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引言
聖經裏面的豫表
利未記第一章
神從帳幕說話,藉著祂所預備的中保、祭物和祭司職任,得以接近祂
關於祭物的次序
基督是獨一全然完全的祭物
贖罪祭和所有其他祭之間的區別
燔祭
帳幕儀式的地點:
(1) 至聖所
(2)聖所
祂完全獻上祂自己,基督得以親近神
基督之絕對獻給父的榮耀,顯示在兩種方式
基督是祭牲也是獻祭者
基督工作的結果 —引入神的榮耀
獻祭者在無殘疾祭物所得著的分
在潔淨的供物裡(瑪1:11)耶和華和祭司的分
水的洗淨和在受浸上的表號
基督的火浸
怡爽香氣的祭
基督無罪之祭的怡爽香氣以及這個祭蒙神悅納並成為我們的
藉著基督順服以至於死完成了贖罪
燔祭是完全為著神並獻給神
利未記第二章
基督的人性-素祭-與我們的對比
人的意志以及基督完全順服祂父的旨意
主當受頌讚的卑微揭示祂是神的兒子
素祭的細麵表徵完全、等於甚至就是耶穌的人性
耶穌完全的人性審判在人裡頭的一切
無酵餅和獻給神怡爽的香氣
有酵的餅需要贖罪祭
在平安祭中有酵的餅是神所命定曾表徵經在人裡面的罪性罪行
餅與油調和著,表徵那靈的純潔
用油抹餅,表徵那靈的能力
新生(重生)和那靈膏抹和蓋印之間的區別
耶穌使用那靈的能力來展現更完全的服事
基督徒作為基督的僕人站在順服的地位上
乳香
祭物禁止攙蜜
基督是神祭司們的食物
吃素祭和平安祭的區別
神之約的鹽
素祭基本特點,實質和精髓
利未記第三章
平安祭表徵聖徒們的交通是基於基督所是並所做
獻祭者與祭牲的聯合
脂油,供物中給神的食物
耶和華喜悅耶穌
眾祭司、獻祭的祭司、獻祭者和他的親友可以吃平安祭(第七章平安祭的條例)
神和敬拜者有相同喜悅的目標
救贖者的歡樂
蒙救贖者的喜悅
信徒與神的交通被心裡的染汙所中斷
與平安祭一同獻上有酵的餅,表徵承認人裡面的惡 (13)
真正的敬拜和交通無法與基督那完全的供物分開
在肉體裡敬拜
在敬拜中屬靈能量的程度—比較許願和感謝的祭
真正的敬拜︰彰顯基督的超越性
伴隨著服事的敬拜
禁止吃脂油和血
利未記第四至七章
贖罪祭和贖愆祭;他們與怡爽祭物的區別
由罪人帶來的贖罪祭,他是以有罪之身上前來
贖罪祭與贖愆祭的四個等級
神和祂子民之間交通的中斷與個人的罪惡和損失有分別
神不讓任何事過去
神根據(人該負的)責任以及祂自己的所是審判罪行
神的憐憫不會改變祂對邪惡公義的審判
贖罪祭在細節上的差異
贖罪日當天的獻祭
耶穌的寶血的功效
祭司與祭牲之間完全的合一 贖罪祭的條例 (六26)
基督在天上的辯護
罪被除去,恢復交通
在贖罪祭蓋上聖別的性質
基督是罪的承擔者和贖罪祭
基督在眾祭物上的各個方面
和供物有關的規條︰甚麼是可以吃的,誰來吃、以及在什麼條件下吃
利未記第八章
祭司職任的建立︰亞倫豫表基督 (八1-5)
亞倫的兒子們;他們與神同在的基礎
利未記 第 9 章
耶和華的同在在祝福裡,顯明祂悅納了祭物
以色列知道他們的祭物蒙悅納的時候
耶和華顯現的地方
利未記第十章
祭司的職任立即就虧缺了神的榮耀
神的同在所需要的
利未記第第十一章
祭司的分辨、服事和職責
分辨什麼是潔淨的食物 (飲食上的分別與禁戒死亡 十一1~47)
利未記 第 12 章
神的審判在與罪有關的不潔上
利未記第十三章
在人、衣服、 房屋的麻風
各種情況下的麻風,與處理方式
衣服麻風的屬靈豫表
利未記第十四章
潔淨麻風病人的方法 (十四1~32)
兩隻鳥與裝著活水的瓦器的豫表
實際應用在麻風病人的潔淨
重回營後潔淨的第二部分
為著潔淨良心的贖愆祭
奉獻與交通
這血和油的應用,獻上贖罪祭
獻上燔祭和素祭(20),使麻風病人潔淨
和好以及恢復與神關係的重要性和實際
房子的麻風—在地上
利未記第第十五章
可羞恥的事明顯存在
利未記第第十六章
贖罪日︰潔淨聖所並為有罪的百姓成就贖罪的事
進到神面前
照著神寶座的性質和權能藉著血所成就的贖罪
公義的寶座成了(施恩)恩典的寶座,潔淨聖所和所屬的一切物件
阿撒瀉勒之羊所表徵的代替︰認罪並由另一位來擔負
耶穌之死的兩面︰為著榮耀神,並拯救人
耶穌完全獻上祂自己為著神的榮耀,使神的愛得到出口
亞倫和他的家人與百姓
屬天和屬地百姓之間的區別
封閉進到至聖所的路,使百姓不至於滅亡
裂開的幔子
在這時代的經綸裡,以色列是在至聖所外面
教會的地位與大祭司同在幔內
教會看似在外面,然而卻是在裡面
等待基督,然而與祂聯合
我們在基督裡,然而也在我們的環境中
利未記第十七章
蒙保守遠離玷污。神所擁有並尊榮
利未記第十八章
耶和華的律例為了防止人在天然的關係上玷污自己
利未記第十九章
因為耶和華是聖的,所以要維持聖別
利未記第二十章
從偶像和邪惡分別出來,因為耶和華已經聖別祂的子民
利未記第二十一章
專特地聖別與祭司相稱,分別出來歸給耶和華
利未記第二十二章
在順服耶和華的話中實際成聖
利未記第二十三章
主的七個節期
節期在屬靈道德上的區別
安息日,逾越節和無酵節,形成一個整體 (1-8)
初熟節-基督 (9-14)
五旬節 — 那些屬基督之人初熟的果子 (15~22)
恩典的供應— 教會時期
吹角節 (23~25)
住棚節 (26~44)
住棚節表徵千年國度的喜悅
在等待萬有的中心和源頭到來那歡樂的日子
只有在美地才能過住棚節
利未記第二十四章
這些節期顯示神對待祂在地上百姓的法則
神所作與祭司和背道相關的工作
恩典和審判(二.褻瀆聖名者受到死的審判 二四10~23)
利未記第二十五章
禧年的號角
利未記第二十六章
神在恆忍和懲治的法則和祂無條件的應許
利未記第二十七章
神對獻給祂之物的權利;祂絕對的名
信託給祭司的審判顯然表徵這是基督做祭司和君王
利未記引言
利未記(1)為著指引人親近神的道路,將祂視為居住在聖所裏的神,無論是人達到親近神的途徑,或是人所能達到親近神的光景;因此,緊接著提到特別與此有關的是(2)祭司職任的主題;這個主題就是,神為著在聖所以外的人建立了可以接近祂的體系;並且辨認出那些不配被帶入與神關係裡的人因為那些人受了玷汙;以及分辨這些不潔存在的方式,在任何情況下,只要必須分辨這些不潔,那都是祭司的職任服事的一部分。利未記裡也有幾個在耶和華的節期裡百姓的集會,在那些特殊情況下,他們可以親近神;(3)最後一個主題是人侵犯神所建立作為這些與祂建立關係條件的原則會帶來致命的後果。
神在這裡的交通是祂顯現在祂的帳幕裡之後吩咐摩西的話,這是我們提過人與神所有關係的基礎。不再是賜下律法的神,為著把許多事情組建起來,從上頭給人的規條,而是(神成為)在百姓中間的一位*{註1},訂定他們與祂建立關係的條件。
*{註1}.這就是把祂自己擺在這種與人關係裡這位神的性質。因此大多數給我們的教導都是假設那些接受指示的人,已經站在神承認是祂子民之人的關係上。但是這些百姓並沒有真的這樣站在那個地位上,帳幕提供給他們這個地位,神把自己放在帳幕裡為了讓他們可以接近祂,因此利未記所給的指示都是假設百姓或個人也在這個地位上,即使以前不存在這種關係,這些指示是提供給那些沒有方法接近神的人,當他們在那個地位上就有方法接近神。看見這個點是非常重要的,這是了解使徒在羅馬書第三章,所說為著帶進外邦人和任何罪人的基礎。沒錯,不過,大部分的這些指示是給那些已經接近寶座的人。此外,所有的人都必須與它(寶座)有關係,儘管他們自己沒有接近它(寶座),特別是現在,寶座成為恩典的見證,因為血已經撒在施恩座上,沒有幔子遮蔽的榮耀是恩典與救贖的結果,它(榮耀)的啟示及見證都從(寶座)這裏出去。神所建立與寶座有關的條件被提出來,在(寶座)那裡,祂降卑自己使祂的造物得以接近祂,這些條件包括那些祂維持與祂百姓關係的詳細細節。讀者要記得,關於我們接近神的這件事,基督徒的地位完全和猶太人不一樣。(希伯來書第九章)那時進入至聖所的道路還不明顯,沒有人,甚至連祭司也不能進入在幔內神的同在裡;祭司主要的服事是使人想起罪。現在,基督的工作已經完成了,因為幔子已經裂開了。我們不是一班知道應該與神有關係,卻始終佇留在這個關係之外的百姓,他們可以接近祭壇,或是頂多到金香壇那裏。金香壇表徵充滿這個世界並向這個世界散發出去的恩典;並且從此,救贖已經完成,信徒在神面前是義的,他們已經被成全,可以坦然無懼地進入至聖所。因此,我們的主題不是接近(寶座)我們該有的性質,而是我們得以接近(寶座)那個方法的豫表,為著要與神有交通。我根本不需要添加,父的愛並不是問題。問題是在聖所內審判的寶座,以及誰可以接近那個(寶座)呢?
但無論祭司因為他們有地位可以接近神並享有特權,基督的獻祭永遠是建立我們有接近神的可能性和形成與神關係的基礎。因此這本書開始於獻祭,代表基督是一個完全的祭物。當提出基督的工作以不同的特點和多方的應用在我們身上的時候,這些豫表性的祭物就有了一種無可超越的重要性。我們將在一些小細節上來思想這些祭物。
聖經裏面的豫表
聖經向我們呈現的豫表有幾類不同的性質;
第一類是和神的對付有關偉大原則的豫表,例如兩約裡面的撒拉和夏甲;
第二類是和主耶穌自己有關,在不同的性質上的豫表,例如基督作祭物、祭司等;
第三類是在其他時期裏,神某些對付的豫表,或人行為的豫表;
第四類是神的行政在未來一些大行動的豫表。
雖然聖經沒有給我們甚麼嚴格的規則,我們可以概括地說,創世紀給我們提供第一類主要的例子;利未記屬於第二類,儘管有一些重要的點也在出埃及記裡;民數記是第三類︰第四類的那些較為分散的經文。
在神的話裡使用這些豫表,是在這個有福的啟示裡面的一大特色,因此絕不能略過。這些豫表裏面有獨特的恩典。它在我們與神的關係中是最被高舉的,在它(豫表)的實際裏,我們的能力和我們所有知識的範圍內是最超越的,雖然我們學習在豫表裡面認識神的自己並藉著聖靈來享受這個獨特的恩典。就豫表本身來說,實際上,它是不可或缺的,豫表應該無限地超越我們的能力,假如我可以這樣說,因為,豫表是適用於那些屬於神的人,就是那些有這些實際的人,如果對我們有益的話,在他們面前這獨特的恩典也必定是有效用的。我們信心裏面所有這些深奧的、無限的目標,在神面前或是在神對付我們這些原則的展示裡,它們都有無限的價值,同時,藉著這些豫表,在我們信心裏面所有這些深奧的、無限的目標成為我們可以觸摸,並且對我們是近的。
這一切可以在實際裡或在豫表中尋見神憐憫和超越的細節,當豫表呈現給祂的時候,祂是用緊貼的眼睛,以祂的精準來審度這些豫表,但卻是以適合我們的方式,符合我們的能力來呈現這些豫表;照著神的心意,在祂所有的榮耀裡,為了使我們被提升進入那些佔據基督的思想裏面,這些細節是被展示出來的一幅圖畫。但我們有一切包含在豫表裡的路線和解釋,在那些豫表裡,我們的手裡握住那位構成偉大的實際者。祂的名是當受稱頌的!
將這個豫表應用在利未記一開始的祭物和設立帳幕上包含兩個相當獨特的點,
(1)陳明在恩典裡*{註二}神的計畫以及可以接近祂的地方,還有
(2)滿足人的需要和對付罪的途徑,給它現在操練的機會。
所有這些構成都是根據山上的樣式,就是屬天事物的模型,包括天與地的交通,並且展示在不是人手所造,更美的帳幕裡面,在利未記我們可以找到完成帳幕的順序。但是帳幕的經綸是在以色列人犯了金牛犢的罪之後才確定設立的,那時神反對罪的嫉妒已經爆棚了;並且祂的恩典是從聖所中的寶座供應出來,藉著滿足過犯的供物,因為這些過犯總是阻擋祭司進入聖所的入口,但神在恩典中提供了所有滿足罪人的需要。
*{註2}.我的概念是,除了君尊之外,帳幕是千年國裡事物光景的發表,殿與至聖所裡面神的寶座相連在一起。我沒有看到幔子那時為著在地上的人裂開,雖然一切都建立在基督的祭物上;但大祭司帶著所有的裝備,穿著榮耀和華美的衣袍進入聖所。面餅和七個分枝的燈臺代表以色列人與基督的連結,燈臺表明行政和世上的光,但卻是在於祭司與神同在的地方。幔子為我們裂開了,使我們可以坦然無懼地進入至聖所。
因此它(金燈臺)也是在帳幕首先提起的物件,這是在百姓犯下拜金牛犢之罪的場合裡提起的,那時摩西的烈怒猛烈的反對那些瘋狂的不敬虔之人,在他們得到摩西律法的細節和條例之前,或甚至得到從山上帶下來的十誡之前,他們就已經棄絕神。摩西帶著帳幕,遠離營地支搭起來,他稱之為會幕,雖然真正的會幕還沒有建成;然而所有尋求耶和華的人,都出到營外到會幕去。這個會幕是為著神與那些百姓中間尋求祂的人相會的地點。在律法裡沒有尋求神的問題。這個會幕將神旨意交通給聚集的百姓,神根據祂聖別的某些要求顯現在他們中間。但當邪惡進來,百姓全體都背叛神,並且破壞了約,之後會眾尋求神這個地方才被建立起來。這是在帳幕真正建造之前,根據在山上所展示的模型建立起來;但它以最引人注目的方式設立了它被建造的原則。
*.帳幕裏面首先提到的物件是陳設餅的桌子(二五23~30),其次才是金燈臺(二五31~40)。
神在出埃及記最初所提起關於帳幕的順序永遠沒有實現,就像律法原初的特色也從來沒帶進來實行過。因為在第一天,拿答,亞比戶就獻上凡火,除了在贖罪日那個大日子大祭司以另外的方式進入至聖所之外,亞倫被禁止(任意)進入至聖所。帳幕本身是照著模型所蓋造的,但進入內殿的入口被(幔子)封閉。為著罪的情形所作的只是臨時的,只是為罪所預備的,不是像我們(新約信徒)有一個完成的工作。
耶和華與百姓或與中保相會,有兩方面的性質︰使徒的性質,或是祭物的性質;那就是,為了交通祂旨意所包含的目的;或是接受百姓的敬拜,他們的失敗或他們的需要,甚至基督是我們所承認的使徒、和大祭司,這是我們對我們所提到情況的說明。耶和華在帳幕裏的同在,是為了把祂的旨意交通出來(我們與祂的旨意有關,因為所充滿我們的就是一個例子*{註3}),就是在出埃及記第二十五,二十九章所說祂的旨意。第二十五章在描述在至聖所約櫃的結構和它的附屬物之後,神說,"要將遮罪蓋安在櫃的上邊,又將我所要賜給你的見證版放在櫃裏。我要在那裏與你相會,又要從見證的櫃遮罪蓋上兩個基路伯中間,和你說我所要吩咐你傳給以色列人的一切事。”
*{註3}.對申言者而言這是分開的一件事。
這是為著與耶和華獨自在秘密裏同在的中保。在出埃及記第二十九章我們讀到,"這要在耶和華面前、會幕門口,作你們世世代代常獻的燔祭;我要在那裏與你們相會,對你們說話。我要在那裏與以色列人相會."自從律法被破壞以來,現今所有都要藉著中保,使耶和華可以在那裡與百姓相會,神不是只與摩西一人相會,神在至聖所、在兩個基路伯之間與他交通。
On this ground Leviticus commences.
在此基礎上我們可以開始利未記。
利未記第一章
神從帳幕說話,藉著祂所預備的中保、祭物和祭司職任,得以接近祂
1耶和華從會幕中呼叫摩西,對他說,2你要對以色列人說,你們中間若有人獻供物給耶和華,要從牛羣羊羣中獻牲畜為供物。
*.KJV翻為帳幕(tabernacle of congregation)但是原文和達秘都是指會幕(tent of meeting),出埃及記結束的時候帳幕已經建設好了,所以神是從帳幕還是從會幕向摩西說話是很有差別的。因為金牛犢事件後摩西就把他的帳幕搬到營外而且稱之為會幕。
神不是從西奈山,而是從帳幕說話,在帳幕那裡祂可以被人尋見;在那裡神是根據祂榮耀的形象,但也根據那些尋求祂之人的需要,祂是藉著中保和祭物與百姓有關聯。在西奈山,在那可怕的榮耀裡,祂發出命令並提出順服的條件,使祂可以在那裏以祂的恩惠應許給百姓。在那裏神雖然對與人交通有所指引,但是百姓不能承擔那些條件。在(會幕)這裡,藉著祂所預備的中保和祭司職任,罪人和聖人都可以接近祂,但是之後我們親近神的中心和基礎是藉著基督的順服和供物。因此這是神從帳幕說話向我們啟示的第一件事。
關於祭物的次序
首先說到這些祭物的順序。它們應用的順序和它們設立的順序恰好相反。有四大類的獻祭︰1.燔祭;2.素祭;3.平安祭;和4.贖罪祭。我按著它們設立的順序來命名,但在它們的應用上,當放在一起獻祭的時候,首先是贖罪祭,因為它是為著恢復人與神的關係*{註4},並且當藉著祭物接近神的時候,人必須藉著祭物的果效除去人的罪才得以接近神,在此他們的罪由另一位來背負。但在主耶穌祂自己作為偉大的祭物,祂被作成為罪是祂以自己為完全的供物獻給神的結果,祂雖然為我們成為罪,祂仍然在祂自己的完全裡,並為神聖的榮耀,我們可以說,就是為著祂父的榮耀,這是個偉大並蒙福的奧秘。祂捨了祂自己,來行祂父的意願,並且為著我們成為罪,祂雖然不知罪,卻經歷了死亡。
*{註4}.至於蒙神悅納,基督徒的良心不再覺得有罪;但是以色列人從來沒有學會這點;因此,正如我們所看到的,罪人接近神的方式描繪出他是頭一次來到神面前。我們往往太少注意到基督作祭物的要點。人必然是以一個罪人的身分,帶著與他有關並他所犯的罪行前來。他無法以其他的光景前來,否則,當他在平安裏進入神的同在,他會和我們一樣軟弱,我們從神的角度來看它(基督作祭物),每天可以看到更多的實際和這偉大事實的價值,這在永遠的歷史上是獨一無二的,所有永遠的福分都不可改變地建造在此(基督作祭物)之上。在那裡,善與惡的每個點和力量都被帶到這個主題來,包括:人心反對啟示在恩典裡的神,他們對神那絕對的敵意;撒但對人完全的權勢;當這人(基督)被作成罪,在每個有需要的地方,在服從和愛祂的父的事上祂都是完全的;神在反對罪(罪成為祂)的公義裡和對罪人的愛上是完全的。
而當這個(基督作祭物)完成的時候,這完全的基礎建立在公義裡,也建立在所完成和不可改變裏面,因為神的愛和神的旨意,展示在屬靈道德上不能改變的事物裡面(基督作祭物)。
基督是獨一全然完全的祭物
3他的供物若以牛為燔祭,就要獻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牛。
10人的供物若以羊為燔祭,或綿羊或山羊,就要獻上沒有殘疾的公羊。
14人獻給耶和華的供物,若以鳥為燔祭,就要獻斑鳩或雛鴿為供物。
此外,我們的罪行被除去了,因此這交通的源頭是在基督祂自己的超越裡面,也在祂的供物裡,祂無瑕無疵地將自己獻給神;藉著祂的死來榮耀神,因此祂把罪放在神面前,也把罪所帶來的死放在神面前;在這個情形裏,祂將自己完全交給*{註5}神的榮耀,然後照著這祭物的寶貴價值升到高天之上,將我們呈獻給神,雖然祂實際的背負我們的罪,對於將我們引入這個交通裡是絕對必要的。在這個點上就是和贖罪日的差異所在。接著,大祭司將血灑在至聖所裏施恩座上;雖然這是藉著一個具有無限價值的供物,在完全洗淨的基礎上為我們提供了通道,但這是與實際的罪行和玷汙有關,和獻給神供物本身純淨怡爽的香氣無關。
*{註5}.在此應當指出,我們在律法之前讀不到關於贖罪祭的積極面。我們可以拿亞當的衣服來假定這件事,創四7也可以拿來講說,但它們沒有公開的獻上;像燔祭那樣頻繁的獻上。這些話是用來假定罪和死,只有藉著祭物和死否則人不能來到神面前,並且也藉著祭物與神完成和好。但這祭物是從基督自我獻祭的完全的觀點來看,使神可以在祂眼中看為無比珍貴的那個祭物上完全得著榮耀,祂的一切所是,公義,愛,威嚴,真理,目的,都在基督的死裡得著榮耀,使祂可以在祂的恩典裡自由行動。
7你若行得好,豈不仰起臉來麼?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他要戀慕你,但你必須管轄他。創四7
罪必然在這個祭物裡面,基督以自己為祭獻給神的完全性質也在那裡;但神得著榮耀更勝於基督背負個人的罪。因此根據這個祭物那怡爽香氣的敬拜也在這裡面。一個遠離神的人,除非在這個基礎上,否則完全不能來到神這裡,基於這個祭,因為它永遠有功效,並且可以確保所有的事:連新天和新地都藉著這個祭得到確保,藉這個祭新天和新地成為有義居住在其中。但我實際的罪行被除去是另一回事。一面,人與神整個的關係,實際上是萬有與神的關係是有問題的;另一方面,是我個人的罪行。因此,所有神可以接受的祭物是屬於前一種:屬於為著罪的祭物,當百姓建立與神關係的時候,在獻上祭物當中每個行動都和祂實際的同在有關。
然而它(這個祭物)還是為著罪。如果沒有罪,供物就失去它自己的特點和價值。因此,當獻上基督成為我們親近神的方法之時,罪就完全被對付並且可以通過聖別的試驗,燔祭,素祭和平安祭(在後者使我們得以與神有交通),這三個祭先來到,然後是和它們不一樣的贖罪祭,這三個祭卻是不可或缺,根本上對我們是必須的,但這不是基督個人完全的發表,而是發表祂所背負的罪、雖然為著罪,完全還是必須的。
很明顯,剛才我所說的就在我們馬上要注意的祭物當中,我們應該思想的是基督︰各種形式的祭它們的價值和功效都附加在這個全然完全的祭物身上。這是真的,我們可以由一個從屬的觀點來想想基督徒,因為基督徒應該將他的身體獻上,當作一個活祭。基督藉著愛的果子,將祭物的怡爽之氣獻上,藉著耶穌基督使我們蒙神所悅納,但現在我們思想的對象是在祭物裡面的基督。
贖罪祭和所有其他祭之間的區別
我說過,有四大類的祭—燔祭,素祭,平安祭,贖罪祭。這是在希伯來書第十章裡的分類。但在本質有點區別,這些四種祭分成兩類:贖罪祭,和所有其他的祭。因此,贖罪祭的特點不是作為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雖然在大多數祭的脂油都燒在壇上,並在這方面贖罪祭那裡也有怡爽的香氣,就像四章31節所說的;的確,基督雖然在那裏背負了我們的罪,祂在那裏仍是完全的),其他的祭都明顯有此特色(作為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明顯的罪可見於贖罪祭︰這些罪都被定罪了。那位接觸這些完全帶著這個(罪)性質的人,就像全體的百姓*{註6}已經被玷污了(利未記第十六章,民數記第十九章)。
31又要把羊所有的脂油都取下,正如取平安祭牲的脂油一樣。祭司要把這些燒在壇上,給耶和華作為怡爽的香氣。祭司要為他遮罪,他就必蒙赦免。四31
*{註6}.在這些情況下燔祭是在營外焚燒。這隻山羊也是一樣,牠直接將本身連於這工作的其餘部分。
但在燔祭上,雖然並不是為著明顯的罪,而是為著可能的罪,因為也有血灑在這裡,這血是為著平息,但燔祭要燒在祭壇上,要全部燒給神作怡爽的香氣。這是表徵基督祂自己作為整個祭物獻給神,作為祭物的每一方面祂都是完全的,如此罪只是獻燔祭的原因之一。結果,藉著這個祭,罪將從神的眼裡永遠完全的除去,何等喜悅!參見約翰福音一章29節和希伯來書九章26節。但之後我們被帶到承認我們罪的情形這裏,經上說,祂為了我們成為罪,使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這個義是結果,但是基督除了背負我們的罪,祂以這個為基礎,祂在神使祂成為罪的地方完全的榮耀神。
29次日,約翰看見耶穌向他走來,就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之罪的!約翰福音一29
26如果這樣,從創世以來,祂就必須多次受苦了;但如今祂在諸世代的終結顯明瞭一次,好藉著獻上自己為祭,把罪除掉。(希伯來書九26)
祂的順從和在罪的地方是同樣的完全,神在祂一切的所是裡面完全得著榮耀(約翰福音第十三和十七章)。的確,在起初,罪和贖罪祭只有一個詞。贖罪祭要被焚燒但不是燒在祭壇上;脂油除了一個不是燒在祭壇上的特例以外,都要放在祭壇上焚燒,那個特例,以後我們會說到(第四章)。其他的供物都成為獻給耶和華怡爽香氣的火祭,它們表徵基督將自己完全獻上作為供物獻給神,不是藉著那位聖別的審判者,將罪的重負加在替代物身上。
這兩點在基督作祭物上是非常獨特也非常珍貴的。神已經使祂為著我們成為罪,祂是那不知罪的︰但祂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地獻給神,這也是真實的。讓我們以後再考慮這個點,贖罪祭在利未記作為第一個出現的順序,就自然來說也是首要的。
燔祭
第一類祭物最完整和有怡爽香氣的火祭特點的就是燔祭。獻祭者要帶著他的供物*{註7},到會幕的門口,在耶和華面前殺死牠,使神可以接受牠。
*{註7}.燔祭是這樣子自願的被帶來了;顯然在這裡似乎不是希伯來詞"ratzon"的意義,但為著接納這人,成為神聖的香氣。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的獻給神,這在教義上仍然是正確的。
帳幕儀式的地點:
(1) 至聖所
首先有關於地點,整個帳幕儀式的現場由三部分組成︰第一,至聖所,就是在用帳篷覆蓋著最內層部分,由掛在至聖所之前的幔子與其餘部分隔開,在至聖所裡面有約櫃和基路伯遮掩的施恩座,此外就沒有其他的物件。這是神的寶座,也是基督的豫表,在基督裡,神被啟示出來,是真正的約櫃與其上的施恩座。
(2)聖所
使徒告訴我們幔子表徵在舊的經綸時代進入至聖所的道路尚未顯明*{註8}。緊鄰著幔子之外就是金香壇,它的功效是在進入至聖所之內,在那裡,的確在某些場合,香被裝在香爐裡,呈獻在至聖所裏面。在相同的空間哩,或者帳幕靠外的空間,稱為聖所,用以和至聖所區分,至聖所也稱為聖中之聖,在聖所兩旁有陳設餅的桌子和燈台,前者是基督道成肉身的豫表,一方面,祂是真正的餅與十二支派的首領聯合為一;而另一方面後者-燈台-表徵基督的完全*{註9}(不過,我毫不懷疑,與以色列在末後的日子有關)為了照亮聖所。
*{註8}.這是一個表號的實例,在曠野中設置帳幕的順序不是圖畫,僅僅是要來之美事的一個影兒;因為還沒有裂開的幔子成為入口的攔阻,裂開的幔子使我們藉著十字架,可以坦然無懼的進入至聖所。所以,在人與神的關係上這是個對比。
*{註9}.七這個數字是完全數字,十二也是完全數字,從許多經文中可以看出︰前者是指善或惡絕對的完全;後者,是指(神)在人類行政上的完全。
教會因此擁有基督,並且有聖靈住在它裡面,但它的特點是什麼,可以這麼說,它的特點是認識屬天並得榮之基督和聖靈,在神聖的交通裡,與它聯合為一。這些圖畫在另一方面,也給我們看見基督屬地的關係,以及當神屬地的系統建立起來的時候聖,靈各種能力的展示。比較撒迦利亞第四章和啟示錄第十一章,那裡有關於金燈臺的見證,但不還是真正完全、在地上做神的見證。希伯來書給我們關於這光照的多遠和有什麼變化所需要的一切亮光;這些豫表現在我們可以應用。但那封書信裏沒有說到教會和基督徒正確的關係和權利。在那封書信裏他們被看作是在地上,屬地之人的寄居者。
在那封書信裏沒有提到我們與基督聯合。祂在天上,我們必須在地上;也沒有提到父的名,但仍然強調我們親近神是更加的珍貴,為著我們在這裡的道路提供我們所需要的恩典。這就是正當的基督徒;我們是屬天呼召的同夥;但是它對那些在教會消失後,遭到殺害的餘民,也會提出可用的教導。(在利未紀)祭司團而不只是大祭司,可以繼續不斷地進入聖所,但他們只能到這裡(不能進入至聖所)。
我們知道現在只有誰而且只有誰可以獨自進入,甚至是那些蒙神封為諸王和祭司們,他們是神真正的聖徒︰我們可以加上一句,只有當那隱藏至聖所和阻擋入口的幔子從上到下裂開來,我們和神之間不必再次更新了。我們得以坦然無懼的進入至聖所。幔子在祂的肉體裡裂開了。祂不只是從天降下的餅或道成肉身,而是被放到死裡,以血和肉作為標記,為著使我們可以進入基督所在的靈裡,那扇大門完全打開了。我們一般性的權利和名稱都是在聖所裡面,聖所是受造之天的豫表,就如至聖所是在天上的天。在某種意義上,為著我們以屬靈的方式接近和交通,幔子裂開了,如今這兩處已經沒有分別了,因著沒有人可以靠近神所住的光中。在屬天的地方我們現在都是祭司,儘管只是在靈裡。
祂完全獻上祂自己,基督得以親近神
在接近聖所的路上首先是來到外院子,這是會幕*{註10}的院子。在進入這部分頭一件會遇見的是燔祭壇,以及在銅祭壇和帳幕之間的洗濯盆,祭司先在那裡洗手*{註11},當他們進入帳幕,先在祭壇上,執行他們的服事。很明顯,我們只能藉著基督作為祭物接近這裏,而且我們在可以進入聖所服事之前,我們必須藉著話中之水來洗滌。作為祭司,我們也需要,至少我們的腳,接受我們在高處的辯護者的洗滌,為著我們可以不斷的在那裏服事。(參見約翰十三章)*{註12}
*{註10}會幕的門不是指聖所的簾子,而是指他們從外面進入的外院子的簾子(出二七16)。燔祭壇是在會幕的門口。
院子的門當有簾子,長二十肘,要拿藍色、紫色、朱紅色線,和撚的細麻,用繡花的手工織成,柱子四根,帶卯的座四個。(出二七16)
*{註11}似乎為著祭司他們奉獻(承接聖職)的洗滌不是在洗濯盆裡(出二九章);那是根據當他們到達那裡的時候他們內裏的光景。但水所豫表的始終是洗淨這字。
*{註12}在第一版裏面,我曾在此處添加"聖靈的更新,"指的是提多書第三章(重生paliggenesia 3824的洗滌,和聖靈的更新anakainoseos 342)。但儘管聖靈肯定會不斷更新我們的心,然而,我懷疑這段文字在這裡應用上的正確性。這個更新在那裡似乎是更絕對的,anakainoseos 342更新。我也許可能只是忘了,但是,我要請讀者注意這個事實,"更新"和重生不是同一個詞。重生是 paliggenesia 3824,而不是anagenneesis342。在馬太福音第十九章28節(在復興的時候),復興只是找回來,表徵千年國復興萬事。這裏(利未記)是強調,"用水洗滌,"或是"由水而生,"不是藉由那靈領受生命。水是所存在之事物情況的改變,不是領受生命的本身,那是"靈的重生(更新)."它是 anakainosis(更新)。
我們也因此可以親近基督,但只能以祂自己完全的供物來親近祂,不能藉著其他的供物。沒有什麼能比耶穌自願獻上祂自己的方式更感人,或者更值得我們去深刻關注的,使神可以完全、徹底地在祂裡得著榮耀。祂在受苦裡沉默,在祂的沉默裡我們看到祂獻上自己深刻和完全決心的結果,在為著這個榮耀的順服裡,這是一種服事,願祂的名被稱頌,因為祂已經完全地完成了,使父可以安息在祂對我們的愛裡。
基督之絕對獻給父的榮耀,顯示在兩種方式
主這樣奉獻給父的榮耀的確以兩種方式顯示出來︰
1.可能顯示在祂的服事上,祂用盡在這裡屬於每位活人的每個肢體,祂絕對奉獻給父的榮耀,使祂受火的試煉甚至死;
2. 主奉獻顯示在罪所在之處,祂捨棄祂自己的生命,捨棄祂自己,捨棄祂的生命直到死,為著神聖的榮耀。
燔祭是為著後者;我判斷是素祭是為前者︰雖然,這兩者的原則是相同,就是主把祂個人的存在都完全獻給神,一面來說祂是活且行動的人,另一面來說祂是一位捨棄生命,以至於死的人。
基督是祭牲也是獻祭者
所以獻燔祭之人要在會幕門口將祭牲完全獻給神。因此在罪所在之處,基督為著完成神的目的和榮耀,將自己獻上。在豫表中,祭牲和獻祭者必然不一樣,但基督兩者都是,獻祭者的雙手按在祭牲的頭上表徵聯合(合一)。
讓我們舉一些將基督呈現給我們的經節。
第一,一般而言,無論是生是死,總要榮耀神;但真正取了這些祭物的地位,是在希伯來書第十章,這是引用自詩篇第四十篇:「於是我說,看哪,我來了,神阿,是要實行你的旨意。(我的事經卷上已經記載了。喔!神阿!是的,你的律法在我的心裡。」
然後,基督,把自己完全交給神的旨意,祂獻上自己取代了這些祭物,這是要來之美事的豫表影兒。但對於祂的生命本身,祂是這麼說(約翰十18):「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我有權柄捨了,也有權柄再取回來;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這就是順服,是祂自己在作祭物這件事上的順服; 因此,
當祂說到祂的死的時候,祂說,「因為這世界的王[撒但]將到,他在我裡面是毫無所有;但要叫世人知道我愛父,並且父怎樣吩咐我,我就怎樣行。」我們在路加福音第九章也讀到:「耶穌被接上升的日子將到,祂就定意面向耶路撒冷去。」,「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的獻給神」(來九14)。
基督工作的結果 —引入神的榮耀
主的道路是何等完全和滿滿的恩典!當神應該因此得榮耀的時候,祂經常並致力於接近這條道路,並順服於祂的奉獻所帶來的結果,就是我們所處的環境強加給我們的結果,就像人因著他所喜愛的而離開神。
基督卑微至死,為著使神的全能和愛,祂的真理和公義,藉著祂無私奉獻的愛得到完全的成就。在祂的人位裡,使人藉著祂的工作,可以與神和好;獲得與神真正和適當的關係;神因此在基 督裡得到完全的榮耀,(令人驚奇地說)並且神也在罪的地位上得到完全的榮耀,這是根據基督為榮耀神所做的一切工作的價值。在罪的地位上,祂為我們成為罪,因為在那裡神必須得著榮耀,在那裡祂的一切無處不在,那裏是完全的,在愛,光,公義、真理,權能中,正如祂為著人的罪被神棄絕;唯有如此神自己才有無限的價值,因為人不只是玷污了神榮耀。我在這裡不是說眾人,而是個人。神祝福結果,不只是赦免,而是進入神的榮耀。
獻祭者在無殘疾祭物所得著的分
祭物必須沒有殘疾;這是非常明顯的應用在基督身上,無需任何評論。祂是無殘疾,無斑點”的羔羊“。獻祭者*{註13}要在耶和華面前殺這公牛。這樣就完成在基督身上的小影,因為雖然明顯的,祂不可能殺死祂自己,但祂捨了祂自己的命:沒有人可以把生命從祂奪去。祂是在耶和華面前做成了捨命這件事。所以基督以人的身分,在獻供物儀式的這點上,祂也有獻祭者的分,這是祂個人的分。人在基督的死裡看見人所受的審判,這就是大祭司該亞法的權力,或者說也是這個世界的權勢。但是,當祂被獻上的時候,祂是在耶和華面前獻上祂自己。
*{註13}.那就是說,這個祭物還不是祭司的分。它可翻成,"人要殺牠”。這就完成了獻上供物,但不是以祭司的方式獻上它的血。
在潔淨的供物裡(瑪1:11)耶和華和祭司的分
現在我們來到耶和華和祭司的分。這個供物成為神祭壇之火的主題;它被切成塊,洗淨並獻上,按著聖所潔淨的規條,為著神審判的試驗;火作為一種象徵,表徵神審判的試驗。祭物用水洗淨,使這個獻祭表徵基督基本上是潔淨的。但這件事有一個重點,使祭物和我們成聖是根據同樣的原則和相同的標準。祂在這個意義上是我們的聖別。我們成聖以進入順從。祂來行祂父的旨意,因此,祂從一開始就是完全的,祂藉著祂所受的苦難學習順從。祂總是完全地順服,但祂的順服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徹底地放在試驗之下,從而使祂的順服繼續不斷地更深入,更完全的,雖然祂總是那麼完全。祂所學習的順從,是學習要順服什麼,並藉著順服不斷增長的苦難和感受祂身邊的事物,最後藉著十字架*{註14}。作為一個神聖的人順服對祂而言是新的,對我們來說我們總是悖逆神,祂是極盡所能在學習順服。
*{註14}和這一點(順服)有關的還有更深的教導,但這個教導的發展屬於新約。參看羅馬書第十二,六章和彼得前書。
水的洗淨和在受浸上的表號
* water of cleansing在民數記(十九,三十一章) 是指除污穢的水,但是在利未記第一章這裏我想達秘應該指用水洗淨(利一9,13)
再者,洗淨的水,在我們身上是藉著話,以及基督祂自己的見證,人活著應當靠著從神口中所出來的每句話。這個差異是明顯和必然地存在著,基督在祂自己裡面有生命,並且祂自己就是生命(見約一4;約壹一1,2),另一方面,我們是從祂接受的生命,當我們順服祂自己寫出來的話;從祂的口裡出來的話就是祂生命的發表,也成為我們的指引。
我們還可以更深入地追求洗淨之水的運用。這水也是那靈的能力,憑著神的話和旨意*{註15}來行使;這種生命甚至就在我們裡面開始。“祂照自己的定意,用真理的話生了我們,叫我們在祂所造的萬物中,成為初熟的果子”(雅各書一章18節)。”所以,在彼得前書一章23節,也是這樣說,我們重生是藉著不能壞的種子。但後來我們發現我們還是行在罪中並生活在其中,或者,在另一方面,我們也死在罪中。這些實際上是同樣的東西,活在罪中就是在屬靈上對神是死的。只有後者(活在罪中屬靈上對神是死的)闡明了我們所處的整個情況;前者(我們行在罪中並活在其中,也死在其中)和我們的責任有關。在以弗所書,我們被視為死在罪中;在羅馬書我們活在罪中。在歌羅西書主要是講後者,但前者也有提到。因此,洗淨必須藉著基督的死和復活;在祂裡面我們向罪是死的,向神是活著(羅六10)。
*{註15}.水因而被用作豫表,表徵在聖靈現今能力裡的話。
因此,在祂的死裡、從祂的肋旁流出水和血,就是洗淨以及贖罪的能力。死是罪的唯一的清潔劑以及對罪的救贖。“因為已死的人,是已經從罪開釋了。*{註16}”(羅六7),而水也因此成了死的標誌,因為只有這個才能潔淨罪。這個真正成聖的真理隱藏在律法之下,保存在豫表裡:因為律法應用在人身上,為要使他活著,並要求他順從律法。基督的死顯明了罪。因為在我們的肉體裡沒有良善。所以,在運用受浸之水表徵的時候,我們被告知,我們許多人都受浸歸入基督,也受浸歸入祂的死。但顯而易見的是,我們不能停在死的本身。在我們來說,死是定罪的先驅和見證,但是,在基督裡有生命,死在祂裡面就是叫我們向著罪和過犯的生命是死的。是基督生命的交通使我們算舊人是死的,我們自己在過犯和罪惡中已經死了。
*{註16}.就字面來說,就是"得著稱義"。因為你不能定一個死了之人的罪。注意,這裡它不是"罪行(複數)"是"罪性"(單數)。
我們的身體因罪是死的,但如果基督在你們裡面,那靈因義是生命(羅八10)。所以,我們認識和我們天然狀態有關的事實(如果基督在我們裡面,信心就不會在這裡持守著舊人):“你們從前在過犯,和未受割禮的肉體中死了,叫你們一同與基督活過來。(西二13)“當我們死在罪中,祂使我們和祂一起活過來。並且,受浸歸入祂的死,經上補充說,“就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人中活過來,使我們活在生命的新樣裡。(羅六4)”
只有在新生命的能力裡,我們才能使我們自己向罪是死的。而且,事實上,只有認識救贖,我們才能這麼說。只有當我們已經認識基督的死和復活的能力,並且知道我們是藉著聖靈在祂裡面的時候,我們才能說,我和祂同在釘十字架上;因為我不是在肉體裡。然後,我們知道,在猶太教不過就是把這水看成一個純粹在屬靈道德影響上的潔淨,然而,藉著基督的生命交通給我們,我們根據祂死與復活的能力,及在我們肢體中罪的律受了審判,使我們可以成聖。首先的人亞當,成了活的魂,可惜他自己墮落了;但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之靈賜給我們新的生命(林前十五45)。
基督的火浸
但是,如果這是基督生命的交通,藉著救贖,成為審判罪的起點,很明顯,在祂裡面的生命,在本質上和實際上都是純淨的;在我們裡面的肉體的情欲反對那靈。基督,按肉體說,是由神所生的。但祂還是要去接受浸洗,這不僅僅是為了盡諸般的義,雖然祂是完全純淨,而是在祂裡面的一切都要經過火浸的審判。所以祂說"我有當受的浸,還沒有成就,我是何等的困迫!(路十二50)"
於是,基督在這裡,為著神的榮耀將自己完全獻給神,因為祂通過了完全審判的試驗。
這火要試驗祂的所是。因為祂是用火醃過的(可九49)。完全聖別的神,在祂審判的能力裡,極盡的試煉在祂裡面的一切。祂的汗如血滴下,在客西馬尼園裡發出動人的懇求,祂在十字架上深深的嘆息,在義的良心裡祂感人的說"祢為什麼離棄我?"就像祂對這個試驗任何的光照,發出那被人忽視的哭泣,這一切都標出神對祂兒子徹底的審判。深淵與深淵的響應,耶和華所有波浪和洪濤漫過祂(詩四二7)。但祂已經把自己完全的獻給神這個徹底的審判,這烈火試驗祂內心深處的思想,不過就是為著產生獻給神的怡爽香氣。燔祭用的焚燒的字(6999. Qatar)和贖罪祭的燒字(8313. Saraph)不同,但是和燒香的焚燒是相同的。
6999 Strong's Exhaustive Concordance
burn incense, sacrifice upon, altar for incense, kindle, offer incense, a sacrifice
A primitive root (identical with qatar through the idea of fumigation in a close place and perhaps thus driving out the occupants); to smoke, i.e. Turn into fragrance by fire (especially as an act of worship) -- burn (incense, sacrifice) (upon), (altar for) incense, kindle, offer (incense, a sacrifice).
8313 Strong's Exhaustive Concordance
cause to, make a burning, up kindle, utterly A primitive root; to be (causatively, set) on fire -- (cause to, make a) burn((-ing), up) kindle, X utterly.
怡爽香氣的祭
在這個供物裡,我們看見基督完全的獻上自己為供物,然後我們也看見在祂內心深處的試驗,這是由神審判的烈火所試驗的。祂生命的焚燒就是怡爽香氣的祭,永遠為神所悅納,這不是思想,不是意願,而是祂被放在試驗之下,祂的生命在試驗裡消磨;但一切都沒有得到明顯的回答來支持祂,祂將祂的生命完全交給神;對祂一切只是純粹的怡爽香氣。但其中還有更多的意涵。
這裡所說的一切有更大部分同樣適用於素祭。然而燔祭是為了平息(贖罪),第二章沒有提到平息這個詞。在燔祭那裡試驗了基督個人內在的完全,以及試驗祂道成肉身的生活方式,就是把祂在這裡做為一個人都公開了,但死是燔祭的第一個要素,因為死是由罪來的。因此哪裡有人,那裡就有罪(否則他不可能是一個人);哪裡有撒但的力量,那裡就有死;那裏就有神不可更改的審判,因此基督必須榮耀神,祂也只有榮耀神而沒有展示其他的︰在罪和死之處,就有愛,義和權能。
基督那不知罪的,為我們成為罪,在對祂的父完全的順服和愛裡,祂進入死;神就在那裡(基督進入死)著得榮耀,撒但死的力量也在那裡被摧毀,神根據祂的所是在人的身上得著榮耀,雖然罪被帶進來,然而神在祂的順服與愛裡得著榮耀。祂站在罪的地位上,使神得著榮耀,不是創造,也不是無罪可以使神得著這個榮耀。在那個地方(罪的地位),一切都散發出怡爽的香氣,正合乎神對它(罪)的公義和慈愛。
基督無罪之祭的怡爽香氣以及這個祭蒙神悅納並成為我們的
當挪亞獻上他的燔祭時,經上說「耶和華聞了那怡爽的香氣,就心裏說,我不再因人的緣故咒詛地,(人從小時心裏懷著惡念,)」。人犯罪使神後悔造人,並在祂的心裡感到很難過,但現在,在這怡爽的香氣之上,耶和華在祂的心裡說,"我不再咒詛"。這就是基督獻上祂自己給神成為那完全和永遠可悅納的供物。
我們不是在這祭物上思想祂在祂身上所背負的罪愆(那是贖罪祭),而是完全、 純潔和獻上自己的祭物,而是在被做成罪上,以及在怡爽的香氣裏升到神那裡。在這個悅納裡,就是在這個祭物的怡爽的香氣裡,我們被呈獻給神。神在這祭物的氣味所聞到的怡爽香氣使祂喜悅,這是個當受頌讚的思想!我們被神接納進入。神在這裡得到完全的榮耀嗎? 是在祂一切所是裡嗎?祂先得榮耀才接納我們。祂接納我們如同得著果子和見證,因為祂在這些裏面得著完全的榮耀,這榮耀顯示在救贖裡,在救贖裡,所有他的一切所是都在啟示裡完成了。
神喜悅基督的所是,喜悅祂最完全的行動嗎?祂是如此喜愛我們。這件事上升到祂面前,在祂的同在裡,成為永遠喜悅的紀念嗎?我們也在它(基督無罪之祭怡爽香氣)的功效裡被呈獻給神;在某種意義上,我們就是那個令神永遠喜悅的紀念。它不僅僅是罪愆藉著贖罪之行動而被抹去;而是被神對基督完全的悅納所塗抹,因為基督完成這事(塗抹罪)並完全在這件事上(塗抹罪)榮耀神,祂這無罪的祭,成為我們在神面前蒙祂喜悅的怡爽香氣,這怡爽的香氣是我們的;神悅納它(怡爽香氣),甚至神所悅納基督,都是我們的。
藉著基督順服以至於死完成了贖罪
我們要注意,雖然死與將我們的罪歸在祂身上有所不同,然而死暗示著罪,並且基督作燔祭的祭物,有源自在神面前被問責之罪的性質,也就是死。這使試煉和苦難更加地可怕;祂的順服在神面前,在罪所在之地受了試驗,祂順從以至死,祂不是在背負罪並把它們除去的感覺裏,儘管是在同一個行動裡,但祂卻是在祂將自己作為供物獻給神完全的性質裡,並順服神的試驗;就像犯了罪受到對付那樣的試驗,在這個試驗裏,只有一個完全怡爽的香氣。
因此,這是贖罪;並且在某種意義上,是比背負罪愆具有更深的意義,就是在贖罪裡面,成為祂順服神並歸榮耀給神的試驗。如果我們在赦免裡能找到平安,我們研究燔祭就不會太過分了。贖罪是在永遠歷史裏的一個行動,在這行動裏,神在屬靈道德上榮耀祂自己的所有基礎建立在這個行動上,那就是說,神啟示祂自己正如祂的所是,贖罪也是我們所有的幸福建立的根基(和其範圍),願頌讚歸與神和它們(神得著榮耀以及教會的幸福)一起併行前去的,這個基礎奠定了;因著有這個奠定的基礎,基督能說,因此我父愛我;這段話總結了,基督以祂自己為祭物在神面前並為著我們成為罪 (哦,奇妙的思想!)。它(罪)成為祂。
在哪裡我們可以知道神的義反對罪?祂的聖別在哪裡?祂無限的愛在哪裡?祂屬靈道德的威嚴在哪裡?在那成為祂的(罪)在哪裡?祂的真理在哪裡?人的罪在哪裡?祂的完全在哪裡?並且絕對地,撒但的力量在哪裡被廢除了?所有這一切都在十字架上,基本上都在燔祭裡面。這和背負我們的罪行不一樣,這是絕對獻給神並在贖罪裡,血為著罪流出來。
燔祭是完全為著神並獻給神
對於這個燔祭獨特之處還有另一個重點要說。燔祭是完全為著並向著神;我們毫不懷疑,但燔祭仍然完全為著神。其他祭物 (不是前兩個,那些是為著罪,是指這些之後的祭)在一些或其他的形式上,人可以有分,但是人不可以享受燔祭這個祭物;它放在祭壇上完全是為著神。這是一個宏大、絕對、必要的祭物;燔祭的功效,與我們有關,灑出來的血 (來九章26節和約ㄧ章29節,神的羔羊) 是在祭牲裡面的(比較弗五章2節)。因此,雖然灑血和挽回裡面有罪的印記,燔祭卻是發出絕對和完全的怡爽香氣,完全歸給神。
26如果這樣,從創世以來,祂就必須多次受苦了;但如今祂在諸世代的終結顯明瞭一次,好藉著獻上自己為祭,把罪除掉。來九26
29次日,約翰看見耶穌向他走來,就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之罪的!約ㄧ29
2也要在愛裏行事為人,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了自己,作供物和祭物獻與神,成為怡爽的香氣。弗五2
利未記第二章
基督的人性-素祭-與我們的對比
1若有人獻素祭為供物給耶和華,就要用細面澆上油,加上乳香,2帶到亞倫子孫作祭司的那裏;祭司就要從細面中取出一把來,並取些油和所有的乳香,然後把所取的這些作為素祭記念的部分,燒在壇上,是獻與耶和華為怡爽香氣的火祭。3素祭所剩的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這是獻與耶和華的火祭中為至聖的。
我現在談到素祭。素祭把基督的人性呈現給我們;作為一個活人,祂的恩典和完全,仍是作為祭物獻給神並經過充分的試驗。它用無酵的細麵調著乳香與油。油使用在兩種方面;(1)它調到細麵裡,(2)用它來抹餅。(表徵基督獻上祂自己作為供物獻給神)*{註17}
這表徵有三方面的講究:基督進入死,祂實際地經過死,且流出血來;這三件必須先完成;因為如果沒有意願完全進入死,及藉著所流出的血,使神在罪的所在之處得到完全的榮耀,就沒有任何東西可以被神悦納;然而,基督在地上這裡作為一個人祂的完全,必須藉著死與神之火的試驗來證明。雖然贖罪的工作已作成,祂的順服從一開始就是完全的(祂來完成祂父的旨意),作為一個人,祂所有的生活都是完全並且是蒙神悅納的,這是在神的審判下的怡爽香氣,是基督作為一個人祂的性情*{註18}。亞伯藉血蒙悅納;該隱以天然方式前來獻上他辛勞工作的果子為供物,卻被神拒絕。
*{註17}這是由於雙重的原因:祂來應付我們的情況,因著我們是在罪裡,以及基於神的所是,因此所有的根基必灑上血,並且基督的順服必須徹底帶著這個完全的性質,就是順服直到死。因此,祭司也不能吃這個祭物。罪在那裡,所以素祭根據神之所是,並且完全歸給神。罪在祂的面前,並且祂因它得著榮耀。
*{註18}因此,殺死祭牲根據神榮耀的要求指出罪人的情形;素祭,表徵無罪完全之人在順服裡,也在神之靈的能力裡;因為祂的生命在愛裡是順服的。
所有我們天然之心能提供的不過是"愚昧人獻祭"(傳五1),建立在無法產生任何良善之上,就是建立在剛硬犯罪的心上,而這心卻不肯承認我們的情形,包括我們的罪和和我們疏離神。有甚麼比在罪的影響及後果之下被逐出伊甸園,卻前來獻上隨罪而來之審判工作惡果的供物,好像根本什麼也沒有發生一樣,更能證實人心的剛硬呢?這就暴露了人的心是完全的盲目與剛硬。
人的意志以及基督完全順服祂父的旨意
但在另一方面,就像亞當的第一個動作一樣,當他在祝福裡,卻尋求他自己的意志(並且因著他的不順服,他的後人也和他一樣不順服,在這個世界的苦難之中,他們在情形上和意願上遠離神)基督在這世上的苦難之中,在愛裡把自己奉獻出來,一心一意行祂父的旨意。祂來這裡倒空祂自己。藉著把祂自己奉獻給祂父的行動,祂自己不惜一切代價,為著使神得榮耀。祂在世界上作個順服的人,祂的意志就是要行祂父的旨意,這個頭一項偉大的行動並且成為一切順服之人的根源,和藉著順服所得神聖榮耀的根源。這種順服和奉獻給祂父之榮耀的意志,在祂所行的一切事上有怡爽香氣的印記︰祂所行的一切都有分於這個香氣。
在約翰的著作*{註19},或者任何福音書裡,事實上,不需要商議,在每個時刻,祂的所是,祂的人位,都特別照耀出基督在愛裡的順服和捨己的香氣。這不是一個歷史,這是祂的自己,人無法避而不見,我們也看見人的邪僻,以它的暴力強迫的方式穿過愛所包圍祂的隱藏處和神聖的藏身之地,並強制的進來查看穿上人性的主耶穌,這神聖的人位,祂溫柔地經過棄絕祂的世界,但這個世界只不過把它所有的力量和祝福給這位自取卑微的基督,即使這個世界被迫承認祂的神性,但這個世界從來沒有動搖過。
*{註19}在約翰福音裡,顯現在人身上的神性,特別地照耀出來。因此福音吸引人心,雖然它冒犯了不忠信的人。
但是在低微和孤獨之中,這位就是那最完全和自我降卑順從的「我是」; 在祂的卑微裡,祂沒有秘密的企圖要緊持自己的地位,反而藉著祂的卑微:祂父的榮耀是祂心完全的期望。這的確是“那我是”在那裡,卻是在人順服的完全裡。這樣的態度在福音書裡處處可見。祂對仇敵回答,“經上記著,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經上記著”是祂一貫的回答。祂對施浸者約翰說,“你暫且容許我罷,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全般的義。”雖然兒子是不用納稅的,但祂還是對彼得說,”給他們作你我的殿稅”(太十七27)。這話具有歷史的價值。
在約翰福音這裡,我們曾經說過,祂人位的光輝從祂身上照耀出來,更直接地從祂口中發出:“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約十18)”,“我也知道祂的命令就是永遠的生命。(約十二50)”“並且父怎樣吩咐我,我就怎樣行。(約十四31)”。”子從自己不能作甚麼,惟有看見父所作的,子纔能作。(約五19)”他說,“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住在祂的愛裡。(約十五10)”“人若在白晝行走,就不至碰跌,(約十ㄧ9)。”
從主當受頌讚的卑微揭示祂是神的兒子
許多這些引用的經節都可以經由細心的眼睛、透過主當受頌讚的卑微,使我們看見神兒子神聖的性情,因為祂是如此地隱藏,反而只會使祂更明亮,更值得我們稱頌;這就如同太陽,雖是人的眼睛無法凝視,藉著從隱藏並弱化它力量的雲裡可以充分的照耀出來,證明它光線的力量。如果神使自己卑微,祂仍然是神;始終是祂做的。“祂是不能隱藏的。”這絕對地順服將完全的恩典和香氣歸給祂所做的一切。祂曾經作為一位受差遣者來到這裡。祂尋求差祂來者父的榮耀。祂拯救一切到祂面前來的人,因為祂來不是為著完成祂自己的旨意,而是為著完成差祂來者的旨意,因為若非父的吸引,他們不會前來,他們來到這裡就是得著祂拯救的保證,祂要暗暗地完成父的旨意。
但這裡是何等順服的靈!祂拯救了誰?無論任何父所給祂的人,祂都拯救,因為祂是父旨意的僕人。祂應許得榮嗎?“不是我可以賜的;乃是我父為誰豫備的,就賜給誰。(太二十23)”。祂必須根據父的旨意來賞賜。祂一無所有,但祂去做成一切,好完成祂父所喜悅的事。但是除了祂以外,誰能夠這樣做呢?同時祂以這樣的順服,完成父將要完成的任何事。這工作的永遠性以及完成此工作的能力,與完全的順服去完成另一位旨意是相配的。然而,單純,謙卑,卑微的祂,卻是神的兒子,父完全喜悅祂。
素祭的細麵表徵完全、等於甚至就是耶穌的人性
4你若獻爐中烤的物為素祭作供物,就要用細麵,作成調油的無酵餅,或抹油的無酵薄餅。5你的供物若用煎盤上作的物為素祭,就要用調油的無酵細麵,6分成塊子,澆上油;這是素祭。7你的供物若用鍋裏作的物為素祭,就要用油與細麵作成。8你要把這些東西作的素祭帶到耶和華面前,奉給祭司,帶到壇前。9祭司要從素祭中取出記念的部分,燒在壇上,是獻與耶和華為怡爽香氣的火祭。10素祭所剩的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這是獻與耶和華的火祭中為至聖的。
現在我們來看在恩典裡基督的人性與這個工作符合之處。神的素祭是取自地上的果實,就是最好的小麥;那是表徵純粹的,分別的,可愛的人性,在耶穌一切的苦難裡,但卻是在祂完全的超越裡,就是在它苦難裡的超越。在主耶穌裡面沒有甚麼是不平坦,沒有突出的品質足以產生使祂性格獨特的效果。祂雖然被藐視,被人厭棄,在祂的人性裡卻是完全的。屬於人性的敏感,堅定,決定(儘管這本身也連於順服的原則),拔高和平靜溫柔都可以在祂裡面使它們到達完全的地步。
在保羅身上我看到精力和熱情;在彼得身上我看到熱烈的感情;在約翰身上我看到脆弱的情感,以及抽象的思想,約翰聯於維護他所愛的主,他對主的渴望幾乎沒有甚麼限制。我們在彼得所看見特出的品質,成為他的特點。在保羅身上,雖然他是蒙福的僕人,雖然他已經悔改,但他毫不後悔。當他沒有找到他的兄弟提多之前,雖然在特羅亞福音的門已經敞開,因著他靈裡不安,所以他沒有去馬其頓。他也不知道那位是大祭司。他被迫去榮耀他自己。在他身上,神有力地指向割禮,我們發現藉著熱心的信仰打破他的恐懼。約翰以熱心為耶穌表白,卻不知道他的靈如何,他認為如果人沒有與他們同行,將會危及神的榮耀(路九54-55)。這就是保羅、彼得和約翰的人性。
但在主耶穌身上,甚至當他在地上作為一個人,祂沒有這些不均衡。在祂的性格上沒有任何突出的表現,因為在祂的人性裡一切都完全地順服神,在它該在的地方,做好它該做的服事,然後祂就離開了。神在祂身上得著榮耀,一切都很和諧。當需要溫柔的時候,祂就溫柔;當該生氣的時候,誰能在祂壓倒性的斥責面前站立得住呢?在恩典的時代,祂對罪魁是溫和的;祂不為冷酷的法利賽人那無情的優越感所動搖(他們好奇地來審問祂是誰);當審判的時候到了,那些為祂哭泣的人們的眼淚也只能使祂說,”當為自己和自己的兒女哭(路二三28)”這是一句深深同情的話,但同時祂在內心裡順服神應有的審判。這棵枯乾的樹預備好自己要被燒毀。
在十字架上,當祂的服事結束的時候,祂對祂的母親動了慈心,在人性的關懷裡,將她交託給那位可以這麼說,曾是祂的朋友,倚靠在祂懷中的人;但在祂事奉的時候,沒有聽到或宣告她的話,因為祂在事奉裡被祂的神所充滿。祂將雙親放在他們有福的位置上,在祂公開祂的使命之前,祂會顯示祂還是(祂肉身)父親的兒子,雖然如此,在人的祝福裡,祂順服生養祂的母親,和在律法之下的父親約瑟;這是一種使主耶穌的仇敵失措的安靜;並且存在於常常使他們驚惶的屬靈道德能力裡,這是一種吸引了所有沒有被故意反對所剛硬之心的溫柔。這樣在惡和善之間有何等銳利的分別!
耶穌完全的人性審判在人裡頭的一切
的確,那靈的能力在此之後叫人出來一起公開認罪,但耶穌的性質和人位卻在屬靈道德裡作工。祂完成了大量的工作(我不是指贖罪的工作),對於外在工作勞碌的結果(在人看)祂是徒然的。凡有耳可聽的就應該聽,主耶穌成為一個人藉著神說話的聲音,說到祂羊的心和良知裡面。祂從門進來,打開羊圈,羊聽祂的聲音。耶穌完全的人性,表現在祂一切的道路上,由神的旨意穿透祂一切的道路,審判在人和每顆心裡面的一切。但這蒙福的題目帶我們超越我們直接的目標。
簡言之,祂的人性既完全又順服神,對於神的旨意都立即回應,並且把神的旨意都發表出來,且帶著非常必要的和諧。祂撥彈共鳴的手配合神一切的音調︰祂的所有都回應那位心裏帶著恩典、聖別、良善,和對邪惡的審判的思想的神,神在良善裡滿滿的福分,對每個疲憊的耳朵都成為甜美的聲音,這些都只有在基督裡才能找到,基督是它們唯一的發表。當基督回應神聖意志所給祂的衝擊,在祂人性的每個元素上,和每個功能上,祂的回應都停止在沒有己之地位的寧靜裡。這就是在人性裡的基督。當有需要的時候祂是堅定的,對比其他人,祂個性的性質基本上是溫柔的,因為祂是在神的同在哩,就是祂的神的同在裏,其他都是在邪惡當中,街上聽不到祂的聲音,因為喜悅可以從響亮的歌曲中迸發出來,那時一切都要回應,"讚美祂的名,讚美祂的榮耀。”
無酵餅和獻給神怡爽的香氣
但是,我們的主祂無瑕疵的人性倚附在更深,更重要的源頭裡,這源頭以消極和積極的豫表呈現給我們。如果每一個成員都像祂這樣服從並且在他們的地位上都是接受神聖衝擊的器皿,很明顯,這樣的意志一定是正確的,這樣順服的精神和原則必須是它(這樣意志)的泉源;因為凡是出於獨立意志的行為都是罪的原則。基督作為一個神聖的人位,本來就有一個獨立意志的名。
“子也照樣隨自己的意思賜人生命(約五21);”但祂來為要完成父的旨意。祂的意志就是順服,因此祂是無罪,完全的。酵這詞,是腐敗的象徵“惡毒邪惡的酵。(林前五8)”因為,這餅是要獻上作為給神怡爽的香氣,所以不能有酵:有酵的不能獻給神作怡爽的香氣。相反地這使人鬆了一口氣:不可以獻上有酵的餅作馨香的火祭。這發生在兩種情況下,在本章要注意其中一個最重要和最有意義的,並足以建立的原則。
有酵的餅需要贖罪祭
當獻上初熟的果子之時,同時要獻上兩個烤的有酵餅,但不是獻上為馨香的祭。燔祭和素祭同時獻上,視為著怡爽的香氣;但初熟之物的供物不是為著怡爽的香氣(見本章12節,和利未記第二十三章)。這些初熟的果子表徵什麼?表徵教會由聖靈所成聖。因為初熟之物的節期和初熟的果子的供物,公認並已知是五旬節的豫表,其實就是五旬節那天。使徒雅各說,我們是神所造萬物中成為初熟的果子(雅一18)。
在利未記第二十三章將會看到,在基督復活的那天,祂獻上初熟的果子,新穗子,烘的子粒。顯然這裡沒有酵。祂復活起來在祂身上也沒有看到腐敗。這個祭不需要贖罪祭,但隨著獻上有酵的餅(表徵教會由聖靈所聖別歸給神,但仍住在敗壞的人性裡)這時就需要獻上贖罪祭;因為基督為我們成為祭物了,贖罪祭回應並在神的眼裏除去我們敗壞天性裡的酵,藉著神聖靈的運行勝過我們敗壞的天性(但我們敗壞的天性並不停止存在);因為它(我們敗壞的天性)的性質本身就是敗壞,使我們不能在神審判的試驗裡,成為怡爽的香氣,就是火祭;但藉著基督應付並回應了罪惡,使我們可以獻給神,就像羅馬書所說的一個活祭。
因此,羅馬書說,不僅是基督已經應付了我們的罪,而且“律法因肉體而軟弱,有所不能的,神,既在罪之肉體的樣式裡,並為著罪,差來了自己的兒子,就在肉體中定罪了罪.“ 神在肉體裡定罪了罪,但這是因為在基督裡祂為著罪成了祭物,成就了贖罪,針對罪進行了審判,因此基督為我們成為罪,在這樣做的過程裏祂死了,使我們可以算自己是死的。在祂的死裡,罪的定罪過去了,但因著罪的死卻臨到我們。
基督已經死了,不僅為我們的罪行*{註20}更是為著我們的罪性而死,記住這一點會對使我們感到困擾,但這一點對溫柔和忠實的良心是重要的,因為罪性比我們以往所犯的許多罪行更困擾著忠信的良心。至於那帶著酵所烤的餅,表徵教會,不能獻上這餅作為怡爽的香氣,只有表徵基督的無酵餅,藉著火祭獻給耶和華,才是怡爽的香氣。因此主神審判的試驗找著了一個完全的意志,沒有任何罪惡,也沒有任何獨立的靈。這就是“願你的旨意成就”,這表徵主祂人性的性質,是由神格的豐滿所充滿並激勵,但這人耶穌成為獻給神的供物。
*{註20}.末日的審判是根據我們的工作,但因著罪的情形,已經使我們完全與神隔絕,並迷失失喪了。
在平安祭中有酵的餅是神所命定曾表徵經在人裡面的罪性罪行
在我注意平安祭的過程裡,有另一個轉換的例子。在那裡基督有祂的一分,人也有一份。因此在平安祭裡有摻著酵的餅以及其他無酵的餅。平安祭表徵教會的交通與基督做祭物的關聯,平安祭必須帶到人裡面,因為在人裏面有酵,這就是神命定作為一直在我們裡面那酵的表徵。教會被呼召要聖別;在我們裡面基督的生命對主神是聖別的。但在我們裡面,就是,在我們的肉體裡沒有良善,這件事仍然是真實的。
餅與油調和著,表徵那靈的純潔
這個豫表引領我們進入另一個偉大的原則,也就是:餅要調和著油。主說: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在我們自己裡面只有肉體所生的一切,天然的我們不過就是敗壞並墮落的肉體。“肉體的意志。”雖然我們由神的靈所生,但這並不殺死我們舊的性情。肉體的活動力可以被衰減到任何可能想像的程度,並控制它整個的運作*{註21};但我們的天性仍然無法改變。保羅的天性傾向於誇口,他曾經上到三層天上,當他拿著大祭司的文書在他的長袍裡,如果可以的話,他要盡所能的去摧毀基督的名。我不是說這樣的處置有同樣的力量,但這樣的處置是很糟,甚至更壞的,因為它是在比它更大的善面前。
*{註21}對於任何罪的行為或思想我們絕不能有任何藉口,因為基督的恩典夠我們用,神是信實的,不會讓我們受試探超過我們所能承受的。可能在某個特定時刻我們沒有力量,但之後我們就會忽略這件事。
但肉體的意志無分於基督的出生。祂的人性如同祂在這地上作神聖的同在一樣地都是流自神聖的意志。馬利亞在她單純的眼睛和細緻的順服裡屈膝,美麗動人地把她心裡的順服和屈膝顯示出來、以及顯明她對神啟示的理解。"看哪!我是主[耶和華]的婢女,情願照你的話成就在我身上。(路一38)"。祂是不知罪的;祂的人性本身是由聖靈成孕的。那童女所生的聖物被稱為神的兒子。祂是真正、徹底的人,由馬利亞所生,祂是神所生的人。所以我看到神的兒子這個標題,應用在基督三個職稱上︰神的兒子,造物主,在歌羅西書,希伯來書,和其他段落都談到這件事;神的兒子,生在這個世界;當祂從死裡復活的時候,以大能標出是神的兒子。
*.看不出來第三的職稱是甚麼。難道是神所生的人嗎?
用油抹餅,表徵那靈的能力
這餅*{註22}要與油調和,表徵基督人的性情的所是和性質,以及祂人性的味道都是從聖靈而來,其中油表徵聖靈是我們一直以來就知道的。但是油的純淨不是能力,它(純淨)是屬靈能力在耶穌人性上的活動所發表出來的另一種形式。
*{註23}細麵調油在樣式上是多樣的,但所有的樣式都帶出兩個我們應該注意的原則。首先是一般的偉大真理︰細麵,用油澆在上面,然後加上乳香;用在爐裡烤的、餅或薄餅,用油抹上,當然是無酵;如果在盤子裡,用無酵的細麵加上油;如果在烤盤上,就以油加上細麵。因此在一切樣式上,基督都被看作是人,祂沒有罪;祂的人性在聖靈的能力和性質裡形成,並且也由聖靈所膏。因此我們可以看待祂的人性就如它的本身︰有油澆灌在其上(祂的人性上)。
餅要抹油;經上記著神如何以聖靈和能力膏拿撒勒耶穌,使祂能到處去行善並醫治一切被魔鬼壓制的人。並不是在耶穌裡有任何缺乏。首先,祂是神,祂可以做所有的事情,但祂降卑自己來順服。因此,只有當被呼召並受膏之後,祂才開始出現在公眾面前,雖然祂在殿裡與教師們的交談,就顯明從一開始祂與父的關係(路二46)。
46過了三天,在殿裏找著祂,坐在教師中間,一面聽,一面問。
我看到它(細麵)受試煉到了極點︰它仍然是純淨的,是聖靈的恩典和展示,都在聖靈內在的性情裏,都在聖靈裡面。我可以看見它展示在人前,並且它是在聖靈的能力裡。我們可以看見這兩個(餅與油)在本質上是在一起的,在內在性質的實際裏,也在公開的行動裡,在藉著聖靈的能力構成並成全之性情的每一部分(如同呈現給神)︰在它裏面沒有邪惡並且聖靈的能力在它裡面得以彰顯出來。所以,當它被擘成碎片,它的每一部分都抹上了油,這麼說,表徵如果基督的生命被擘成碎片,它每個細節和元素都仍是在聖靈的完全裏,並以聖靈為性質。
新生(重生)和那靈膏抹和蓋印之間的區別
對我們而言(那靈膏抹和蓋印)有相當的類比。由神所生,與那靈膏抹和蓋印有點不同。五旬節那天,使徒按手在哥尼流和撒瑪利亞信徒的身上,證明這一點,因為關於這個問題有不少信息。我們都是“因為你們眾人藉著相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加三26)”但是,“而且因你們是兒子,神就差出祂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 (加四6),”你們既聽了真理的話,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在祂裡面信了,就在祂裡面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弗一13)。”為使神所買的產業得贖” (弗一14)。約翰說:“耶穌這話是指著信入祂的人將要受的那靈說的。(約七39)”
藉著新的性情,聖別的盼望,以及耶穌的愛,並不是藉著認識拯救和能力,因為認識基督所完成的工作,聖靈會產生與祂同在的喜悅。對主耶穌而言,膏油的塗抹是第二個行動,這個行動的完成與祂的身位得著成全有關,因為祂在祂自己裡面是義的,所以祂的受膏可以放在施浸者約翰為祂施浸之後(在這浸洗裏,那不知罪的把祂自己與祂的子民擺在一起,那時以色列餘民,在他們的心中開始恩典的第一個行動,顯示在他們到約翰那裏去的事實上,從開始到結束,在恩典所有的路徑上都與他們同在,包括他們在試驗和悲傷裏頭),祂這位無罪者,被聖靈所膏,聖靈以鴿子的形狀降下,並且祂受那靈引導進入為我們的爭戰,並在聖靈的能力裡得勝歸來,又在聖靈的能力裡,進入加利利。
我所說祂在聖靈的能力裡是得勝者;因為如果耶穌只靠著神聖的能力擊退撒但,如此一來,首先,明顯的不會有爭戰;其次,對我們來說沒有成為範例或者鼓勵。但主擊退了撒但是藉著一個原則,那也是我們每天的職責,就是順服,就是智慧的順服;運用神的話,並在牠公開展現牠自己的那一刻*{註24},以義憤擊退撒但。如果基督以兒子的喜悅和見證進入祂的路程,祂就必定進入爭戰和順服的道路(祂可以綑綁那壯士,但祂必須要去綑綁那壯士)。我們也要這樣行。
*{註24}前兩個試誘(馬太福音第四章叫石頭變成餅。從殿翼跳下去)是仇敵的詭計。最後一個試誘(俯伏拜魔鬼)公開牠就是撒但。
喜樂,蒙拯救,愛,豐盛的平安,兒子名分的靈,使我們為父所認識並蒙悅納︰這些都只是基督徒道路的入口,但我們進入的路程是爭戰和順服︰離開後者(順服),我們就會在前者(爭戰)失敗。撒但的努力是要使這些(爭戰和順服)在耶穌裡面分開來。你若是兒子,就運用你的能力把石頭變成餅,照著你自己的意志行事。耶穌的回答,它的意思,我是站在順服的地位,奴僕的地位上;我沒有資格發命令。經上記著,人要藉著從神口中出來的一切話活著。我安息在我依靠神的狀態裡。
耶穌使用那靈的能力來展現更完全的服事
那麼,這就是能力,但這是運用在順服的狀態裡和成就裡的能力。亞當的確干犯了他唯一悖逆的行為;他的確做了這件事,但是主耶穌本來可以運用祂的能力去完成所有的事,然而祂只運用祂的能力來展現更完全的服事、更完全的順服。主的道路是何等值得稱頌的圖畫!並且祂在悲傷之中,忍受人不順服的後果,忍受除了罪以外,祂所擔當的一切天然事物的後果。
"原來萬有因祂而有,藉祂而造的那位,為著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裡去,就藉著苦難成全他們救恩的創始者,這對祂本是合宜的。[我們看見我們所處的光景]。"
因此耶穌在那靈的能力裡爭戰。耶穌也是在那靈的能力裡順服。耶穌在那靈的能力裡趕鬼,背負我們的軟弱。耶穌也是在那靈的能力裡將自己作為供物毫無瑕疵地獻給神;但這些是屬於燔祭。在祂所做的一切事上,也在祂所沒有做的事情,祂藉著神靈的能力行動。因此祂在這些事上提供我們一個範例,繼之以調和的能力,如果這是祂的意志,藉著這個能力我們可以做比祂更大的事,不是比祂更完全,而是做更大的事;在屬靈道德上,正如使徒告訴我們,可以作所有的事。
主在地上生活的時候,祂在順服上是絕對完全,但藉著它(順服)本身,並從屬靈道德的意義上來說,祂沒有、也不能作做很多祂本來能做的事,現在彰顯在祂的使徒和僕人身上。因為,祂在神的右邊被高舉,即使是人、祂也要彰顯能力、而不是順服;"你們要做比這更大的事,因為我到我父那裡去"(約十四12)。
基督徒作為基督的僕人站在順服的地位上
這使我們站在順服的地位上,因為藉著那靈的能力,我們成為基督的僕人,雖然有多樣的職事在供應,但我們同有一位的主。因此更大的工作是由使徒來完成,但調和在他們個人行動之中,卻帶著各種各樣的缺陷(不完全)。耶穌有跟誰爭辯,即使祂是對的呢?祂曾經在誰面前顯出屬人的恐懼呢?祂何曾為著祂所做的懊悔,即使後來也沒有悔改的理由呢?不!在使徒的服事裡,他們還曾行使過更大的能力,正如耶穌曾應許的;但在軟弱的器皿上展示出對另一位所有的讚美,他們在爭戰中順服地執行在他們裡面另一位的旨意。這是很大的區別。
耶穌從來沒有需要一根刺加在祂的肉體上,以免祂自高自大。這位主宰是值得我們稱頌的!你說你所知道的,並且見證你所看見的,但要這樣做你必須被倒空、謙卑自己、使你自己沒有名聲,取了一個僕人的樣式,為了使我們藉著它(僕人的樣式)被神高舉。
祂認識高天,因為祂是從高天降下來的,在祂所在之處,在這旨意的完全裡祂順服,對祂來說祂不需要升高。然而祂看那擺在祂前頭的喜悅,並不以為恥,因為祂甚至對此謙卑,因著對獎賞的尊重使祂感到喜悅。祂已被高舉。"你的膏油馨香;你的名如同倒出來的香膏。(歌一3) 因為兩者(膏油與馨香)還沒有分開,因此在素祭裡,乳香表徵基督一切恩典的香氣。
*. https://www.sacred-texts.com/bib/cmt/darby/lev002.htm 這個網站的內容缺一大段:乳香;祭物禁止攙蜜;基督是神祭司們的食物;吃素祭和平安祭的區別。原文第162頁
乳香
我們表現在接納人的事上顯出許多恩惠,這些可能都是肉體的結果,卻往往被誤認為恩典,或者是與肉體混合在一起了,這是根據人所受的審判受到審判!但在耶穌身上,祂一切的恩典都呈現給神。真的,人可以或是應該去分辨他們的乳香的氣味,是否擴散在焚燒給神的祭物四周;但它應該全部焚燒成為獻給神的怡爽香氣。這就是完全。
他們獻給神的愛是何等的少,將神帶進他們的愛裡面又是何等的缺乏,為著神並朝向神操練祂們的愛更是何等的缺乏,雖然是代表人,因此在這事上他們受到的操練一點也沒有缺少,儘管他們越愛神,他們就越不受到人的喜愛!這是為著神的緣故。只要是這種情況,這對神的確是怡爽的香氣。但這是有困難的:我們必須更多地在神面前。因為基督完全是這樣;祂越忠信,就有越多的鄙視和反對;祂越溫柔,就越少得人的尊敬。但是,這一切不能叫祂改變什麼,因為祂做這一切只是單單為著神:對於眾人,祂的門徒,或是當祂受到不公正的審判,沒有什麼能改變祂道路完全的性質,因為在所有的情況下,祂所完成的一切都是為著神。
祂的服事和祂心裏的香氣,以及祂的情感,永遠要這樣地走下去、並一直是向上去的,並將他們自己獻給神。在耶穌的生命裡,的確充滿豐富的乳香,和它甜美的香氣。主耶和華聞到這甜美的香氣,祂的祝福就對我們源源流出來,而非發出詛咒。這乳香被加添到素祭裡,因為在真理上,這是表徵聖靈在祂的生命裡所產生的影響,但乳香總是上升的;祂的代求也是如此,因為這香是祂恩典之愛的發表。祂的禱告總是聖別地發表祂的依,這對神具有永遠寶貴和具有吸引力的價值,祂的禱告發出甜美的香氣,就像乳香在神面前。
“屋裡就滿了膏的香氣。(約十二3)”而且,正如罪取了己的地位而不是神的地位,馬利亞倒出香膏是得著神,而不是發表己,因此這是完全的性質。這也是能力,因為這個時候,環境沒有力量勝過己,並且這就是經過這世界的完全。主耶穌在任何情況下總是祂自己;但正是由於這個原因,我們覺得這些都是照著神,不是照著己。我們也可以加一點,撒但帶領一個人使他作奴隸,然而另一位是在能力裡並由聖靈引導。
祭物禁止攙蜜
在祭物裡除了酵還禁止另一件事,就是蜜,蜜在天然口味裡是最甜的,表徵照著肉體我們對所喜愛事物的情感,與快樂有關的事物,以及一切。並不是說這些都是邪惡的。智慧人說:“你得了蜜麼?喫彀就好了,免得你過飽就嘔吐出來。(箴25:16)”當約拿單在信心的能量裡為以色列人服事的那天,他吃了一點在樹林中發現的蜜,他的眼睛就明亮了。但蜜不能放入祭物裡。主耶穌說,“母親看你的兒子”以及“兒子看你的母親,”即使是在十字架可怕的時刻,當祂的服事完成之時,祂也是可以說,“婦人,我與你有什麼相關呢?*{註25} "
*{註25}在第一個事例裡,說了這話之後,祂立即與祂的門徒,祂的母親,和弟兄們下山(約2:12)。祂可以在一切影響天然人的因素裏面,但是祂卻與它(人的因素)分開,因為祂的內在是完全的。所有的福音書,和個人在約19:26,都陳明這些神完全擁有並形成天然的關係。
當祂在祂服事的最簡單完成之時。祂對祂自己母親的兒子們好像一個陌生人,就像利未人,在神人摩西的祝福裡,利未人被當作一個祭物獻給百姓的神,(亞倫要將利未人當做供物獻在耶和華面前,作為以色列人的搖祭,使他們辦耶和華的事。民八11) “他論自己的父母說,我沒有看見;他不承認自己的弟兄,也不認識自己的兒女;這是因利未人謹守你的話,護衛你的約。(申三三9)“
基督是神祭司們的食物
然而,另一件事還要注意。燔祭全部都要被焚燒給神,因這是表明基督將自己完全獻給神。但基督的人性是神祭司們的食物;亞倫和他的兒子們要吃素祭中那些沒有用火焚燒的。基督是從天上降下來真正的餅,為要將生命賜給世界的,我們(藉著信心,成為祭司和君王)可以吃祂,而不至死亡。這是神聖的,因為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單獨的吃;因為那些真正吃基督的,不就是那些由聖靈所聖別,活在信心的生活裡,吃信心食物的人嗎?
基督豈不是我們魂的食物,正如祂是聖別給神的食物,將我們聖化也獻給神嗎?我們的魂豈不認識那溫柔、謙卑、聖別的那位,祂在罪人之中照亮出祂人性的完全以及神聖恩典之光,這是何等的餧養,滋養和成聖?我們的魂豈不感覺這是要獻給神,在追尋之中,藉著耶穌之靈對我們的同情,耶穌向著神的生命,並在世人面前嗎?祂是我們一個美好的例子,祂呈現出一個為神而活之人的印記,並且吸引我們跟從祂,這是藉著祂的所是來吸引,祂自己就是在祂的步伍中帶領前進的能力,我們的喜樂和喜悅都在這個能力裡面。
我們的情感豈非被祂佔有並與祂同形,帶著喜悅住在耶穌這裡嗎?我們藉著恩典尊崇,謙卑,並改變形狀與祂一樣。元首和這生命的源頭都在我們裡面,在基督裡面之完全的彰顯,流出,發展它的能力並且卑微在我們裡面。因為驕傲的人豈能與謙卑的耶穌交通呢?因著謙卑,祂會教我們採取最低微的地位,但祂自己取了這個地位,這是祂完全恩典的特權。願主得著稱頌,使我們至少可以接近並藏在祢裡面!
吃素祭和平安祭的區別
這兩者實在是真的有區別,但是這裡要說明其中的差別。在平安祭裏,祭司們除了吃他們的祭物還要吃祭物的肉(七15-21)。以色列人和潔淨的人都可以吃平安祭的祭肉,他們一起吃作為他們歡樂的節期。他們一同享受,交通,當獻上血和脂油作供物給神, (因爲血和脂油) 是屬於基督的,祂在死裡為著我們獻給神,贖罪祭在這最末後的事上與平安祭類似(利未記四10、26、31、35),有分于這個節期的參與者,要小心翼翼的與此相連。這是一般性的原則,只是為著歡樂,為著福分的感謝,或自願的在主的祝福裡滿心歡喜,這就是"沙龍",並且在這裡面有交通、這是救贖和恩典的果子。素祭就是其中之一的果子,人將自己分別為聖獻給神,藉著基督自己的完全,使我們得以進入並得著餧養,正如基督將自己作為供物獻給神。只有祭司才能以這樣的方式來吃。
神之約的鹽
11你們獻給耶和華的素祭都不可攙酵;因為你們不可燒一點酵、一點蜜當作火祭獻給耶和華。12這些物可以獻給耶和華作為初熟的供物,只是不可獻在壇上為怡爽的香氣。13凡獻為素祭的供物都要用鹽調和,在素祭上不可缺了你神立約的鹽;你一切的供物都要配鹽而獻。
這是多麼浩大的恩典,將我們帶進這交通的親密關係裡,使我們這些祭司在分賜恩典的能力裡,有分於神我們父的喜悅;這是獻給祂作為怡爽的馨香氣,這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藉此來供應神的桌子!這是由約所蓋上印記也密封起來成為永久,永遠的份。因此,我們神立約的鹽在祭物中,在任何的祭物裡並不缺少;鹽表徵穩定,耐用,保存神聖事物的能力,但是鹽對我們並不總是甜美、可喜悅的,因為在神這邊鹽是被神蓋上印記也密封起來,因此這個香氣不會過去,它是永遠的香氣,不是瞬間的喜悅而已。凡屬人的會過去;凡屬神的都是永遠的,包括:生命,愛,性情和恩典都是恆久持續的。
這是神聖聖別的能力,這使我們遠離腐敗的聖別能力是屬於神的,使我們有分於神聖性質的穩定,並緊連於祂,這不是藉著在我們旨意裡的什麼東西,而是藉著神聖恩典的保守能力。這對我們是積極的,純潔的,聖化的,但它是屬乎恩典,屬乎神聖的旨意的能量,和神聖承諾的義務,把我們確實的聯於祂,用祂的能量和忠信綁住我們,而不是出於我們的力量,這個能量調和並建立在基督的祭物之上,在基督這祭物上,神的約蓋上印記,並保證絕對不會敗落,除非基督在我們當中沒有得到尊榮。
這是神的約。酵和蜜表徵我們的罪行和天然的情感,這些在神的祭物裡沒有地位,但祂恩典的能量(不放過一切邪惡,但卻堅固良善)在此蓋印在我們對此(恩典)的結果和果子永不衰落享受上。鹽的本身不是供物的一部份,但它在任何供物裡並不缺少,鹽並不在屬神的事物上,但是鹽的確在每一個供物裡面。
素祭基本特點,實質和精髓
14你若向耶和華獻初熟之物為素祭,就要獻上烘過的青穗粒,就是軋下的新穗粒,當作初熟之物的素祭。15並要加上油,放上乳香;這是素祭。16祭司要把其中作為記念的部分,就是一些軋下的穗粒和一些油,並所有的乳香,都焚燒,當作火祭獻給耶和華。
正如前面的祭物那樣,在素祭這裡我們必須記得,這個祭基本的性質和所有的祭物一樣,就是要獻給神。亞當不可能這麼說:在他的無罪之時,他從神那裡享受了很多;他犯罪之後應該要回轉,或者說他必須要回轉,對此獻上感謝;為著這些享受他應該充滿感謝。然而他自己不是獻給神的供物。然而,這是基督生命的本質,就是基督將祂的生命獻給神;因此使祂從祂周圍的一切分別出來,從根本上*{註26}分開來。祂是聖別的,因此,祂不僅是無罪的:因為無罪沒有邪惡,不知道邪惡,卻沒有與它分開。神(祂知道善惡,祂是無限超越邪惡並與它分離,因為它是反對神的),是聖別的。基督是聖別的,而且祂不僅是無罪的,還將祂所有的意願奉獻給神,與惡分別出來,並活在神之靈的能量裡。
*{註26}這是鹽正確的表徵。因此所有的祭物都要用鹽調味,使你的言語常常帶著恩典,好像用鹽調和過的。這就給了我們神聖的口味,是神對一切事物的見證。
此外,由於素季所獻上供物的本質是細麵,油,乳香,表徵人的天性,聖靈和恩典的香味。從消極ㄧ面來說沒有酵或蜜:這樣,照這個方式,細麵與油調和並澆上油;同時,每一個祭物都要加上神立約的鹽:這裡我們要注意鹽,因為鹽和祂人性之恩典有關,也是和人有關(這人將祂自己獻給神,不是死的祭物,而是活的祭物,雖然祂還是要接受死的試驗),如果我們認為鹽表徵人的好行為,那麼我們還是缺乏對鹽的認識。但鹽被放在壇上獻給神,焚燒成為怡爽香氣。而前面所提的三件事(細麵,油,乳香)形成了素祭的實質和精髓。
利未記第三章
平安祭表徵聖徒們的交通是基於基督所是並所做
1人獻供物為平安祭,若是從牛羣中獻的,無論是公是母,必用沒有殘疾的獻在耶和華面前。2他要按手在供物的頭上,宰於會幕門口;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要把血灑在壇的四邊。3那人要從平安祭的祭牲中,將火祭獻給耶和華。蓋髒的脂油和髒上所有的脂油,4並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兩旁的脂油,與肝上連著腰子的網子,都要取下。5亞倫的子孫要把這些燒在壇的燔祭上,在火的柴上,是獻與耶和華為怡爽香氣的火祭。
現在我們來注意平安祭。這供物表徵我們聖徒,根據平安祭的功效,與神,與代表我們獻上這祭的祭司,與其他人,與全體作神的祭司的聖徒彼此有交通。這祭隨著之前顯示給我們的素祭所表徵:主耶穌自己在祂捨身以至於死,和祂的奉獻以及在祂生命裡的恩典,甚至於死,且經過火的試驗,使我們可以明白(平安祭表徵)所有的交通是基於平安祭所蒙的悅納和這祭所發出的怡爽香氣;不只因為我們需要這個祭物,也是因為在這祭物裏面有神所喜悅的一切。
我已經說過,當一個罪人,一個有罪的人,進前來,因此首先需要贖罪祭;因為罪必須被承擔並且除去,使他才昂有資格接近神。但在洗凈並清潔之後,他可以接近神,他之所以能在這裡,是根據獻給神那供物的馨香之氣,以及蒙神完全悅納的基督,祂這位不知罪的人,在這罪惡的世界裡將自己聖別歸神,使祂的生命因著完全經過神的審判,也同樣得著榮耀,就是使神在基督的人位裡藉著這人得著榮耀;因此無限恩惠流到他們身上,並且藉著基督他們蒙神悅納並得以進到神面前,"父愛我,因我將命捨去,好再取回來。”在這裡祂不是說,因為我已經為著羊將命捨去;那是相當於贖罪祭。
祂所說的是祂行動積極卓越的性質以及祂行動的價值,因為在基督這人身上成就了所有完全的性質,在這人身上,所有的威嚴和真理、反對罪惡的公義,和神的愛,都在這人身上得著無限的榮耀,雖然祂比一般人更超越,並且人處在與神疏遠、可憐、被罪所掠奪的地方,神在那位為我們成為罪的祂裡面得了榮耀。"如今人子得了榮耀,神在人子身上也得了榮耀。"死既是藉著人來的,死人的復活也是藉著人來的"。在邪惡造成的現場這裡,毀壞也進來了,因為撒但所製造的邪惡遠遠無法醫治;是啊,藉著這個方式製造出毀壞,如果神在人身上並因著人不受尊重,在某種意義上,在充分展示神最好和最值得稱頌的榮耀,神對於在耶穌裡的人成為債主:即使神把這個當作恩賜賜給我們,但基督使自己成為人已經使神得著榮耀了。然而基督的所是並祂所做的一切,都蒙神無限地悅納了;在神的悅納上,我們得著我們的交通,並不是藉著贖罪祭*{註27}。因此平安祭立即跟著而來,雖然,正如我曾指出,在我們所需要的應用上,贖罪祭是頭一個來到的祭。
*{註27}.雖然贖罪祭的完全性質是一切的基礎;為著得著神交通賜給我們的,我們不能缺少平安祭,這個要點在平安祭的豫表裡小心的被守護著,除非我們和獻給神的祭物有關聯,否則我們是不能吃祭物的(見第七章)。只有在一般性的救恩裏面,在喜樂裡這件事才會交通給我們,而不是在基督為著神所成就的事上,在特別祭司性的喜樂交通給我們的。
獻祭者與祭牲的聯合
6人向耶和華獻供物為平安祭,若是從羊羣中取的,無論是公是母,必用沒有殘疾的。7若獻一隻羊羔為供物,必在耶和華面前獻上。8他要按手在供物的頭上,宰於會幕前;亞倫的子孫要把血灑在壇的四邊。
平安祭的第一步是在會幕門口獻上並殺死祭牲和灑血,這是每個動物祭牲的基礎,獻祭者藉著按手在祭牲的頭上與祭牲聯合*{註28}。
*{註28}這規則的例外是在贖罪日所獻的贖罪祭上,以及紅母牛的事例上,這就確認這個偉大的原則,或強化它特有的部分。灑血始終是祭司的工作。
脂油,供物中給神的食物
9那人要從平安祭的祭牲中,將火祭獻給耶和華。祭牲的脂油,靠近脊骨處取下的整條肥尾巴,蓋髒的脂油和髒上所有的脂油,10並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兩旁的脂油,與肝上連著腰子的網子,都要取下。11祭司要把這些燒在壇上;這是獻給耶和華為食物的火祭。
接下來,所有的脂油,尤其是內臟的脂油,要取下並在燔祭壇上焚燒給主。脂油和血都不能吃。血是生命,基本上必須屬於神。生命是以一種特殊的方式從祂而來;然而脂油也絕對不能吃,只能焚燒以此獻給神。脂油這表號的意義在這字裏面對我們是很熟悉的。從這些經文:"他們的心遲鈍,如蒙脂油"。"耶書崙漸漸肥胖,就踢跳"他們關閉了他們被脂油包裹的心,用口說狂妄的話。"可以看出,脂油表徵內在意願的能量和力量,是在人心的內裡。因此,基督在祂的內裡發表祂所受完全的屈辱,祂說"他們可以分辨祂所有的骨頭";和祂在詩篇第一百零二篇說"因我唉哼的聲音,我的骨頭緊貼著肉"。
耶和華喜悅耶穌
但在耶穌這裡,祂所有性情裏的能量和力量,所有在祂內裏的部位,都作為燔祭獻給神,完全犧牲獻給神為怡爽的燔祭。這供物是獻給神的食物,"這是獻給耶和華為食物的火祭(11)"。在祂身上耶和華自己找到祂的喜悅;祂的魂寄託在祂的身上,因為祂無疑是很美善的,就是在邪惡之中的美善,在獻給神祭物能量裏的美善,在完全順服裏的美善。
如果神的眼,像挪亞的鴿子,掃過罪惡如同潮水氾濫的這地上,找不到可以歇眼之處,直到看見耶穌在地上,使神的眼可以好好的安息在滿足和平安之中;可以停歇在祂身上。無論天的旨意為何,都表達出天的滿意,天向著地是關閉的直到耶穌(耶穌是第二位和完全的人,祂是聖者,祂將自己獻給神,來完成神的旨意)來到地上。在祂開始公開服事的那一刻,天開了,聖靈降臨並居住在祂這位安息之所,父的聲音無法再扣留著,父從天上宣告,"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天的沉默與父的愛真是太偉大,太超越)難道在這罪惡的世界之中,這個對象就會失去它的超越和滋味嗎?遠遠不是如此。在這罪惡的世界那裡證明這個對象的超越。
如果祂藉著祂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祂的心每次的跳動都獻給神。祂走在交通裡,在祂的生命、也在祂的死裡,完全尊崇祂的父。耶和華在祂找著無窮的喜悅,最重要的是,在祂和祂的死裡︰供物在那裡。這就是這偉大的原則,但進一步地給了我們的魂與此的交通。脂油被焚燒作為燔祭,表徵追求聖別歸給神達到蒙神悅納和恩典豐滿的地步。
眾祭司、獻祭的祭司、獻祭者和他的親友可以吃平安祭(第七章平安祭的條例)
如果我們看關於獻供物的律法,我們會發現祭牲其餘的部分都被吃了。胸部是給亞倫和他兒子們(七31)、他們豫表整個教會。右肩給灑血的祭司(七32),在這個點上,尤其是豫表基督是獻祭的祭司,祭牲的其餘部分給獻祭的人和那些被他請來的親友吃。因此在平安祭裏面,這些獻祭的人以榮耀和喜樂,與接受祭物之神的喜悅,與祭司體系和祭壇,就是獻祭的手段和方式,與所有神的眾祭司,和那些立即有份於平安祭的人們,一起享受相調和交通(民十10)。
在異教徒中存在同樣的做法;因此使徒禁誡信徒吃祭偶像之物。所以,暗指主晚餐的聖禮,其主旨是與這個豫表有關,“你們看那按著肉體是以色列人的,那些喫祭物的,豈不是與祭壇交通的人麼?(林前十18)”這是多麼相同的情況阿,在曠野,也是同樣的情況,這件事也是很實際(必須以同樣的秩序維護建立在美地上的原則),沒有人可以吃任何動物的肉,除非他先把它帶到帳幕當作供物獻上*{註28}。事實上,我們應該在主耶穌的名裡來吃,獻上我們感謝的祭,就是我們嘴唇的果子,並且同樣獻上我們所領受的一切,我們自己也在這個祭裡面,就是在與賜予我們之主的交通裏面,就是那位保守我們在這裡面的主;但在此,這是合理的祭物。
*{註28}生命屬於神。只有祂能賜生命。因此,當挪亞時代,神允許人吃肉的時候血被保存給神。當然,在墮落以前人不吃與死有關的食物(除非受到警告,不要把它帶來),在挪亞以前也沒有允許吃肉。因此,正如生命屬於神,死藉著罪被帶進來,因此人不能吃與死有關的東西,不能從肉得到養分,除非將生命(血)獻給神。只有這樣,人才可以藉吃葷維生。這的確是在人藉著信得救之後。
神和敬拜者有相同喜悅的目標
12人的供物若是山羊,必在耶和華面前獻上。13他要按手在山羊頭上,宰於會幕前;亞倫的子孫要把血灑在壇的四邊。14那人要從這祭牲中,將供物當作火祭獻給耶和華。蓋髒的脂油和髒上所有的脂油,15並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就是靠腰兩旁的脂油,與肝上連著腰子的網子,都要取下。16祭司要把這些燒在壇上;這是獻給耶和華為食物之怡爽香氣的火祭;所有的脂油都是耶和華的。17在你們一切的住處,脂油和血都不可喫;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因此,基督作燔祭的供物,是神的喜悅:祂的魂喜悅並以此為樂,這是因著與祂同來怡爽的香氣。在主面前,可以說就是在祂的桌子面前,敬拜者也藉著這完全的祭物得以進前來,以此(基督做祭物)得著餧養,以同樣的喜悅,在耶穌這完全的祭物上,我們能與神有完全的交通,在耶穌自己身上,這樣獻上*{註29}祂自己,使我們和神一樣有著相同喜悅的目標,就是藉著主耶穌救贖的工作那超越的性質,得著ㄧ般有福的喜樂。
*{註29}.在希臘文供物有兩個字prosphero 和 anaphero,在希伯來文是 Hikrib 和 Hiktir。基督藉著永遠的那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的獻給神;但是,祂完成這事,是藉著神將罪過放在祂身上,使祂替我們成為罪,祂在十字架上被獻上,成為實際的祭物。
正如父母因著他們的後代有一個共同的喜悅,更由他們在這件事上的交通所加強,同樣的,敬拜者被聖靈充滿,而且他們自己蒙祂救贖,因此敬拜者與父有相同的心,在他們因著這位獻上的基督那超越的性質而喜悅。基督這位祭司也是如此,祂服事了這一切,難道可以將祂單獨的排除在它的喜悅之外嗎?不;祂也有屬於祂的一份。獻祭者也有份於救贖的喜悅。此外,神的整個教會必定被擁抱在救贖的喜悅裏。
救贖者的歡樂
耶穌作為祭司在神和人,祂在神與敬拜神的百姓之間的交通當中尋得歡樂,以祂的方式作成並帶來喜悅,是的,祂就是目標。救贖主的喜悅,豈不就是喜悅與交通,就是蒙祂救贖之人的快樂嗎?這就是聖徒對祂所有真正的敬拜。這是藉著耶穌的救贖和供物成為在神裡面的喜悅;是啊,人與神同心;與祂一同在這純粹和自我奉獻祭牲完全的超越的性質裏*{註30}得著喜樂,藉著這祭牲祂們蒙救贖並使他們與神和好,把這樣的交通賜給他們,保證他們的喜悅就是耶穌自己的喜悅,這個喜悅是祂做成的,並且把它賜給他們。在天上祂自己束上腰帶,使他們坐下吃飯,祂站起來親自服事他們。
*{註30}這個發表從某種意義上給信徒帶來素祭。
蒙救贖者的喜悅
從天所在之處的這個角度來看,這些敬拜者的喜悅也必須要和整個得贖之人的身體聯合。亞倫和他兒子們也都將有他們的分。亞倫和他兒子們是教會的豫表,雖然並不是豫表基督的身體(基督的身體在舊約是被完全隱藏著)但他們被視為肢體的全身,擁有權利進入屬天的地位,並且獻上香,他們成為為著神的祭司。這些是天上事物的樣本,那組成教會的人是為著神屬天祭司的整體。因此對神的敬拜,對神真正的敬拜,不能脫離真正信徒的整體。我真的不能帶著我的祭物來到神的帳幕,而不需要在那兒找到帳幕裡的祭司。沒有那位獨一的祭司,一切都是徒勞的;沒有耶穌我們能做甚麼呢?然而如果我沒有找到那些把祂整個身體彰顯出來的信徒,我仍然無法找到祂。
祂關懷的心將他們全部都帶進來。神有祂的祭司們,我不能接近神,除非以祂所命定的方式,與祂安置在祂居所四圍之人聯合並認識,就是那些在基督裡成聖的整個身體。那些不照著這樣的靈而行的人是違反神的條例,並且沒有擁有根據神所設立真正的平安祭。
信徒與神的交通被心裡的染汙所中斷
然而我們還必須說明其他的情況。第一,在賓客間,只有那潔淨的人可以分享祭物(利七20-21)。我們知道,今天屬靈道德上的潔淨已經取代儀式上的潔淨。"現在你們因我講給你們的話,已經乾淨了。”神已使他們的心藉著信得了潔淨,因此我們和他們之間沒有差異。以色列人因此能有份於平安祭;根據神的律法,如果一個以色列人因著任何事物不潔淨被玷污,當他的污穢還存在的期間,他就不能吃。
*.20只是那歸與耶和華平安祭牲的肉,人若不潔淨而喫了,這人必從民中剪除。21有人觸著甚麼不潔淨的物,或是人的不潔淨,或是不潔淨的牲畜,或是不潔淨的可憎之物,而喫了那歸與耶和華平安祭牲的肉,這人必從民中剪除。(利七20-21)
因此基督徒,他們的心已經藉著信得著潔淨了,他們喜悅地領受這話,藉此就可以在神面前真實地敬拜祂,也有分於聖徒的交通;如果心被污穢,交通就被中斷。沒有一位明顯玷污的人能有分於神教會的敬拜和交通。不是真以色列人,和不潔淨的人,可以說是不同的事。不是真以色列人就永遠不能有分於平安祭;因為他不能靠近帳幕。
不潔淨不能證明他不是以色列人(相反地,這個教訓只能施行在以色列人中間);但在這個交通的權利裡,污穢使他不能有分於那些潔淨之人;敬拜者雖然享受這些平安祭,但這些平安祭是歸與耶和華 (七20,21)。不潔淨的人在此沒有地位。真正敬拜父的人必須在靈和真實裡敬拜,因為父尋找這樣的敬拜者。如果藉著那靈敬拜和交通,很明顯,只有那些有基督的靈,也只有那些不叫靈憂傷之人(因此藉由那靈帶來的交通,不能被罪所玷污)可以有份於平安祭。
與平安祭一同獻上有酵的餅,表徵承認人裡面的惡 (13)
13他要把這供物,與有酵的餅,和為感謝所獻的平安祭,一同獻上。
這種豫表另一面卻有看似矛盾,但確實投射額外的光在其上的要點。伴隨著這個祭的供物,照著規條 (七13),應該要獻上有酵的餅。雖然這餅是不潔的,應該要排除在外(表徵不潔之人),這表徵在我們裡面還有惡的混雜,目前就在我們敬拜的本身裡面。這裡有酵(人不可能沒有它);它可能是整件事裡面很小的一部分,我們不會掛在心上,當那靈沒有憂傷的時候它就在那裡,但只要有人就會有它。無酵的餅也在那裡,因為基督在那裡,並且基督那靈在我們有酵的人裡面,因為人在酵那裡。
真正的敬拜和交通無法與基督那完全的供物分開
15他為感謝所獻平安祭牲的肉,要在獻的日子喫,一點不可留到早晨。16若所獻的供物是為還願,或是甘心獻的,要在獻祭的日子喫,所剩下的第二天也可以喫。17但所剩下的祭肉,到第三天要用火焚燒;18第三天若喫了平安祭牲的肉,這祭必不蒙悅納,人所獻的也不算為祭,反成了可憎之物;喫這祭肉的人,必擔當他的罪孽。
關於這個敬拜還有另一個非常重要的指示*{註31}。(若所獻的供物是為)許願的事上,在脂油焚燒後的次日要把祭物吃完,(脂油是這祭裡面耶和華的食物);在感謝祭的事上,祭物要在當天吃掉(七15;二二29)。這等同將敬拜者服事的純淨和將脂油獻給神調和在一起。因此,不可能將真正屬靈的敬拜和交通與基督獻給神作完全的供物分開來。一旦我們的敬拜從這個供物分開來,也就會從基督作為祭獻給神那無限可蒙悅納的果效和良心分開來,這不是除去罪行,然而沒有這些我們就完全不能接近神,但它內在的超越(脂油)如同燔祭那樣,全部都要焚燒給神作為怡爽的香氣*{註32},(18第三天若喫了平安祭牲的肉,這祭必不蒙悅納,人所獻的也不算為祭,反成了可憎之物;喫這祭肉的人,必擔當他的罪孽。)這個祭就成為肉體的,無論是成為形式上的祭,或是成為喜悅肉體的祭。
15他為感謝所獻平安祭牲的肉,要在獻的日子喫,一點不可留到早晨。(七15)
29你們獻感謝祭給耶和華,要獻得可蒙悅納。30要當天喫,一點不可留到早晨(二二29)
*{註31}最好這麼說,平安祭表徵敬拜中的交通。儘管平安祭許多原則都是各別應用於交通中。
*{註32}我們可以加上,(焚燒給)耶穌與父,甚至與祂捨去祂的生命有關,但這不是在此我們直接的主題(見約翰福音十17父愛我,因我將命捨去,好再取回來)。但注意,在那裡,主捨命不是為著罪人,而是為著神。
如果吃平安祭的肉與焚燒脂油分開來,這樣平安祭不過只是一個肉體的節期或敬拜的形式,它與神的喜悅和美意沒有真正的交通,比被神拒絕還糟糕,這是真是罪孽。
當聖靈帶領我們進入真正的屬靈的敬拜時,並引導我們進入與神的交通,進到神的同在裡;然後,必然的,一切基督做供物無限蒙神悅納都必然輸供到我們的靈裡。我們與它(基督做供物)連結︰它(基督做供物)形成我們的交通和敬拜完整必要的部分。我們如果沒有它(基督做供物)就不能在交通裡有神的同在。它(基督做供物)的確是我們蒙神悅納,做我們交通的基礎。
在肉體裡敬拜
離開這裡,那麼我們的敬拜就會落回到肉體裡;我們的禱告(或好的禱告)形成人所謂禱告的恩賜,沒有什麼比這個更悲哀(這就變成我們已經知道的真理和原則流利的排演,而不是在交通喜悅裡的交通和表達我們的讚美和感謝,甚至是在靈的假冒裡發表我們的需要和慾望);我們的唱歌,快樂的耳朵,音樂的品味,和我們同情的發表,這一切都只是肉體的形式,而不是在靈裡的交通。這一切都是邪惡的;神的靈不要這些;這些不是在那靈和真理裡。這些真是罪孽(18)。
在敬拜中屬靈能量的程度—比較許願和感謝的祭
各種不同的供物在價值上也有不同︰在許願的例子,祭物可能第二天就被吃掉(16);而感謝祭在第一天就要吃掉(15)。這表徵那靈能量不同的程度。當我們的敬拜是出於無偽單純之眼奉獻的果子時,它本身可以維持較長的時間,藉著我們的所是被那靈充滿,在真實的交通裡,使我們敬拜並且蒙神悅納,這祭物的氣味在神面前可以保持較久,神與祂子民的喜悅有了交通。因為那靈的能量維持了在祂子民當中神所悅納的交通裏那個喜悅。
另一方面,當這些祝福天然的結果已經賜給信徒,這個果子確實為神所悦納,但這種交通的能量與許願並不相同。這些感謝是在與主的交通裡獻上的,但隨著實際地獻上了感謝,這個交通就過去了。
我們也要注意,我們可能從那靈裡開始、卻很快地在敬拜中墮落到肉體裡。例如,如果我因此一直在那靈真實的運作之外唱詩,這是經常發生的,一開始我是從心裡向主以真實的旋律歌唱,但將終止在令人愉快的想法和音樂裡,並且因此終結於肉體裡。當這樣的事發生的時候,有屬靈思想的人,屬靈的敬拜者,會立刻發現。當它真正發生的時候,它總是會削弱我的魂,並且我會很快適應形式上的敬拜和屬靈上的軟弱;藉著仇敵的力量,然後邪惡很快就表現在敬拜者之間。主保守我們接近祂,好在祂的同在裡來判斷所有的事,因為離開它(祂的同在),我們無從判斷任何事!
真正的敬拜︰彰顯基督的超越性
我們最好在心裡強烈地牢記,那歸與耶和華的"(七20)這個發表,經過我們敬拜的心裡面的敬拜,那不是我們的、而是神的。神將它放在那裡是為我們的喜樂,使我們可以有分於基督的供物,有分於在基督裡神的喜悅;然而只要我們有那麼一瞬間把它當做是我們的,我們就是褻瀆它。因此所餘剩的(祭肉)要用火焚燒(17);不潔淨的必然與這個祭物無關,因此必須將這個祭聯於焚燒獻給耶和華的脂油,使這個祭真的是基督在我們裡面,病且我們與祂有真實的交通,就是基督發出來香氣所表徵的,我們的魂藉著基督得著餧養。
讓我們記住我們的敬拜都是屬於神的,這是在我們裡面基督超越性的發表,同樣的藉著這位靈,我們的喜樂也是與神同在。祂在父裡面,我們在祂裡面,祂也在我們裡面,這是奇妙的聯合之鏈,這個聯合是在恩典裏、也是在榮耀裡︰我們的敬拜是立基在此,從我們的心裏,藉著基督向著神的湧流和喜悅。所以,正如基督自己在這聯合裡服事供應我們,因此主說,"我要向我的弟兄宣告你的名,在教會裏我要歌頌你。
祂必然是在喜悅中,知道救贖已經完成。願我們與我們天上的引導同調 !祂將好好的引導我們的讚美,蒙父悅納。當父聽到引導我們的聲音,祂的耳會仔細聽。這是對在神面前蒙祂悦納何等的完全且深刻的經歷,救贖裡的基督照著神的心思獻上一切!祂的心思就是一切為父所悅納的發表,祂帶領我們,祂親自教導我們,雖然我們是不完全的和軟弱的,我們也能進入蒙神相同的悅納裡。因為我們與基督有同樣的心思。
伴隨著服事的敬拜
"我們嘴唇的果子"同樣之靈的發表,在這靈裡我們獻上我們的身體當作活祭,聖別並為神所悅納,驗證何為祂美好純全可喜悅的旨意︰這就是我們的敬拜,這就是我們的事奉,因為我們的事奉在某種意義上應該就是我們的敬拜。禁止吃脂油和血
22耶和華對摩西說,23你要對以色列人說,牛的脂油、綿羊的脂油、山羊的脂油,你們都不可喫。24自死的和被野獸撕裂的,那脂油可以作別的使用,只是你們絕不可喫。25無論誰喫了獻給耶和華為火祭之牲畜的脂油,那人必從民中剪除。26在你們一切的住處,無論是鳥的血或獸的血,你們都不可喫。27無論甚麼人喫了甚麼血,那人必從民中剪除。
在這個祭物的條例裡加上一個誡命就是不可吃脂油和血。顯然在這段經文裏找著它的地位,正如平安祭裡的祭物,敬拜者吃了很大的部分。但從我們所說的話裏面,很明顯看見這件事的意義;生命(血)和心的內在能量(脂油)完全屬於神。生命屬於神因此必須獻給神;生命只能獻給生命所屬的神自己或是生命只能屬於祂。生命花費在別的事上或是被別的事物奪取,就是反對神頭銜最高的背叛。脂油也是同樣的原則,脂油的特點是沒有一般的功用,就像幫助肢體的活動或之類的,但是脂油本身功能的能量發表脂油本身,它是完全屬於神。
只有基督能將脂油奉獻給神,因為祂獨自將自己獻給神,這是合宜的;因此在這供物和其他供物中的脂油要焚燒給神,表徵基督獻上自己,祂自己成為獻給神怡爽的香氣。但以前一切屬於神的,現在還是屬於神,這是真的︰人不可以不適當的使用它。在將死或被撕裂的野獸可以這樣處理(24);但當以人的意志殺死一隻野獸,他必須承認神的名,並且他的意志要順服神,並擁有神的旨意,做為他惟一承認的旨意。
利未記第四至七章
利未記 第 4 章 四.贖罪祭 四1~35
利未記 第 5 章 五.贖愆祭 五1~六7
利未記 第 6 章 六.燔祭的條例 六8~13 七.素祭的條例 六14~23
八.贖罪祭的條例 六24~30
利未記 第 7 章九.贖愆祭的條例 七1~10 十.平安祭的條例 七11~38
以下註釋包含第四、五、六、七章。
贖罪祭和贖愆祭;他們與怡爽祭物的區別
我們現在來到的祭物是不帶著怡爽香氣的祭物,就是贖罪祭和贖愆祭,這兩者在大原則上相似,儘管它們特點和細節上有所不同︰我們將會注意到這種差異。但首先必須注意到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則。我們所提過有怡爽香氣的祭物,使獻祭者和祭牲聯合︰這個聯合由獻祭者的手按在祭牲頭上所表達。但在那些祭當中,敬拜者作為獻祭者前來,無論是基督自己或是受基督的靈所引導的人,都藉著他自己呈獻給神與祂聯合,這是出於他自己自願的意志前來,並且以敬拜者的身分與他的祭牲聯合一同成為可悅納的並蒙神悅納。
由罪人帶來的贖罪祭,他是以有罪之身上前來
在贖罪祭上,也有藉著按手在祭牲身上與祭牲聯合的相同原則;但那進前來的人,卻不是以一個敬拜者,而是以罪人的身分前來;不是作為潔淨之人與主有交通,而是作為有罪在身之人;不是與祭牲的可蒙悅納聯合,雖然,那(可蒙悅納)在後來成為事實,在贖罪祭這祭牲與獻祭者的罪惡和不被悅納聯合,擔當他的罪行並且照此受到對待。贖罪祭純粹完全就是這樣。我補充,我說:"雖然在後來成為事實"因為贖罪祭有許多方面,在某些方面都與基督蒙神悅納聯合一致,這是在祂身上、在祂的人位裡,結合了各種祭的一切美德於一身,我們千萬要注意這點。祭牲與獻祭者所犯的罪的聯合,以及敬拜者與祭牲蒙悅納的聯合,使得這些祭物與基督工作的兩面刻畫出非常清楚的區別來。
贖罪祭與贖愆祭的四個等級
我現在進入細節。贖罪祭和贖愆祭有四個一般性的等級,加上兩種(贖罪日和紅母牛)我們以後可能會談論到非常重要且特殊的供物︰罪行之處就是違反自然良心的地方;依照主的條例認定這些是邪惡的,正如那些使敬拜者不能被神接納的不潔淨和其他的東西(這些(贖罪祭和贖愆祭)帶有罪和過犯混合的性質,這兩個名稱經常交替使用);包括:在祂神聖的事物上對主所犯的錯誤,以及因著違反信心等類似的事對鄰舍所犯的錯誤。
第一等級是在利未記第四章;
第二等級,聯於第四章,直到第五章第13節為止;
第三等級,從第五章第14節到第五章末了;
第四等級,第六章前面的七節
神和祂子民之間交通的中斷與個人的罪惡和損失有分別
贖罪祭其他兩個顯著的例子,包括贖罪日和紅母牛,需要另外的查驗。這個供物的情況是單純的。因著大祭司本身和全體群眾所犯的罪,很明顯,所有的交通都被中斷。這祭不只是恢復個人的交通所必須的,而且是恢復神與百姓之間的交通所必須的,不是為了形成(神與人之間)一種關係(這是贖罪日要帶來的影響),而是重新建立被中斷的交通。因此這血必須在幔子前彈血七次,為著完滿的恢復這個交通,血也要抹在香壇的四角上(四6-7)。
6把指頭蘸於血中,在耶和華面前對著聖所的幔子彈血七次,7又把些血抹在會幕內、耶和華面前香壇的四角上,再把公牛所有其餘的血倒在會幕門口、燔祭壇的基部。(四6-7)
16受膏的祭司要取些公牛的血,帶到會幕那裏,17把指頭蘸於血中,在耶和華面前對著幔子彈血七次,(四17-18)
當罪是屬於個人的,並不會中斷神與一般百姓的交通,只是那個人失去了他祝福的享受。因此血不是彈在祭司接近的地方就是抹在香壇上;而是彈在個人的地方就是在燔祭壇上(四25)。需要基督做贖罪祭的功效是一次永遠的完成了,這是為著所有的過犯;但教會整個身體敬拜的交通,雖然一直被個別罪困擾並阻礙,但不會被切斷;然而,當個別的罪被發現,就需要恢復和獻上神所要求供物*{註33}。
25祭司要用指頭蘸些贖罪祭牲的血,抹在燔祭壇的四角上,把其餘的血倒在燔祭壇的基部。(四25)
*{註33}只是我們必須永遠記住,在基督裡這些事已經一次永遠的做成了。我們只有要來美事的影子,並且例如在這裡,在某些點上成為對比,這個對比在希伯來書第十章有充分的發展。然而,在希伯來書,它不是失敗之後的恢復,而是在良心裡成全直到永遠,取替反復獻上的祭物。個人交通失敗的恢復可以在約翰壹書二章1-2節找到,這個恢復建立在神面前為我們的那義者身上,並且祂作了平息地祭物。
1我的孩子們,我將這些事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我們有一位與父同在的辯護者,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2祂為我們的罪,作了平息的祭物,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所有的世人。(約壹二1-2)
如果罪隱藏在暗處沒有被發現,耶和華可能會懲罰全體會眾,我們知道;因為他曾這樣對付亞干。也就是說,這能力是屬於神沒有憐憫的狀態,這個能力在這裏是虛弱且失了,然而只要這裡有甦醒的良心和關心神子民福分的心,就會找出(受神懲治的)原因。但這是與神的行政有關;罪匯集成為過犯是另一回事,但罪本身對神總是有它自己的性質。
.神說:“以色列,犯了罪;”但是當這惡被察覺並清除的時候只有亞干受罰,雖然有很大的困難,福分還是回復了。這個真理告訴我們,神知道如何將一般行政與特別的審判結合,即使在普遍忠信存在的地方,仍然要公開暴露個人的惡,或是(在一個更高,更幸福的情況下)不容讓它(個人的惡);並且,在另一方面,可以運用個人所犯的罪作為懲治整體的手段。
神不讓任何事過去
事實上所提到的事例,在我看來很清楚,儘管在亞干的事例中懲治它各人的情況很明顯,以色列人雖然曾經信靠屬人的力量,這個力量受到懲治並在結果上顯明屬人的力量是沒有幫助的,正如神聖能力在耶利哥的事例上充分展現出來。然而這件事,很明顯地從這些贖罪祭的細節上可以看見,神不會讓任何事過去;神可以赦免一切並將一切潔淨,但不會讓任何事過去。隱藏在一個人自我裡面的罪無法向神隱瞞;為什麼要向自己隱藏,無非是因著無知,罪的果子會使這人屬靈的智慧和專注變得愚拙嗎?
神根據(人該負的)責任以及祂自己的所是審判罪行
神審判罪行是根據被審判之人該負的責任而定的。但在神恩典主宰權能的工作上,祂審判那些接近祂之人的罪,不是根據人的所是,而是根據祂自己的所是。祂住在以色列人中間,以色列人必須根據神與他們同在神的所是而受審判︰這是我們的特權,也是衡我們量責任的尺度。人之所以認同他們加入的社團是根據他們的所是,人不會認同那些卑下和腐敗的,容讓他們惡的,因為這剛好符合他們這樣行為的身分。同樣,神會獨自以其他的作為來褻瀆祂的同在嗎?人豈不是受到自己的敗壞引導使他進入一切的惡,已致於引導他在神的面前找到神對這惡的制裁嗎?
不;神必須根據祂的同在,(為了憑著祂的同在使我們快樂)審判邪惡,為了把一切的罪惡排除於祂的同在之外。罪所帶來使我們的屬靈道德變為愚蠢的功效,會使我們無視它存在我們自己裡面的事實嗎?難道神會變為盲目,因為罪使我們如此,不尊重神自己,並使別人痛苦,甚至在神的同在裡,到處都沒有聖別的快樂;而放過邪惡嗎?不可能。不;所有都要經過審判,根據恩典帶他來到的地位,在信徒的裡面審判。
神的憐憫不會改變祂對邪惡公義的審判
神不會無視一切,包括邪惡在內,無論它對我們有多麼隱藏,它對神還是邪惡的。"並且被造的,沒有一個在祂面前不是顯明的,反而萬有在我們必須向祂交賬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來四13)。祂有憐憫,藉由祂靈的照亮,提供罪魁接近祂的方法,恢復流蕩的魂,為著屬靈之光的強度考量,使人可以在那裡真誠地追求光;但這些並不會改變祂對邪惡的審判。"至於他無意中所行而不知道的那件錯事,祭司要為他贖罪,他就必蒙赦免。這是贖愆祭;因他在耶和華面前確實有了罪過。"(利五18-19)
贖罪祭在細節上的差異
我現在要說與這些贖罪祭差異有關的話,這些細節對我們是重要的。對於全體百姓或是大祭司都有關係(他大祭司也來到同樣的祭物這裡,因為整個身體的交通被打斷了),贖罪祭的祭物被燒在營外;不是為著個人,也不是為怡爽的香氣,而是作火祭,全部都要焚燒。不過,對於大祭司,或是全體百姓︰他們已經犯了罪,並因此被帶到營外。祭物本身是沒有殘疾的,而且脂油被焚燒在壇上;但是,獻祭者藉著按手在祭牲的頭上承認他的罪,因此祭牲被視為背負這些罪,被神做成罪,被帶到營外;正如耶穌(希伯來書應用了這件事)在城門外受苦,使祂可以藉著祂的血聖化百姓。這是當血為著罪被帶入聖所所發生的事。
贖罪祭是諸祭當中的一種,我在這裡還沒有進入細節裡面,從這罪的光裡抽象地並完整的來看,祭牲被殺並焚燒,脂油和血(血的一部分已經先灑在會幕門口)和祭牲的每一個部分,都帶到營外。這就是紅母牛。和整體百姓有關的另外三個祭,祭牲的身體確實在營外被焚燒,但是與基督在祂工作上全然被神悅納有關,當祂獻上祂自己,被保存的脂油燒在燔祭壇上,給我們祂曾經如何確實的被作成罪完整的意義,但祂是那不知罪的一位,這供物表徵在祂內心最深處的思想和性質,經過神的審判完全地被悅納。但儘管脂油被焚燒在壇上來維持這個聯繫並且與基督作祭物聯合,然而,維持一般性質和多樣性的目的,這不是那習慣稱為*{註34}獻給耶和華的怡爽的香氣。
*{註34}這種情況只有在利未記四章31節那裡發生過。
又要把羊所有的脂油都取下,正如取平安祭牲的脂油一樣。祭司要把這些燒在壇上,給耶和華作為怡爽的香氣。祭司要為他遮罪,他就必蒙赦免。利四31
贖罪日當天的獻祭
5受膏的祭司要取些公牛的血,帶到會幕裏,6把指頭蘸於血中,在耶和華面前對著聖所的幔子彈血七次,7又把些血抹在會幕內、耶和華面前香壇的四角上,再把公牛所有其餘的血倒在會幕門口、燔祭壇的基部。
然而,上面提及的後三個祭物其中的大贖罪日祭物(四5-7)與另外兩個在利未記第四章開始的地方提到的祭之間有很大的不同。在大贖罪日這天,贖罪祭牲的血要帶到幔內;因為這是所有其他祭物的基礎,是神與以色列人之間所有關係的基礎,使神可以住在他們中間並接納其他人。它的功效可以持續一整年,但對 我們來說它的功效是永遠的,正如使徒在希伯來書所講論的;這是神與人來往的基礎。因此血要灑在施恩座上,要永遠在祂的施恩座前,恩典寶座成為公義的寶座,這就是施恩座的意義。神藉著它要住在粗心又叛逆的百姓中間。
耶穌的寶血的功效
這也是耶穌的寶血的功效。這血永遠在神的施恩座上,有效地成為我們與神之間關係的基礎。其他所提到的贖罪祭要恢復那些在這種關係裡面之人的交通。因此,在利未記四章1-21節,要把血抹在香壇上,這表徵交通的實施;其餘的血要倒在燔祭壇的基部,正如這些祭所慣常作的,燔祭壇是祭物被悅納之處,如我們所見祭牲的身體要被焚燒。在為著個人罪和過犯的供物上,這身體的交通並沒有直接受到質疑或或中斷,但個人要被剝奪他對交通的享受。
因此,香壇不能被污穢或廢棄,在使用的時候要照它的規定,相反地它要一直使用。所以這些祭物的血,要抹在燔祭壇(香壇)的四角上,因為燔祭壇(香壇)總是個人接近的地方(*.血要抹在香壇的四角上,其餘的血倒在燔祭壇的基部,所已達秘在這裏可能是指香壇)。藉著基督以及基督一次被獻上作祭物的功效,在這裡,每個魂都可以接近神,並且因著蒙神悅納,就得以享受所有的福分和教會全體一直持續擁有的權利。但幔子為著我們已經裂開了,因此良心不再覺得有罪,我們永久完全(希伯來書第十章)。如果我們的行為被玷污,話中之水要恢復我們魂的交通,就是我們與父並祂兒子的交通。
說到重新的灑血會顛覆擾亂基督徒真正的地位,在關於悅納和公義的事上,是把他丟回到他自己不完全的狀態裡。雖然可能有重複的醫治,但在那個地位上的人是放棄了聖別的問題,使他與基督裡持續的稱義變的不確定。"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對於在這種情況的人是不知道這些話的;同時敬拜的人一旦得著潔淨就不再感到有罪了。使徒提醒我們,若是如此,基督就必須常常受苦(來九26)。因為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
祭司與祭牲之間完全的合一 贖罪祭的條例 (六26)
26為罪獻這祭的祭司要喫這祭物,要在聖處,就是在會幕的院子裏喫。
但在這些為著個人的贖罪祭的事上還有另外一種情況。獻上血的祭司要吃祭物。這是祭司與代表獻祭者之罪的祭牲之間最完全的合一。這兩者都是表徵基督,祭司吃祭物,祭物表徵祂是如何使獻祭者的罪成為祂自己的。只有在基督裡,那表徵祭牲與祭司體系的功效,之後首先如何為我們應用在天上。這樣的吃也表徵當我們失敗的時候,基督的心為我們將它舉起來,不僅僅表明在祂的身上代替了我們,雖然祂的心承擔了我們的案件。但是祂照管羊群。
基督在天上的辯護
祭司並沒有犯罪;相反地,他藉著所灑的血,成就了贖罪,但他自己完全與祭物聯合。因此基督給我們的最完全的安慰,祂自己是毫無玷污,祂成就了贖罪,但祂自己有分於我們所有的過犯和罪過,正如平安祭的敬拜之人有分於蒙悅納的祭物。只是現在,基督這獨一的供物是一次且永遠地獻上給神,如果還有罪的問題,祂就會把罪帶到高處去並為我們辯護,這是與交通有關,而不是與歸責有關。因此不再有獻祭或灑血。因為祂的服事建立在其(交通)上。
罪被除去,恢復交通
脂油在壇上焚燒,在祭壇那裡祭司有分於這罪,這罪本來是在獻祭牲之人的身上,但如今轉移到祭牲去了。罪被除去,也就是說,罪跟著祭牲被除去了。那獻祭之人帶著懺悔與卑微前來,但至於他的過犯和審判,過犯由祭司藉著祭牲除掉;而且,成就了贖罪,使他的過犯不會達到神的審判台前,從而進一步影響神與犯罪之人之間的關係。然而今天不再需要一直重複。交通藉著祭物的蒙神悅納得著恢復了,因為阻礙交通的罪完全被除去了,或只是為著(在一顆俯伏於塵土的心,在神的美善前謙卑之人)使建立在這美善之上的交通得到更新,讓這個交通變得更無限的珍貴,並且使這個交通建立在對這位中保豐富和安全更新的認識上,在此以典型的方式展現出來,因為基督已經一次永遠地完成,對我們來說是永遠的,祂作為祭物;使祝福不斷地從天上流出,不是改變神對我們的心意,而是確保我們目前與神的交通和享受,儘管我們有痛苦和缺點,在目前、榮耀和祂的愛是不會改變的*{註35}.
*{註35}新約有些很好的觀點值得在這裡注意一下。希伯來書把基督徒看作是在軟弱和受試煉在地上這裡行走,然而我們是藉著基督的工作得以成全到永遠,良心不再感到有罪,因此祭司職任不是用來恢復交通,而是使我們蒙憐憫、得恩典、做我們應時的幫助。約翰壹書說到與父並祂兒子的交通。這個交通是會被罪中斷的,基督是我們與父同在的辯護者使交通得以恢復。希伯來書充滿進入神所在幔內的道路,因為我們的良心是完全的,所以我們可以坦然無懼地進入,因此失敗和恢復都不成問題。希伯來書這裡沒有提到父,正如我所說,在約翰福音,信徒與父的交通和我們魂的實際狀態還是有問題。這個問題以非常真實立場出現在希伯來書裡面,如果一個人失喪,恢復他是不可能的。在帳幕裡,在幔子內是沒有其他出口的。在這裡沒有提到這種立場,並且信徒所享受的祭司職任和交通是交織在一起,那時信徒還沒有認識父。
在贖罪祭蓋上聖別的性質
讀者還需要注意一些重要的情況。這是很重要的,沒有什麼祭像贖罪祭這樣被蓋上聖別性質的印記,完全地,真正地分別歸給神。在某些(燔祭、素祭、平安祭)的情況下,怡爽的香氣,完全地蒙神悅納,在其他(平安祭)的情況下我們看見有酵的餅,在那種祭裡面看見在獻祭的時候使用這些祭物;但這些都蒙神性情的喜悅,可以說,神認為那些是完全,有無限超越的性質,雖然那些本來是有罪和該受審判;但在這裡,它的神聖別受到強制執行最顯著和最嚴格的制裁(利未記六章26-28節)。
26為罪獻這祭的祭司要喫這祭物,要在聖處,就是在會幕的院子裏喫。27凡觸著這祭肉的要成為聖;這祭牲的血若濺在甚麼衣服上,所濺的那一件要在聖處洗淨。28惟有煮祭物的瓦器要打碎;若是煮在銅器裏,這銅器要擦磨,在水中涮淨。(利六26-28)
在主耶穌整個工作中,沒有什麼比祂背負罪,更能把祂全然並完全地在祂積極的聖別分別歸神標明出來。祂是那不知罪的卻成為罪,這個行為本身就是最徹底的,我們所能想像分別歸神的方式,是的,這個作為不是我們的思想可以領會的,祂背負一切,歸榮耀給祂。這是祂完全徹底奉獻自己,不惜一切代價,歸榮耀給神;事實上,我們和神一樣,不能再接受什麼東西了。並且祭牲必須和獻上自己的人一樣的完全。(只有主才是這樣完全的人)
基督是罪的承擔者和贖罪祭
當祂為著罪,以及成為罪的祭物,基督是格外地聖別;事實上,如今在這祭物的能力裡,這位祭司在神面前代求,祂是"聖別、無害、遠離罪人、高過諸天"(來七26)。然而,的確它(基督這個祭物)真正的揹負罪,被視為成為罪,在釋放山羊之前牽著牠的人(利十六22)、收集紅母牛灰的人(民十九10),以及灑上分別之水的人(民十九21),他們都要不潔淨直到晚上,必須用水洗身後才能進營。這就是基督的贖罪祭裡面兩個偉大的真理,在這些祭物裡明顯地陳明給我們。因為事實上,我們怎能想在基督獻上祂自己作為為著罪的供物以外,還可以找到甚麼比這個更大的分別出來獻給神?而且,在另一面,如果祂沒有真的揹負我們在這一切邪惡的罪行,祂就不能實際地在審判裡將它們除去。
願祂的名因著祂所成就的一切永遠得著稱頌,願我們永遠更多學習祂在成就這事上的完全!
基督在眾祭物上的各個方面
然後,在這些祭物裡我們看見基督獻上自己以至於死;基督在祂生命的完全裡獻給神,成為子民與神交通的基礎,祂在同樣的桌子上與他們同席並餧養他們;至終,基督為著那些需要它(祭物)的人成為罪,並且在十字架上,在祂自己的身體上背負他們的罪。我們將會看見,在有關供物的規條裡,主要的問題是在這些獻祭裡面,甚麼是可以吃的,誰來吃、以及在什麼條件下吃。
和供物有關的規條︰甚麼是可以吃的,誰來吃、以及在什麼條件下吃
對祭司來說,燔祭和素祭必須全部焚燒。這是表徵基督自己,完全獻給神。關於燔祭,即使在深夜,人已經離開祂,在睡夢中,火還是要整夜在壇上燒著並把祭牲燒毀,使怡爽的香氣升到神那裡。這也是真的,我不懷疑,這就是現在以色列的光景。當列國忘記祂,神還有基督成為祭物的馨香升到神那裏。然而,這可能是神那神聖威嚴的審判對我們唯一的影響,祂是烈火的主,現在,基督已經獻上祂自己,使這寶貴祭物的怡爽甜美氣息升到神那裏。
至於其他的祭,素祭和贖罪祭這兩種,祭司可以吃。這是聖徒在他們祭司性的性質裡,藉著基督完全的性質,得著餧養的頭一個圖畫;最後,基督,甚至那些屬於祂的人,作為祭司群,在奉獻的愛和同情他人,與他們的罪和基督為著這罪的工作上完全合一。當然,在祂背負罪的事上祂是獨自一人,但是我們把我們的心建立在祂的工作之上,就可以使我們在神面前得以用祭司的方式取用它(祂的工作)。
這些祭司根據基督作為祭物的功效,使他們聯於恩典,使他們也可以在獻祭當中享受基督的恩典。基督為我們直接進入(恩典)那裏,使我們得以在恩典裡進入祂所作成的。然而,這是一件嚴肅的事情。只有成為祭司我們才可以參與(恩典)其中,並且領會它(恩典)的意義。吃了平安祭的人,雖然他們是聖別的,並沒有要求他們親近神。信徒親近神是他們與神交通的喜悅,這個交通是基於基督的救贖和悅納。因此這些供物的方向是遵循那些為著罪和過犯的祭物,雖然就著獻祭的順序來說,平安祭在贖罪祭之前,因為前者,需要是要成為祭司才能有分於它們。我們的確在一些事上和祭司作一樣的事;然而在其他的事上我們是做單純的信徒。
利未記第八章
貳.事奉的條例 八1~十20
一.亞倫和他兒子們承接聖職 八1~36
以下的註解包含第八章。
祭司職任的建立︰亞倫豫表基督 (八1-5)
1耶和華對摩西說,2你要將亞倫和他兒子們一同帶來,並將聖衣和膏油,與贖罪祭的一隻公牛、兩隻公綿羊、和一筐無酵餅都帶來,3又招聚全會眾到會幕門口。4摩西就照耶和華所吩咐的行了;於是會眾聚集在會幕門口。5摩西對會眾說,這就是耶和華所吩咐當行的事。
獻祭以及為著有分於它們相關的規條都已訂定好了,祭司的職任也就照著律例得以建立起來(第八章)。亞倫和他兒子們被洗淨;亞倫穿上祭司袍,帳幕和其中的器具都已擺定位並被膏抹,亞倫也被膏抹,這個過程並沒有藉著血完成。
依我看在,這裡我們找到了一個進入宇宙充滿榮耀道路明亮的入口。當亞倫和帳幕沒有藉著血而受膏的時候,在基督裡,神聖能力的豐滿和屬靈的恩典以及榮耀,滿溢整個受造之物的現場,見證神的榮耀。那就是,聖靈的能量以基督超絕的見證和宣告來充滿這裡。當受造之物在贖罪日與它(帳幕)聯合,之後,的確,必須藉著血得以潔淨並和好。但這並不會減損那在耶穌裡尊榮的恩典和神聖的超越。祂也是這個根基。因為祂是一切的創造者。受造之物染上了不純潔。所以救贖是重新建立所有事情的根基,使受造之物從敗壞的束縛裡得著拯救。但因著祂的造物原本就是都是屬於神。因此按照原本受造正常的秩序,應當獻給神(西一16和21)。
16因為萬有,無論是在諸天之上的、在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都是在祂裏面造的;萬有都是藉著祂並為著祂造的; 21你們從前是隔絕的,因著惡行心思裏與祂為敵,(西一16,21)
亞倫的兒子們;他們與神同在的基礎
當亞倫的兒子們被帶進來,首先祭壇藉血得以潔淨(15),因為我們所得著的是出於唯基督個人的超越和祂的名是賴。當亞倫的兒子們穿上祭司的衣服的時候,就獻上祭物,一開始是以公牛犢為贖罪祭,首先將血塗在亞倫和他兒子們的耳朵和拇指和腳趾(23-24);再彈在亞倫和他的衣服上、接著是彈在他的兒子們和他們自己的衣服上(30),照著出埃及記裏面神的指示膏抹並彈上血。基督的血和聖靈是我們與祂聯合,並與神同在的立場。
利未記 第 9 章
二.亞倫和他兒子們祭司事奉的引進 九1~21
耶和華的同在在祝福裡,顯明祂悅納了祭物
5於是他們把摩西所吩咐的,帶到會幕前;全會眾都近前來,站在耶和華面前。6摩西說,這是耶和華吩咐你們行的;耶和華的榮光要向你們顯現。7摩西對亞倫說,你就近壇前,獻你的贖罪祭和燔祭,為自己與百姓遮罪,又獻上百姓的供物,為他們遮罪,都照耶和華所吩咐的。
耶和華在第八天顯現並顯明祂悅納那天所獻上的祭物(九1),祂榮耀裡的同在是在百姓中間。這樣的表顯是根據:第一、亞倫,藉著祭物得以站立,為百姓祝福;然後摩西和亞倫進入會幕,又出來祝福百姓(九23)。就是,表徵基督首先作祭司藉著獻上祭物祝福他們,然後基督作為君王和祭司,進去並在會幕隱藏祂自己一會兒,然後以這兩個身分出來並祝福百姓。當這事發生的時候,正如耶穌再來的時候,祂要公開展示這祭物蒙了悅納,並且耶和華的榮耀將顯現給百姓看,然後他們要以這種方式成為對神真正的敬拜者。
以色列知道他們的祭物蒙悅納的時候
22亞倫向百姓舉手,為他們祝福。他獻了贖罪祭、燔祭、平安祭,就下來了。23摩西、亞倫進入會幕,又出來為百姓祝福;耶和華的榮光就向眾民顯現。24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燒盡了壇上的燔祭和脂油;眾民一見,就都歡呼,面伏於地。
這是具有深切意義的場景;在這裡我還有一句話要說。在這裡找不到教會(雖然在任何與神有關的情況裏都有一般性可以適用於教會的原則),除非可以在摩西和亞倫的身上看見教會。神的祝福來臨並顯明出來;那就是,當摩西和亞倫出來站在帳幕門口,在那裏顯明祭牲蒙神悅納(24)。以色列的情形也將是這樣。當主耶穌顯現的時候,他們要承認他們所扎的那位,並且這祭物的功效將要顯現在祂照顧以色列國的事上。這件事將要藉著基督的顯現被公開。我們認識這個祭的功效是當基督還在幔子裡面的時期,更確切地說基督還是在天的本身裡面,因為現在這個幔子是裂開的。以色列人要到基督出來作王的時候,才會知道祭物蒙了神的悅納;對我們來說,當祂還在裡面的時候聖靈就出來了,所以,我們對於蒙神悅納有預期性質的確信,並且我們與在那裏(聖所裏面)的基督有連結。這就是這段經文給基督徒正確的性質。
耶和華顯現的地方
耶和華顯現在獻上這個祭的外院子(12),當摩西和亞倫來到神與百姓說話的地方,(不是在祂吩咐中保的地方,就是在見證的櫃那裏,在那裏摩西的臉上沒有帕子,他在那裏與主交通)就是在回答顯現在那裡的這個表號。還有ㄧ些與這個情形有關非常特殊的情況。在那裏祭牲的血並沒有拿到聖所裏,雖然公牛的身體燒在營外*{註36}。贖罪祭的確獻上了,但它應該要由祭司吃掉(見十17,18)。這裡建立的關係是相當外在的。這些罪和污穢被帶到營外清理和去除;這些不能拿進入幔內,也不能在那裏與神相會。
17這贖罪祭既是至聖的,耶和華又給了你們,要你們擔當會眾的罪孽,在祂面前為他們遮罪,你們為何沒有在聖所喫呢?18看哪,這祭牲的血並沒有拿到聖所裏去;你們本當照我所吩咐的,在聖所裏喫這祭肉。(十17,18)
*{註36}看來這段經文並沒有明確的說明這隻公山羊是否為著百姓被燒在營外(九3)。在十章16節說牠被焚燒,而且它的血並沒有為著贖罪拿到聖所裡去,所以,他們應該把它吃了。如果有人認為它被燒在營外這是錯誤的;雖然為著亞倫的公牛被燒在營外牠的血也沒有拿到幔內。至於這隻公山羊只是說,"首先,為著罪獻上 (九15)。亞倫的祭物似乎顯明,基督祭司職任的性質還是不能將以色列人帶入與幔內之神的交通裏,雖然基督也是為著他們在十字架上受苦。這隻公山羊的血放在外院子的祭壇上。亞倫的兒子們應已吃了為著百姓的祭物,就如為著與神有關係的百姓所犯特別的過犯。
它們就是亞倫承接聖職之後所獻的供物,不是使亞倫承接聖職所獻的供物。當然正常來說,那裏沒有為著百姓的供物。現在他的手充滿了聖物。讀者可能會說,對於以色列的餘民來說(十四萬四千人同著羔羊在錫安山上,這位以色列中間的受難者,現在作王了),他們是站在地上,但他們是在天上學習唱這歌,雖然他們不是在天上唱這歌。
利未記第十章
祭司的職任立即就虧缺了神的榮耀
1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2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
最後,我們看見,唉!這一直是人的光景。建立祭司職任的第一天人就虧缺了神的榮耀。拿答,亞比戶獻上凡火,正如人想要以天然建立他們與神的關係,而不是把他們的事奉建立在燔祭壇上,因此他們死了。
神的同在所需要的
無論如何,祭司們必定不能偏離他們的承接聖職(6,7節)。因此他們必須是拿細耳人(9),除了肉體的興奮之外,還要從一切事物中分別出來歸給神,因為那些事物會使天然的性情在神的同在裡失控,他們要從那些會妨礙他們感覺到它(神的同在)能力的事物分別出來,肉體在這個抽象狀態是沒有地位的。神的同在必須有其充分的能力,肉體必須在祂面前靜默。唯有如此,他們才能夠辨別,甚麼是不潔淨與甚麼是潔淨的,甚麼是褻瀆與甚麼是聖別的。
這是合於律法的事,是真正的快樂,然而不屬於祭司職任,這樣的歡樂是流自神的祝福,但並不是檢驗肉體正如不是檢驗神的同在一樣;因為(神的同在)對我們的心,對我們的性情和它(我們性情)的活動總是有一定程度的抑制,這是從與神的同在所發出來的。但祭司的職任是在神的面前行使的。
利未記第第十一章
利未記 第 11 章
叁.生活的條例 十一1~二二33
一.飲食上的分別與禁戒死亡 十一1~47
以下的註解包含第十一、十二章。
祭司的分辨、服事和職責
11這些對你們總是可憎之物;你們不可喫它們的肉,它們的屍體也當看為可憎之物。12凡水裏無鰭無鱗的,對你們都是可憎之物。13飛鳥中你們當看為可憎之物,不可喫的乃是這些:雕、狗頭雕、紅頭雕
祭司職任正在建立起來,因此分辨神聖和褻瀆之事,沾染不潔之物的判斷 (第十一至十五章),和為著潔淨受玷汙之人所該做的事都成為必須的了。我們看見,信徒就是因為分別出來得以親近神,親近神的本身就可以藉此辨別這件事,這也就是祭司服事和職責。
分辨什麼是潔淨的食物 (飲食上的分別與禁戒死亡 十一1~47)
首先,關於食物。一般的原則是潔淨的食物才可以吃,從在這個意義上來說,首先,潔淨的原則完全根據食物的成份,原則上,根據神聖的秩序(當然這裡所說的都是一些豫表),就像魚有鱗片;其次,可以吃的食物必須是完全成熟可以消化,也不存在直接通過一切消化腸道頑固的能量。這兩種本質必須結合。直接將東西照它的原樣吞下去或缺乏穩定牢靠的性質,都算為不潔淨。要算作潔淨的食物,必須同時反芻的和分蹄。關於鳥類,食肉的夜鷹和那些不能被馴服的鳥類都被禁止當作食物;在地上無論爬行或用腹部爬行的爬物都算為不潔淨。一般而言,在吃的事上要分辨什麼是潔淨的。
利未記 第 12 章
二.人類生產的不潔 十二1~8
神的審判在與罪有關的不潔上
1耶和華對摩西說,2你要對以色列人說,若有婦人懷孕,生了男孩,她就不潔淨七天,像在月經污穢的日子不潔淨一樣。3第八天,要給嬰孩行割禮。4婦人要在產血得潔淨期中,家居三十三天。她不可摸聖物,也不可進聖所,直到她潔淨的日子滿了。5她若生女孩,就不潔淨兩個七天,像她在污穢的時候一樣;她要在產血得潔淨期中,家居六十六天。
之後,我們看見神的審判臨到未墮落之人他們本該享受的喜悅和福分。現在人的生產與罪有關,因此算為不潔淨的。女人的生產,因為在她裡面有過犯,並且她被欺騙,因此更是不潔淨的*{註37}。
*{註37}與這有關的是人墮落性情裏的軟弱(比較創世記一章2節)。一切和性情的軟弱有關,都是由於罪的影響,所以在律法之下被算為不潔淨。這在屬靈上也是真實的。這一切不潔淨都是在肉體裡的生命一些或其他暴露出來的結果。麻風病人也是這樣;紅肉算為不潔淨,同樣的,在其他情況當中,這生命 (這生命已經成為不潔淨的,並且被撇在一旁,藉著罪受到審判),把它自己暴露在外面,甚至是軟弱也成為這生命表現出來的原由。
利未記第十三章
三.從人裏面發出的不潔(麻風) 十三1~59
以下註解包括第十三章。
在人、衣服、 房屋的麻風
關於麻風病需要更詳細一點的說明。它可以發生在人身上,衣服(十三章),房子裡(十四33~57)。麻風表徵罪在肉體的活動。屬靈的人,以祭司為例,可以把它辨別出來。如果紅肉出現,他就是不潔淨的(9-11,15)。表徵肉體能力在作工。如果人全身是白的,它只是疾病的影響,就是當人完全承認了罪,使罪不再活躍;他就是潔淨的(13,16)。如果它在肉體上是邪惡的,它就可以傳染給人。第一步是要他承認;並且是在充滿屬靈的洞察力之下承認,並在神的審判之下,這會將那在他本性裡頭的行事帶到光中(顯明出來)。當他受到審判和檢測的時候,他必須下定決心。他無分於神的教會,雖然在某種意義上,他是教會的一部分。因為要把他逐出營外(45-46)。
各種情況下的麻風,與處理方式
47染了麻風災病的衣服,無論是羊毛衣服或麻布衣服,48無論是在經上或在緯上,是麻布的或羊毛的,無論是在皮子上或在皮子作的甚麼物件上,49這災病在衣服上或皮子上,經上或緯上,或在皮子作的甚麼物件上,若是發綠或發紅,那就是麻風的災病,要給祭司察看。50祭司要察看那災病,把染了災病的物件隔離七天。
麻風(罪)表現出來的各種情況,在我們的週圍裏,也在個人行為上。如果只有一個污點,就要洗衣服,它就潔淨了(54);相反地,如果瘟疫蔓延,整件衣服要燒毀;如果是瘟疫,即使沒有蔓延,在洗淨後還是存在不變,整件就要燒毀(52)。如果改變也不再擴散只要把斑點挖出來(56)。
衣服麻風的屬靈豫表
53祭司要察看,若災病在衣服上,無論是經上或緯上,或在皮子作的甚麼物件上,沒有發散,54祭司就要吩咐他們,把染了災病的物件洗了;祭司要把物件再隔離七天。55染了災病的物件洗過以後,祭司要察看,那災病的現象若沒有改變,災病也沒有發散,那物件就不潔淨,是腐蝕的災病,無論裏面或外面都蝕光了,要在火中焚燒。
如果我們被環境玷污,可是我們並不在這些事物裡面,那時只需要洗淨和維持在我們所在之地潔淨(53-55);如果這些事物的一部分本質上是壞的,它在我們整個光景中的確仍在擴散,那麼我們外在生活所有部分必須都放棄(52,55,57;如果,雖然洗淨過了,罪仍然在同樣的地方出現,如果我們就因此不能與神同行,這個地方必須不惜任何代價完全放棄;如果它因著洗淨就停止傳播,一般的光景也不受影響,就要放棄那些特別沾染污穢的部分。
利未記第十四章
利未記 第 14 章
四.患麻風者得潔淨 十四1~32
人,要得潔淨而力量不彀時的條例。
五.房屋裏的麻風 十四33~57
潔淨麻風病人的方法 (十四1~32)
1耶和華對摩西說,2患麻風的人得潔淨的日子,其條例乃是這樣:要帶他去見祭司;3祭司要出到營外察看,若見他身上麻風的災病痊癒了,4就要吩咐人為那求潔淨的,拿兩隻潔淨的活鳥、香柏木、朱紅色線和牛膝草來。5祭司要吩咐人用瓦器盛活水,把一隻鳥宰在上面。6至於那只活鳥,祭司要把它和香柏木、朱紅色線並牛膝草,一同蘸於宰在活水上之鳥的血中,7用以在那患麻風求潔淨的人身上灑七次,就定他為潔淨,又把那只活鳥放到田野裏。8那求潔淨的人當洗衣服,剃去所有的毛髮,用水洗澡,就潔淨了;然後可以進營,只是要在自己的帳棚外居住七天。9第七天,他要再剃去所有的毛髮,把頭髮、鬍鬚、眉毛、並全身的毛都剃了;又要洗衣服,用水洗身,就潔淨了。
關於潔淨,麻風病人首先要在營外,此時他還不屬於這營(3);但如果疾病的活動停止了,他得了醫治,但是他還沒有得著潔淨。因此,這是表徵肉體受到審判,並且它活動被停止了,不是指人的光景的性質被激發。它是享受神所承認人與神的關係裏必需建立的*{註38}。
*{註38}這個差異(得醫治與得潔淨)是很重要的;這個差異存在於我們內裡的工作之間,就是在我們裡面的罪受審判的事,由我們來審斷,基督的工作認為這件事,把我們擺在與神產生關係的條件裡。
潔淨的第一部分和這個地位有關。基督已經死而復活,人必須灑上祂那合格的血才能進入神百姓的營裡,在人與神的爭議上和神的要求上祂的血都是合格的,他在那裡就可以有分於他們運用潔淨的方式,實際潔淨的方法是在營內進行的,然後他就可以用這個有效能的潔淨方法,將自己呈現在神的帳幕前。他要取兩隻鳥,一隻憑著祭司的命令被殺死;因為在血獻上或灑出之前,祭司的運作無法正常開始,雖然大祭司在贖罪日代表以色列人*{註39}做了贖罪的工作。然而這兩隻鳥聯合在一起,所以我們沒有聽到其他祭牲被殺死,雖然血的功效是潔淨工作的一切;第二隻鳥要浸在第一鳥的血裡。
*{註39}這是大祭司獻的祭,但這不是正確的祭司行動。也就是說,這不是在人與人之間,甚至不是在人與神之間來回的行動,而是以他自己來代表他們:正如基督在十字架上代替祂的子民。
兩隻鳥與裝著活水的瓦器的豫表
因此基督死過就不再死了;因為祂已經復活了(兩隻鳥表徵基督的死與復活),但是,裝著活水的瓦器表徵聖靈的功效,這是照著聖靈全備的能力,就是在為人的基督之死的工作所得著的能力︰祂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的獻給神,因此神將群羊的大牧人從死裡帶上來,這是憑著永約之血。所以罪人是在基督工作的效能底下。
實際應用在麻風病人的潔淨
但現在在他能夠獻上祭物之前,還有實際潔淨的工作要做在他自己身上。那位潔淨自己的人要洗澡,我們常常會看見洗淨的水和血,表徵對罪之屬靈道德的審判被,因著這罪使人排除在神的同在之外,因此這個罪人,在原則上、在信心上,在屬靈道德上以及在審判上都得著潔淨了。最後的這血是標誌;但水是根據基督的死裡和神的赦免裡對罪的估價,這潔淨的水存在於基督死的美德裡,可以在祂為我們所作的工作上看見,因為這水來自於祂被戳的肋旁。祂藉著水和血而來。麻風病人去除掉沾染在他自己身上或是他所參與的任何不潔,現在他可以進入營中;那從一開始將他帶入與神交通的工作在他良心裡發動了*{註40}.
{註40}.當那些被視為他們之人(祭司)的良心受到質疑的時候,他們首先要
被洗淨,基督的祭物從每個面相來看,都是他們與神關係在各方面的量度,也是他們與神的關係裏成為與神交通的基礎,使這個交通在他們的魂裏產生內在的功效。但在這裡,罪人因他所犯的罪被看做是在在營外,所以必須先打好能夠與神有交通的基礎。這件事(人與神的交通)是在耶穌的死和復活裡所完成的。然後,因著他被洗淨(這是那靈藉著話所產生有效的運作),使他可以恢復與神交通的關係裡。
重回營後潔淨的第二部分
關於良心,這是藉著實化基督工作一切的功效,不只是與人蒙神的悅納有關,這是根據神對悅納人的認識,而且還要和良心得著潔淨有關,以及對神的認識,這是藉著在屬靈道德上對基督的工作,在每個方面的領略,以及神之靈超越工作的能力。這是得著潔淨的麻風之人重新回到營裡所該作的第二部分。
在這兩個方面認識基督的工作是重要的;一方面認識基督的工作在神悅納人的內在效用,另一方面,是認識基督的工作在良心本身的潔淨,使我們可以根據基督那工作的代價和完全的性質,恢復與神交通,這是根據基督那工作的價值和完全,成為我們在良心裡認識親近神的方式,和我們親近神屬靈道德狀況的憑藉。
為著潔淨良心的贖愆祭
現在讓我們探討所發生的事。第一件是贖愆祭。我們的良心必須藉基督的血得著潔淨,我們良心的一切都用這血來潔淨,使我們憑著清潔的良心,事實上,我們的良心今天已經被定罪了,或是在審判之日有該被定罪的;因此人必須獻給神,帶著他對寶血的認知,以及將這血的價值應用在他整個的舉止,他的一切行為,他整個的想法,和完全順服的原則上。這是對我們全人審判性的潔淨,這個審判是照著智慧全然順服的原則,這是一個作用在他的良心裏的潔凈,這不只是外在的規則,為著使這人從現在罪的權勢底下得蒙拯救,更要使他那深陷在善與惡知識裏的良心得著潔淨、基督的寶血是在神面前善與惡知識的量度。在人失敗之後,人成為一個罪人,所以這個工作必須發生在良心裡,使良心以謙卑的態度對待善惡的知識,並藉著基督寶血寶貴的功效,成為我們的良心得以潔淨,基督親自經歷所有與那寶血違抗的傷痛,這些違抗需要有基督的寶血灑在它們上面。
奉獻與交通
為此,人要被獻上給神。人的心首先在良心上得到潔淨。他所放棄的事物,都要照著本象原封地帶到良心裡,使良心在痛苦裡承認它們,這是照著神的羔羊寶貴之血的價值,這羔羊是沒有瑕疵,完全順服的,還必須忍受罪人的頂撞,我們藉血從罪得潔淨,唉!我們是何等背謬的受造之物。
在良心蒙血洗淨之後,我們的良心在它與神交通的能力上得到長進,這是藉著認識它的信心最寶貴的對象。關於交通,雖然和良心的定罪不同(來十),卻是和藉著水而有的交通有關(見約翰福音第十三章和約翰壹書第二章)。這樣的工作必須繼續在我們的良心裡,一次又一次的進行,只要我們的性情裡有任何不順服基督的,就是那些還沒有被擄來歸服基督的。
這血和油的應用,獻上贖罪祭
然後,這血要抹在他的右耳垂,右手,右腳,表徵他的思想,他的行為,他行動都根據基督的死的度量,並那顯示在這死裡面愛的宣告,憑著順服的原則得著潔淨。在血上還要抹上油,表徵所賜給我們的聖靈那聖化的影響和同在,藉著抹油我們受膏並受印記,不是洗淨(洗淨是由水表徵,就是藉著那靈,將話應用在信徒身上),而是賜給那些憑著認識神,神旨意的能力並因著愛而奉獻給神的人(因著愛,任何恩賜都可能加到這裏);使我們全人藉著聖靈的工作所成就的智慧和奉獻,把我們獻給神。之後,這油要倒在他的頭上,使他整個人奉獻給神。這個工作就完全成就在那尋求潔淨之人身上*{註41}。在潔淨之後,他要獻上贖罪祭;也就是說,(不僅為著所犯的錯,在實際意義上潔淨我們的良心,更是為著在神面前徹底審判罪;因為基督為我們成為罪,也揹負我們的罪),因為這些罪行,所以基督作用在我們的良心上,叫我們照著罪的本身來正確估量它,這些都是我們在基督的獻祭裡所看到的。
*{註41}.注意,這裡是如何十分清楚的把這位新基督徒引進的地位是何等的完全。罪責完全滿足,虧欠除去,藉血完全潔淨我們所犯的一切罪愆,並將聖靈賜給他,也把充分的權能賜給凡願意跟隨的人。使人能夠站起來應用這個豫表,使他個人可以站在基督徒的地位上。贖罪祭和燔祭的意義比這個更深遠,因此只有贖愆祭能用於將麻風病人帶來,使他受膏(12,18)。
獻上燔祭和素祭(20),使麻風病人潔淨
然後要獻上燔祭和素祭(第10節以後);前者,是表徵欣賞基督之死那完全的性質,祂將自己獻給神以至於死,為著維護至高者權柄所有的權益,因著有鑒於罪的存在,祂藉著以祂自己為祭物好除掉罪;後者表徵那位絕對無罪的基督,祂的完全、和在祂裡面那靈運行的能力,甚至到死,完全受那靈的試驗。這個死的本身有無限的完全性質,就像祂的工作一樣有無限的完全性質,因此它可以說,"父愛我,因我將命捨去,好再取回來(約十 17)"。這不只是主背負我們的罪的工作,還是絕對獻給神和祂榮耀的工作,我們身處罪把我們帶進去的光景裡,基督也藉著恩典進入我們的光景,使神可以在祂身上得到完全的榮耀。
在素祭裏我們還能看見,除了基督在祂的生命裡所有恩典的完全性質,就是看見祂的人性裏(細麵)純淨無疑的調著油,在祂的人性裡面有聖靈所有能力,味道,香味都在祂的本質裡;這是在素祭給我們看見的,這個時候這人還沒有抹上油(18,29)*{註42}-此外,我們還看見能力,而是在祂的本質裡(細麵)調合著的油。現在這人成為潔淨的了(20)。
*{註42}.這人抹上油的事實是在贖愆祭之後。但這個情況是顯明基督祂人性的本質,而不是展現祂的能力的時刻,因此祂說,“我若靠著神的靈趕鬼,神的國就在你們中間“,祂當受稱頌的生命裏祂的所是對神都是完全的也是在愛裡。這就是我們靠此得餧養的生命。我認為第18節並不意味著,油的本身成就了贖罪,而是贖愆祭成就了贖罪,因著這血為著魂成就了贖罪。但這並不會絲毫減損這個事實,人若沒有抹上油就不能站在這裡,同樣的,人除非接受聖靈,他的心和良心不可能站在神面前,他一切根基和量度都是藉著灑在他身上的血。29節所說的也是這樣,見如下。
29祭司手掌裏所剩的油,要抹在那求潔淨之人的頭上,在耶和華面前為他遮罪。和好以及恢復與神關係的重要性和實際
我們的魂與神和好是何等重要且實際的,如果以它(神和好)來評價一切,也就可以解開基督工作,並將它應用在魂,當然和好不是應用在外面的。唉!我們微不足道的心對這件事是輕率的,神之手的對付,祂的手以安靜又輕鬆的方式完成奇妙的事物,並賜下完全的恩典和能力。然而,我們確實看到,有時,在]某些魂身上(這是根據神的智慧)有痛苦和苦難伴同這個工作,那時良心著眼於在神面前事務的實際並藉著基督,認識我們心裏的光景,我們的心在本質上是罪孽深重並且遠離神的。
這就是神這部分所完成恢復魂的工作。這全然是神聖能力的工作,不僅僅是針對基督的工作和祂的復活,更是針對魂的本身;因為在這裡的情況是假設一個人已經極其的潔淨了。祭司判斷他已經潔淨了,但麻風病人自己在他的良心裡還沒有與神和好*{註43};因此神的靈為了這個目的,藉著基督的工作,將它應用到這魂的身上,也應用在它與基督的工作與聖靈同在工作的關係上,無論是在潔淨罪人,或在將這人奉獻給神的事上。願我們恩慈的神使我們注意這個!願這工作使祂歡樂,儘管這工作發生在我們身上並且是為著我們。
*{註43}.認識這兩種差異(祭司判斷他已經潔淨了,但麻風病人自己在他的良心裡還沒有與神和好)是重要的,它啟示罪的工作如何被停止,使我們的需要和意志朝著正確的方向,也使感情在一定意義上同樣朝著正確的方向,但是我們的良心尚未被恢復過來;因此交通尚未重新建立,蒙福的信靠和感情也沒有建立在良心裡。
房子的麻風—在地上
現在我們來思想房子的麻風。長大麻風的人,他的一切都和帳幕有關。他們仍然住在曠野︰行走在世界裡仍然是個問題。但是現在這人應該是在應許之地。它(房子的麻風)不是跟潔淨這人有關;它更是代表典型的會眾。當這裡出現玷汙的時候,他們就要把石頭和灰石搬走︰表徵相當程度改變外在的行為,就是把敗壞外在行為的個體除去,並被丟棄在不潔之物裡頭。如果整體因此痊癒,這所房子還能存立,如果不然,房子就要被完全摧毀;邪惡存在教會本身裡頭,當它顯明出來的時候,就要像麻風病人一樣。如果它的源頭在石頭裡面並且可以被取出來,如果只在那裡,只要取出石頭並去除灰石這房子就潔淨了,就可以重建整個外在的行為。這樣的潔淨包括挪走惡人,惡人就是損壞公開見證的人,公開的見證就是彰顯於外的表顯。這不是恢復良心的問題;(教會)整個更新取決於基督工作最初的功效,(基督工作最初的功效)使會眾蒙神悅納。
我們發現使徒保羅在他給教會的書信裏面,說,"願恩典與平安";而且,當寫給個人的時候他會加上"憐憫”。腓利門書似乎是例外;然而教會是在他家裏面。
*.這個點達秘在新約略解裏(提摩太前書第一章,腓利門書進入書信本文問安)會再次提到。
在衣服長麻風的情況,潔淨這人沒有問題,問題是擺脫汙染的環境。我們看見房子的例子是與一幅長痲瘋分開來的,這房屋是在應許之地,而不是在曠野的行為。我不懷疑同樣的真理可以應用在今天教會身上。教會是在應許之地;個人卻是走在曠野。然而,汙染房屋的石頭可能出現在那裏.
利未記第第十五章
六.身上的漏症得潔淨 十五1~33
(漏症、洩精、月經、男女同寢等不潔淨)
可羞恥的事明顯存在
其他與性情裏的軟弱有關的情況在這章被提出來,但是我要指出,罪已經進來敗壞所有屬於天然的,屬於肉體的,(無論這些事物的軟弱和無可避免的性質有什麼理由)。如果這些事物受到敗壞是無法避免的,那些可恥的事就會被曝露出來,或至少是無法掩蓋存在的事實,因為那些是墮落又罪惡的事。
然而,我們會發現,雖然這些是可恥的事,這裡屬靈道德敗壞的情況還是沒有像麻風那麼嚴重。麻風表徵積極的腐敗,這樣的敗壞在天性裡早就存在了,我們的心裡也承認,因此需要漫長的過程才能潔淨良心。在這裡,他們只洗一次,只有獻上贖罪祭,他們就能夠藉著獻上燔祭,就得以藉著基督的怡爽香氣進入交通。
利未記第第十六章
贖罪日︰潔淨聖所並為有罪的百姓成就贖罪的事
29每逢七月初十日,你們要刻苦己心,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甚麼工都不可作。這要作你們永遠的定例。30因在這日要為你們遮罪,使你們潔淨;你們要在耶和華面前得以潔淨,脫盡一切的罪。31這日是你們完全安息的安息日,你們要刻苦己心;這要作永遠的定例。
為著供備這些被污穢的百姓,需要贖罪日,我們得著這些啟示,
第一:這個贖罪日是為著潔淨在百姓中間被百姓污穢了的聖所,提供一般性的供備,以及
第二,為百姓他們自己的罪孽尋求贖罪提供一般性的供備。
一般情況下,有兩個偉大的觀念;第一,贖罪成就了,即使百姓有罪,他們還能與神維持關係;之後,第二個地方,就在亞倫進入聖所入口四周的難處,有在那個時代,進入至聖所的道路還不顯明。(這個見證是根據希伯來書)。
進到神面前
從這兩個觀點來檢視本章是很要緊的。本章是獨立存在的。在其他地方沒有提到那個嚴肅的日子所發生的事。基督作為祭物滿足了神的公義,對抗罪成為救贖的根基,這是由逾越節所表徵。如何接近坐在祂寶座上把祂自己啟示出來的神,如何潔淨罪汙,如何除去那些接近神之人的罪,如何潔淨他們的良心,這些都是問題。現在,當聖經把神完成這些事情的方法以豫表的方式呈現給我們,的確代表這事還沒有完成。關於這件事所發輝功效的總體概念、大祭司個人獨自接近,以香充滿至聖所。基督也是這樣親自帶著祂為神做成的工作所發出完全的怡爽香氣。神所在之處充滿了它(基督怡爽的香氣)。
照著神寶座的性質和權能藉著血所成就的贖罪
“免得他(大祭司)死亡"這句話反應出那應驗在基督身上任何絕對必須的性質。他(指大祭司)獨自站在神面前,像倒出來的香膏,發出怡爽香氣,聯於祭壇上的火,也就是表徵,怡爽的香氣是基於審判和死亡,惟獨發出獻給神完全的怡爽香氣:不是為著別人的血,而是為著試驗他完全性質的火;在這個事例上不是為著潔淨,而是為著發出這上好膏油的馨香,然後他帶著一些血,彈在施恩座上和施恩座前。成就贖罪或是挽回是根據神自己寶座的性情和權能的要求,因此,充分滿足祂的權能所發出公義之寶座的要求,寶座是神悅納人的所在;使恩典有了自由的道路,而且當敬拜者接近的時候,發現那裡有血在他面前,甚至成為寶座前的見證。其次,之後大祭司要潔淨帳幕、 香壇,及所有在那裡的一切物件。但只是潔淨在那聖所之內的物件。
公義的寶座成了(施恩)恩典的寶座,潔淨聖所和所屬的一切物件
因此,這裡有兩件事(其實是三件事)
(1)呈獻給神的血,這寶座是按著公義成為施恩的寶座,良心得著潔淨,使我們現在可以坦然無懼,並且
(2)聖所這裡也得潔淨,與聖所有關的一切物件也都得了潔淨,這是照著神的性情和神的同在,因為神住在那裡。由於祂的血流出來,基督使天上和地上的一切都與神和好了,但本章只顯明屬天的部分,這是藉著祂在十字架所流的血所帶來的和平。會幕之內絕對不可能有罪,因為這是神的居所,神會清除一切不潔,任何不潔不會出現在祂面前。
阿撒瀉勒之羊所表徵的代替︰認罪並由另一位來擔負
20亞倫為至聖所和會幕並壇遮罪完畢,就要把那只活著的公山羊奉上。21亞倫要雙手按在那只活著的公山羊頭上,承認以色列人一切的罪孽和過犯,就是他們一切的罪,把這些都歸在羊的頭上,並且藉著所派的人,把羊送到曠野去。22這羊要擔當他們一切的罪孽,帶到與人隔絕之地;那人要在曠野釋放這羊。
(3)在第三個地方(但這是一個獨特的服事),沒有外在的洗淨,而是由大祭司承認百姓的罪孽並按手在阿撒瀉勒之羊的頭上,再將牠送到沒有人居住的地方,牠背負著所有的罪遠離神,永遠不會再出現(被發現)。這裏所說的是以最明確的方式提出代替的思想。因此這裏有三樣東西︰施恩座上的血,聖所裏的和好,以及認罪並由另一位擔負。
明顯地,雖然阿撒瀉勒之羊被送走的時候還是活著,牠卻是被認為與另一隻之死所完成的工作有相同的功效。這是把罪孽永遠送出離開紀念之外的思想,加在死的思想上。這就建立了神的榮耀,一方面,這血灑在施恩座上;另一方面,還有阿撒瀉勒之羊的代替,表徵主耶穌,在祂寶貴的恩典裡,祂照顧有罪之人的案件,祂承擔他們一切的罪行;主耶穌為他們所完成的救恩是充分,全備,又是終極的。第一隻山羊是屬於耶和華的分,這是與祂的性質和祂的權能有關的問題。另一隻公山羊是百姓的分,這明確地表明百姓是在他們的罪孽裡面。
耶穌之死的兩面︰為著榮耀神,並拯救人
在主所完成平息的祭物裡面,關於耶穌之死有兩個方面必須仔細分辨。
(1)祂已經榮耀神,神也根據這血的價值向萬有行事*{註44}.。
(2)祂承擔祂百姓的罪;而且祂已經完成救贖百姓的工作了。
並且,在某種意義上來說,第一部分是最重要的。罪已經進到這裡來,神的公義真的會使祂離開罪人;因為神的公義和聖別同時也在這裡,那麼祂的愛和祂恩典的旨意,赦免,甚至照著祂真實的性情是愛來維護祂的榮耀,會在哪裡呢?
*{註44}.參看約翰福音十三章31,32節,和十七章1,4節。神根據這血的價值向萬有行事目的要使人可以得著榮耀,並不只是稱義他。
31他既出去,耶穌就說,如今人子得了榮耀,神在人子身上也得了榮耀。32神若在人子身上得了榮耀,祂也要在自己身上榮耀人子,並且要快快的榮耀祂。(約十三31,32)
1耶穌說了這些話,就舉目望天說,父阿,時候到了,願你榮耀你的兒子,使兒子也榮耀你; 4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你交給我要我作的工,我已經完成了。5父阿,現在求你使我與你同得榮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與你同有的榮耀。(約十七1,4)
在這裡我所說的不是需要得救的人,而是說到神自己的榮耀。神藉著耶穌完全的死,把祂的血放在神的寶座上,已經建立(神自己的榮耀)並將神一切所是都證明出來,祂所有的榮耀,沒有甚麼創造能做成的;祂的真理(因為祂已通過死的審判)在耶穌裡以最高的方式獲得成功;祂的權能,為著祂的榮耀使萬有服在祂兒子的腳下;祂以公義對付罪;以及祂無限的愛。神因此(藉著耶穌)得到完成祂恩典旨意的憑藉,來維護祂公義所有的權能,以及維護祂神聖的威嚴;因為有什麼能像耶穌的死,使他們得著榮耀呢?
耶穌完全獻上祂自己為著神的榮耀,使神的愛得到出口
因此耶穌這位神的兒子,為著神的榮耀完全獻上自己,祂順服以至於死,使神能維持祂權利充分的榮耀,使神的愛得到出口,使愛的行動獲得自由,所以耶穌說,"我有當受的浸,還沒有成就,我是何等的困迫!"祂充滿了愛的心,在親身的彰顯上,使祂回到沒有這愛的罪人那裡;但藉著贖罪,在完成神的恩典和祂的旨意上,使愛可以達到罪人而不受到任何阻礙;可以這麼說,耶穌自己在那份愛上有權利,因著這個地位,我們藉著恩典被帶進來,然而沒有人喜歡這個地位。"父愛我,因我將命捨去,好再取回來。
我們以崇敬的態度來說到這些事,以這種態度說到這些事是很好的,這是為著使我們神的榮耀以及祂所差來者的榮耀得以建立並彰顯。神聖性質所有的屬性,所有的特徵,都以它們最完全的性質彰顯出來,都在神和耶穌之間產生的榮耀得到充分的彰顯。照著神恩典的旨意,那使我們得救並蒙救贖的,以及那使我們的罪以同樣的祭物得著平息的,(我敢這麼說,因為它對我們來說是珍貴和重要的)這些只不過是這個工作裡面較不優秀的部份,如果任何事物在每件事物都完全的地方,它們就可以被稱為較不優秀的︰因為這個工作的對象是我們這些低下的罪人,如果這個工作從各方面來看都是完全的。這兩件事(使我們得救並蒙救贖的,以及使我們的罪以同樣的祭物得著平息的)沒有人能清楚地分開來;如果罪不在那裡,神裡面的一切要在哪裡彰顯呢?又是甚麼將罪除去的呢?也不是只有它(罪)在這裡而已,雖然我們知道它是在這裡;然而我們將永遠在榮耀裡、因為我們是基督工作之功效的證明和活的見證人。
我們在稍微思考過這個重大的原則之後,我們現在可以查驗這個特殊情況。
亞倫和他的家人與百姓
我們可以看見有兩個祭物;一個是為著亞倫和他的家人,另一個是為著百姓。亞倫和他兒子常常代表教會,不是代表身體的意義,而是代表祭司團。
屬天和屬地百姓之間的區別
因此,即使在贖罪日,我們也可以看見那些構成教會,和構成神在地上在營裡屬地百姓之間的區別。信徒的地位是在營外,在那裡他們的元首作為為著罪的祭物而受苦;但是,結果,他們因此在天上、在他們的神面前得著他們的地位,因為他們的元首已經進入了那裡。在營外*{註45}.,就是在在地上,回應他們屬天的分:他們是在永遠當受稱頌的基督裡面有了這兩個地位。絕祂。
如果自稱教會在地上站在這個營的地位上,信徒所該在的地方始終是在營外。事實上,她總是誇耀她的所作所為;但她所作的和猶太人一樣。至終,以色列要承認他們自己是在營外,使他們能藉著恩典蒙拯救並且再次被帶回來,因為他們在瞎眼的時候所撇棄他們的救主,已經在恩典裡承擔他們作為一個民所有的罪,在餘民裏面得回他們,因為他曾為這民死了。當基督在天上的時候,我們期待得到那個地位。以色列所有餘民的心將在那個時間之前,確實地被帶回到耶和華面前;他們只能進入這祭物的能力,那時他們要仰望他所扎的那位,並為祂哀哭。神命定要在這天折磨他們的魂,以及那沒有被切斷的人。
封閉進到至聖所的路,使百姓不至於滅亡
2你要對你哥哥亞倫說,不可隨時進入幔內的至聖所,到櫃上的遮罪蓋前,免得他死亡,因為我要在雲中顯現在遮罪蓋上。
再者,贖罪日更是根據百姓在曠野的情形而設立的,那時百姓沒有能力來享受完滿彰顯出來之神的關係。神已經救贖了他們,也已經向他們說話;但以色列人的心,照著人的喜好,在他們天然的光景裡面沒有這個能力(享受完滿彰顯出來的神)。以色列曾經造了金牛犢,因此摩西把帕子蒙在他的臉上;拿答,亞比戶在神的壇獻上凡火,這火不是來自燔祭壇。因此通往至聖所的路關閉了;禁止亞倫常常進入那裡。
他從來沒有穿著他的榮耀和華美的衣服進去那裏過。當他進去的時候,不是為了交通,而是為了潔淨被百姓的罪孽所玷污神住在其內的聖所,神設立贖罪日的目的只是為著宣告禁止祭司常常進入聖所,這件事明顯的發生在亞倫的兒子死了之後。他(亞倫)要帶著香雲進去,免得他死亡。這真是一個恩慈的規定,使百姓不至因他們的罪孽死亡;但聖靈顯明進入至聖所的路尚未顯現。
裂開的幔子
然後,我們的地位有什麼改變嗎?幔子裂開了;我們可以像祭司一樣,坦然無懼地進入至聖所,藉著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基督的身體。我們進入至聖所卻沒有良心的定罪,因為裂開的幔子,表明神寶座所有的榮耀和威嚴,那坐寶座的聖別除去了使我們沒有能力進入聖所的罪孽,或是使我們不能觀看內殿。我們甚至與基督我們的元首同坐,基督是祂的教會身體的元首。
在這時代的經綸裡,以色列是在至聖所外面
與此同時,以色列卻是在外面。教會在基督的人位裡,基督就是這位大祭司,贖罪日和整個時代經綸有關,在這個日子,以色列的大祭司身藏在幔子之內。這個幔子遮掩所有的入口,這個豫表的確在基督裡被除去了,所以,藉著那靈我們有充分的自由,但幔子還在他們心上。基督還在幔內,這是真的,他們的案件藉著祂所獻上的血得到照顧,但是,這血的見證還沒有從外面呈現給他們,因此他們的良心也沒有因為這個知識得到釋放,他們的罪孽永遠迷失在他們尚未居住的地上,在那地上永遠再也找不到他們。
教會的地位與大祭司同在幔內
正確地說,現在我們的地位是在亞倫的人位裡,這血彈在施恩座上。我們不只是因為阿撒瀉勒之羊得以稱義,這是外在的,這件事已經完成了,這是很明顯的,並且是一次永遠的完成,只是幔子還在以色列人的心上,我們與神之間不再有幔子。我們卻已經與大祭司一起進入聖所,因為我們與祂聯合;我們不是在外面等待祂出來將和好帶給我們。雖然我們得到的赦免是相同的,以色列人卻要在真亞倫從帳幕出來的時候,才得到這些事物(稱義、赦免等)。這就是為什麼亞倫和他兒子的獻祭的特性是將血彈在幔內的施恩座上,並且由亞倫親自進入裡面。
教會看似在外面,然而卻是在裡面
但教會是由在地上的人們所組成,他們犯了罪孽。因此從世人來看,就著他們的良心來說,他們被列在外面的百姓當中,就像亞倫自己,不能把他看作是典型的個人;並且他們的良心也因著確信基督在十字架上,在祂的身體上,擔負我們所有的罪而得著潔淨。根據基督寶血的價值,以及祂的人位完全蒙神悅納,因此我們的地位是在幔內。
等待基督,然而與祂聯合
等候基督的再來也是依循相同的原則。如果我認為自己是在地上負擔責任的人,我就會期望基督來拯救萬有,止息一切的苦難,和一切邪惡的力量;所以我自己個人,作為一個奴僕,在祂顯現在這裡的時候,我期待接受祂所認可的見證,祂作為一個主人,在全世界面前,即使我們做了祂吩咐我們去做一切的事,我們也只能說,我們是無用的僕人,我們只是做我們應盡的責任,我只是說到有關的原則。但是,如果我想到我作為基督身體上肢體的特權,當祂顯現在祂榮耀裏的時刻,我要與祂在天上聯合,我要與祂一起回來。
我們在基督裡,然而也在我們的環境中
我們應該知道如何區別這件事;如果沒有區別,那麼我們的思想,以及當我們使用這些經節的時候就會感到混亂。在每天個人的信仰上也是如此。我可以認為自己是在基督裡,並且聯於祂,與祂ㄧ同坐在天上,享受祂在父神面前所有的特權,並且連於祂這身體的頭。
我也可以看我自己是一個軟弱貧窮,獨自走在地上,有慾望,犯錯和需要勝過誘惑的人;因此我仰望天上的基督,當我在地上,基督為我單獨顯現在寶座上,對我來說,我因為能在神面前而歡樂,祂是完全的,但祂曾經經歷我的痛苦,如今祂已不再在我所在的環境裡,祂為著我、同著神在這些環境裏面。這是希伯來書給我們的教訓*{註46};然而,以弗所書更特別的教導教會與基督的聯合;在約翰的著作中,我們受到教導,我們個人是在祂裡面。
*{註46}.約翰壹書二章的教導與希伯來書的教訓區別在於︰當交通發生問題的時候,我們有基督成為我們與父的中保。因為罪打斷了交通,但中保基於公義和挽回恢復這個交通。在希伯來書裏,如何接近神是主要的問題,為著親近神,我們被成全直到永遠、因此我們可以坦然無懼地進入至聖所。所以罪不再是問題,因為憐憫和恩典應時地幫助我們。
利未記第十七章
八.顧到祭牲和血 十七1~16
蒙保守遠離玷污。神所擁有並尊榮
1耶和華對摩西說,2你要對亞倫和他兒子們並以色列眾人說,耶和華所吩咐的乃是這樣:3凡以色列家中的人,不拘是在營內或在營外宰公牛、綿羊或山羊,4若未曾牽到會幕門口,在耶和華的帳幕前獻給耶和華為供物,流血的罪必算在那人身上。他流了血,就要從民中剪除。5這是要使以色列人把他們在田野裏所獻的祭牲帶到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交給祭司,獻與耶和華為平安祭。6祭司要把血灑在會幕門口、耶和華的壇上,把脂油焚燒,獻給耶和華為怡爽的香氣。7他們不可再獻祭牲給他們行邪淫所隨從的山羊鬼;這要作他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在贖罪日這個相當特殊的指示之後還有一些規定,不是使人從玷污裡得潔淨,而是蒙保守遠離玷污,無論是百姓或是服事的祭司(第十七章)。這是為著保守他們成為神聖別的子民,使他們遠離所有在他們與神的關係上可能會羞辱神的事物,也保守他們自己與別人的關係。生命屬於神。當祭牲被宰殺,當獻上祭物的時候,血必須也連同祭物獻上,血當然是屬於神的。血必須流出來,脂油要燒在壇上。這樣人的心以隱密的方式離開神而去歸向邪魔的危險就得到保守,神對生命的權利和祭物的真理也就得以保全,包括所有重要的真理。因而人就得著神並尊榮神以及人與祂的關係。
利未記第十八章
九.聖別子民的聖別生活 十八1~二十27
耶和華的律例為了防止人在天然的關係上玷污自己
第十八章主題是防止人在天然事物的關係上玷污自己,也防止人在他天然的關係中的所是,使他不尊重自己。人不該這麼做;但因著人不尊重神,神就任憑他玷污自己(比較羅馬書第一章)。神的百姓接近祂,接受關於這個問題的教導。他們藥與他們被呼召出來這個世界的邪惡分別出來,因為輕率、放蕩、墮落、荒淫,使人落入撒但追逐墮落的人使他們成為牠的玩物。
第6節是這一章裡面一直堅持的偉大原則,不可因為信靠天然的關係,混亂了婚姻的親密行為。那些事情是被禁止的,以免落入屬撒但和非自然放縱肉體中,融入撒但使人投身於其中的汙穢,並且使神卻任憑他們、使他們貪婪地深陷於一切污穢之事之中。必須維持天然性情裏的合宜性質;禁止任何造成玷污的行為。耶和華的典章和律例引導他們︰因此經上說:人若遵行這些,就必因這些活著(十八5)。
你們甚麼人都不可親近骨肉之親,露他們的下體;我是耶和華。(十八6)
利未記第十九章
因為耶和華是聖的,所以要維持聖別
第十九,二十章,帶領我們往前走的更深入。百姓他們必須是聖別的,因為耶和華是聖別的。
第十九章啟示了善良的一面,雖然強調要他們保持自己遠離所有的褻瀆,以免褻瀆那聖別的主。但我們藉此更能發現什麼是美好,良善,並且合宜的,他們的行為應該是怎樣,在各項的細節裡,在他們維持與其他人的關係上,無論是在他們在行為上暴露在他們每天環境裏面各種各樣的危險裏︰因為他們與神有關係,耶和華是他們的神。在他們所有的行事上,神的子民行事要與他們的關係相稱,甚至要理解什麼對人合宜的,在他們每種關係裏,都必須照著神。因而,儘管這裡並不是與祭司職任有關的規條,藉著防範不合宜的事情玷污了在這關係裡的那些人,的確這是為了維持他們與住在他們中間之神的這個關係,使他們能親近祂。這正是何以在這裡我們看到要愛我們的鄰舍的教訓。
利未記第二十章
從偶像和邪惡分別出來,因為耶和華已經聖別祂的子民
第二十章進一步防範存在列國之間的邪惡和腐敗。神呼召以色列人要從這兩個玷污中聖別出來,在第十九章神的子民要更符合神的性情,在第二十章裏面教導他們要遠離偶像和邪惡,因為耶和華已經將他們聖別出來歸給祂自己。本章堅持以色列人要在各方面都是純淨的。
利未記第二十一章
利未記 第 21 章
十.為著祭司職任的聖別生活 二一1~15
十一.不彀格盡祭司職任者 二一16~24
專特地聖別與祭司相稱,分別出來歸給耶和華
第二十一章特別提出要做祭司就必須分別出來歸給耶和華︰祭司可以更親密的接近神應該與他們的行為相稱。他們所有的情形必須與神的同在相配。我們也是如此。
利未記第二十二章
十二.享受聖物時該有的聖別 二二1~ 16
十三.為許願並甘心獻之供物蒙悅納的路 二二17~33
第二十二章。如果由於軟弱和輕忽而有任何與接近神不合宜的事,祭司都要遠離這些事。因此有的食物只有祭司,和他們同樣在分別為聖的祭司家人可以吃。我們也是一樣︰我們只能吃基督獻給神的屬靈的食物,只要我們的心藉著那靈的能力,真實的分別出來歸給耶穌。所獻上的供物本身必須是潔淨的,這些潔淨的供物好像成為他們所獻上之神的眼睛,這是對祂的權能和我們與祂正確關係的感謝。這一切的確是在基督裡找著的。除了聖別,不會允許天然的硬心。與我們在神前的歡樂有關一切獻上的供物當中必須維持聖別。
在順服耶和華的話中實際成聖
第二十章嚴禁百姓跟隨拜偶像殘酷和迷信的習俗(撒但藉此使人墮落),告誡他們反對一切的混雜,因為混雜總是離不開拜偶像,也許可魔鬼給人的影響,我們有這簡單又美麗原則的展示,並且能管治他們的話:" 所以你們要使自己分別為聖,成為聖別;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你們要謹守遵行我的律例;我是使你們分別為聖的耶和華 (二十7-8) 。"他們必須在實行上使自己聖別並成聖,因為他們是在神的居所裏,這居所的主人是聖別的。成聖是建立在假設他們都認識與神的關係上,神會照著祂自己的潔淨,使與祂同住之人得以潔淨。
但隨後祂的話成為律例。百姓要照著神的指示順服祂,因為是祂將他們分別出來歸給祂自己。這是一個非常有助益的話,在關於聖別的事上成為我們所有思想的標準。在我家裡的任何人,我要他們是乾淨的,因為他們都在我的家裡面。在外面的那些跟我沒有關係*{註47}。然後,是耶和華為著使他們聖別而將他們分別出來。關於祭司能吃了什麼,我們在下面的經書裏會再度看到,那時我們再來思考和這些重要的說明。
*{註47}.在這裡我不是講我們的責任或憐憫他人。
利未記第二十三章
肆.節期的條例 二三1~44
一.每週的節期─安息日 1~3
二.每年的節期 4~44
1.逾越節 4~5
2.無酵節 6~8
3.初熟節 9~14
4.五旬節 15~22
5.吹角節 23~25
6.遮罪節 26~32
7.住棚節 33~44
主的七個節期
現在,我們來到節期(第二十三章)。這是神對祂子民一整年*{註48}的旨意,安息是這些旨意的結束。
*{註48}.我在這個發表上的智慧補充一點,翻譯為"節期"的這字,意涵一個指定或明確的時期,因此指回到這一年更新的週期。這系列的節期涵蓋整整一年,只要他們每年規律的回到來年。這和安息日的區別太大了,在安息日,神的安息只和創造有關;我想補充,關於新月,我毫不懷疑是以色列復興的豫表。因為大的新月出現在第七個月。
這裡有連續的七,眾所周知七這數字表達完全:安息日,逾越節和無酵節,初熟節,五旬節,在第七個月的吹角節,贖罪日,住棚節。
如果把安息日分開,自行計算為一個節日,逾越節也將從除酵節區隔出來,這樣就有七個節期。我這樣說不是為了保留“七”這個數字,而是這章本身就是這麼說的:每個節期都是從安息日算起,並稱下一個安息日(沒算這個安息日)為聖會。因為,從某種意義上說,這確實是一場盛宴;在另一方面,當所有節期結束的時候*{註49},它也是個安息日。一般來說,這些節期呈現給我們的是神與祂的子民關係所有的基礎;祂將他們聚集在祂四周,以祂的方式對待在地上的百姓。在其他方面,這些節期所包含的意義比那些更寬廣;但它是從這個角度來考慮這些情況,也就是考慮這些事實。它們是以百姓在地上的收成來看待的。
這些節期的概念是神招聚百姓來到祂自己四周成為一個聖會。這些嚴肅的節期因此成為把神的子民聚集在祂周圍,並且詳細地說到神招聚他們的方式。因此在這章把這些節期作出區分。很明顯,安息日就是神的安息,為要大大的將神的子民聚攏在祂身邊,因為神是祝福與平安的中心。所以,安息日是真正莊嚴的盛筵和聖會。除此之外,安息日顯然是分開和區隔聚集神子民的行動和方式。
因此我們發現在開始的時候提到安息日並認同它是一個嚴肅的節期;那時神的靈開始更新百姓(4節)然後開始嚴肅的節期,正如除了安息日以外,神擁抱並招聚祂百姓所有的方式。在計算七個節期的時候,逾越節和除酵節被視為一組,因為兩者在同一時間,因此被視為一組;或者,如果以安息日來分隔,它們就應該被視為兩個節期。這兩個觀念在聖言裡都並存。
4耶和華所定的節期,就是你們到了所定的日期要宣告為聖會的,乃是這些:
節期在屬靈道德上的區別
我們也可以用“耶和華對摩西說”*{註50}來劃分節期,作為各部分的標題:安息日,逾越節和除酵節;(1-8)。初熟節和五旬節(9-22);吹角節(23-25);贖罪日(26-32);住棚節(33節以後)。這個後面劃分的方法給我們節期在屬靈道德上的區別;也就是說,神在其中的法則。我們要多一點詳細介紹它們。
*{註50}.在字裡行間觀察到,在整個五經裡面的公式,這是對這些主題真正的分類方法。有的時候這些是給亞倫的指示,這些可能是基於已經存在的祭司職任一些內在的關係,有時候是神給摩西和亞倫的指示;在那種情況下,這些指示並非純粹以交通和誡命來建立神與人的關係,也有藉此規範所已經建立(祭司職任)之功能的行使有關的指示。因此我們在利未記第十章8節,我認為這是第一次,"耶和華對亞倫說";以及在第十一章1節神對"摩西和亞倫說";因為這個緣故,在頭一次神賜下誡命和律例的時候,它也帶來神和人之間的關係和行使引進祭司的職任有關的問題。這些一般原則將有助於領會神與祂子民交通的性質(見第十三章-麻風)。十四章1-32節,神告訴摩西關於祭司必須做的事簡單的條例,33節是神對摩西和亞倫指示(祭司要將那長疥癬的,再隔離七天。),再度看見祭司行使職任時該注意的條例。
安息日,逾越節和無酵節,形成一個整體 (1-8)
1耶和華對摩西說,2你要對以色列人說,這些是我耶和華所定的節期,就是你們要宣告為聖會的節期。
3六日要作工,第七日是完全安息的安息日,當有聖會。你們甚麼工都不可作;這是在你們一切的住處向耶和華守的安息日。
4耶和華所定的節期,就是你們到了所定的日期要宣告為聖會的,乃是這些:5正月十四日,黃昏的時候,是耶和華的逾越節。
6這月十五日是向耶和華守的無酵節;你們要喫無酵餅七日。7第一日當有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8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七日。第七日當有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
提出的第一個節期是安息日,因為這是神的所有法則的總結和結果。安息日是留給我們進入神安息的應許。這是耶和華的節期;但是這些節期,無寧說是啟示神帶領我們進入的法則,那是從第四節開始,正如我們已經說過(比較37,38節)。我們必須注意這種區分,我們把安息日*{註51},逾越節和無酵節看做一組(1-8節)節期。後面兩個,無酵節是節期,正確地說;逾越節作為祭物是這節期的基礎。正如使徒說,“我們的逾越節基督被殺獻祭了:所以,我們守這節不可用酵”,等等。
*{註51}.在這裡我要在安息日的主題上加增幾句話,把那靈的思想提供給我的弟兄們。順服這詞是很好地。首先,有分於神的安息使祂的子民聖別出來,這是他們獨特的權利。無論神賜給它(希伯來書第四章)任何兆頭,信徒的心都會著緊握不放。神從起初就建立了它(安息日);但是,事實上人從未享受它。人沒有參與創造的工作,他也不是受造為伊甸園勞動或辛勞;的確,他整理並維護這園子,但他沒有甚麼事可做,除了不斷地享受,然而這日從一開始就分別為聖。此後安息日作為紀念以色列人從埃及被神拯救出來的歷程,(申五15),先知也特別強調這一點,安息日被視為神之約的表號(結二十章;出三一13)。這詞的深廣並嚴肅是很清楚的,“我的同在將與你們同去,我必使你得安息”(出三一13; 三三14;利十九30)。這是百姓成聖歸給神(結二十12,13-16,20;尼九14:比較賽五十六2-6; 58:13;耶十七22;哀一7,二6;結二十二8; 23:38; 44:24)。除了這些經節之外,我們還看到,每當神給百姓任何新的原則或是與祂自己任何關係新的形式,總是會加上安息日:因此,安息日在恩典裡賜給以色列(出十六23);作為律法(出二十10)。我們又看見安息日,除了我們所讀的這些經節之外,出埃及記三十一13,14; 三十四21;當他們憑著中保、靠著神的耐心重新恢復的時候(三十五2),並且在申命記所立的新約裡在經文中都引用過安息日。
15你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神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將你從那裏領出來;因此,耶和華你的神吩咐你守安息日。(申五15)
13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務要守我的安息日;因為這是我與你們之間世世代代的記號,使你們知道我是把你們分別為聖的耶和華。(出三一13)
14耶和華說,我的同在必和你同去,使你得安息。(出三三14)
30你們要謹守我的安息日,敬畏我的聖所;我是耶和華。(利十九30)
12又將我的安息日賜給他們,好在我與他們中間作記號,叫他們知道我是那使他們分別為聖的耶和華。13以色列家卻在曠野悖逆我,不遵行我的律例,棄絕我的典章;(人若遵行這些,就必因這些活著;)他們大大瀆犯我的安息日。我就說,我要在曠野將我的忿怒傾倒在他們身上,滅絕他們。14我卻為我名的緣故行事,免得我的名在列國人眼前被褻瀆;我曾在列國人眼前領他們出來。15並且我在曠野也向他們舉手起誓,必不領他們進入我所賜給他們流奶與蜜之地;(那地是全地的榮耀;)16因為他們棄絕我的典章,不遵行我的律例,瀆犯我的安息日,他們的心隨從自己的偶像。20且將我的安息日分別為聖,這日在我與你們中間作記號,叫你們知道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結二十12,13-16,20)
14又使他們知道你的聖安息日,並藉你僕人摩西吩咐他們遵行誡命、律例和律法。尼九14
2謹守安息日不瀆犯,保守己手不作惡事,如此行,如此持守的人,便為有福。3與耶和華聯合的外邦人不要說,耶和華必定將我從祂民中分別出來;太監也不要說,我是枯樹。4因為耶和華如此說,那些謹守我安息日、揀選我所喜悅之事、持守我約的太監,5我必使他們在我殿中、在我牆內,有記念、有名號,比有兒女的更美;我必賜他們永遠的名,是不能剪除的。6還有那些與耶和華聯合的外邦人,要事奉祂,要愛耶和華的名,要作祂的僕人,就是凡守安息日不瀆犯,又持守我約的人,(賽五六2-6)
13你若在安息日掉轉你的腳步,在我的聖日不作自己喜愛的事,稱安息日為可喜樂的,稱那歸耶和華為聖之日為可尊重的,並且尊重這日,不行自己的路,不尋求自己的喜樂,也不說閒話;(賽五八13)
22也不要在安息日從家中擔甚麼擔子出去;無論何工都不可作,只要分別安息日為聖,正如我所吩咐你們列祖的。(耶十七22)
7耶路撒冷在困苦流離之時,就追想古時一切的美事;她百姓落在敵人手中,無人救助;敵人看見她,就嗤笑她的衰敗。(哀一7)
6祂強力拆毀自己的帷幕,好像拆毀園子;祂毀壞自己的聚會之處;耶和華使所定的節期和安息日,在錫安都被忘記;祂在怒氣的憤恨中,藐視君王和祭司。(哀二6)
8你藐視了我的聖物,瀆犯了我的安息日。(結二二8)
38此外,她們還向我行了這事,就是同日玷污我的聖所,瀆犯我的安息日。(結二三38)
24有爭訟的事,他們應當站立判斷;要按我的典章判斷。在我一切所定的節期,他們要守我的律法、條例,也要將我的安息日分別為聖。(結四四24)
23摩西對他們說,耶和華這樣說,明天是完全安息的日子,是向耶和華守的聖安息日。你們要烤的就烤了,要煮的就煮了,所剩下的要自己保存著,直留到早晨。(出十六23)
10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子、女兒、僕人、婢女、牲畜、並你城裏的寄居者,無論何工都不可作(出二十10)
21你六日要作工,第七日要停工,雖在耕種和收割的時候,也要停工。(出三四21)
2六日要作工,但第七日你們要有完全安息的安息日,是歸耶和華為聖的;凡在這日作工的,要被處死。(出三五2)
這些話告訴我們安息日具有廣泛又基本的重要性,因為它是神的心意也是神和祂子民之間關係的表徵,雖然只是個表徵,卻是一個嚴肅莊重的表記,它本身並不是屬靈道德的戒律;因為安息日標明人與神在祂的安息裡的關係,也是人的心與神有關真理的最高階。但是,如果安息日是極為重要的,用來記念神和猶太人之間所立的約,然而今天卻為著我們完全被神拋在一邊,是相等甚至更重要的,安息日是這個約的記號不屬於我們,然而神的安息對我們還是相當的珍貴不只如此;我們的安息不是在神的創造裡面,不是在這個舊造裡面,安息是以第七日為表記;而且(這還是更重要的),主耶穌是安息日的主,這對祂的人位來說是最重要的記號,如果祂沒有做甚麼跟安息日有關的事對祂來說就是一事無成,而且,事實上,他在登山寶訓中已經完全省略提及安息日,在登山寶訓那裡祂已經給我們適合國度基本原則珍貴的總結,加上父的名和彌賽亞受苦的事實,並且把屬天賞賜啟示給我們,這些都成為祂國度整體的原則,祂總是阻擋猶太人對安息日的想法;這個情況由它的傳道者(即聖靈)小心記錄下來。主耶穌在安息日經過死亡的過程,也是因著神與猶太人所立的約給他們帶來可怕的表記,對我們來說,卻是從安息日產生更美之事。
主日
我們已經引起太多的麻煩來試著證明,第七天實際上是第一天。一句話就駁倒了因此支撐起來的整個大廈;神的話稱最末的為起初的而不是稱為第七日。這麼說什麼是第一日呢?七日的第一日對我們來說是所有日子的一天,就是耶穌復活的那日,藉著那天耶穌的復活我們得著重生進入活的盼望,這 (耶穌的復活) 是我們一切喜悅的源頭,是我們救恩的源頭,這也成為我們生命的特點。因此,我們在復活裡可以得到神的安息。從屬靈道德來說,在這個世上,我們藉著安息開始我們屬靈的生活,而不是在我們工作結束的時候才得到安息。我們的安息是在新造裡;我們是在開端上,跟隨著基督,祂是安息日的元首,也是新時代的主。
因此很明顯,對我們來說,神的安息無法與在地上舊造安息的表號有任何關連。在新約裡我們有甚麼權柄可以把每週的第一天與其他的日子區隔出來嗎?就我而言,我並不懷疑。可以肯定的是,我們沒有像舊約律法的律例;這些律法與恩典福音的靈相對。但神的靈已經以暗喻的方式標出,每週的第一天,雖然那日並不是用與神的經綸的性質相反的方式來約束我們。主,照著祂的應許祂在那日復活了,出現在祂門徒照著祂的話聚集在一起的聚集當中:一週後,祂又做了同樣的事。在使徒行傳裡,每週的第一日被標出為他們聚集擘餅的那天。
哥林多前書第十六章要求基督徒在每週的第一日奉獻他們的收入。在啟示錄,這天被稱為主日,這是藉由聖靈以直接的方式給這日指定特殊的名稱。我清楚地知道,這是一種想要說服我們,約翰在靈裡所說的那日(主日)是在千年國裡。但這種解釋有兩個致命的反對。首先,希臘文所說的(主日)是另外一回事,而且這個詞(主日)還用於主的晚餐,屬於主的或是主日的,就是主日的晚餐,就是在主日的這天晚餐。誰也不能懷疑這個詞表達的意思,或者,因此可以不承認,每週的第一天與其他日子有別(正如主的晚餐與其他晚餐有區別),這並不是一個強加給新約信徒的安息日,而是有特別權利的一天嗎?
但是,證明它(主日)是與千年國有關,全然是建立在一個完全錯誤的想法上,因為啟示錄只有很小的部分說到千年國。這本書談到的是在千年國之前的事,並且啟示錄的發表也是在千年國以前的地方,無論它的性質是什麼也絕對沒有提到,無論他們預言的性質如何,這是指現存的教會;這樣一來,如果我們堅守神的話,我們不得不說,每週的第一天在神的話中特別是指主日。我們也不能不說,如果我們希望維持人子的權柄,祂是高過安息日,因為祂是“安息日的主”;
因此,如果我們這樣來維護猶太人安息日的權威,我們就有否定主耶穌祂自己的權柄,尊嚴,和權利的危險,以及重新建立舊約的危險,也有接受它作為指定的標誌,必且在律法之下勞苦為著尋求安息的危險。安息日真正的重要性越清楚,我們越覺得認識第七日不再是第七日而是七日的頭一日重要性,這日才是我們的特權。
另一方面讓我們注意,因為我們不再在律法之下,而是在恩典之下,因此不僅不會削弱和人的安息有關的思想,更不會削弱與神的安息有關的思想,這是在神與人關係整個啟示的管制思想。對我們來說,最終的安息就是在邪惡之中從屬靈的勞苦得著的安息,不只是從罪得著安息;這是我們作為祂的同夥所得著的安息,我們將要與祂同享安息,因為祂說“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做事。”
為著神的安息什麼是安息日真正必要的因素呢?是基督的祭,和純潔;雖然所有這些節期都把我們領到神的安息那裏,但是逾越節和無酵節這二個節期,是一切節期的基礎,對我們來說它們是安息的本質。基督的祭物以及不帶著任何罪的原則,構成我們在神的安息這部分的基礎。就著罪來說神得著榮耀,罪從我們被除去了,遠離祂的視線,也遠離我們的心。完全無酵是基督在地上生活的路徑與本質,並成就在我們身上,只要我們認識基督是我們的生命,並認識我們自己,雖然肉體還在我們裡面,我們與基督一起死也一起復活*{註52}。這樣我們就看見嗎哪與出埃及記第十六章安息日的關連。無酵,是基督的人位在地上所活出完全的性質,成為有分於基督生命之人在地上行事為人的原則。當然,在真正和終極的安息日,所有的酵將從我們這裡除去。基督的祭和生命的純潔使我們能有分於神的安息。
*{註52} 對此(與基督同死同復活)我們注意到有三個點。
第一在歌羅西書第三章,神算我們與基督同死 (在歌羅西書也一同復活);
第二在羅馬書第六章,藉著基督,我們算我們自己向罪是死的,不再活在亞當裡;
第三在哥林多後書第四章 它(與基督同死同復活)實際執行出來;總是在我們的身體上帶著主耶穌的死,使耶穌的生命彰顯在我們的身上。
以弗所書是站在不同的基礎上︰我們不是這樣向罪是死的,而是死在罪中,然後成為完全的新造。神主宰權能的恩典把我們帶進入基督裡面,必以同樣的大能使基督復活,從那墳墓裏達到神的寶座。
初熟節-基督 (9-14)
9耶和華對摩西說,10你要對以色列人說,你們進了我賜給你們的地,收割莊稼的時候,要將初熟的莊稼一捆帶給祭司;11他要把這一捆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使你們蒙悅納;祭司要在安息日的次日把這捆搖一搖。12搖這捆的日子,你們要把一隻一歲、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羔獻給耶和華為燔祭。13同獻的素祭,是調油的細面一伊法的十分之二,作為怡爽香氣的火祭,獻給耶和華。同獻的奠祭,是酒一欣的四分之一。14無論是餅,是烘的子粒,是新穗子,你們都不可喫,直等到把你們獻給神的供物帶來的那一天,纔可以喫。這在你們一切的住處,要作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在除酵節之後,來到初熟節的能力,;也就是在安息日的次日(七日的第一日),基督的復活。這是真正收穫的開始,這是藉著在這世界天然生命之外,並且超越這世界天然生命的能力所聚集收割的。根據猶太律法,在初熟節之前不可以收割︰基督是開端,祂是死人中的首生者。藉著初熟的果子頭一稛被獻上為祭是為著怡爽的香氣,不是為罪(12)。
很明顯的這裏沒有為著罪的必要。這就是獻給神的基督,祂是這麼的純淨,在神面前搖一搖(11),祂為著我們完全呈現在神眼前,從死人中復起,成為在神面前新作物的開始,這是連無罪的亞當也無法有分的情況,這位神人的心意,祂是第二個人,也是末後的亞當︰不,所有倚靠順服的都可能會失敗,也的確都可能已經失敗了,但是神已經在罪的所在之處完全地得著榮耀之後,祂勝過死亡,勝過罪, (因為祂向著罪死了),勝過撒但的力量,勝過審判,並且祂藉此完全離開當負責之人所站的場景,在祂完成工作之後,祂與神站在完全新的基礎上,使神完全得著榮耀;這樣的工作也給祂當得的稱號使祂能說,我父愛我,因為我捨命,我也可以再將命取回。使這個生命成為神的義,使祂在榮耀裡坐在祂的右邊。.
五旬節 — 那些屬基督之人初熟的果子 (15~22)
15你們要從安息日的次日,獻禾捆為搖祭的那日算起,滿了七個安息日。16到第七個安息日的次日,共計五十天,再要將新素祭獻給耶和華。17要從你們的住處帶來兩個搖祭的餅,是用細面一伊法的十分之二加酵烤成的,當作初熟之物獻給耶和華。18又要將沒有殘疾、一歲的羊羔七隻、公牛犢一隻、公綿羊兩隻,和餅一同奉上;這些與同獻的素祭和奠祭要作為燔祭獻給耶和華,就是作怡爽香氣的火祭獻給耶和華。19你們要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兩隻一歲的公綿羊羔作平安祭。20祭司要把這些和初熟之物作的餅,連同兩隻公綿羊羔,一同作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這些是歸耶和華為聖,給與祭司的。21當這日,你們要宣告有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這在你們一切的住處,要作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在獻與初熟節有關的素祭七週之後就是五旬節(15)。基督不再在地上這裡,而那些屬於祂的人卻仍在這裡,他們在地上被視為祂造物中初熟的果子,然而仍然有酵在他們中間。因此,儘管把祭物獻給神,這些祭物卻不能作為怡爽的香氣焚燒給神(利未記二章12節);但同著贖罪祭獻上的餅,藉著它的功效回應了在他們裡面的酵。從五旬節開始他們都是聯結成一體的聖徒。恩典的供應— 教會時期
22你們收割地的莊稼時,不可割盡田角,也不可拾取收割時所遺落的,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五旬節之後有一段長的時期,在這段時期裏沒有新鮮的神的法則。只有神吩咐他們,當他們收穫作物的時候,不要把田地的四角檢拾乾淨,在把收成收到倉裡之後,還要把一些新的穗子留在田裡,不要丟棄,這些是為著那些沒有享受神豐富的人們,但那些藉著額外的恩典有分於神為他們所供備的人,他們就得以在享受神賜與他們的豐盛裡。這件事將發生於這個時代結束的時候。
吹角節 (23~25)
23耶和華對摩西說,24你要對以色列人說,七月初一日,你們要有完全的安息,要吹角作記念,當有聖會。25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
五旬節的工作結束了,另一系列的事件開始(23節),經上說:"耶和華對摩西說"他們要在新月吹號角(比較詩篇八十一篇;民數記十章3,10節)。這是為了更新神賜給他們的祝福和屬於百姓的輝煌,以色列人在耶和華面前聚集成為會眾。現在還不是恢復喜悅與快樂的時刻,但起碼可以更新亮光和反照的榮耀,因為這些已經開始漸漸消失,需要再來啟發他們盼望的眼睛;和使他們聚集成為會眾,好重新建立這個榮耀。
26耶和華對摩西說,27七月初十日是遮罪日,你們要有聖會,並要刻苦己心,也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28當這日,你們甚麼工都不可作,因為是遮罪日,要在耶和華你們的神面前為自己遮罪。29當這日,凡不刻苦自己的人,必從民中剪除。30凡這日作甚麼工的人,我必將他從民中除滅。31你們甚麼工都不可作。這在你們一切的住處,要作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32你們要守這日為完全安息的安息日,並要刻苦己心。從這月初九日晚上到次日晚上,你們要守為安息日。
但是以色列人至少必須感覺自己的罪;在接著而來的嚴肅會中,百姓的苦難與贖罪日的祭物相關連︰以色列人必將因仰望他們所扎的那位而哀哭。這國 (至少是餘剩之民所組成的國) 將有分於基督作為祭物的功效,並且在他們低下的情形中悔改,並獲得神的承認,因此恢復更新的時期就會來到。在此之後就是百姓的悔改,這是與挽回祭有關。果效是在祭物裡;百姓有分於它是與他們魂所受的苦有關(比較撒迦利亞書第十二章)。但以色列人沒有做甚麼,因為這是安息日,他們在羞辱裡聚集在神面前。他們接受被扎的那位,帶著拒絕祂所產生有罪的感覺裡。
住棚節 (26~44)
33耶和華對摩西說,34你要對以色列人說,這七月的十五日是住棚節,要向耶和華守這節七日。35第一日當有聖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36七日之久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第八日當有聖會,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這是嚴肅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
37這些是耶和華所定的節期,就是你們要宣告為聖會的;要將火祭,就是燔祭和素祭,平安祭,並奠祭,各按各日獻給耶和華。38這是在耶和華的安息日以外,又在你們的禮物和所許的願,並甘心獻給耶和華的以外。
39你們收藏了地的出產,從七月十五日起,要守耶和華的節七日;第一日要有完全的安息,第八日也要有完全的安息。40第一日,你們要拿美好樹上的果子、棕樹的枝子、茂密樹的枝條、與溪邊的柳枝,在耶和華你們的神面前歡樂七日。41你們每年要向耶和華守這節七日。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你們要在七月間守這節。42你們要住在棚裏七日;凡以色列的本地人都要住在棚裏,43好叫你們世世代代知道,我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的時候曾使他們住在棚裏;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44於是摩西將耶和華所定的節期告訴以色列人。
接著是住棚節。在這個七天裡,他們要把火祭獻給耶和華;第八天又是聖會,這是新的一週裡面一個特殊的日子,它包括的範圍超過所有的時期,我認為包括復活在內;就是,那些參與的人在這份喜悅中復活。
這是嚴肅的聚集,就在第八天,在這個偉大盛宴的日子,主曾經宣告(祂曾告訴人那時還不是祂向這個世界顯示祂自己時候,連他的[猶太人])們弟兄也不相信祂),信祂的人要從腹中流出活水的江河,就是聖靈,聖靈有活的能力做工在他們裡面,並且要從這心流出來,帶著親密的情感從這顆心發表出來。以色列人在曠野,在他們漂流的時候,的確喝過流自磐石的活水,現在當他們慶祝住棚節的時候,這活水要經過他們,他們帶著喜樂慶祝那已過的日子,加強他們受引導進入那美地安的息裡。但信徒現在不只是喝,那些沒有看見卻相信的人是有福的;這河本身要流自他們的內心;也就是,聖靈帶著能力,在祂向世人顯明祂之前,這是他們從基督所領受的聖靈,他們要在屬天的迦南得著他們的居所。
住棚節表徵千年國度的喜悅
因此,住棚節表徵千年國的喜樂,當以色列從曠野出來,他們是因著自己的罪孽,被留置在曠野那裏,為著這個(千年國的喜樂)要再加添另一週的第一天,這是那些與主耶穌一起復活的人所享受復活的喜樂,聖靈的同在同時也回應了這件事(千年國的喜樂)。
在等待萬有的中心和源頭到來那歡樂的日子
因此,我們發現,住棚節在這地的增加收成之後舉行,正如我們在其他地方學習得知,住棚節不僅在收穫之後,也在葡萄收成以後舉行;也就是說,在信徒藉著審判與世人分開之後,就是對這地最末次審判的執行之後,那時屬天和屬地的聖徒都要聚集在一起。以色列人要在耶和華面前歡慶七天。
逾越節有其表徵,五旬節也有其表徵;但住棚節這天的喜悅尚未來到,那時基督要成為萬有的中心和源頭,主耶穌將在龐大會眾中歡悅,祂將在教會中帶領(眾聖徒)讚美耶和華 (詩篇第二二篇)。祂已在祂弟兄的聚會當中這麼做了。但現在雅各整個族類都被呼召來榮耀祂,這世界的兩極(猶太和外邦)都要記念他們自己。
只有在美地才能過住棚節
嚴肅會是在其他節期所沒有提過的詞,除了逾越節的第七天(申命記第十六章),這件事對我來說表達同樣的意義。住棚節不是在曠野中舉行的。為了舉行這個節期百姓必須據有美地,在平原上來過節。我們也能看見,自從頒布律法以後,從約書亞直到尼希米為止都沒有這樣舉行過住棚節(17被擄歸回的全會眾就搭棚,住在棚裏。從嫩的兒子約書亞的日子,直到那日,以色列人沒有這樣行過;於是眾人大大喜樂。尼希米記八章17節)。以色列人已經忘記了,他們曾經是在曠野中的外人。如果百姓不記念這個節期,歡樂會趨向毀壞;享受這個福分會引導我們去過住棚節。
正確地說,所有的節期都豫表在這地上神所作成的並且都和以色列人有關,除非我們將住棚節的第八天除外。因此,教會時期存在於從五旬節到第七個月那段時期的間隔當中。無論如何,我們可能,也當然的確從前面兩個節期獲得益處,但從歷史上來看,住棚節這個豫表主要是和以色列人有關。
利未記第二十四章
伍.其他條例與警告 二四1~二七34
一.燈臺與陳設餅的安排 二四1~9
二.褻瀆聖名者受到死的審判 二四10~23
這些節期顯示神對待祂在地上百姓的法則
在我看來,本書的其餘章節都有著各自特殊的負擔。神的靈已指出,在第二十三章(所提到各種節期),是神對待祂在地上百姓的法則,從開始到結束的歷史,就是從基督開始直到千年國度的安息。
神所作與祭司和背道相關的工作
1耶和華對摩西說,2你要吩咐以色列人,把搗成的純橄欖油拿來給你,為點燈用,使燈常常點著。3在會幕中見證櫃的幔子外,亞倫從晚上到早晨,要在耶和華面前常常整理這燈。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4他要在耶和華面前常常整理純金燈臺上的燈。
第二十四章首先呈現內在的工作,可以這麼說,一方面,這些條例只是和祭司職任有關,另一方面這些條例也和背道者公開的罪有關,就是與埃及結盟的後果,這些人褻瀆了耶和華。藉著祭司職任的照顧(不管是照神公開的方式,或是照以色列的光景)特別從傍晚到早上,就是在黑暗籠罩著以色列的期間,要維持那靈恩典之光。
5你要取細面,烤成十二個餅,每個餅用細面一伊法的十分之二。6要把餅擺成兩行,每行六個,放在耶和華面前純金的桌子上;7又要把純乳香放在每行的餅上,作為記念,作為獻給耶和華的火祭。8每安息日要常常把餅擺列在耶和華面前;這要為以色列人作永遠的約。9這餅是要給亞倫和他子孫的,他們要在聖處喫,因為這在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是至聖的,要歸與亞倫;這是永遠的定例。
此外,放在紀念之餅上面的乳香,代表以色列十二個支派,要作為甜美的香氣,焚燒給耶和華,祭司們藉著吃這些餅與眾支派相連,吃的動作具有繼續與眾支派聯合的意義。
恩典和審判(二.褻瀆聖名者受到死的審判 二四10~23)
因此祭司職任維持神向以色列人照耀的光,當他們中間一切都是黑暗的時候,在神面前怡爽的香氣成為對以色列人的紀念,祭司的職任與他們在這裡聯合,雖然在人的眼中百姓都迷失了,他們因著在高天的耶穌得以存活,作為在神面前的紀念。在某種意義上,教會有份於這個職事,正如使徒在羅馬書第十一章所教訓我們的。以色列人唯有隨著應許而行,作為亞伯拉罕的子孫,並不像我們作失喪的罪人被揀選出來那樣奧秘,我們沒有應許,我們是藉著主宰權能的恩典,被放在和主耶穌相同的榮耀裡。在以賽亞書第五十四章我們看到,雖然她曾是一個寡婦,在恩典裡,信徒被視為耶路撒冷。
從外在來說,神要在受咒詛之人身上執行把他們切斷和毫無憐憫之死的審判。
利未記第二十五章
三.享安息之年 二五1~55
1.安息年 1~7
2.禧年(五旬年) 8~17
3.關於享安息之年的規條 18~55
禧年的號角
第二十五章,美地本身是耶和華所持有的,因為這地是祂的;這地必須享受神的安息;此外失去所繼承產業之人,根據神的旨意,在指定的時候,將重新得回他的產業。禧年的號角將要響起,神要重新將每一個人歸回到他的產業上,這是根據神的權利,因為土地是祂的。他們的人也將重獲自由,因為以色列人是神的僕人。對待那些不屬於神的子民就不是這樣了。即使以色列人把自己賣給外人,神是他們至親的親屬,要將他們從外人贖回來。禧年的那天將釋放百姓,無論那些俘虜他們的人有任何的力量。
利未記第二十六章
四.警告的話 二六1~46
1.不可製作偶像,要守神的安息日,要敬畏神的聖所 1~2
2.順從者所蒙的福 3~13
3.不順從者所受的懲治 14~39
4.百姓被擄時的悔改與神的記念 40~46
神在恆忍和懲治的法則和祂無條件的應許
第二十六章,我們看見神在恆忍和懲治的法則上一個感人的畫面,如果以色列人走離祂。當他們承認他們自己的過錯,那麼祂會記念與他們列祖所立的約,就是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約。這是一個無條件的約,也是與美地有關的約。然後祂會記念祂以耶和華的名與他們祖先,在他們從埃及*{註53}出來的時候所立的約。神會以這兩個頭銜臨及他們:全能者,這是祂與列祖關係上的名稱;以及耶和華,這是祂與百姓關係上的名稱,就是在他們離開埃及歸回到祂自己的時候彼此關係的名稱。
*{註53}我把出埃及記第六章視為約,而不是律法。因為這是這約本身直接與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立的約,加上耶和華的名,將百姓置於這名之下。
利未記第二十七章
五.許願奉獻 二七1~34
1.把人奉獻給神 1~8
2.把牲畜奉獻給神 9~13
3.奉獻房屋 14~15
4.奉獻田地 16~25
5.奉獻的條例 26~34
神對獻給祂之物的權利;祂絕對的名
最後一章(第二十七章)專注於藉著祭司體系所獻給神之物,神的權利和神的命定。這些必然在提到祭司職任的時候一定會處理的,但是,我不懷疑,這些還有更廣泛的意義。這裡的主題是將自己獻給神的人,以及獻給神、屬於神的土地,就是神對以色列的權利,神擁有這地以及他們將它賣給其他人的權利。
關於基督,祂將自己無瑕無疵的獻給神;人對祂的估價卻是低廉的。以色列的權利是屬於耶和華。這是以馬內利之地,以色列人只能享受這地卻不是地主,他們只可以拿地做質押直到禧年;然後,地就要歸回它的主人,作為以馬內利之地。(以色列人被視為神的恩典的擁有者)當以色列人將它賣給外人卻沒有贖回它,當禧年來到的時候,土地將要完全屬於耶和華;祭司要擁有這地(21)。在撒迦利亞書第十一章(12節),基督將要這樣被估價,"是以色列子孫中所估定的(太二十七9)。
12我對他們說,你們若以為美,就給我工價;不然,就罷了。於是他們稱了三十錠銀子作為我的工價。(亞十一12)
21但到了禧年,那田地出買主手的時候,就要歸耶和華為聖,和永獻的田地一樣,要歸祭司為業。
我只指出本章所呈現的原則,並不會進入所有應用上的細節,這些細節本身不言而喻。這個原則是重要事情使人明白神的旨意;任何的誓言,無論是否贖回,或是土地在禧年是否歸還,在禧年時神會再次接管祂在以色列土地的權利,使我們進入我們擁有權利的產業上。
因此神的行政,是祂在恩典中回到神無條件的應許和在第二十六章給我們旨意的結果,以及在第二十七章所陳明耶和華完全的所有權。實際上,第二十六章是插進來的話,主題是陳明神的法則,在使我們在恩典裡歸回到祂的應許上;第二十五章主題與人被贖回有關,如果他或是他的親屬可以將它贖回;第二十七章主題是神絕對的所有權。
信託給祭司的審判顯然表徵這是基督做祭司和君王
11若牲畜是不潔淨的,是不可獻給耶和華為供物的,就要把牲畜安置在祭司面前,
12牲畜是好是壞,祭司要估定價值;你這祭司怎樣估定,就要以怎樣為是。
14人若奉獻房屋,歸耶和華為聖,房屋是好是壞,祭司要估定價值;祭司怎樣估定,就要以怎樣為定。
18倘若他在禧年以後將田地奉獻,祭司就要按著到下一個禧年所剩餘的年數給他計算價銀,將你所估定的價減低。
在這裡我們也看到這個審判是根據祭司的判斷。然而雖然這是根據祭司決定的,這也是在耶書侖正直的君王決定的,都是根據珍賞而信託給祂的職任。這清楚顯明誰有資格做這件事,並且是根據什麼性質來執行的,雖然這件事是根據辨別力,這個恩典和祭司的這些權利。這正是作祭司的基督,也是在以色列中作王的基督,祂將命令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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