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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進榮,1969年生,嘉義市人,畢業於台大法律系司法組、政大法律研究所,德國波昂大學法學博士。曾任台東、士林、台北地檢署;法務部政風司(廉政署前身)調辦事檢察官和台灣高等檢察署調辦事檢察官;現職最高檢察署調辦事檢察官。
1.大學時期
我來自嘉義市,如今已過了「知天命」之年,回首前塵,走上法律這條路似乎是命中注定。求學時期,原以行醫為志向,豈知高一體檢時,發現患有紅綠色盲不得報考醫科,因此改選第一類組,大學聯考上了台大法律系司法組,從此開啟法律人生。
1987年進入台大時,適逢解嚴前後,每日示威遊行不斷。我對這類活動毫無興趣,一心只想著司法考試。我很清楚,既然選擇了法律系,未來得先通過國家考試,而考試科目多達十餘科,因此當年讀書甚勤,既未參加社團活動,亦無心談情說愛,把大學當作高中讀,將國家考試當成聯考來準備,畢業後即順利通過律師與司法官考試,並考取政大法律研究所。
回想大學生活,除一壺提振精神的茶,就是堆積如山、永遠讀不完的專書及論文期刊。這段期間,除了力拚通過國家考試,別無所求,既未培養多元興趣及技能,亦未思索人生意義,更遑論學習與人相處合作之道,目光極為狹隘。
不過,大學時期仍有二件事,影響我的人生。大一時,突然聽到Falco的《Jeanny》歌聲,我只聽得懂幾句英文,裡面一大段口白,是我從未聽過的語言。輾轉詢問下,終於得知那是歌手對娼妓遭精神病患兇殺案的吶喊,是少數在全球歌曲市場走紅的德語歌,也是近代饒舌歌曲的先驅。當下我就對德語產生了興趣;日後發現我們的法律制度及學說,幾乎均襲自德國,教授們也大都留學德國,讓我萌生赴德留學的念頭。
大二在法學院圖書館借書時,發現商務出版社的《資治通鑑》,從此愛不釋手,省吃儉用買齊整套,每當讀書疲倦時,即翻閱《資治通鑑》。三十四年來已重讀多次,每次都帶給我全新的體悟,此書是我的良師益友,今後仍會繼續陪伴著我。
2.研究所和初任檢察官
就讀政大法研所時,因擔任國科會計畫之助理及撰寫碩士論文,須閱讀德國文獻,開始認真的學習德文。德文發音規則較英文簡單,但文法複雜許多,隨著德文能力增長,更堅定我到德國求學的意志。
就讀法研所期間,經人介紹認識了內人,先前我已相親多次皆無成,本不抱希望,想不到初次見面即相談甚歡,進一步交往後,發現我倆的價值觀相近,兩年後便步入禮堂。
研究所畢業後,本想立刻出國讀書,但此時家中經濟丕變,為負擔家計及籌措留學費用,得先從事司法官工作。民國86年底進入司法官訓練所(現改為司法官學院)受訓兩年,結訓後分發至台東地檢署服務。
台東風景優美,人口不多,面積卻很大,且呈長條型,從最南邊的達仁鄉「森永檢查哨」,至最北邊的長濱鄉「樟原檢查站」,約180公里。縣內地形崎嶇多變,並轄綠島、蘭嶼兩離島。
依刑事訴訟法第218條規定,除非病死,否則都須經檢察官相驗屍體(內部術語稱「外勤」),確認無他殺之嫌後,始得埋葬或火化。當時台東地檢署檢察官只有寥寥數位,所以每隔數日即須輪值外勤,在台東服務五年期間,因相驗屍體或履勘犯罪現場(如盜採林木),我幾乎走遍整個縣,連兩個離島都去過多次,對台東有深刻的感情。
3.德國留學
擔任檢察官多年後,有日突然想起已快屆不惑,再不出國恐無機會。當時可以申請留職停薪兩年,我雖自認學習德文多年,閱讀無礙。但出國讀書困難重重,成敗難料。
檢察官工作壓力頗大,我不想佔著地檢署的缺額,也不想讓自己有退路,便與內人商量,辭去工作。當時雙方家長均反對我辭職,況且結婚多年,才剛喜獲麟兒。幸有內人大力支持,我才毅然辭去工作。當時孩子剛滿周歲,貿然過去風險太大,便決定等我安頓好了,孩子也打足了預防針,再接他們過去。猶記得出國當天,家人到機場送我,踏出海關那一刻,內心的激動與不捨。
在德國取得博士有四個關卡:第一先通過語言考試,以取得大學註冊資格,方能享受學生待遇(比如坐車免費及可在學生餐廳用餐);第二是找到指導教授;第三是在Seminar提出報告,並取得「gut」(優)的成績;第四是提出博士論文,經二位教授審准後,並通過口試。我在南德佛萊堡的語言班通過考試,在2008年4月正式進入波昂大學博士班,成為Zaczyk教授的學生,也終於將妻小接來團聚。
內人不像我是為了自己的理想,她赴德的原因只有一個,就是照顧我。打從跟我結婚,她就像候鳥一樣,先是移居台東,再搬回台北。當我赴德國時,她又帶著孩子搬至嘉義,與我的雙親同住。終於,我全家在德國團聚了,這也是個全新的開始。
4.新生活
除了語言的隔閡,還有寒冬的考驗,以及親友遠在千里之外,我們相互依賴又各自學習獨立。白天我上圖書館,留她一人照顧小孩;幸好她的適應力不錯,無論是在台東或是德國,都有朋友的另一半因為受不了異地生活,幾個月後便打包返鄉,內人卻在德國陪了我近四年的時間。
留學期間,生活一切能省則省,孩子的衣服玩具,都是從跳蚤市場買的,就連房子的承租,也是因為前手覺得暖氣老舊而搬家,所以每到冬天,內人都戲稱她住在「寒窯」,還好當年有雙方家人的支持,經常寄送補給品過來,給我們溫暖。
兒子三歲時,進入德國幼稚園。剛去時,哭得唏哩嘩啦,但很快就跟同學打成一片,後來連說夢話都是用德語在吵架。德國幼稚園收費依家長收入而定,我當時零收入,所以免學雜費,只收餐費。博士班亦免學費,這真是一大德政。
內人與孩子在德國待了近四年後,身體逐漸出了狀況,經常喘不過氣來,考量到她需要休養,孩子也需要銜接台灣的教育,便讓她帶著孩子回台,並且住在娘家,以慰她多年的思親之情。
兩年後,我將論文交給教授,幾經討論與修改,終於敲定口試日期。我在兩個月前便先寫好論文大綱,再擬三十道問題與答案,反覆背誦至滾瓜爛熟。口試於103年10月9日下午4時舉行,我先報告三十分鐘,接著由三位口試委員提問,教授的提問完全在我的意料之中,一個多小時結束後,主席叫我到外面等候。
那時我才驚覺自己早已汗流浹背,剛想喝口水,便聽到我的名字。重返教室後,三位教授皆起立,主席對我說:「依據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學位授予法授權訂立之北威邦波昂大學博士規則,我們三人一致同意授予李進榮,來自台灣,1969年O月O日生,博士學位,自即日起得在歐盟境內使用Dr.頭銜」,然後依序跟我握手道賀,我強忍著眼淚,八年的苦難終於結束,我要回家了。
回首留德生活彷彿一場夢,昨日還想著要出國,如今已畢業返家。有如清朝彭端淑〈為學一首示子侄〉中那名貧僧,雖無所資,卻毅然動身,終於圓夢返國。
讀博士,是一條漫長且孤單的路,在許多夜晚,望著已讀過數次依然不解的文獻,想到拖累妻兒陪同前來,內心五味雜陳,多次萌生放棄的念頭。每遇此關頭,我總看著貼在桌前的兩段名言:玄奘「寧向西方一步死,不回東土一步生」與史記項羽本紀「乃悉引兵渡河,皆沈船,破釜甑,燒廬舍,持三日糧,以示士卒必死,無一還心。」為自己打氣。
5.返國後
返國後,蒙法務部不棄,准許我再任檢察官,於104年3月18日到士林地檢署重披紫色戰袍。甫回任,特偵組便要我撰寫德文聲請書,關於拉法葉案,要向瑞士法院查扣汪傳浦帳戶。事後得知瑞士法院將歸還2.6億美金時,學習德文多年,能為國盡點綿薄之力,內心相當的高興。
106年9月我改調臺北地檢署,許多重大金融犯罪及貪瀆均由該署偵辦,我在德國即專攻此二領域,所學正好派上用場,而法庭實務又可驗證學理之操作性,讓我如魚得水。108年8月改調台灣高檢署,負責審核不起訴之再議案件,兩年後再調最高檢察署訴訟組,蒞大法庭案件。
回首人生,法律與我密不可分,它讓我踏上艱苦的奮鬥歷程,也給了我紮實的專業知識,儘管法學浩瀚無涯,常有「知不足」的感嘆,但我將義無反顧,持續走在法律路上更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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