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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03 16:22:54| 人氣1,906| 回應4 | 上一篇 | 下一篇

《不要說再見》預告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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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禮拜,因應中央廣播電台採訪,準備談七月間剛出版的新小說《不要說再見》。
隔著一段漫長的編輯製作時間,特意趁早,重看自己寫的小說,居然哭了。
眼淚不能抑止地滑下時,我正吞下每天早上清香的金萱,一時竟覺得苦澀難辨。
好希望啊!阿歡近在眼前,看他言笑晏晏;好希望這世間真的所有的人、所有深深的愛,都能得有機會,不要說再見。

這每一個從我筆下竄走出來的人物,對我來說,就是確定不移的真實。
每一個人都活著。
我喜歡為小說人物,設定清楚的職業背景,畫家、漁婦、牙醫、律師、漫畫鋪小店、政治圈相關檯面上檯面下人物……,因為職場上的既定限制,每一個人都在必要的生命枷鎖裡掙扎。
以致於每一個人物都真實到近在身邊,幾乎,我都可以聽見他們的呼吸聲息。

忽然想到,關於《不要說再見》這本書的律師背景,曾經,由賜珍在律師事務所草創最初,花了那麼多的時間替我修訂。
電台採訪最後,因為是中午播出時間。我在對談裡由衷說:「好希望黃賜珍律師在開車行進時間剛好聽到,好希望可以讓她知道,無論我們如何忙碌、乖隔,只要心的縫隙多出一點餘暇,我是這樣深深、深深地感謝著她。」

生命的縫隙就是這樣,沒有道理,可是相互依戀牽纏。
我開始記起遠在2006年8月20日,《不要說再見》在法律文學獎中參賽獲獎後,我在水國Po過的一篇〈每一天只做自己喜歡做的事〉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hi5877/3/1272482556/20060820084130/ ,記錄自己如何夾纏在忙碌的團隊經營和私密的心情屑磨間,一點一滴,留下《不要說再見》的文字形跡。
同時,又Po了篇〈預告片〉,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hi5877/3/1272482617/20060820085034/
截出一小段阿歡的愛戀情纏,當做作品的「預告片」。

這一回想,居然已然兩年。
歲月如夢堪驚。除非我們不回頭,任何時候一回眸,日子就以幾年、幾年的紀事型態倉促流遠。

認真想起來,這些都不是預告片。
蕙君穿走在真實與虛構間,織綴著我的真實人生、書中的情纏起伏,以及每一個虛影實相中,不同人生選擇的悲哀與豐富、軟弱與堅決,為這部小說記錄下5400字的〈逆光前進〉,Po在她的新聞台「創作坊蕙君的童話平原」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eva0523/3/1308635593/20080704075918/ ,這才叫做精彩生動的「預告片」。
〈逆光前進〉一文,結合文本、作者、時代,以及讀者參與,把能夠放進一本書的多層次討論,表現得光色流燦、細膩精緻。
當暑假期間領著一大群孩子做小論文時,全面指定〈逆光前進〉一文做為報告依據。
只可惜,出版社因為同時附有第二篇黃賜珍律師的序,難得在文學世界有律師寫序,出版最後,決議以「律師序」作為唯一的預告片。
蕙君的〈逆光前進〉,從預告片轉為每一部電影的幕後花絮,變成《不要說再見》書中的後記,需索著讀者更多一點點耐性。

這並不是說,賜珍的序不夠精彩。
捨不得蕙君〈逆光前進〉這篇「序」淪為「附錄」的這一長串「生命不可預測碎碎念」,主要意義當然是,十分莊嚴隆重地,在這裡提醒大家----
真的、真的非常好看的《不要說再見》出書了,黃賜珍律師事務所提供的序,非常珍貴難得。

呵呵,只要想像著律師高昂的鐘點費,真的就覺得這是一部「預告大片」。
我啊!也算為這篇序,認真剪輯出「關於這部預告片的預告片」。
以下,就是黃賜珍律師為《不要說再見》寫的序----〈晴逸是我〉。

☆☆☆☆☆☆☆

很多年前,蕭麗紅完成《桂花巷》後,情致纏綿地在序前記下〈剔紅是我〉,所有書中主角的起伏痛楚、生命的疑惑與困頓,那些很像自己的地方,做不到的地方,心嚮往的地方……,隨著投射與憐惜,全都成為自己。
翻讀《不要說再見》時,因為執業以來大大小小的思惟慣性和行為模式,和書中這位傻傻的小型律師事務所負責人劉晴逸相應,一時竟也生起「晴逸是我」的錯覺。
忝為律師之列,我個人特別喜歡《不要說再見》中所塑造劉晴逸一語雙關豐富意象,把一個其實是有點不夠犀利、不夠兇,呆呆的,傻傻的,卻認真努力,在每個委託案件不計成本投注時間和精力;不管對親友、情人和當事人都處處「留情」及「留義」律師形象塑造得十分貼切鮮活。
更有意思的是,小說中對這個笨蛋律師劉晴逸有點脫序個性描述,幫讀者適時抽離出生離死別沉痛,猶如吃完大餐後,送上附餐是一杯正點藍山咖啡和提拉米蘇蛋糕,棒極了!

信手從小說中摘錄出以下三則有關笨蛋律師劉晴逸非常精典切片,讓大家來個先睹為快!
1.原來不是每個律師都很賺錢
「律師掙錢也有難處!」這件事大出晴逸意外。記得,年輕時和文學院的室友們聊到未來,她總是不當一回事地到處承諾:「你們就好好讀書、創作吧!等我開了事務所,每個月各自分給你們10%的利潤,安心地等我考上國考吧!」
很多年以後朋友相見,大夥都笑她:「是不是認定自己一輩子也考不上律師,所以才有這些瘋狂荒唐的割股共享計畫?」
「那時候,每看到電視、電影上的律師,個個穿著名牌,談情說愛,無所是事,想當然就以為只要考上律師,就算躺著什麼事都不做,錢就會自動從天上掉下來。」晴逸苦笑著搖搖頭:「律師怎麼可能存不到什麼錢呢?你們相信嗎?我阿公、阿嬤、外公、外婆,每個人都收過我的支票,全都答應他們,等我考上律師,每個月給他們五萬元。哈哈,話真的說得太快了,現在才知道,靠這個事務所,每個月給大家五千元都很難。」

2.律師和瘋子一線之隔
透過已成鬼魂阿歡近身觀察:「這個律師過的生活真無聊,連個聊八卦、談是非的朋友都沒有,大部分的休息時間,都在HBO的催眠聲中,胡亂睡在客廳。」;「剛開始的時候,阿歡一直以為,劉律師不喜歡自己的職業,不喜歡自己的工作,不喜歡自己的生活,所以,把自己當做「笨蛋」,為自己的私密心事,建了個特殊加密的「笨蛋」資料夾。
後來他才發現,晴逸其實很喜歡「律師」這個工作,常常沒日沒夜地加著班。她有一個很好笑的的檔案,檔名叫做<三不『三不』原則>。內容很簡單,絕對不可以「不要輕易承諾當事人」;絕對不可以「不要隨便得罪同業」;絕對不可以「不要讓情緒太容易被別人看出來」。所以,她認真給當事人承諾,為當事人解決問題;不太和同業應酬往來,反正也沒認識幾個同業,所以就不必在乎得罪或不得罪;她收費不高,薄利多銷,滿腦子幻想著有一天自己會成為一個只接「法人客戶」的專業律師,很善於自得其樂,雖然大部分打電腦的時候都在罵人,其實,心情很輕鬆,罵人的時候她都在重整情緒,把每個案子,按照她的期望再演練一遍,任何時候都可以自由地表現她的情緒。

3.律師最怕的事
就在晴逸還沉醉在當事人讚嘆和佩服的「藥癮」般美好氣氛中,忽然一愣,因為,她從來沒碰過律師收費問題,前負責人沒教過她,甚至,在事務所裡,受雇律師只負責辦案件,收費一向是事務所的商業機密。和當事人直接秤斤論兩談「收費」這件事,真的讓她十分難為情,呆了許久,最後,晴逸終於結結巴巴說出:「三----萬----元!」第一次說出這三個字,嘴唇還微微發抖!

怎麼樣?是不是很好笑呢?
在好笑中,全書處理的,還是讓人辛酸的現實。翻開報紙,很容易就可以找到砂石車超載撞死行人、大卡車轉彎超速撞死行人、遊覽車失速翻覆山谷,車上人員傷亡慘重……之類車禍致死新聞。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資料,自民國91年至96年9月底為止,共計五年多時間台灣地區已有一萬六千一百六十人因車禍死亡,這樣傷亡人數,和九二一地震官方統計死亡總人數2,400人相較,等於發生六次九二一地震之死亡人數。
對於每年造成二千六百人至三千人之間死亡車禍案件,小說中所描述對人命視若草芥秤斤論兩喊價殺價遊戲規則,直到現在始終沒有多大變化。
我曾經在一個調解會議現場,親眼目睹一個車禍受害家屬對著肇事者控訴著:「我兒子才二十三歲就被他撞死,卻只拿100萬元就想沒事,要不然你兒子給我撞死,我給你100萬元,你要嗎?」
車禍案件辦案不科學以及賠償金額偏低,已直接促成駕駛人對「交通規則」漫不經心及車禍死亡人數年年刷新紀錄。對受害家屬更難以接受的是,司法救濟漫漫長路,往往創造更多難以平復「二度傷害」。也許死亡人數太抽象了,也許新聞故事永遠不夠逼真鮮活,也許談司法及法律制度陋規太過沉重,也許悲傷故事讓人吃不下飯;也許太多太多人間缺憾難全……。

那,不妨來讀小說吧!

讀過很多遍、很多遍以後,還是非常非常喜歡《不要說再見》中尾聲中這樣的一段話:「和律師的關係,最好永遠不要說『再見』。因為,這世界上,沒有一樁走入法庭的故事,不是破破碎碎的,和律師再見時,總會有不一樣的理由在心碎。」所以「最好一輩子不要再和律師說再見!每個人都要好好地、平凡地幸福下去吧!」
誠摯地希望有一天,再也沒有一個法律案件發生;再也沒有一個當事人需要律師;再也沒有法院和監獄,最後,地球上律師也因為沒工作做而全部改行,包括劉晴逸。

台長: 小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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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光的旅人
不得不說
《不要說再見》真很好看
就算早就把故事刻印在心裡
下一次再打開書頁
還是會有一種想掉眼淚的衝動
2008-08-04 10:06:01
下集快出啦
謝天謝地,終於平安順利接生這本書。

劉晴逸律師,不僅寫得傳神,還很好笑!「無聊睡電視人生」、「荒唐割股計劃」、「神秘三不檔案」.....都太經典啦!

不是聽說還有續集嗎?不知道,劉晴逸後來呢?
2008-08-07 01:07:45
釋疑
不好意思ㄋㄟ......

陳明瑜三部曲的第一部《魔法雙眼皮》,
寫她在親情、友情、愛情上的歡愉與疼痛

第二部《不要說再見》
寫她短暫的婚姻和漫長的心碎

第三部《向有光的地方走去》
視角移到她女兒
第一部的聰明好友又回到第三部
檢視,什麼樣的人生叫做聰明?

嘿嘿,劉晴逸的戲份用完了

沒辦法啦!
她是律師
很忙,鐘點費又貴,
很難全程參加三部曲連續劇
2008-08-08 09:10:12
愛書人--第55梯次好書大家讀入選圖書
推薦的話:蕭蕭(作家、文學評論者)

《不要說再見》

這是一部有若行雲流水的小說,瑣瑣碎碎的細節像水面上的小浪花,或急或緩,推湧向前。

「不要說再見」這五個字,很容易讓讀者知道故事的梗概,但是隱藏在文字裡的細節、微變,綿綿密密卻不容易察覺,閱讀這篇小說的樂趣,其實就躲在這綿綿密密的細節、細細碎碎的小浪花裡。
「不要說再見」這五個字,有著兩層不同的意義,其一是永遠相聚在一起,不要分離,這是小說中女主角明諭內心的企求與渴望,這個意義發展出文學性的主線,串連出一個家庭中愛的釋出,關係著三代的倫理;其二是真實的不要再見面,不要跟律師、不要跟牢獄再發生任何關係,這是所有打過官司、進過牢獄的人的共同忌諱,這個意義發展出這部小說法律性的副線,帶出「留情義」的法律情義,為公義真理留下一條可能的希望,這條副線為這部柔情的小說帶來衝激,一種「對照組」的反面思考,符合「法律文學創作」徵文的正面意義。
2009-03-08 11: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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