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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29 20:29:20| 人氣30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新約(五)--倪柝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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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約(五) 復興報第三十二期
讀經:馬太福音二十六章二十八節:『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
希伯來書八章六至十二節:『如今耶穌所得的職任是更美的,正如祂作更美之約的中保;這約原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那前約若沒有瑕疵,就無處尋求後約了。所以主指責祂的百姓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因為他們不恆心守我的約,我也不理他們;這是主說的。」主又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主;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

神是立約的神。神不但不把自己高抬在一個叫人不能摸著祂的地位中,反而把自己降低到到與我們站在同一地位上,叫我們與祂有相同的權利。在此,我們看見神在高抬我們,神叫我們可按著約對付祂,要求祂。神叫我們可以要求祂執行對於我們的一切。既是這樣,所以我們就可起來用信心來拉住神。在聖經的原文,約,是稱為約;遺命,也是稱為約。約與遺命、遺囑、遺產,在原文,都是約字。希伯來書有一專一的目的,就是把新約放在我們面前。
約與遺命的兩方面
和我們立新約的,是神,不是主。主耶穌流血,成功這新約。按著神來說,神和我們立約,所以是約。按著主耶穌來說,是祂死了所留下給我們的,所以是遺命。立約不必本人死纔有效力,但遺命必須本人死了纔有效力。人尚活著,遺命不會有效,這是世界通理。所以,我們能看見是神與我們立約;主耶穌的死,是留下遺命給我們的。一方面主用血把產業贖回,另一方面,主把新約遺給我們作產業
希伯來九章十五至十七節:『為此祂作了新約的中保;既然受死贖了人在前約之時所犯的罪過,便叫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凡有遺命,必須等到留遺命的人死了;因為人死了,遺命纔有效力,若留遺命的人尚在,那遺命還有用處麼?』(十六節的遺命,原文即約字。)
又十章十六至十七節:『主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又要放在他們的裏面。」,「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和他們的過犯。」』希伯來八章是告訴我們,神立一新約,神說,『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上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希伯來十章所講的,不過是重複八章所說的話。
九章告訴我們,主耶穌基督是新約的中保更正確的繙譯,當作執行者。主是把新約執行出來的。十章十六節說,神作立新約的人。按新約說,是立約;按遺命說,是中保。現在把新約所包括的列表於後:
    - 一 潔   淨-得救
    |
新 約 - 二 知   識
    |          |-得勝
     - 三 生命與能力- 
    約所包括的,有三大部分。潔淨,是關乎罪方面說的;知識,是關乎認識神方面說的;生命和能力,是關乎得勝方面說的。按神與我們立約來說,就是說神要使我們潔淨,神要使我們得知識,神要使我們有生命和能力。按主耶穌留下遺命來說,就是說祂把潔淨留下遺給我們,祂把認識神與生命和能力留下遺給我們。按神方面說是約,按主和我們的關係說,乃是遺命。主也是遺命的執行者。若按遺命說,立遺命的人若未死,遺命必不發生效力。所以九章頂注重的是立約的血。主耶穌基督把血帶進至聖所,就是表明留遺命的人死了。這樣,不只神知道留遺命的人已死,就是我們這些人,也知道留遺命的人已死。主耶穌在被賣的那一夜,把杯和餅舉起來,是要我們記念祂的死。保羅也把這個解釋給我們聽,告訴我們,這杯這餅是為著甚麼的他說,為要表明(可譯作宣告)主的死。所以我們可以宣告說,主已經死了。現在遺命有效力了。

從耶利米起,就已題起新約。在五六百年中,雖有這約,但一點沒有效力。到這人死了,方纔有效,然有一天,主說,你們都喫這個,這是我的身體;你們都喝這個,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這叫我們可得這遺命,就是五六百年來最大最榮耀的約。不必人教訓我們,我們就能認識神,就能有能力行神的旨意,討神的喜悅,這都是神的新約,這是主的遺囑留下來給我們的。

   遺命更緊要的是執行遺命的人。立遺命的人是主,執行的人也是主。按著死來說,留下遺命的是主耶穌。按著復活來說,執行遺命的,也是主耶穌。祂把最寶貴最好的福氣給我們,要把得救和得勝給我們。雖然新約包括好像只有三件,但是,基督人一切的要求和需用,也都包括在內了。我們感謝神,主把血帶到至聖所,說留遺命的人已經死了。祂作大祭司,說祂在天上,作新約的中保。
   希伯來十二章二十二至二十四節:『你們乃是來到錫安山,永生神的城邑,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那裏有千萬的天使,有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共聚的總會,有審判眾人的神,和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並新約的中保耶穌,以及所灑的血;這血所說的比亞伯的血所說的更美。』我們不是到西乃山,乃是鍚安山,就是神、天使、復活的義人、長子所聚集的地方。也是主耶穌新約的中保所在之地。我們可見主在天上,乃是作新約的中保。祂不只作大祭司,也作中保,祂也永遠作中保。祂永遠活著,叫新約在我們身上有效力。祂要看見祂流血工作的果效不必等人教訓我們,就能認識神,且有生命與能力,會順服神。祂是為這事作中保的。按神的信實和公義說,這約永不能背,永不能廢。按主復活的能力來說,這約永遠有效力。
   主耶穌基督,祂是留遺命的,祂在祂的遺命中留給我們一部分產業。凡從遺命有所得著的,就是說,你所得著的,是你本來所沒有的。不是你勞苦得來的,不是你作工得來的。是祂給我們的,這就叫祂所遺給我們的新約。

   叫我們能分辨神旨的,是一種屬靈的知識,這知識叫我們不必費力去作、去學習,就能知道神的旨意。這知識,是主耶穌遺命傳下來的。是在我們裏面,叫我們能知道神旨的。所以每個基督人應當知道神旨,每個基督人都有知道神旨的可能,這是每個基督人無可推諉的。
   遺命的效力,是執行遺命者所應當負責的。遺命上的每一件,都是我們所當得的。因為主耶穌是忠心負責的執行者。我們所當得的是能力、生命和潔淨。這三件會包括我們靈性生活一切的需要。
     受浸為甚麼在基督人一生中只一次就彀了,而擘餅記念主卻要常常行呢?為甚麼每一主日都有擘餅呢?因為杯是新約的杯,每一個主日,要叫我們知道,我們是站在一個約的關係上。血是神的恩典,杯是神的公義。杯是立約的杯。每主日叫我們溫習回想這新約。叫我們再記念這杯,再領受這杯中所包含的一切。為何主說,你們要喝這杯呢?因為這是我立約的杯。主要我們每次滿滿的喝,飽飽的喝。喝祂所給我們的一切。主要我們每次記念祂是受約的捆綁,祂是樂意按著約裏所應許的都給我們。祂要我們長久記得,新約所包括的一切,是我們可以長久享受的。所以我們每次記念主,都是在約裏記念主。
          希伯來八章十至十二節講起三件事:(一)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二)他們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主;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三)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
我們看見新約所包括的有三個頂清楚的範圍:(一)是神把新生命能力給我們,叫我們有能力可以行神旨。(二)本來弟兄和鄰居所作不來的事,現在作得來了。神憑著新約給我們這知識,叫我們能以知道,祂的死,就是我們的死,祂所受的刑罰,就是我所受的刑罰。我若信祂,我就得救。

     神叫主耶穌基督死,是為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的不義。祂立刻把你擺在一個新的地位裏,新的家裏,叫你起頭來事奉神。當你起頭事奉神的時候,你就要覺得這個不對,那事作錯了。神不只赦免我們的罪,神也給我們以認識祂的知識,叫我們不只能因此懂得神旨,且能有神的心意。我們不只當作懂得神旨的人,且當作有神的心意的人,就是不必去問神,就能下斷語,能分辨是非,像神下斷語分辨是非一樣。
     但我要告訴你們一件事。認識神旨、有神心意是一件事,能行神旨又是一件事。我們不只當知道我們當走的道路,我們也要有能力去走。神在新約裏也將能力給了我們。我們都要說,若得著這個,我就滿足了。我們若在神前得赦罪、得潔淨、得生命、得能力、得知識,就滿足了。
      新約裏所包含的第一是潔淨,這是關乎得救的問題。第二是知識,這是關乎認識神的問題;第三,是生命和能力.這是關乎得勝的問題。一個信徒可以同時得這三樣,不必分兩個時候再尋找神為要得著這個。如果有人今天肯起來用信心抓住神說,神阿,你的約如此說,我能知道神,懂得神,能知道甚麼是神的方法,能知道神的心意,能知道神的性情,能知道神的道路。這知識不是我們平日所說的知識,乃是永生,是叫我們認識神的。這知識,並沒有年齡的分別。不只年小的會認識神,就是年老的也會認識神。(三)如果我們有生命、有能力、有知識了,若不得潔淨,就仍歸無用,所以就有赦罪。
我們的得救和得勝,用不著神的恩典第二次作工時方得勝。得救、得勝、得能力,都是可以同時得著的。有幾個會聽裏面的聲音,會受神的領導呢?能有幾個可以不用人告訴他如何作而能作得不錯呢?不必問人,而能按聖經和裏面的引導而走前面道路的,有幾個呢?新約所包括的真理、能力、生命、知識、潔淨,有幾個已經得著呢?
我們中間有能力的人有幾個呢?我們都知道,能力不是從我們出來的,只要試探一來,我們就要跌倒。你們都知道你們是軟弱如水,是不能得勝的。但在新約中,已有好好的豫備了,新約是合乎我們的需用的。神已經作得完全了,再完全是不能的了。就在今天,你要看見神的新約裏是何等的榮耀。有了新約,就也有能力、有知識、有潔淨了。

台長: Bible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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