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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08 11:07:59| 人氣27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透明的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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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這世界上有著各種顏色的恐怖--白的,黑的,紅色~~~~但是我們兩個弱女子(陳約伸與孫淑玲),這十幾二十年來所感受到的,並非任何一種顏色的恐怖,而是---透明的恐怖!

  我倆好似住在透明的玻璃屋裡,而這玻璃的材質極為特殊,只能從外面看見裡面,在屋內的我們卻看不到外面;而不論我們走到哪裡,這玻璃還能不停地,不停地隨著我們的腳步延展,不管天涯或海角(雖然我們未曾去過天涯海角,但我們相信,只要我們到得了的地方,這批歹徒一定也去得了。)

  有"人"(我們不知道是誰),很可惡地把我們當成動物園裡的動物,以上述的,具有詭異特質的玻璃將我們圍困--不論我們走到哪裡!即使是去買根蔥,或買顆蒜;或是鉛筆,橡皮擦,去超市,超商,圖書館;早中晚三餐吃什麼,幾點出門,幾點進門,幾點睡覺,睡覺時翻了幾次身,打了幾次哈欠;牙齒痛時去了哪家牙科,頭痛時有沒有去買藥?~~~~~~

  我們倆的生活,只有點與線,比一般普通人還要簡單枯燥,平凡無味,而這批惡徒(直至今日2012,12,7依然不停止竊聽跟蹤破壞我們名譽的不知名人士),竟能夠長年竊聽我們,釘梢我們,毫不覺厭煩。為何具有如此匪夷所思的耐性,我們推測,若非背後隱藏極大利益,便是極大惡意,還有極不可思議的變態心性!

  雖然對歹徒而言,我們彷彿住在透明屋裡;但是外在世界與我倆之間,這批歹徒卻刻意為我們製造濃濃的迷霧。這層層的迷霧,是以許許多多的謊言謠言,經年累月不斷堆疊而成。企圖模糊我們的視線,使我們心生惶惑,在莫名的情境中,東撞西跌,四處碰壁;同時也模糊扭曲世界對我倆的認知。

  製造迷霧最首要的工作,便是在我們背上貼標籤。我們的背後沒有長眼睛,本來不曉得歹徒貼的標籤為何,但因為我們被害的時間過長,這十幾年來,某些人(認識或不認識),無意或有意的透露,以及這二,三年來,隔壁的竊聽歹徒刻意在門口叫嚷,惟恐我們沒聽見。

  整理歸納,這些虛假可惡的標籤計有----

  一,小偷

  (其實真正的小偷是這批竊聽賊,既隔牆偷竊我們的話語,還長年潛入我們的住處,恣意妄為,拍攝照片,以做為在暗地裡毀壞我們名譽的假證據;拉屎在馬桶裡沒有沖走,拉尿在書櫥裡;再偷走他們想偷的東西(不論我們搬到哪裡)。我們沒有任何值錢的物品,所以他們偷的,必定是在短時間之內不會輕易被發覺的東西,例如:水,電,瓦斯,消耗品,信件,照片,衣服~~以及偷用洗衣機,瓦斯爐,冷氣~~所有使用之後不會立即發現有所損耗的東西。或者破壞冰箱,冷氣,熱水器,插座,所有他們想破壞的,就像破壞我們的生計,人際,名譽一樣。淑玲家的老屋,就是我們如今所居住的--高雄市灣愛街37號,浴室窗外的小鐵窗都在幾年前被偷拔走了!

  二,具有某種犯罪嫌疑的嫌疑犯--吸毒,詐騙集團的成員~~~~

           (其實真正在犯罪的是跟蹤我們的歹徒)

  三,具有被害妄想症的精神病患。

  四,與這批歹徒有某種骯髒的瓜葛或牽扯--賭博,賣淫,借貸,婚姻,小三~~~

    (其實這些都是這批歹徒自身的惡行!)

  五,外籍新娘。

  六,外勞(脫逃的外勞)。

  以上是截至目前為止,就我倆所知,這批歹徒在暗地裡,偷偷為我們貼上的標籤,以此引起世人對我們的側目,使我們所到之處,都受到敵意的對待;更因此達到監控我們行蹤的目的--因為有以上的原因,所以請看到我們的人,回報給歹徒知情,告訴他們,我們現在在哪個路口,哪家店裡,正在做什麼?~~~~~~

  我們兩個如微塵一般的弱女子,平凡無奇,在人群中本來毫不引人注意,也可與人和樂相處,就因為這批歹徒的刻意破壞,孤立,使得我們不論走到哪裡,都成為"眾矢之的"!我們合理的懷疑,這些謠言之所以能夠取信於人,若不是歹徒偽造了文書;便是冒稱有公信力的人士,欺騙不知情的人,誘騙他們加入對我們做壞事的行列;還有一種人,本來就是這個做惡集團的歹徒,雖然知道真相,卻昧著良心,集體說謊,集體造謠~~~~

  我們只有在電影或小說,或是新聞事件裡,才會看到具有某種身份的人,會受到"有關單位"的監聽與監視,但我們兩個弱女子,絕對沒有資格成為那種人物!是什麼人以如此殘忍狠毒,陰險卑鄙的手法迫害我們?????

  為了突破歹徒所製造的重重迷霧,我們上網聲明自己真實的情境。這是一個痛苦的舉措!在今年七月之前,我做夢也沒想過,自己有一天必須這麼做,也不得不這麼做。我們懷抱著一絲希望--或許有許多人是被欺矇的,他們在無知之中被拖下水,並不知道自己是在做壞事,還以為是在做好事;又或者有些人雖然知道自己是做壞事,但是良心未泯。或許我們能夠喚醒某些人的良知,不管多少,一個也好!

  這是一個資訊透明的民主時代,有關"公眾利益"的事務,基本上都應該被透明化;又或者,公眾人物的言行舉止,對社會具有某種程度的影響,其隱私不可避免地,會相當程度地裸露在公眾眼前。但是我們兩個弱女子,既非公眾人物,又非犯罪嫌疑犯,不應該被如此殘忍地對待!!!!!

  真正應該被透明化的,是這批歹徒的犯罪惡行,以及他們的陰謀詭計,還有躲藏背後的策劃編劇!

  難道如今的台灣社會,流行--以歹徒監視像我們這樣弱小的善良女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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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長: 陳約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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