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件事以後,我真的想過---再也不要當律師了! 」
---胡美美
美美是我同事,我們曾經在某事務所,重疊一個禮拜。然後她交棒給我,離開那家律師事務所。
雖然和美美認識時間很短,但是她鄰家女孩特質,和爽朗個性,讓人很容易就和她熟了起來。她離開工作地方後,還和她吃過一次飯,打過幾次電話,請教手上的案子問題。
對她最深刻的印象是發生在她上班最後一天。她跟我說:李四的案子以後就麻煩你了!等到判下來,麻煩你一定要告訴我。因為我也想知道,我經手過的案子,最後結果是如何。
美美很年輕,又優秀。畢業一兩年內,就考上了律師,生平做過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律師。在故鄉一家小型事務所完成五個月的律師實習,就和大部分有抱負有理想律師一樣,她懷抱著看更遠,飛更高的自我期許,從南部到了台北,準備好好大試身手!
胡美美運氣超背,她的第一個案子,就是當事人遭黑道詐賭案。第二個案子,是為涉嫌擄人勒贖案當事人辯護。有同事跟我講,那時胡美美都快瘋啦!因為辦那件黑道詐賭案,黑道成天打電話來找她要錢。一個漂漂亮亮,家人捧在手心,無憂無慮長大,吃穿不愁女生,整天被那些流氓恐嚇,只有一個「慘」字了得。
我不敢追問諸如頭兒呢?其他人呢?為何胡美美需要一個人面對這種事?諸如此類的問題。因為身在其中,用腳想也知道為什麼!
昨天貓頭鷹去參加一場智財權研討會,沒想到在會場居然會遇見胡美美。她看起來氣色很好!離開以後的胡美美,甜甜蜜蜜地結婚,度蜜月,考上研究所,唸書去。偶而會接幾件案子,打發打發時間。還好從此以後,過著幸福快樂日子。
「你還在原來的事務所嗎?」胡美美問我。
「啊!跟你一樣,也陣亡了,哈哈!」貓頭鷹回答著。
胡美美聽到我這句話,非常有默契地兩人互看一眼然後哈哈大笑!那意思是說:「沒有人會對這結果有任何意外啊!」
胡美美聽完我的故事後,居然做了一個讓我非常意外地評論:「你啊!算是無數陣亡將士中,適應得最好的!不像我,完全水土不服的小媳婦,只能忍氣吞聲過日子。」
「你的事我後來聽說了,難為你了!」我安慰美美說。
「唉!幸好我逃得快。那段經驗,我可說信心全失。那件事以後,每天我都問自己,我還要不要繼續幹律師這行!我真的想過---再也不要當律師了!」胡美美痛苦回憶說。
我們的共同結論是,執業第一年律師,壞就壞在有以下缺點:
1.黑與白的分界還是太涇渭分明;
2.不夠愛錢!覺得有吃有穿夠用就好。
3.不覺高人一等,以踐踏別人自尊來證明自己高人一等的事居然做不來;
4.死抱「一分證據說一分話」,「受人之託忠人之事」、「律師是在野法曹,律師要維護正義,悍衛人權為己任」……等等話語不放。
所以啊!執業第一年律師註定要受很多苦,直到歷百千劫,我變,我變,我變變變……,故事的最後是,大部分的律師上不了天堂。只有極少極少的律師過關,他們有的是因為轉行,有的是真的通過了魔鬼考驗上到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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