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高中去外面補了一小陣英文,有一課叫做good manners。因為那個老師的發音有趣,這兩個字就被我牢記在心。多年過去,我想起這兩字,覺得這已經不只是「好禮貌」,說起來應該說是「良好的教養」。進一步可以解讀為,一種做人做事的尊重。good manners = respect self and others。
不過呢,教書三年裡,就蠻有經驗啦 – 對現在的小朋友要求真的不能太高,因為很多事情學校還真的都沒有教。
好,落落長的敘述,要有例子有真相。
多年前我還在台灣教書。有那麼一次發神經,為了有足夠的舞臺效果,帶著全班到鄰近的公園裡新完工的露天舞台去做本班的期末英語話劇表演。說是鄰近,還是有一小段路程,於是大家約好在校門口,有機車的載一個,而我開車便載多個。在大家都到達公園之後,點一點人頭某一組少了一個,打電話去說是遲到正在校門口等著。看著各組已經分別整理道具排演起來,感覺上最涼的就是我這個老師。好吧,我去。
到了校門口,那學生一副畏罪的樣子,一句話也沒說鑽進了我的車子,後。座。我主動問好之後他便縮進了自己帶的書裡。而我,已經一把火在心頭燒旺旺了。到達公園,我先放他下車好讓他跟著急的組員會合,而我去停車。沒有一句話,小孩悶著頭走了。氣氣氣氣氣。憋著。當老師真的要練修養。饒我脾氣再壞,也堅持原則:生氣時不罵學生,即使藏在講台後的小身體全身發抖。
隔天上課,特別找來這個學生,而且,用。中。文(平日上課全英文啊)。
「你知道昨天我在生氣嗎?」我自己都佩服我冷靜的語氣。
『我知道。』
「你知道為什麼嗎?」輔以鼓勵的眼光。
『因為我遲到。』
「你遲到只是一件小事,我不會那麼生氣。」來嘛,猜猜看啊。
『嗯…』學生眼中流露出[因為老師是惡魔]的神情…
「你知道坐車時坐在後座是把開車的人當司機嗎?」重點來了。
『不知道~ 真的,老師,沒人教過我啊。』小白兔受驚嚇的表情。
「我想也是你不知道…」
然後我告訴他先是一上車沒為自己遲到道歉也沒主動打聲招呼,然後在車上逕行看他的書完全當我不存在,最後下了車連一句謝謝也沒有。
「如果你是我,你會不會不高興?」
『會。』我想就算他想說不會也不敢吧。
所以,還好我沒發脾氣。因為是我們老師的錯,沒人教他們。只是,這些不都是做人最基礎的嗎?
然後到了鱷魚城。前前後後送往迎來,看多了現今的小朋友(我有沒有說過這裡大部分可都是那傳說中台灣第一大學來的?(註一))。
在這裡,曾經遇過路上說嗨不回,因為上次我「沒主動打招呼」的(當然是因為沒看到啊,那你不會主動嗎?)。曾經遇過來買別人託賣的家具還要順便問我家正在使用的鍋碗瓢盆連同餐桌桌椅可不可以一併贈送的(註二)。曾經遇過口頭承諾買車,讓我再三確定後拒絕了其他外國人買家之後再反悔說「爸爸說這車不好」的(註三)。曾經遇過見第一次面就發表評語類似怎麼可能那麼老沒男友,家裏東西會不會太多太亂,博士念那麼久不如去死等等的(註四)。
還有寫信或打電話來問學校的。事先完全沒先做過功課查查學校網站資料,問東問西沒一個重點也就算了,卻問到了「那你成績怎麼樣?」這種問題。是怎樣,我成績好不好跟你要不要來念有關係嗎?或是寫信來直接說「請你寄一份貴校貴系資料給我」。是怎樣,你是我的誰,我還要聽命乖乖的寄上資料懇請您來念敝校?錢又不是我在收!
本來只有我孤軍奮鬥的敝系,在這兩年內湧進了一片同文同種的同胞。我理所當然成了資深人。系上活動,老師邀請,或是我自己發起的一些聚會,理所當然也把我當成了中文人的聯絡人。
幾次下來,發現小朋友們總是當著面一口糖蜜的嘴。哇,你好棒啊,啊,我們好想去啊。可是常常到了時候發生一堆狀況,或是粉鴿滿天飛,或是在大家早已到齊多時後來一通問路的電話。甚或是,直接不回信,不聯絡,不知動向。
有幾次主辦問起,那個你們台灣人某某某或某某某不是要來嗎。我說可是我聽說他們那天已經有活動,應該不會來。但別的場合主辦人巧遇,問他們,他們又是一口糖蜜,好啊好啊,我們最喜歡去了。於是主辦人怪我,他們明明說會去啊。當然,最後當天就是沒到。『你們台灣人』… 我也很無奈啊。
我總覺得這只是一種對人對事的尊重。沒有人一定要去或不去。但是為了給主辦人的尊重,給同樣被邀請的人的尊重,難道不可以直接說明去或不去嗎?難道現在的小孩誤認為表面上說好好好對對對回頭再隨便來就是一種禮貌(註五)?
嗯,這下是誰的錯?可是…他們…以後也會是老師。或許,已經是老師?哪到底誰該教?
當一次一次糖蜜灌下,下次卻是粉鳥再飛。我早察覺,除非有緊急需要,否則我的「邀請」不會有回應,而我也從不會是邀請之列。我沒什麼好抱怨的(註六)。只是難免做一個杞人。會不會,有一天,當天掉下來的時候,連老師們都會說,不會不會,我也不會呢?
尊重,只不過是多想一點點,只要想,「如果是我,我會怎麼樣」,就夠了!可是,我們的老師,很多連自己都不知道這兩個字怎麼寫,那麼以後的棟樑該怎麼辦?
我想起以前剛做老師時跟教小學的同學開玩笑:「喂,你們認真一點好不好,否則到大學很難教耶。」看來這快要不是笑話了。
(註一)好啦,這是我的subjectivity。我對某最高學府就是有偏見啦。
(註二)「反正你留著也沒用,不如通通送我們啦。」有人這麼說。所以這不叫manners,這叫白目?老娘不愉快,拿去好遺囑(good will)都比送你好!
(註三)更氣人的是,花了時間精力帶著這班人等考駕照辦雜事,最後的說法是「你都做這麼多了,我們不好意思說不買你的車啊」(那最後再來說不好你就好意思嗎?銬!)。馬德里,第一,那根本不是我的車。第二,原來從頭到尾你把我當成車商,為了賣車所以幫忙。銬,那好歹也已經做了,你又付我錢了嗎?更何況,忒也太小看我了,哼!結果是,車沒賣成,因為原來的買家不可能吃回頭草,深覺對不起了托我賣車的學長是後續其一。從此這班人再也不敢在我面前出現,活生生地感覺徹底被利用完畢丟棄了事是其二。
(註四)當然不一定是對著我說。不過說話時不用看看誰在座嗎?
(註五)或是其實他們只是針對我個人不滿但是不敢表達所以只好這樣處理?
(註六)因為俠女性格啊。另一相熟學妹即激我:「下次他們找你你還不是會幫?」唉。所以還是繼續搞酷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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