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來十三1~25
召會生活中的美德 十三1~19 Virtues for the
Church Life
一 六件實行的事 1~7A. Six Practical Items
召會生活實行的十項美德
壹、弟兄相愛 貳、接待人 三、記念受苦的肢體
肆、尊重婚姻 伍、不可貪愛錢財 陸、記念作神話語執事的人 柒、行善 捌、供輸 玖、信從那些帶領你們的,且要服從 拾、為使徒禱告
前十二章在新約的架構中是獨特的,(1-6節)頭三節的勸勉彼此相關:接待客旅(2節)和參與被捆綁及遭苦害者的苦難(3節)是體現弟兄相愛(1節)的方式。後三節的兩項勸勉都是關乎個人的行為,分別論到性的道德(4a)和對金錢的態度(5a);
1弟兄相愛要持久。
1 Let brotherly love continue.
本章是為著正當的召會生活而寫的。就如弟兄相愛,接待客旅等等,都是為著召會生活。愛是最大的美德,也是極超越的路。愛是生命的彰顯。愛是生命的表現。持久或,常存。
直譯「讓弟兄的愛常存/繼續下去」,「總要保持弟兄的愛」。指對主內弟兄的愛。信徒因基督的救贖而成為基督的弟兄,亦成為彼此的弟兄;耶穌要門徒彼此相愛,使「弟兄的愛」有「主內弟兄的愛」的意義。作者懇切地呼籲他們要讓弟兄的愛「繼續下去」。隨後的兩節明確地指出了弟兄相愛的具體方式。
2 不可忘記用愛接待客旅;因為有人藉此不知不覺的款待了天使。
2 Do not forget hospitality, for through this some, without knowing it,
have entertained angels.
接待能造就人,把許多新血帶進身體的交通。羅馬十二章十三節,待客要追尋機會,提前三章二節,提多書一章八節,彼前四章九節,都勸勉要樂意待客。
客旅包括不認識的基督徒旅客,傳道人、教會的帶信人,以及因逼迫而逃難的信徒。古代的客店昂貴又不安全,早期教會的宣教士,如保羅、提摩太,及耶穌自己(路十38),都依靠信徒的接待。
「保持弟兄的愛」,「不可忘了款待旅客」以及第3節的勸勉,都是基於耶穌的教導(太廿五35、36:「我作旅客,你們接待我;我在監裏,你們來看我」)。
所接待的客旅對他們就是 神的使者,將祂的信息和福氣傳送進來。
3 你們要顧念被捆綁的人,好像與他們同受捆綁;也要顧念遭苦害的人,因為自己也在肉身之內。
3 Remember those who are imprisoned as bound with them, those who
are ill treated as being yourselves also likewisetreated in body.
【注1】 這就是與基督身體(召會)受苦的肢體一同受苦。(林前十二26。)
我們若記念受苦的肢體,我們就是活在身體裡,並且有身體的感覺。若是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都感覺到,並與他一同受苦。(林前十二26。)這就是身體生活。
顧念被捆綁的人的方法包括:探望和服事他們,以財物供應他們,為他們禱告。與他們同受捆綁是指在基督徒的連繫是緊密到一個地步,一個信徒的受苦由所有信徒一同承擔(林前後十一29)。
好像與他們同受捆綁」,意即「感同身受地」、「就像跟他們一起被囚禁似的」。
「受虐待的人」不只限於坐牢的人,指那些因他們的基督徒信仰,「遭苦害」的人(十一37、25)。「因為自己也在肉身之內」,提出信徒應記念受虐待的人的原因:前者也像後者一樣「帶著血肉之軀」,過世上的生活,因而可能會同樣受到虐待,而這思想應促使信徒有同情心。
顧念為現在時態,表示繼續不斷的行動;以實際的行動表達出來的。(一)這些被囚禁的人是因他們的信仰而「坐牢的人」,正如「同情那些遭監禁的人」(十34,)。「要記念被捆綁的人」也是耶穌的教訓(太廿五36:「我在監裏,你們來看我」)。在古代,坐牢的人要依賴自己的親朋戚友去供應他們物質(和心靈)上的需要;保羅坐牢時,就屢次受到他的親友和教會及主內肢體的照應和支持。
4 婚姻當在眾人中間受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淫亂和姦淫的人,神必審判。
4 Let marriage beheld in honor among all, and
the bed undefiled; for fornicators and adulterers God will judge.
【注1】 召會是健全、健康,還是失去其元素與素質,多半決定於婚姻生活。我們要用聖別和尊貴,持守自己的身體,自己的器皿,(帖前四3~4,)免得有人『在這事上越分,佔他弟兄的便宜。』(6)在召會生活中,弟兄姊妹之間的接觸,必須是聖別的。我們尊重自己的婚姻,也尊重別人的婚姻。尊重婚姻,就是用聖別和尊貴持守自己的身體,並且遠避淫行。
在召會生活中,弟兄姊妹之間的接觸是無法避免的;因此,為著保護自己不受玷污,我們必須尊重婚姻,行為也不可放肆。這件事嚴重的影響我們在神經綸中的長子名分。流便就是因他的污穢,失去長子名分;約瑟就是因他的純潔,得著長子名分。淫亂、姦淫的人,神必審判,召會也必須審判,因為沒有什麼比這種污穢,更破壞聖徒和召會生活。
【注3】 神是聖別的。聖別的神絕不容忍我們中間任何的污穢,祂必審判祂的百姓。(十30,十二23。)
異教徒對性多採過分縱容的態度,勸勉信徒要保障婚姻的神聖包括一切不合法和不清潔的性關係。「床笫應是無玷污的」,此字在七章廿六節用來指大祭司基督的純潔無瑕、沒有被罪玷污;「夫婦必須忠實相待」,乃是「追求聖潔」─也是神所喜悅的事奉(十二28)──的部分內涵。此罪若涉及弟兄之妻,就是「佔弟兄的便宜」(帖前四6),有違「弟兄相愛」的道理。
「淫亂」指性濫交的人,不管他們的性行為是婚前的性行為或是婚後的婚外情,是牽涉同性的或異性的;「行淫的人」指對偶配不忠的人。是不合法和不道德的性行為的人。
「審判」為現在時態,神就是藉審判行淫者和其他有不道德的性關係的人。淫亂的和姦淫的「不能承受神的國」;弗五5:淫亂者無分於「基督和神的國」;帖前四6;羅二5),神的審判到某程度在今生已臨到犯罪者的身上(羅一24-28)。
5 你們生活為人不可貪愛錢財,要以現有的為足;因為主曾說,“我絕不撇下你,也絕不丟棄你。”
5 Let your way of life be without thelove of money, being satisfied with
the things which are at hand; for He Himself has said, "I shall by no
means give you up, neither by any means shall I abandon you'';
【注1】 貪愛錢財的人,必不能進入召會生活的實際。我們總該以現有的為足,使我們不受瑪門的迷惑而離開召會生活。主既是幫助我們的,我們就當滿足、安心,使我們完全蒙保守在召會生活的享受中。貪愛錢財的人都是猶大、叛徒,是出賣主、主的見證、和召會生活的人。這樣的人,不可能過召會生活。
我們應當以現有的為足,並安於任何境遇,因為知道我們有主,並且可以信靠祂而活。使我們不受瑪門的迷惑而離開召會生活。
主知道我們的需要。我們可以安心的為著主、為著召會生活,奉獻一切,無須為生活而掛慮。只要我們進入幔內,出到營外,主會照顧我們的需要。祂是我們的幫助者,祂永不離棄我們。我們的責任就是在至聖所裡生活。我們的生命在祂裡面,我們的生活也在祂手中。
「不可姦淫……不可偷盜」(出廿14-15;申五18-19)二者並列,;「偷盜」的行動背後就是「貪愛」屬於別人的(第十誡)。保羅同樣把淫亂(和姦淫)與貪婪相提並論;此二者都是「自私」的表現,在於貪愛錢財和享受,為放縱情慾的事大開機會之門。「不貪財」是監督的一項資格(提前三3)。法利賽人卻是貪財的(路十六14),貪財也是保羅所預言的、末世的人性(提後三2);保羅明言(提前六10),「貪財是萬惡的根源」。「不可貪愛錢財」的正面含意,就是「要滿足於自己所有的」。這話不能用在生活於饑饉邊緣的人身上──對他們說「對現狀應知足」是缺乏愛心和殘酷的做法(雅二15-17;約壹三17);這話並不是要禁止信徒合理和合法地改善自己的生活狀況,而是要強調不可貪財,乃要以神為自己的分,並以祂所分給我們的機緣際遇為足。怕有人因遭受了財物的損失(十34)而有貪財的試探。
這是信徒可以並且應該不貪愛錢財、而是以自己所有的為足的原因。
引句來自申卅一6、8;書一5;代上廿八20,
「我決不離開你,也決不棄捨/離棄你」的兩個動詞,是平行和同義的。「你們」不可貪財,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因為神已應許永不離開、永不丟棄「你」;所以(6節)「我們」可以放膽說,主是幫助「我」的,「我」必不懼怕。本節的應許對於那些仍然生活「在肉身之內」(4節),有可能再次遭受苦害及受財物損失的讀者(參十34),本節的勸勉和應許具有特別的適切性。
6 所以我們放膽說,“主是幫助我的,我必不懼怕;人能把我怎麼樣?”
6 So that being of good courage, we say, "The Lord is my Helper, and I
will not fear. What shall man do to me?''
神對我們說話,向我們保證祂永遠與我們同在,結果就是我們可以借用詩人的話向祂表示我們的信靠。出自詩篇一一七篇六節;逾越節感恩詩。引句三行可分析如下:一)認信──「主是幫助我的」回應呼喊前來幫助的人。(二)信靠的表示──「我必不懼怕」。信靠「神」和祂的「話」(4節)。(三)誇耀──「人能把我怎麼樣?」,雖然他們可以加害神的子民,甚至殺害,但在神的幫助下,神的子民是至終得勝,且是「得勝有餘」的(羅八35-39)。
上一節以神同在的應許來鼓勵信徒不可貪財,但本節信心的回應已超越物質的關注,轉到生活在存敵意的社會中的安危問題。
7 要記念那些帶領你們,對你們講過神話語的人,要效法他們的信心,留心看他們為人的結局。
7 Remember the ones leading you, who have spoken to you the word of God; and
considering the issue of their manner of life, imitate their faith.
【注1】 這在召會生活中是必要的。神話語的執事們該有一種為人,可以成為信心的榜樣,給召會的眾肢體,就是接受神話語的人傚法。這樣,召會的眾肢體就不僅接受他們所供應的話,也傚法他們為人所顯出的信心。
本節是5~6節的延續。他們的為人,必是指神話語的執事們所追求的生活為人─不貪愛錢財,且以現有的為足。他們的信心,必是指他們為生活信靠那作他們幫助者的主他們所供應的話和所過的生活,都該是基督;他們的信心,也該是在基督裡的信心,基督就是他們這信心的創始者與成終者。這樣的為人和信心,對那些接受他們所供應之神的話,並留心看他們為人結局的信徒,當然是值得傚法的。
那些「從前帶領你們」,已經去世。「記念」原文為現在時態,表示繼續不斷的行動。「對你們講過神話語的人」乃是應被記念的原因。
「留心看」「一而再、再而三的回想和留心觀察」,「他們為人的結局」。「為人」無疑是指他們「生前怎樣生活」,「結局」。要不斷回想和觀察的,就是那些領袖如何不但一生行事為人有美好的表現,而且直到死時仍然顯出堅定不移的信心。那些領袖,他們的一生因有信心之故而獲得堅實的成果。
目的是要「效法他們的信心」。由於讀者對他們有個人的認識;信徒是先效法保羅及其他宣教士的榜樣(腓三17),進而直接地效法保羅所效法的主(林前十一1)。看看他們對福音的忠信在他們生命中產生了甚麼成果,並效法他們的信心。效法的第一步,就是要堅守他們所傳的
神的話。
二 對基督的經歷 8~15
為著召會生活經歷基督
壹 基督永不改變,永遠是一樣的
貳 持定那不改變的基督,而過真實且穩固的召會生活
三 靠恩典得堅固,留在新約裡,享受基督作恩典
肆 十字架是我們的祭壇,基督在其上將自己當作贖罪祭獻上
伍 基督的身體在城門外受十字架的死,祂的血被帶進至聖所,使我們成為聖別
陸 出到營外就了祂去,忍受祂的凌辱,跟隨祂走十字架聖別人的路
柒 在這裡本沒有常存的城,沒有組織的範圍,乃是尋求那要來的城,就是神的聖城新耶路撒冷
捌 在至聖所中藉著耶穌,向神獻上讚美的祭
8 耶穌基督,昨日、今日、直到永遠,是一樣的。
8Jesus Christ is the same yesterday and today, yes, even forever.
【注1】 基督是7節神話語的執事們所傳講並教導的話,是他們所過的生活,也是他們信心的創始者與成終者;祂是永久長存、不能改變、也沒有改變的,直到永遠祂仍是一樣。在召會中絕不可傳另一位耶穌,和另一個福音。我們要過真實且穩固的召會生活,就必須持定那昨日、今日、直到永遠是一樣的基督,不被各樣怪異的教訓帶入歧途。
本句是上一句稍停之後再加上去的思想。
(一)「過去、現在、未來」,基督永恒不變的屬性,屬神的永遠範疇的一部分,是群體生活及教義的牢固基礎。
(二)「昨日」是指基督曾活在世上,捨己為人贖罪;「今日」是指祂在天上、在神的面前為信徒代求;「一直到永遠」指祂永遠活著,作永遠的大祭司。「昨日」總括並指向作者的獨特觀點和信息:祂「昨日」所作成的事(為人贖罪),使祂成為祂「今日」所是的、並且「一直到永遠」都是的、有完全資格的大祭司。基督為忠信不渝的至高榜樣,是讀者當效法的可靠典範。
(三)基督「昨日」曾是那些傳神的道給讀者的領袖之信心的來源和對象,祂「今日」仍是同一位全然足夠及大有能力的主,並且「一直到永遠」都是如此。基督乃是原來的領袖所宣講的、永久不變的信心對象。本節解釋了那些領袖的信心是以基督及其工作為對象的;正因為祂「昨天和今天是一樣的」,讀者可以放心效法那些領袖的信心。
耶穌基督的真理是永恒不變的,與下一節「那諸般怪異的教訓」相對;「昨日」把神的道傳給讀者的領袖並不認識這些教訓,「今日」讀者也就不應為了這些教訓而放棄神的恩典;他們若「被那諸般怪異的教訓勾引了去」,就是忘了基督的大祭司職分和祂所作成的救恩都是「永遠」的。第八節這項宣告的用意,就是要讀者返回及持守他們從原來的領袖那裏所領受的那基礎性的福音信息。
9 你們不要被各樣怪異的教訓帶入歧途,因為心靠恩典得堅固,不靠祭物作食物,纔是好的;那靠祭物作食物而行的,從來沒有得著益處。
9 Do not be carried away by various strange teachings, for it is good for
the heart to be confirmed by grace, not by the food ofsacrifices, by
which those who walk were not profited.
【注1】 各樣怪異的教訓,總是為撒但利用,在召會中引起分爭,甚至分裂。因此使徒囑咐人不可教導不同的事。這各樣怪異的教訓,必是當時熱中猶太教者所教導的。作者警告希伯來的信徒,不要被他們的教訓帶入歧途,離開新約之下的召會生活。
【注2】 在當時,靠恩典得堅固,就是留在新約裡,享受基督作恩典,不被帶入歧途回到猶太教,有分於他們宗教的禮儀,吃他們的食物(祭物)。
【注3】 這裡的食物與恩典相對,指舊約禮儀規條中的食物,就是熱中猶太教者想用以將希伯來的信徒帶入歧途,以致不能享受恩典,就是不能在新約裡有分於基督的。
第九至十四節五次連接詞(「因為」:9節、原來11節、乃是14節〕;「所以」12節;「這樣」13節),表示此數節是相連的一段。以「不要被……勾引了去」開始,此句由兩句使用直說式語法的陳述支持(「我們有一祭壇」,10節;「耶穌……在城門外受苦」,12節)。接著是一句使用假設式語法的勸勉話(「讓我們也出……到祂那裏去」,13節),此句由另一句使用直說式語法的陳述支持(「因為我們在此沒有常存的城」,14節)。這種勸勉的格式──直說式語法和命令式/假設式語法在其中交織在一起。
「不要被……勾引了去」,讀者實在有被謬誤的教訓「攜走或引開」以致「偏離正道」的危險。「怪異」原文意思「外來的」,來自別的宗教、與正統的福音真理不符。與食物有關的「異端道理」:「因為」一字表示,「教訓」跟9b的「飲食」有關。
心得堅固即「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心是人的內在,就不能靠「從外面進到人裏面去的」食物得以堅固。「靠食物」相對「靠恩典」,「好」表示是神所喜悅的、符合祂的救恩計劃的方法。「恩典」指 神的恩典;神的恩典來自祂「施恩的寶座」(四16),是基於耶穌「為人人嘗了死味」的功勞(二9),藉「施恩的聖靈」(十29)賜給信徒;而聖靈是住在信徒心裏的(參羅八9、11;加四6),祂使 神的恩典在信徒心中產生「堅固」的作用。
全書主要的關注,就是舊約的獻祭制度與基督的祭獻之間的對比。
(五)「食物」指先被獻上為祭,然後可由獻祭者享用的食物(逾越節的羊羔、平安祭和感謝祭)。吃用規定的食物。透過享用規定的食物,參與者經歷神的恩典,此恩典使人的心喜樂並使它獲得力量去讚美
神。這可能就是「人心……靠食物得到堅定」此教訓的背景,而「食物」指猶太人於會堂舉行的「相交的餐」,這些餐使參與者更能感到他們是和耶路撒冷聖殿裏的敬拜者團結一致,此聖殿的整個獻制制度是猶太人執行的。
10 我們有一祭壇,其上的祭物,是那些事奉帳幕的人沒有權利喫的。
10 We have an altar from which they who are serving the tabernacle have no
right to eat.
【注1】 這祭壇必是指十字架,主耶穌為我們的罪在其上將自己當作祭物獻上。(十12。)照舊約獻祭的條例,贖罪祭的血要帶進至聖所或聖所,為著遮罪;贖罪祭的祭牲沒有什麼給獻祭的祭司或獻祭的人吃,乃要全部燒掉。(利四2~12,十六27,六30。)因此,那些事奉帳幕的人,沒有權利吃祭壇上的贖罪祭牲。(在新約中,主的十字架就是祭壇的應驗。)熱中猶太教者怪異的教訓,企圖用食物將新約信徒帶入歧途,使他們不能享受基督,本節對此作了有力的反駁。熱中猶太教者著重宗教事奉中所享受的食物,但本書作者辯駁說,在贖罪祭這每年一次為遮罪而獻的基本祭中,(利十六,)沒有什麼給人吃的。贖罪祭不是給人吃,乃是給人接受遮罪的功效。現今真正的贖罪祭乃是基督,祂已經為我們的罪,將自己獻給神,為我們成就了完全的救贖(比遮罪更好─見九12注2),將我們帶進新約下在祂裡面對神恩典的享受。我們今天所需要的,不是吃舊約事奉中的食物,乃是接受基督獻祭的功效,並且在新約的恩典裡,出到營外,離開猶太宗教跟隨祂。
這恩典的來源就是「我們有一祭壇」。不是指「在猶太人的宗教裏有一祭壇」,我們(基督徒)的祭壇是與猶太教的祭壇構成對比的。「祭壇」。是比喻式的講法,指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祭獻;基督是完全的祭物。
「帳幕」指地上的、舊約的會幕。「那些……人」不是指基督徒。
大祭司在聖所內獻贖罪祭,提示本節的帳幕是指地上的會幕。本節的帳幕不是天上而是地上的。
「事奉帳幕的人」特指代表百姓「在聖幕裏事奉的猶太祭司」。這些祭司享有特權,可吃為過犯而獻的贖罪祭和贖愆祭的祭肉。
祭壇──是「那些在帳幕內行敬禮的人,沒有權利吃上面的祭物」的壇。所指的就是大祭司在贖罪日獻贖罪祭的那個祭壇;當日大祭司為自己和本家獻為贖罪祭的公牛犢,以及為百姓獻為贖罪祭的公山羊,除了其脂油被燒在壇上及其血被「帶入聖所贖罪」外,都被「搬到營外……用火焚燒」(利十六25、27),因而沒有被祭司吃用。我們基督徒亦有一個祭壇,就是像舊約的贖罪日的祭壇(其上的祭物是祭司無權吃的)那樣的祭壇,即是一個獻贖罪祭的祭壇,這壇上的祭物就是耶穌;我們基督徒亦有一「贖罪日」的祭獻,就是耶穌在十字架上的犧牲。
(二)舊約的祭司沒有權吃基督徒的祭壇上的祭物(在十字架上獻己為祭的耶穌基督)──就如他們沒有權吃那預表基督之犧牲的、贖罪日的祭牲──意即他們在基督的祭獻及其所成就的救恩上是無分的。
進入幔內與出到營外
壹 天上的基督是在幔內
貳 信徒受鼓勵進入幔內
参 信徒受囑咐出到營外跟隨主
一 摩西遷到營外,尋求主的人都到那裡與他同聚
二 宗教是主所棄絕的營
三 出到宗教之外就了耶穌去,忍受祂所受的凌辱
四 至聖所使我們能走十字架的道路,而十字架的道路引我們進入國度
肆 進入幔內就是進到我們的靈裡
伍 藉著進入幔內並出到營外,就在各樣的善事上得成全
11 原來祭牲的血,由大祭司為著罪帶進至聖所,祭牲的身體,被燒在營外。
11 For the bodies of those animals whose blood is brought into the Holyof
Holies for sin by the high priest are burned up outside the camp.
【注1】 祭牲直譯,牲畜。
【注3】 贖罪祭的血,在遮罪日被帶進至聖所裡為百姓遮罪;祭牲的身體,乃被燒在營外。(利十六14~16,27)這是預表基督作真贖罪祭,祂的血被帶進真至聖所裡,為我們完成救贖;祂的身體乃在耶路撒冷城門外,為我們犧牲。(12)
祭牲的身體被燒在營外,一面預表了基督「在城門外受苦」(12節),同時預示了舊約下的祭司不能有分於那些祭牲所預表的、耶穌基督偉大的祭獻(10b)。
利末記十六章廿七節,在贖罪日「作贖罪祭的公牛和山羊的血,既帶入聖所贖罪,這牛羊就要搬到營外……用火焚燒」。「祭牲的血」不但是大祭司得以進到
神面前的媒介,且是由大祭司「帶進至聖所」「作/當作贖罪祭」。「祭牲的身體」,與首句「那些祭牲的血」相對;作者的思想轉到下一節「〔耶穌〕在城門外受苦」那句話的橋樑。
12 所以耶穌為要藉自己的血聖別百姓,也就在城門外受苦。
12 Therefore also Jesus, that He might sanctify the people through His own
blood, suffered outside the gate.
【注1】 主藉自己的血進入至聖所,已經開創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使我們進入幔內,在諸天之上享受祂這位得榮者;祂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犧牲的身體,也開創了一條十字架的窄路,使我們出到營外,在地上跟隨祂這位受苦者
【注2】 神屬天的呼召是要使我們成為聖別的子民,就是聖別歸神的人。基督是那聖別人的,祂在十字架上受死,流出血來,又帶著祂的血進入至聖所,使祂能藉著祂屬天祭司職分的天上職事,作聖別人的工作;並使我們藉著祂的血進入幔內,有分於祂這位屬天的聖別人者。我們這樣有分於祂,就能藉十字架這聖別人的路,跟隨祂出到營外。
【注3】 這是指耶路撒冷城的門。城表徵屬地的範圍,營表徵屬人的組織。二者都表徵一件東西,就是猶太宗教,連同其屬地和屬人的兩面。猶太教既屬地,又屬人。
「所以」表示,耶穌應驗了贖罪日之祭牲:祭牲的身體既是被焚燒在營外,耶穌也就按照此預表在城門外受苦。「那些祭牲的血,由大祭司帶進〔至〕聖所作贖罪祭」(11a),照樣,耶穌「藉著自己的血使人民成聖」(12a);那些祭牲的身體「被燒在營外」(11b),照樣,耶穌「在城門外受苦」(12b)。
耶穌在城門外受苦的目的:為要「以自己的血聖別人民」。耶穌「自己的血」與贖罪日的「山羊和牛犢的血」相對(九12);祂自己的血就是那「使人成聖的立約的血」(十29)。信徒得以成聖是藉著耶穌「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十10),耶穌在城門外的「受苦」也是包括祂的身體死亡,可見耶穌的「血」和祂的「身體」都是代表祂的捨身流血,祂藉著這「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十14);而「聖別」指基督藉著捨身流血「去潔淨人的罪」,使那些得到潔淨的人能夠親近和事奉 神。贖罪日的祭牲的血和身體分開來處理,本節也就將耶穌的血和耶穌的身體分開來處理,以致「使人民聖別」的方法單被描寫為「藉著〔祂〕自己的血」。
耶穌受死「受苦」是「在城門外」發生的,因此主要是指耶穌的死亡,耶穌「在城門外受苦」包括祂所受的這些「凌辱」
耶穌「死在城外」與贖罪日之祭牲的身體「被燒在營外」,在於「在營外」與「在城門外」之間。耶穌在城門外受死有兩方面的意義。(一)聖城耶路撒冷相當於以色列民在曠野的營地,「在城門外」相當於「在營外」,因此,耶穌在城門外受死,表明了祂就是贖罪日之祭牲所預表的那真正的贖罪祭。(二)「營外」和「城門外」都是犯了褻瀆或其他嚴重罪行者(干犯安息日、拜偶像)被處死的不潔之地;耶穌在城門外受死,表示他是以被猶太當局所逐離的罪犯身分受死,像犯了褻瀆之罪的人一樣,而這種罪犯之死的「羞辱」(十二2)乃是祂所受的苦的一個基本部分。
13 這樣,我們也當出到營外就了祂去,忍受祂所受的凌辱。
13 Let us therefore go forth unto Him outside the camp, bearing His
reproach.
【注1】 出到營外和進入幔內,(六19,)是本書兩個非常顯著的點。進入幔內,意即進入主已在其中,在榮耀裡登寶座的至聖所;出到營外,意即脫離主曾從其中被人棄絕、驅逐的宗教。這表徵我們必須在我們的靈裡,從經歷說,今天實行的至聖所就是在我們的靈裡;我們也必須出到宗教之外,今天實行的營就是在宗教裡。我們越在靈裡享受天上的基督,就越出到宗教的營外,跟隨受苦的耶穌。我們在靈裡享受得榮的基督,使我們能出到宗教的營外,跟隨被棄絕的耶穌。我們越在靈裡接觸這位在榮耀裡天上的基督,就越出到宗教的營外,就了卑微的耶穌去,與祂一同受苦。接觸諸天之上的基督,享受祂的得榮,使我們得著加力,在地上走十架窄路,忍受耶穌所受的凌辱。本書首先給我們清楚看見天上的基督和天上的至聖所;然後指示我們,如何在地上走十字架的道路,就是出到營外,出到宗教的營外,就了耶穌去,忍受祂所受的凌辱。以色列人拜了金牛犢後,(出三二,)連摩西也遷到營外,所有尋求主的人都到那裡與他同聚,因為主的同在和說話都在那裡。(出三三 7~11。)我們必須出到營外,好享受主的同在,並聽見祂的說話。這些都是實行且正當的召會生活所必需的。
至聖所、十字架的道路、(由出到營外,就了耶穌去,忍受祂所受的凌辱所表徵、)以及國度,是本書所擺出三件重大的事。至聖所豐富的供應,使我們能走十字架狹窄又艱苦的道路,十字架的道路引我們進入在實現裡的國度,得著榮耀的賞賜。
「出去」的目的地,與「進入」相同──「到他/祂那裏去」就是到耶穌所在之處,即是天上。營內/營外對比。11節的「營」指以色列人的營,本節的「營」代表猶太教;「出到營外」意即「離開〔猶太教的〕營幕」。脫離與猶太教的關係,「在營外」是個雙關語,一方面它回應了祭牲的身體被燒在營外(11節),另一方面,作使人想起以色列人拜金牛犢的事件後,「摩西把他的帳幕支搭在營外,離營很遠……凡是尋求上主的就出到營外的帳幕那裏去」(出卅三7)。表示耶和華在以色列的營內被拒絕,祂就在以色列人的營外彰顯祂的同在;如今,神的兒子耶穌在城門外受苦,表示神再一次在猶太人的營內被拒絕,因此,要享受神的同在,就得「離開〔猶太教的〕營幕」,「出到營外」到耶穌那裏去。耶穌所受的凌辱是在於祂以罪犯的身分(賽五十三12:「被列在罪犯之中」)受到在城門外被釘十字架的羞辱(十二2)。讀者要「擔當祂的凌辱」意即要準備因他們的信仰接受苦難和逼迫,其終極的含意就是,他們要準備殉道。這話可說是耶穌對門徒的呼召──捨己、背起十字架跟從祂(可八34;太十38;路十四27)。呼籲他們以堅定的心志出到營外到基督那裏,「分擔他所受的凌辱」。
14 我們在這裡本沒有常存的城,乃是尋求那要來的城。
14 For we do not have here a remaining city, but we seek after the one to
come.
【注1】 本書作者認為自己和讀者都是真正過河的希伯來人,像列祖一樣。
【注2】 常存或,存留。
句首有「因為」,他們像先祖一樣,「在這裏」即「在地上」;在地上的、現今的城都不是「永久的」,因為都是屬於要「被移開/被除去」的被造之物(十二27)。信徒「尋求」的對象是十分清晰和明確的;將要來的城就是舊約的信心人物「尋求」天上的家鄉(十一14), 神親自建造的有根基的城(十一10、16),亦即是信徒如今已因信來到、將來要實在進入的「永生神的城邑,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十二22)。此乃「〔比他們在地上的產業〕更美好而長存的產業」(十34),因為這天上的家鄉是屬於那「不可動搖〔因而是〕常存」之事物的範疇(十二27b)。
「尋求」是以熱切期待的心不斷等候;這應是信徒持抱的恒常態度以及推動他們生命的力量。應許乃是「人心靠〔之〕得堅固」的那「恩典」(9節)的一方面,因為這應許使信徒獲得鼓勵,繼續熱切地期待進入「那將來的天城」。這就是他們「出到營外到〔耶穌〕那裏去」(13節)的至終目的:他們在「忍受祂所受的凌辱」後,就能在來世那完全的紀元中享受末世性的救恩。
對基督徒來說,耶路撒冷絕無救贖性意義,因為耶穌那「一舉而竟全功」的贖罪祭是在城門外獻上的;即是在猶太教的「營外」,在耶穌那裏,人才可以獲得救恩(11-13節),猶太教的祭司和他們所代表的信徒在此救恩上無分(9-10節)。耶路撒冷並無任何末世性意義,因為它不是永久的,只有 神所預備的天城才是永久常存並使人滿足的
15 所以我們應當藉著耶穌,常常向神獻上讚美的祭,這就是承認主名之嘴脣的果子。
15 Through Him then let us offer up a sacrifice of praise continually to
God, that is, the fruit of lips confessing His name.
第十至十二節:由於我們有一祭壇,因此我們應有祭物獻上給神;但是由於基督已在城門外獻上自己為那真正和完全的祭物(十5-10),一切可重複地獻的祭皆已被廢棄(七27),因此信徒所應獻上的不是屬物質而是屬靈的祭品。
信徒是藉那為他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十20)的中保耶穌,才能向神獻上感謝和讚頌,5就如(亦可說因為)他們是「藉他〔在十字架上的工作〕……纔得以進到父面前」(弗二18〔思高〕,參16節)。換句話說,是耶穌在城門外那一次的祭獻,使信徒如今可「以頌讚為祭獻給神」。6
「讚頌的祭獻」希伯來原文「感謝祭」,「為感謝獻的平安祭」(13、15節)。感謝祭列於為還願和甘心獻的平安祭之前,是平安祭至高的一種;
舊約的感謝祭是在特別場合之下才獻上的,但這裏的「讚頌的祭獻」是信徒要「常常」獻上的。
將常獻的頌讚之祭解釋為「承認祂的名的人嘴唇的果子」。「嘴唇的果子」一詞在新約出現僅此一次,何西阿書十四章三節:「我們就把我們嘴唇的果子歸還給你。」。
「承認」的原文的意思是「稱謝、讚美」
三 另外四件必需的事 16~19
16 只是不可忘記行善和供輸,因為這樣的祭物是神所喜悅的。
16 But do not forget doing good and sharing withothers, for with such
sacrifices God is well pleased.
行善,指照著神的經綸行善,照著神在我們心裡的運行,照著生命之律的運行是討神喜悅的祭物。
供輸,這是正當召會生活中所需要的。倘若在召會中一些缺乏的聖徒得不著妥善的照顧和供輸,這的確是不適當的。這表明沒有交通或交通不足。供輸也是討神喜悅的祭物。供輸的目的,是藉著供給缺乏聖徒的需要,使眾人都得均平。那些有餘的,應該分給那些缺乏的。當那些有餘的分給那些缺乏的,我們中間就得以均平。這就如同以色列人在曠野拾嗎哪;在那些日子,『多收的沒有餘,少收的也沒有缺。
除了向神獻上頌讚之祭外,信徒也不要忘記對人的責任。
冠詞把「行善」和「供輸」二字連在一起,構成一個複合的觀念。「行善」指對人有益的仁慈之舉。「供輸」是在財物上「幫助別人的慷慨的行動」。在慷慨供輸的事上,富足者有特別的責任。
以行善和捐輸表達「弟兄相愛的心」,「彼此相顧」,激發愛心與善行的果效(十24)。
神因這樣的祭物而喜悅。「把身體獻上,作聖潔而蒙神悅納的活祭」(羅十二1);藉為主殉道將生命如奠祭般澆奠(腓二17;提後四6);「按照 神所喜悅的,用虔誠敬畏的心事奉他」(來十二28)。
作者將信徒對神的、言語上的頌讚之祭,與他們對信徒行善和捐輸的行為上的祭緊連在一起,饒有意義的。常以頌讚為祭獻給神是感恩的表現,但感恩的心也當同時以愛弟兄的具體行動表達出來(約壹四21)。
17 你們要信從那些帶領你們的,且要服從;因他們為你們的魂儆醒,好像要交賬的人;你們要使他們歡樂的作這事,不至歎息;若歎息,就與你們無益了。
17 Obey the ones leading you and
submit to them, for they watch over your souls as those who will render
an account, that they may do this with joy and not groaning; for this would be
unprofitable to you.
許多所謂屬靈的人說,只要我們有那靈,個個都是帶領者,不需要人帶領我們。有帶領者是錯誤的。有領導人就等於有組織,有階級,有教皇。召會總是有正確的領導者維持神家中的次序。
神的家中若要維持良好的次序,就必須有帶領的人,其它的聖徒都當信從並服從他們。這是建造召會所需要的。領導這件事,不該太正式化。
若一位弟兄真是長老,每一個人都會知道,他不必自居權柄。你不必擅自專權,反而該用愛心照顧年幼的聖徒。為目前的領袖為教會的信徒警醒守望,免得他們忘記所已領受的、 神的道,因此應服從和順服他們;
「儆醒」使人想到「守望者」看守羊群(路二8)、為群羊儆醒的圖象(徒二十28-31)。
「魂」指領袖要為信徒負責的範疇─為靈性上的健康而警醒。
他們將要為職分交帳──就是向「群羊的大牧人」耶穌以及「我們必須向祂交帳」的
神交帳。
「這事」是指為讀者的靈魂警醒的「工作或職分」;
「歎息」與「歡樂」相對,不是由於他們自覺虧欠,而是由於讀者的屬靈景況不符理想,或接受了外來的錯誤教訓,「隨流失去」、「把永生神離棄了」、「失了神的恩」、「退後入沉淪」、不能進入
神的安息。但讀者若聽從並順服領袖,不受異端的引誘,堅守原先的領袖所傳、現今的領袖所繼續教導的 神的道,成為「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的人」,那些領袖便能在審判之日歡然交帳,像保羅一樣在基督的日子這樣誇口:「我們沒有空跑,也沒有徒勞」。
「與你們無益」意即「對你們是嚴重的損失」
18 請你們為我們禱告,因我們深信自己良心無虧,願意凡事都行得好。
18 Pray for us, for we are persuaded that we have a good conscience, desiring
in all things to conduct ourselves honorably.
為使徒禱告,乃是為著職事禱告,有分於主的行動,使神的定旨得以完成。
良心無虧。指的是自覺走在 神的旨意中、完成了當盡的責任、與讀者無所虧欠的意識,「願意」是「渴望」之意;「凡事都行得好」(表達無瑕之道德操守之意的典型閃族用語行為與良心的素質互相呼應。,
19 我更加求你們為我禱告,使我能快些回到你們那裡去。
19 And I exhort you much more to do this that I may be restored to
you more quickly.
由於作者渴望早日回到讀者那裏,他就「更加」請求讀者為他禱告。「快些」比較級副詞;「回到」原文「被送回你們那裏」
伍 結語 十三20~25
20 但願平安的神,就是那憑永約之血,領群羊的大牧人我們的主耶穌,從死人中上來的,
20 Now the God of peace, He who brought up from the dead our Lord Jesus, the
great Shepherd of the sheep, in the blood of an eternal covenant,
原文所用的是祈願式而非命令式,兩節所提說的是平行的行動: 神已在主耶穌身上完成的工作──把祂從死人中領出來(20節); 神為要使信徒能夠遵行祂的旨意而必須在他們裏面完成的工作(21節)。
「平安的神」指神是平安的源頭和賜予者,「平安」指完全的幸福、
神的救恩和福澤;這救恩是藉著耶穌基督成為事實。
「領出」意思是「領上來」,神把摩西和以色列民領出埃及為奴之地,預示耶穌和信徒的經歷:耶穌從死人中被領上來,即是 神使祂「從死裏復活」;神要藉這位牧人、「救恩的創始者和領導者」,把群羊、「許多的兒子」領進榮耀裏去。
耶穌看自己為無牧人之羊群的牧者(太九36;可六34);作為好牧人;「魂的牧人和監護者」(二25)和「牧長」(五4),基督超越所有舊約的牧人。
希伯來書較少提到基督的復活,而多提祂的死與被高舉,乃是由於他要把基督的工作解釋為大祭司:在舊約贖罪日,主要的兩個工作就是贖罪祭牲在院子被宰殺(流血),以及此血被帶進至聖所;作者集中在基督的死(對應贖罪祭牲的被殺),以及祂被高舉到天上的聖所、到 神寶座的右邊(對應祭牲的血被帶進至聖所);
「憑永約的血」連於分詞「領」字,得出的意思即是:神是「憑永約的血、把群羊的大牧人……從死人中領出來」的。撒迦利亞書九章十一節:「你〔耶和華〕因立約的血,把你的被擄者從無水的坑中打發出來。」「憑」是「由於永約的血」。,耶穌藉死確立了新約(九15-22),所以 神使祂從死裏復活,證明祂的祭獻已蒙神悅納,以祂的祭獻為基礎的新約已經確立了。
用來確立新約的耶穌的血是永遠有效,是不必亦不能重複的(九12),因此,不會漸舊漸衰,至終歸於無有。這永約就像「永遠〔的〕救恩」或「永遠的救贖」和「永遠的產業」一樣,是屬於那些不能震動的永恒事物之列。
21 在各樣善事上成全你們,好實行祂的旨意;祂是在我們裡面,藉著耶穌基督,行祂看為可喜悅的事。願榮耀歸與祂,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21 Perfect you in every good work for the doing of His will, doing in us
that which is well pleasing in His sight through Jesus Christ; to Him be the
glory forever and ever. Amen.
我們藉著進入幔內並出到營外,就在各樣的善事上得成全。這樣,神就在我們裡面,藉著耶穌基督,行祂看為可喜悅的事,使我們能實行祂的旨意。『因為乃是神為著祂的美意,在你們裡面運行,使你們立志並行事。(腓二13。)希伯來書陳明一位天上的基督。『〔神〕在我們裡面』,含示基督的內住。神在我們裡面,是藉著內住的基督(我們在靈裡,在幔內所享受的那位)運行,使我們實行祂的旨意。
群羊就是召會。本章所說一切的事物,經歷不變的基督作我們的贖罪祭,使我們得蒙救贖,並得享祂作餵養我們的大牧人,這些都是為著召會生活。
二十節。希伯來書乃是論到永遠的事物,就是那些超越時空限制的事物,如永遠的救恩、永遠的審判、永遠的救贖、永遠的靈、永遠的產業、和永遠的約。新約不僅是更美之約,也是永遠之約。這約永遠有功效,因為是藉著基督那永遠有功效的寶血所立的。
(1)在新約裏,「善事/善行/善工」一詞絕大多數在原文有「事/工」一字,作者在十章廿四節提到「善行」時,原文也是有「行為」一字的,但本節的介詞片語並無此字;(2)本節的「善」字在本書出現的另二次,都是複數和單獨使用,其意思是「美好事物」(九11,十1),本節單數的「善」事大抵有類似的意思。
「成全」藉補足不足之處而使之完全,「以各樣美物裝備你們」。「美物」是指
神「美善的恩賜」; 神「以各樣美物裝備你們」的目的是「好使你們遵行祂的旨意」,這些恩賜就不是物質上而是屬靈上的,例如:使人認識 神的「智慧和啟示的靈」(弗一18)、屬靈的「智慧和理解力」(西一9)、「在〔屬靈的〕知識和各樣見識上,多而又多」的愛心(腓一9)、「增長〔至〕滿溢〔地步〕」的、對信徒彼此及對眾人的愛心(帖前三12)、藉著聖靈而賜下的「使你們的新生命強壯起來」的力量(弗三16),以及「有耐心忍受一切」的力量(西一11)──這一切都是保羅為他的讀者祈求的「美物」。
「旨意」指 神的旨意,神的旨意是我們可以知道並且應當遵行的。
新約論 神旨意的時候,顯著的重點是在於祂的旨意是已顯明出來的,信徒不必「尋求」而只需「遵行」,就如詩人的祈禱不是「求你將你的旨意教導我」,而是「求你教導我遵行你的旨意」(詩一四三10,現中)。
神的旨意已顯明在祂的話語(聖經)中。我們的責任是「遵行」
神在聖經裏已顯明的旨意;「尋求 神旨意」之法,乃是「不要向這世界看齊,要讓 神完全改變你們的心思意念,你們就會明白 神的旨意,知道甚麼是良善、完全,是他所喜歡的」(羅十二2)。
「行」原文句首,「行他所喜悅的事」「遵行他的旨意。「在我們裏面」在信徒「遵行他的旨意」,不但先有
神以各樣的屬靈恩賜裝備他們,亦先有 神在他們裏面「成就他所喜歡的事」。保羅所說, 神「為了成全自己的美意而在你們裏面動工,使你們可以立志和行事〔去達成你們的救恩〕」(腓二12-13)。兩段經文都揉合了 神的工作(21a前半、21b,腓二13)以及信徒的努力(21a後半,腓二12);兩段都把 神的動工看為先於信徒的回應;兩段都隱含了聖靈工作的事實,因為 神在信徒心裏動工,乃是藉著那住在他們裏面的聖靈(羅八11)。
不過,作者在此沒有提到聖靈,反而說 神在我們裏面成就祂所喜悅的事乃是「藉耶穌基督」「(在你們裏面成就)那藉耶穌基督而成為神所喜悅的事」之意,但「他所喜悅的事」是個本身獨立的思想(參約八29;約壹三22;弗五10),不需要由「藉耶穌基督」加以形容。67此詞(4)可連於它前面的整句(按原文次序,由「裝備你們」至「他所喜悅的事」),或是更自然地連於它前面的分詞片詞(「在你們裏面成就他所喜悅的事」),意即
神在信徒裏面成就祂所喜悅的事,乃是藉耶穌基督而作成的,因為 神的恩典和能力是藉耶穌基督臨到信徒的。
「他」可能是指整個祈願的主詞,即是「 神」
「榮耀是(屬於)他的」。要人承認 神的榮耀並按照祂的榮耀來生活。「榮耀」一字是有冠詞的,這可能表示所指的是特別屬於
神自己的、人理當承認的榮耀。「直到永永遠遠」「至於無窮之世」「世世無窮」。
(五)「阿們」──這字原是個希伯來文的副詞,意即「確實地」,其字根的意思是「堅固、穩定、可靠」。它在頌讚結尾出現時,其功用是加強頌讚所作的宣告,並證實它的真確性。
22 弟兄們,我懇求你們容納這勸勉的話,因我不過是簡短的寫給你們。
22 Now I beseech you, brothers, bear with the word of this exhortation; for
indeed I have written to you in few words.
「弟兄們,我求/勸你們耐心領受/接受這/我這勸勉的話」,在其中,動詞「勸」字與名詞「勸勉」分佔第一句首和第二句末的位置,前後呼應。第二個動詞「聽」字在新約最常見的意思是「容忍」,「耐心接受」或「樂意地聽」之意。這話也許暗示,作者恐怕他在信上的直言(尤其是那些嚴厲的警告)會使讀者感到憤怒或懊惱,因此他請求他們以正確的態度接受他的信息。4無論如何,作者在信上所論的是關乎背道的危險,即是關乎讀者永恒救恩的問題,因此他自然懇切盼望他們會耐心和樂意地接受「這勸勉的話」。
稱本書為一篇講章是很合適的:它是一篇寫成的講章,末後加上幾句個人性的結語。
23 你們該知道,我們的弟兄提摩太已經釋放了;他若快來,我必同他去見你們。
23 Know that our brother Timothy has been released, with whom, if he comes
soon, I will see you.
「你們該知道」「你們要知道」「我要讓你們知道」。「我們的兄弟」作者是保羅圈子的一個成員;這細節略為支持本書作者並非保羅的看法。「他若快來」的含意是:作者急於回到讀者那裏去(參19節),他不會久候提摩太,但「如果他及時來到」,他就會跟提摩太一起去「見」即是「探望」他們。
24 請問帶領你們的諸位和眾聖徒安。從義大利來的人也問你們安。
24 Greet all the ones leading you and all the saints. Those
from Italy greet you.
作者在上文曾囑咐讀者要聽從並順服他們的領袖(17節),現在他請他們替他「問候你們的諸位領袖和眾聖徒」。初期的教會都是在個別的信徒家中聚集的「家庭教會」,一個城市裏面往往有不止一個家庭教會(羅十六3-4、14、15顯示,在羅馬至少有三個不同的家庭教會),每個家庭教會有自己的領袖,這些家庭教會合成該城市的地方教會;本書的收信人大抵就是這樣的一個家庭教會,作者的請求就是要他們替他問候整個地方教會所有的領袖,以及整個地方教會的所有信徒。「從義大利來的人」顯示作者身在意大利之外,寫信給在羅馬或附近的一班信徒,而跟他在一起的「意大利的弟兄們」就請作者代他們問候那班信徒。
25 願恩典與你們眾人同在。阿們
25 Grace be with you all. Amen.
我們要領略並有分於本書所揭示的一切,就需要恩典。要接受恩典,就需要來到施恩的寶座前,使我們得恩典,作應時的幫助。我們藉著操練我們的靈,摸著至聖所裡施恩的寶座,就得以享受恩典的靈,我們的心也就靠恩典得堅固。我們如此享受恩典,就能奔那擺在前頭的賽程,以達到神經綸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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