己衝昏頭,突然愚蠢無比。她一直讓我覺得,說過沒做到其實無所謂,就是說你失望無所謂。讓你以為、讓你等,事無大小都一樣,就開始將聽過的任何事情都先不相信,因為這樣比較保險,因為這樣比較沒那麼痛苦。
聽說,愛情讓人失去理智是很正常的,甚至打架也很普遍,有時候,你還得透過這些表現去確定她有多著緊你。但我篤信,即便這樣,在其他時候,至少,在大多數的時候,戀愛應該讓人快樂。
妳說,反正還是要分,還幹嗎說要妳改?這不等如沒給妳機會。接受妳說會改所以復合不算給妳機會。我們在一起的一年半裡面,不算時間。
妳說分手也得給妳心理準備,不是我喜歡怎樣就怎樣,隨我什麼時候說要不要。不是我喜歡怎樣就怎樣,是我有權利選擇跟不跟誰在一起。老實說,我不曉得怎樣可以不突然說分手?又要預約時間說分手?
然後,妳要我解釋為什麼不喜歡妳了?妳想要講清楚,但還有什麼比「我不快樂,所以不想再跟妳在一起」更清楚直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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